17 斯宾诺莎:以理性挣脱束缚
窗外,忽然掠过令人心悸的汽车尖叫声,我马上就联想到肇事、鲜血或者死亡。这是一种无法令人愉悦的声响。要是再年轻十几岁,我会恐惧,身子装模作样地抖那么几下,以示我灵魂的不安。现实生活中,或是报刊媒体上,死亡这样的词语,距离我近在咫尺。好在,在迈入中年后,我接近了斯宾诺莎,喜欢上了他的名言:“自由人最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关于死的默念,而是对于生的沉思。”
斯宾诺莎用其一生实践着他的这句格言。他认为人们不必恐惧死亡。以平静之心面对死亡。
1632年11月24日,斯宾诺莎出生在一个非常富有的犹太商人家庭。他在少年时代就进入了犹太教神学院,毕业后做了一名神职人员。本来,他会有非常好的个人前途。但他深受迪卡尔理性学说的影响,对规定的宗教信仰产生了怀疑。二十四岁时,他被赶出了教堂,开始了流离颠沛的生活。十七世纪是欧洲启蒙时期最为艰难黑暗的时期。那个时代的天才们注定了要为这个时代付出生命的代价。布鲁诺被烧死在罗马鲜花广场上;伽俐略被以七十岁岁的高龄受审,并且被罚整整七十二个小时不准睡眠;迪卡尔一生小心翼翼,中庸平和,极力掩饰自己的思想,却还是难免受到迫害,最终逃往瑞典,五十四岁那年客死于斯德歌尔摩。斯宾诺莎受到的迫害不是当时的荷兰政府,而是来自欧洲的教会。他的思想对当时的基督教与犹太教构成了巨大的威胁。他的思想锋芒直刺当时教会的既得利益者。所以,他们千方百计地收买他,用大学教授职位的待遇和地位引诱他,用巨额月薪来堵他的嘴,在这些手段不成功后,还派职业杀手来杀害他。但是,这些都没有能够动摇他对独立、对自由权利的追求,也从来没有放弃自己内心里真实信仰的信念。短暂的一生里,他淡泊名利,对物质与金钱的要求仅以不影响他独立思考与研究为限,除此之外都是多余的。他的代表作几乎都是死后出版的。在长期的迫害与生活的窘困中,他的身体被拖垮了。他病死时,年仅四十五岁。
常常见到许多人面对死亡的恐惧表情。悲哀、绝望,而不是平静、坦然。如果不是以猝死的方式结束生命,他们会经历艰难的心路历程,如蜡烛熄灭般摇晃着自己的灵魂。而斯宾诺莎坦然面对死亡。他认为人的一切努力都无可避免死这个人生的最后问题。死是人自然存在的一部分。他眯着眼睛,面带慈祥,平静地说:“我们是万有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我们遵从自然的理法。如果我们对这点有清晰、判然的理解,我们的本性中由理智限定的那一部分,换句话说即我们自身当中较良好的部分,必定会默受临头的事,并且努力坚守此种默受。”在他看来,人的死亡不过是宇宙规律的一部分。
黑格尔如此评价:要达到斯宾诺莎的哲学成就是不容易的,要达到斯宾诺莎的人格是不可能的。一个“不容易”,一个“不可能”,表明了黑格尔对斯宾诺莎的无比敬仰之情。德国哲学史家文德尔班在纪念斯宾诺莎逝世二百周年时更简练地评价了他:为真理而死难,为真理而生更难。
我以为,斯宾诺莎是西方哲学史上第一个将自然和上帝融为一体的思想家。作为一名泛神论者,他认为宇宙间只有一种实体,即作为整体的宇宙本身,而上帝和宇宙就是一回事。在他的著作中,屡次把实体称为上帝或自然界。他说:“除了神(上帝)以外,不能有任何实体,也不能设想任何实体。”他解释道:“自然的力量与上帝的力量是一回事”,“上帝是万物的内因,而不是在万物之外起着作用的原因——外因”。可见,他否认了那个站在自然界之外并创造自然界的上帝,而是把上帝与自然界等同起来,这正是他哲学体系中的基本论点。在他的视野里,上帝不仅仅包括了物质世界,还包括了精神世界。他认为人的智慧是上帝智慧的组成部分,上帝是每件事的“内在因”,上帝通过自然法则来主宰世界,所以物质世界中发生的每一件事都有其必然性;世界上只有上帝是拥有完全自由的,而人虽可以试图去除外在的束缚,却永远无法获得自由意志。如果我们能够将事情看作是必然的,那么我们就愈容易与上帝合为一体。因此,他提出我们应该“本质地”看事情。
上帝就在天上,是虚无飘渺的。这是中国人的理念。与中国人对上帝的漠视不同,斯宾诺莎认为上帝是“绝对无限地存在,亦即具有无限多属性的实体,其中每一属性各表示永恒无限的本质”。他认为,上帝是自然的内因,是全部的自然。通俗地说,上帝就在我们的身边,就在我们的脚下,和自然的实体是一个东西。他如此界定了上帝的概念。
走出屋子,在大街上看到这样的情景:一辆客货车停在马路上,车轮不远处有辆歪倒着的自行车,四周是一团团血迹。一些人脸上带着恐惧之情在围观议论,警察在勘察现场。听说被撞的人是一位中年妇女,已经被120送到医院了。围观的人在关心着她的伤势,担心着会不会因此失去生命。他们的表情不约而同的显示出了悲伤。这是我眼界里习以为常的表情。围观者不是哲学家,不是斯宾诺莎,无法对死亡坦然面对。
我不愿让围观者的议论和表情影响了对斯宾诺莎的沉思,正想挪动脚步时,风忽然就来了,携带着树叶和灰尘绕着人群打了个旋,颤抖出一圈圈弧线,人群便散了,这空****的场景让我有点儿怅然若失。在大街上站了会儿,我很快回到了寓室。
以自己的方式信仰上帝。这是斯宾诺莎一生所付出的代价的原因。也就是说,他的聪明才智足以使他在当时过上非常体面而富足的个人生活,但他宁愿选择像一只狼那样生活,也不愿意像一只狗那样生活。罗素在其名著《西方哲学史》开篇则这样评价斯宾诺莎:“斯宾诺莎是伟大哲学家当中人格最高尚、性情最温厚可亲的。按才智讲,有些人超过了他,但是在道德方面,他是至高无上。因此,他在生前和死后一个世纪以内,被看成是坏得可怕的人,这是当然的后果。”斯宾诺莎的思想理念与生活实践的惊人一致,在哲学思想史上无与伦比。他的一生是实践自己的思想信念的一生。尽管,我们现在可能对他的某些思想观念很不以为然。但是,在思想的真诚方面,这个世界恐怕再也难找到第二个斯宾诺莎了。
大约在2004年,一个深秋的日子,踩着地上的黄叶,我在京拜访了经济学家茅于轼先生。临别时,先生赠给我一本伦理学著作《中国人的道德前景》。先生在前言里说到:“道德说教之所以苍白无力就在于缺少理性分析。说教者板着面孔,说出一堆自己也不能自圆其说的主张,叫人觉得滑稽可笑”。翻过一些伦理学的书籍,那么语重心长,掏心掏肺的教导读者,可是在骨子里又道貌岸然,故作高深莫测,根本原因就在于没有智慧。如果有智慧,就不用板着面孔。茅先生显然是有智慧的学者,论理深入浅出,冷静客观,清楚明白。他说的一句话我至今难忘:伦理学的目的要是用来束缚人的思想和行为,那就错了。几年过去,我走近斯宾诺莎,才明白了茅先生话里的深刻含义。斯宾诺莎也研究伦理学,认为伦理学是哲学的目的,是求得人的最高的善和最高的幸福。他的伦理观强调“自我保存”是人们一切行为的推动力,是人们判断善恶的标准。他说:“所谓善或恶,是指对于我们的存在有补益或有妨碍之物而言……任何事物使得我们快乐或痛苦,我们便称那物为善或为恶。”可见,斯宾诺莎倡导的是在善和幸福原则指导下的伦理学说。
伦理学始终绕不过去的是死亡这个问题。斯宾诺莎认为人的一切努力都无可避免死这个人生的最后问题。死是人自然存在的一部分。“我们是万有自然的一部分,所以我们遵从自然的理法。如果我们对这点有清晰、判然的理解,我们的本性中由理智限定的那一部分,换句话说即我们自身当中较良好的部分,必定会默受临头的事,并且努力坚守此种默受。”他把人的死看成是宇宙规律的一部分。人们不必恐惧死亡。
那些日子我的椎间盘有点毛病,坐上一两个小时就要下楼活动。我双手叉在腰上,做着旋转的姿势走到街上,发现肇事的车辆不见了,肇事现场归于沉寂,归于空无。那个被撞的妇女是死是活,我仍然不得而知。有风吹来,缓缓的,温暖的,和煦的,若无其事的,与死亡那样的词语毫无关联。风是自由的,仿佛用理智控制着情感。“自由人最少想到死。”这是被罗素反复引用的一句话。这或许与中国的孔子提到的“未知生,焉知死”有某些共通之处。有一点是不同的,斯宾诺莎并不回避对死亡问题的探讨,但是孔子的话有点刻意回避死亡问题的嫌疑。罗素一生追求着自由,对此最有感触。斯宾诺莎的伦理学主张用理性控制情感。他说一个人如果能够清晰地认识到他的情感,那么这情感即使是热烈的,也不再是一种过分的炽热了。理性高于一切。在斯宾诺莎心中,理性其实就是他心目中的神。
将思维中断,我转身,我走开,脚步无所目的的游移,不知道要去哪儿。这样的时刻,是最适合思考的。我在想,世界的复杂微妙就在于,时世的沧桑使得人生处处充满着变数,蕴藏着危机。自古以来,中国人反复着一句话:文章憎命达,愤怒出诗人。但是,这句名言却不适用于斯宾诺莎。他虽一生命运不济,却从并不愤怒。面对迫害,他始终心境平和,面带微笑,甚至在死神来临的那一刻,也在与朋友从容地谈着伦理学的问题。他死得从容不迫,身体力行了自己的伦理哲学。如果,他世俗的功利与权势,哪怕稍稍屈服一点,就会获得非常优裕的世俗生活。在世俗的功名利禄和思想自由面前,他毫不犹豫地选择了后者,一生靠磨镜片换取自己的独立自由思考的权力。去世后,很多人哀悼他,精英敬佩他的智慧,民众喜欢他的温和,就连哲学家和政府官员也加入了送葬的人群。于是,不同信仰、不同身份的人聚集到这个异教徒的墓旁。
我所敬仰的尼采如是说:最后一个基督徒已在十字架上死去了,可他忘记了斯宾诺莎!
在斯宾诺莎逝世后的一个时期内,他的著作继续受到不同宗教派别的谴责,并没有受到哲学家和进步思想家的重视。到十七世纪末,法国的贝勒在著名的《历史批判辞典》中,肯定斯宾诺莎的哲学是一个无神论体系。此后,斯宾诺莎的哲学逐渐受到重视。他的无神论影响了十八世纪法国的战斗无神论者。在德国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初的启蒙运动中,他的哲学经过莱辛、赫尔德、歌德等人的努力宣扬,才为人所重视,他的泛神论也深深地影响了德国的启蒙思想家。赫尔德曾公开宣称自己是斯宾诺莎主义者,费希特和谢林都把它视为自己哲学的也发点,马克思把他视为十七世纪辩证法的卓越代表之一。
以自己的方式信仰上帝!喜欢斯宾诺莎的这句话。这句话潜藏着的含义是,上帝不是虚无的,是自然的物体。对世界本质的信仰,就是对上帝的信仰。想到这儿时,我面对的是田野里一片偌大的阳光。地里的玉米是绿色的,阳光是金色的,一棵古老的树弯着腰,任凭鸟儿在它的身上上蹿下跳。几只羊在田埂的高处低头啃着草,它们的身躯里永恒地涌动着草的气息。一只羊啃累了,便扬起头仰望着湛蓝湛蓝的天,洁白洁白的云。云层下,一群大雁排列成“人”字形,飞行在悲壮的还乡路上,还是庄严地去参加一个隆重的节日或葬礼?悲壮和庄严,也许这正是斯宾诺莎心灵的影子。自然界这一幅幅组合的情景,按照斯宾诺莎的说法,就是上帝存在的方式。
伸了个懒腰,我蹲下身子,伸展开十指,在铺满阳光的麦苗上抚摸着,宛若抚摸着斯宾诺莎不死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