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梁夫山先生文

程学博

万历己卯秋①,永丰梁夫山先生以讲学被毒死②。癸未冬③,门人胡时和始得请收其遗骸④,祔葬于后台程公之墓⑤,从先生遗言也⑥。友人程学博为文以哭之曰:

呜呼伤哉!予以何颜哭先生耶?嗟予不力,既不能脱先生于毒手而视先生冤以死,死又不能为先生白其冤状而即礼收遗骸⑦,而冤状犹然未白,草草焉不能为先生成礼以葬!

呜呼伤哉!予以何颜哭先生耶?先生之死也以讲学。先生之学,先生所自信而世所共嫉。世之人不喜讲学,亦未必不知学,而先生之学,天下后世有定论在焉,予又乌能喋喋于先生之学以与世之人辩哉⑧?予独谓先生之为人,其纯然一念,昭昭然若揭日月以行⑨,可以贯金石,可以质鬼神,可以考往古,可以俟来今;平生精力,自少壮以及老死,自家居以至四方,无一日不在讲学,无一事不在讲学,自讲学而外,举凡世之所谓身家儿女一切世情俗态,曾无纤毫微眇足以罣先生之口而入先生之心⑩。嗟夫,此无论其学何如也,即其为人,岂肯躁妄其心志,冥焉为狂诞者哉(11)?岂肯卤莽其趋向、悍然任独往者哉(12)?世之人不喜讲学者,即不讲学已尔,未必无人心在也,胡为而嫉先生若是也!嫉之亦已甚矣,胡为而辱先生以死而又若是之惨也!

呜呼伤哉!然先生死则死尔,彼死先生者竟何如?先生虽赍志以死(13),其炯炯在乾坤,其肫肫在朋友(14),其讲学遗言在方册(15),其学之真是在天下后世之定论(16)。彼死先生者,能以其妾妇之威、电光石火之气焰死先生血肉之躯于一时(17),而其所不能死者,直将与天壤上下相为无穷。是先生一死而先生之事毕矣,先生何恨!

忆自嘉靖戊午、己未之年(18),予伯兄后台公始识先生于南。未几,伯兄官于北,而予与浙之怀苏钱子遂相与识先生于北(19)。又未几而伯兄逝,怀苏亦逝,予之与先生散而聚、聚而散者垂二十年。先生虽不谆谆语予以学,而其箴规磨订之义不少假借(20),亦莫非学。予虽未从先生周游讲学,而其不敢媕婀取容以求无愧于立身行己者(21),亦莫非讲先生之学。奈之何予抱直道以归,归无何而遽见先生遭兹毒手以死(22),而又莫能白先生冤、收先生骸而葬先生以礼也!

呜呼伤哉!令予伯兄而在也,而先生若是耶?怀苏钱子而在也,而先生若是耶?感今追昔,能不刺心!

呜呼伤哉!予诚无颜以哭先生矣。先生有灵,庶其鉴之。

此余殡夫山先生时作文以哭之。其时从先生与难者惟祁门胡少庚,乃少庚亦死矣。今余叨补过居家(23),而少庚之兄胡环溪君适在余家(24),将之梁氏,问余所以语梁氏者。余书此以贻之,烦持之悬挂于梁氏聚和堂中,以表予之心并以与诸君告云。

万历甲申季春云南副使、孝昌程学博顿首泣言(25)。

【注释】

①万历己卯:万历七年,公元1579年。 ②永丰:江西永丰县。梁夫山:梁汝元(1517—1579),字夫山,明代着名学者。因受严嵩迫害,改名何心隐。是明代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有《何心隐集》。 ③癸未: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 ④胡时和:字子介,号少庚,祁门(今属安徽)人。梁汝元的弟子。梁被捕后,他曾跟从数千里;梁收葬不久,他也因哀痛过度而死。 ⑤祔葬:以后丧者合葬于前丧者之墓。后台程公:程学博的哥哥程学颜,号后台,官太仆寺丞。生前敬佩梁的为人,相交甚厚。 ⑥先生遗言:梁有遗言云:“望于湖广城收我骨骸,……与台老合为一坟于孝感,是望也。” ⑦礼收:以礼收殓。因当时梁的冤案尚未平反,不能按照应有的规格安葬,故云不能礼收。 ⑧乌能:怎么能。 ⑨揭:举。此句典出《庄子·达生》:“饰知以惊愚,修身以明污,昭昭乎若揭日月而行也。” ⑩纤毫微眇:极言其小。眇,通“秒”,小。罣(gua卦,去声):同“挂”。 (11)躁妄:浮躁、狂妄。冥然:昏聩胡涂的样子。 (12)卤莽:鲁莽。 (13)赍(jī基)志:怀着大志。 (14)肫(zhūn谆)肫:也作“忳忳”,诚挚的样子。 (15)方册:书籍,指梁的遗着。 (16)真是:真知卓见。 17妾(书为妄)妇之威:此指卑贱小人的威势。电光石火:形容其短命。 (18)嘉靖戊午、己未:嘉靖三十七年、三十八年,公元1558、1559年。 (19)怀苏钱子:钱同文,字怀苏,福建兴化人,曾做过刑部主事。 (20)箴规磨订:忠言规劝、切磋商讨。不少假借:直率地说出自己的意见,一点也不转弯抹角。 (21)媕婀(ān ē安阿)取容:谄媚讨好。 (22)无何:不久。 (23)叨补:指受皇帝恩惠得官。 (24)胡环溪:名时中,字子贞,号环溪。 (25)万历甲申:万历十二年,公元1584年。孝昌:即湖北孝感,南朝宋时设置称孝昌,五代后唐时改孝感。

【作意】

祭悼梁夫山,追忆其生平,颂扬其人品精神,抨击残害梁夫山的世人和社会。

【鉴赏】

梁夫山之死,在明代是一件不大不小的事,其是非虽盖棺也未必能够论定。梁夫山早年习科举业无成,后来拜王守仁弟子、同乡颜钧为师,学习王的“心学”,从此干脆不再应举。嘉靖三十九年,他曾与方士蓝道行密谋推倒奸相严嵩。两年后,严嵩果然被罢免,梁因此被人目为“奸侠”。他为了远祸,改名何心隐,离京南下,四处讲学,宣传“王学”。但学问根柢不深,又无创见,只因师承关系,被归之于泰州学派。万历初年,张居正执掌朝政,鉴于当时“讲学”之风甚滥,请求皇帝于万历七年同意禁讲学,毁书院,将天下四十多处名书院都改为官舍。此举当然激起梁的不满,便扬言要入(书为人)京策划倒张。张得知后,借湖广、贵州等地有人惑众谋反的由头,授意地方官将梁牵入(书为人)案中,以“妖道”的罪名在安徽将他捉拿解入(书为人)武昌,由湖广巡抚下令杖死。由此观之,梁显然是属于被迫害之列的。但究竟是因“讲学”还是因“政治”而死,恐一时难以说清。

张居正在明代也算一个名臣,是一名着名的改革家,但是后来居功自傲,忘乎所以,结党营私,刚愎自用,大搞顺昌逆亡的一套,“居”已不“正”。万历十年(1582)病死。死后被弹劾,尽夺官阶。《明史》本传赞曰:“张居正通识时变,勇于任事,神宗初政,起衰振隳,不可谓非干济才,而威柄之操,几于震主,卒致祸发身后。”他借他人之手杀死梁夫山,表面上是冠冕堂皇的理由,实际则出于私愤,这就使他难以洗刷滥杀无辜的罪名。

程学博的哥哥程学颜嘉靖末年便与梁夫山相识,后到北京做官时仍有来往,相交甚密,以至于梁死前留下遗言将尸骨与之葬在一起,而程学博也照办了。可见他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梁夫山被害时,正值张居正炙手可热之际,程家不敢有所动作;四年后,张居正死后被追夺官爵,攻击者群起,才有梁的门生胡时和收其遗骸安葬之举,也才有程学博的祭文。显然,他不是那种敢于顶风抚哭“叛徒”的吊客,最多只能称之为履行义务的朋友。因此,本文一个很明显的特点是:既有对死者的沉痛悼念和追思,又有对自己的深刻自责与追悔。双重的感情灌注于文中,使得文章极富感染力。

祭文以自责开头并接着一再哭告自己“无颜哭先生”,在祭文中比较少见。他责怪自己生不能脱梁于毒手,死又不能白其冤,收其尸,至祭时仍然只能草草安葬,而不能为梁平反昭雪,隆重地葬之以礼。这些,既是对张居正等势力的一种抗议,也是对自己的无所作为及无能为力的一种真诚的忏悔。文章结束时,又假设其伯兄及朋友钱怀苏若在,将有能力使梁不致遭人毒手,只可看作一种无可奈何的乐观,因为以二人之力亦根本无法同当时的张居正相颉颃。不过,以此看出作者自责之情的确是真诚而沉痛的。所以,最后,他仍是以“无颜以哭”,请求死者鉴谅作结。其实,在那样强大的社会恶势力压榨之下,即使人性未被扭曲、未遭泯灭,但敢怒而不敢言甚至不敢怒不敢言者亦大有人在,作者大可不必给自己担太大的责任。

祭文的重点在于褒扬梁夫山讲学的一生及光明磊落的为人。作为朋友,评价难免有“爱之欲其生”的偏向,而在祭文这种文体中,更免不了有些虚谀之词。其中所描绘的“讲学迷”的形象,大概是符合事实的。因为王守仁的许多弟子几乎都是“讲学迷”甚至“讲学狂”,无论家居还是外出,“无一日不在讲学,无一事不在讲学”,差不多是他们的共同特点。但是,作者写他光明磊落,昭若日月,一连用了四个“可以”,给以最高的评价,未免言过其实。后面连用两个“岂肯”,意在洗刷当时加在梁夫山头上的罪名,其用心甚为良苦,说服力却不够强。不过,紧接着对“世之人”迫害梁先生的险恶用心加以揭露,并对比被害者与害人者的最终下场,指出被害者虽死犹生,精神长存,而害人者显得相形见绌,亦没有好结果。因为当时对死后的张居正的谴责运动还刚开始,若是后来张居正被抄家发配、“终万历世无敢白居正者”之时,或许作者还会作出严厉的谴责,说出更难听的话来的。

文贵情真,祭文尤其如此。韩愈的《祭十二郎文》所以流传不朽,主要就在于字里行间充满了骨肉深情。程学博此文,以真诚之心祭奠被害的朋友,所以才显得真挚动人。对着朋友的亡灵能坦然自责,的确是一个“不敢媕婀取容以求无愧于立身行己”的“抱直道”以行的人,至于他在高压下的不敢作声,应该是可以原谅的。

【补充说明】

黄宗羲《明儒学案·泰州学案序》称:“阳明先生之学,有泰州、龙溪而风行天下,亦因泰州、龙溪而渐失其传,……顾端文曰:‘心隐辈……一种聪明,亦自有不可到处。’羲以为非其聪明,正其学术之所谓祖师禅者,以作用见性。诸公掀翻天地,前不见有古人,后不见有来者。释氏一棒一喝,当机横行,放下拄杖,便如愚人一般。诸公赤身担当,无有放下时节。”又称:“心隐之学,不堕影响,有是理则实有其事。无声无臭,事藏于理;有象有形,理显于事。……此即释氏所谓妙有乎!”梁夫山(心隐)之为学特点,于此可概见。又,邹元标《书〈梁夫山遗集〉》:“人知夫山生平所遭之冤,不知夫山之学不冤不进;人知夫山楚囚而死之酷,不知夫山之死不酷不明。予不识夫山,盖闻昔人谈及夫山,恨不手刃之。问何以故?曰:‘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