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与不幸交织的一生3
康熙四十九年(1710),蒲松龄71岁时,不知是什么原因,得以补了个“贡生”,虽然比秀才名气稍好听一些,蒲似乎并没有因此而得意,所以也没有赋诗作文记下此事。按惯例,补了贡生就应颁给旗匾和发给例金,但此事被遗忘了,以至于蒲松龄不得不写诗去“求”(蒲松龄有《讨出贡旗匾呈》、《请讨贡银呈》和《求邑令支发贡金》诗等,可证)。蒲对这些东西并不十分看重,而是带有赌气并提醒邑令不得破坏“国例”。他在讨到“匾”之后曾作一诗曰:“白首穷经志愿乖,惭烦大令为悬牌。老翁若复能昌后,应被儿孙易作柴。”(《十一月二十七日,太令赠匾》)明显地把它贬为喂灶之物而已,并不当作宝贝的。
由于他的年高德劭,又有点名气,这年春天,他与好友张历友、李希梅都被推举为“乡饮介宾”,并参加了乡饮酒礼的仪式。本来,这种近似荣誉职务的获得也属不易,很可以高兴一番的。不料他见到两位从小长大而命运差不多的落拓朋友,竟又发出一番灰溜溜的感慨:“忆昔狂歌共夕晨,相期矫首跃龙津。谁知一事无成就,共作白头会上人!”
然而,毕竟也有令他高兴的事。首先是家中生活堪称小康,可以供他悠闲地度过晚年。有时他“苦闲拈秃笔,拨闷检农书”(《岁暮》);有时他斟上一壶酒,自称为“酒隐”(《饮酒》);有时则与儿孙对酌,享受少有的天伦之乐(《早雪,与儿孙酒瀹腐》)。他过着“梦醒无烦恼,歌呼任徜徉”的“喜忧亦两忘”的生活(《自适》),在《老乐》一诗中更是心满意足地描写他的闲适生活: 架上书堆,尊中酒满,老妻挑菜,小仆捉鱼,孩子可以应对,自己乐得快活(《老乐》)。其次是他的孙子蒲立德在童子试中也考了个第一,取得了秀才资格,对于他这个一生未能得意的老秀才来说,似乎从中又得到了鼓励,希望孙子自励自勉,实现青云之志(《喜立德采芹》)。可惜,他的孙子也只是像祖父一样,“一经终老”而已。
尽管蒲松龄晚年的确有自得其乐的地方,但他的内心一直充满着悲愤与痛苦,那是一种怀才不遇的悲痛。更不幸的是,巨大的打击接踵而来。首先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本来就病弱的身体一年比一年差: 头发斑白,牙齿脱落,一目失明,两耳聋聩。这些,使他日益感到死神的逼近。接着,接连几个年幼的孙子都因为水痘而夭亡,使他“情不可忍”。此前,他又听到好友王士禛逝世的消息,而此后不久是与他结发56年的老伴刘氏病逝。这些纷至沓来的噩耗,对年迈的蒲松龄的精神是巨大的摧残。尤其是老伴去世之后,他过着“无可奈何人似槿,不能自已泪如丝”的生活,并流露出“迩来倍觉无生趣,死者方为快活人”的厌世思想(《悼内》)。他为夫人写的《述刘氏行实》,情真意切,发自肺腑,夫人一生言行,自己满腔感情,跃然纸上,感人至深,催人泪下。诚如路大荒先生所说:“不只为孺人行述,亦为先生之自述也。”(路大荒《蒲柳泉先生年谱》)康熙五十三年(1714),又有两个稚孙先后夭亡;不久,再逢毕际有的夫人去世,请他作墓志铭,他的感情一再受到刺激。这年除夕,照例是全家团聚的大喜日子,但因孙亡妻逝,自己又老病缠身,不能不引起无限伤感。对着围炉亲人的笑语,他却“朝来不解缘何事,对酒无欢只欲愁”(《除夕》)。
康熙五十四年(1715)正月初五,蒲松龄率全家祭扫先父之墓,受了风寒,经医生诊治,病情略有好转。上元节这天,他叫人把弟弟鹤龄请来家中作团之会,还自恃身体好,行动不要儿孙扶持。二十二日早上,鹤龄不幸逝世。傍晚,蒲松龄也依窗危坐,无疾而终。一代巨匠,就这样在凄冷时节默默无闻地解脱了人世间的烦恼和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