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贵肖题,各从其类”
“文贵肖题,各从其类”——《聊斋》的拟人化手法着名的《聊斋》评论家但明伦在《阿纤》的篇末总评中,提出了一个“文贵肖题,各从其类”的美学原则,并且就《阿纤》的写作作了一些分析,可惜语焉不详。照我的理解,他实际上是要求: 把动植物“人化”的作品在注意其“人”的特点这一面的同时,还要处处顾及到其“物”的特点,使读者通过描写,可以隐隐约约地感到他(她)所从属的“物”类,有一种形神毕肖的体验。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对“拟人化”手法的要求。
《聊斋》中所写到的非人类社会,除了作为人的“异化”物的“鬼”、“神”、“仙”、“佛”等之外,还有广大的动植物乃至非生物的世界。对这一世界的描绘,作者大抵采用了三种方式:
一种是从人的角度,观察和描绘动植物,它们只是作为一种客体被反映出来,虽然有时也带有某种感情色彩,但基本上是符合客观实际的,可以说是一种近乎科学的反映。如《狼三则》之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而两狼之并驱如故。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这是纯粹从人的眼中来看狼和写狼的。狼的这种“变诈”,不是作者借助幻想赋予的,而是大脑思维的产物。像《大鼠》的写大鼠与狮猫的“斗智”,《义犬》所写狗的机智,《豢蛇》所写禅院中的蛇,《狮子》中的狮子,及至《鼠戏》、《蛙曲》中会唱歌演戏的青蛙、老鼠等,都属于这一类。至于像《鸿》写雄鸿吐金赎救被弋人捉获之雌鸿,《象》写象群请猎人帮助除去吃他们的“狻猊”,则动物虽未“人化”,但其思维能力是否达到如此水平,仍令人生疑。
一种是把人变成动物,写出一种特有的“人化动物”,可以给它造一个名词叫“拟物化”。其中又可分两类: 一类是借人“物化”之后来写物,其所写仍不离物的基本属性。如《三生》写刘孝廉记其前身曾被分别罚作马、狗、蛇,这当然是荒唐之言,但是所写马、狗、蛇的特性则并无荒诞之处。如写马被人“不加鞯装以行,两踝夹击,痛彻心腑”,狗“见便液,亦知秽;然嗅之而香”之类,是站在人的立场来解释动物的行为,虽为想像的产物,也可算是符合情理。冯镇峦颇为风趣地评论道:“犬嗅秽而香,聊斋从何处知得?可称博物。”其实,这是蒲老先生“推己及‘物’”,以人喜吃香甜食物来解释狗喜欢吃屎的行为而已。《彭海秋》写人化为马,不能言,惟有马的功能,重新做人以后,居然还“下马粪数枚”,讽刺可谓辛辣,但描写“马”的特点并无出格之处。还有一类是人化为“物”之后,又复“拟人化”为人,具有人的思想感情,而与“拟人化”的“物”进行交流。像《竹青》写湖南人鱼客化为乌鸦,与雌鸟竹青结成夫妇,居然“雅相爱乐”。后来双方都以人的面貌出现,重演真正的爱情喜剧,其生儿育女,不异常人,但是“出黑衣着之,两胁生翼,翕然凌空”,则仍是动物的本性。《阿宝》中孙子楚的魂化鹦鹉,《向杲》中向杲的身化为虎,都能以人的身份而兼具动物的某种功能,均属于这一类描写。这种“拟物化”也可以说是“拟人化”的一个变种。用在小说中,有时能产生一种特殊的效果和情趣。
最后一种就是拟人化的手法,即把动植物当作人来写。这种方法现在常应用于儿童文学中。不过,《聊斋》中的拟人化手法也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借“物”以写“人”,虽主人公的身份是“物”,但基本上甚至完全没有“物”的“异味”,倒是有时要偶尔露出“神”“怪”的色彩。《聊斋》大量写狐狸精少女的故事,就属于这一类,像红玉、莲香、小翠、凤仙等等,她们其实就是活脱脱的“人”,只不过作者为了某种需要,才为她们披上了“狐”的外衣而已。读这类作品,读者一般都没有读童话、寓言作品时的那种“拟人化”感觉。还有一类就是拟人而写“物”,所写之“物”介于“人”与“物”之间: 既有人的特征,又有物的特征,如鲁迅所说:“花妖狐魅,多具人情,和易可亲,忘为异类,而又偶见鹘突,知复非人。”但明伦所说的“文贵肖题,各从其类”,大概主要也是指这一类作品。
《聊斋》在“肖题”方面的可“贵”之处,也就是拟人化手法成功运用之处,其主要表现在于:
一、 运用暗示法,提醒读者“知复非人”,又隐约可以猜度到为何物。《阿纤》是比较典型的例子。作品写老鼠以人的面貌出现,但处处都注意把老鼠化的“人”的言行“老鼠化”。写其家“堂上迄无几榻”,待客时,也只有“足床”、“短足几”,以暗示其“矮”;吃的东西则是“宿肴”,“苦少烹鬵”,而且“品味杂陈”,以见老鼠杂食和生食的特点;写阿纤父亲之死是:“不幸老翁压于败堵”,暗示它常居于墙洞之中;写另一做生意的“老鼠人”,其形状是“一硕腹男子”(使人想起《诗经》《硕鼠》一篇);写他们的本领是善于居积,写其财富是家多“储粟”,如此等等,不必借店主人之口也能大约猜出阿纤是何等样“人”了。其妙在于,作者虽在写“鼠”,实际上处处还在写“人”,故阿纤的父亲可以被破墙压伤而现出本相,但阿纤本人却不怕“善扑之猫”,而且直到后来也再无别的“怪异”表现。这种隐隐约约的“老鼠人”,实在是很能引起读者兴趣的。《绿衣女》写一“蜂人”,也极为传神有趣。于璟晚上读书时,遇到一个年轻女郎,“知非人”,却不知为何“物”。作者也故布迷阵,不肯说明,但处处泄漏一点消息: 其长相是“绿衣长裙,婉妙无比”,隐约画出了绿蜂的外形;当她与于生“寝处”时,“罗襦既解,腰细殆不盈掬”,则更是补了一个蜂的“特写镜头”;当于生问她“里居”时,她巧妙地回答:“非能咋噬者”,表明不是猛兽,而是飞虫,可谓一语双关;又写她的特长为“妙解音律”,声音“娇细”,“如蝇”;写她唱歌时,“启门窥”视,唯恐“窗外有人”,直待“绕屋周视”之后,才放下心来。正如但明伦所说:“写色写声,写形写神,俱从蜂曲曲绘出。”最后写她被蜘蛛捕捉现出原形而被于璟相救后,“徐登砚池,自以身投墨汁,出伏几上,走作‘谢’字”,然后展翅飞去,更是神来之笔。它把“蜂人”还原为蜂,使读者知为何“人”,而回思前文,增加无穷乐趣。《阿英》写鹦鹉也是如此,但明伦多次说到它运用了“暗点法”、“暗映法”,就是这个道理。
二、 运用偶露法,让拟人之物处于若明若暗之中。《花姑子》写香獐、写蛇,并非处处扣住二物的特点来进行,而只是在关键的地方抓住最主要的特点偶一露之,使读者在点破之后,便恍然大悟。花姑子与她父亲出现在读者面前时,基本上与“人”没有两样,直到安生因相思成病后,花姑子为他“按太阳穴”,安“觉脑麝奇香,穿鼻沁骨”,才初露消息;两人结为伉俪后,“安与同衾,但觉气息肌肤,无处不香。问曰:‘熏何香泽,致侵肌骨?’女曰: ‘妾生来便尔,非由熏饰’。”这里作了进一步的提示。最后才点明花姑子实为香獐,使人前疑顿释。篇中写到蛇精,除“膻腥”之外,与安“偎傍”之际,“抱安颈,遽以舌舐鼻孔,彻脑如刺”,安想逃走,“而身若巨绠之缚”。这里的一切描写,都露出“蛇”的特征。《黄英》写**,也是如此,开始黄英姐弟与马子才相会,不过是以一个高明的园艺师身份出现,“为马治菊,菊已枯,拔根再植之,无不活。”“马所弃残枝劣种,陶悉掇拾而去”,尽变为“异种”。这种情况,读者想像他们为园艺水平极高之“人”也可,想像为“**之神”也可,尚在朦胧之中。直到后来,陶生醉酒“即地化为菊”,才使黄英姐弟的身份分明,读者与马子才同时大“悟”。这种写法,神秘色彩浓厚,而趣味更为强烈。《葛巾》、《香玉》等,大都类此。
三、 点染法。即通过环境描写或夸张其某一特点而透露其“异”。《莲花公主》写蜂,与《绿衣女》不同,全从环境点染中写出蜂的特点。莲花公子与其他臣民,基本上与“人”无二,但是环境却有些蹊跷: 写莲花公主所在国的都城:“迭阁重楼,万椽相接,曲折而行。觉万户千门,迥非人世。”这正是蜂窝的特点。公主的洞房“温清,穷极芳腻”,也是蜂房的特征。最后写“千丈巨蟒”,“吞食内外臣民一万三千八百余口”,则是写出蛇长蜂多的特点。《苗生》又是另一种性质。它写虎化的“人”苗生,主要通过写其外形之“伟”和力气之大,及其“神”来之时具有“虎”气,从而点出其“人”而“虎”的性质。
拟人化的作品,主要是借物写人,让“物”传达“人”的思想,它有时是为了避开某种压迫,有时则是为了增加读者的兴趣。作家要写好拟人化的作品,必须熟悉“物”的特点,并且在创作时,能够“设身处地”进行构思和描绘。冯镇峦说:“昔赵松雪好画马,晚更入妙,每欲构思,便于密室解衣踞地,先学为马,然后命笔。一日管夫人来,见赵宛然马也。”就是指这个意思。当你写一种无法亲身体验的生活时,借助于观察和间接经验,通过想象而加以创造。同样可以获得正确的描写和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