瘗旅文

王守仁

维正德四年秋月三日①,有吏目云自京来者②,不知其名氏,携一子一仆,将之任,过龙场③,投宿土苗家。予从篱落间望见之,阴雨昏黑,欲就问讯北来事,不果。明早,遣人觇之④,已行矣。薄午,有人自蜈蚣坡来,云:“一老人死坡下,傍两人哭之哀。”予曰:“此必吏目死矣。伤哉!”薄暮,复有人来云:“坡下死者二人,傍一人坐叹。”询其状,则其子又死矣。明日,复有人来云:“见坡下积尸三焉。”则其仆又死矣。呜呼伤哉!

念其暴骨无主⑤,将二童子,持畚、臿往瘗之⑥。二童子有难色然。予曰:“嘻!吾与尔,犹彼也!”二童悯然涕下,请往。就其傍山麓为三坎,埋之。又以只鸡、饭三盂,嗟吁涕洟而告之曰⑦:

呜呼伤哉!繄何人⑧?繄何人?吾龙场驿丞、余姚王守仁也。吾与尔皆中土之产⑨,吾不知尔郡邑,尔乌为乎来为兹山之鬼乎?古者重去其乡⑩,游宦不逾千里。吾以窜逐而来此,宜也,尔亦何辜乎?闻尔官,吏目耳,俸不能五斗,尔率妻子躬耕可有也。乌为乎以五斗而易尔七尺之躯?又不足,而益以尔子与仆乎?

呜呼伤哉!尔诚恋兹五斗而来,则宜欣然就道,乌为乎吾昨望见尔容蹙然,盖不任其忧者?夫冲冒雾露,扳援崖壁,行万峰之顶,饥渴劳顿,筋骨疲惫,而又瘴疠侵其外,忧郁攻其中,其能以无死乎?吾固知尔之必死,然不谓若是其速,又不谓尔子尔仆亦遽尔奄忽也(11)!皆尔自取,谓之何哉?吾念尔三骨之无依而来瘗耳,乃使吾有无穷之怆也。

呜呼伤哉!纵不尔瘗,幽崖之狐成群,阴壑之虺如车轮,亦必能葬尔于腹,不致久暴露尔。尔既已无知,然吾何能为心乎?自吾去父母乡国而来此,三年矣,历瘴毒而苟能自全,以吾未尝一日之戚戚也。今悲伤若此,是吾为尔者重而自为者轻也。吾不宜复为尔悲矣。

吾为尔歌,尔听之。歌曰:“连峰际天兮,飞鸟不通。游子怀乡兮,莫知西东。莫知西东兮,维天则同。异域殊方兮,环海之中。达观随寓兮,奚必予宫?魂兮魂兮,无悲以恫(12)!”

又歌以慰之曰:“与尔皆乡土之离兮,蛮之人言语不相知兮(13),性命不可期。吾苟死于兹兮,率尔子仆来从予兮,吾与尔遨以嬉兮。骖紫彪而乘文螭兮(14),登望故乡而嘘唏兮。吾苟获生归兮,尔子尔仆尚尔随兮,无以无侣为悲兮。道旁之冢累累兮,多中土之流离兮,相与呼啸而徘徊兮。餐风饮露,无尔饥兮;朝友麋鹿,暮猿与栖兮。尔安尔居兮,无为厉于兹墟兮(15)!”

【注释】

①正德:明武宗年号。正德四年为公元1509年。 ②吏目:州下面掌管出纳文书的小官。 ③龙场:旧址在今贵州省修文县。 ④觇(chān掺):探视。 ⑤暴(pù铺)骨:尸体露在外面。 ⑥畚、臿:筐与锹。 ⑦嗟吁涕洟:长吁短叹,眼泪鼻涕齐出,形容悲伤之极。 ⑧繄(yī衣):代词,是,此。 ⑨中土之产:出生在内地。 ⑩重:重视,看重。 (11)遽尔奄忽:很快死亡。 (12)恫(tōnɡ通):痛。 (13)蛮之人:野蛮酌人。是对少数民族的贬称。 (14)骖:驾在车两旁的马。此作动词用,意为驾车。紫彪:紫色的老虎。文螭:身有花纹的龙。 (15)厉:厉鬼。这里指祸害。

【作意】

悼念死于路上的吏目,深切同情下级官吏的不幸,感叹自己的遭遇。

【鉴赏】

人不能寿终正寝而意外死于旅途,是一大悲事;赴官未到任而中途横死,更是悲中之悲。本文所写的吏目父子主仆三人,自京师远道赴贵州,尚未上任均先后夭亡,而且是横死在荒郊野岭的“蜈蚣坡”下,其命运之悲惨的确值得人们深深同情。作者可以说就是这些同情者的代表,他又通过自己的文章唤起更多人的同情。

吏目主仆三人之死,分三层写,用的都是侧面虚写,但死因则一直含含糊糊,没有交代明白。表面看,似乎后面所说的旅途劳累,“瘴疠侵其外,忧郁攻其中”是吏目致死的原因,但深层原因即吏目为什么要为了五斗米俸而远道来此赴任,作者没有回答,也许是不能或不愿回答,以便读者充分发挥想象力。其实,在作者眼中,吏目等人是既不该来也不愿来的。区区吏目,不过是个从九品官,比七品芝麻官还要小好几级,论薪俸不过五斗米,而这点收入“率妻子躬耕可有”,显然不是吏目追求的目标。何况,古训还有“外出做官不要超过千里”的名言呢。这是不该来。三人千里迢迢,风餐露宿、山高水深不说,有道是“在家千日好,出门万事难”,小小的吏目,一路上肯定还要受到各种“上级”、同辈以及社会上各色人的刁难与敲榨,肯定心里是不痛快的。吏目愁容满面,“忧”形于色,究竟是出发时就有的还是路上“传染”的?作者认为他是并不想来而被迫来的,只不过不直说罢了。为什么被迫来?说不定也与作者一样,是遭贬黜、被流放而来的,不过因为对死者身世一无所知,不便猜度罢了。

吏目等人之死至少可以引发读者两种联想:一是明代低级官吏薪俸之低、待遇之差令人同情固属当然,但更值得同情的不是等而下之的普通百姓么?二是对造成这一切悲剧后果的明王朝政府和封建官僚制度自然会发生怀疑,产生一种“信任危机”:它对其属下尚且如此残忍无情,对老百姓还会有什么好脸色么?

其实,本文最重要的一点还是作者在借吏目之“酒杯”,浇自己的块垒。他动员二童子去埋吏目等人时说的:“我与你们同他们是一样的!”正是全篇之“眼”。即共同的被贬谪的命运使得他与吏目等同病相怜,所以文章写得感情真挚,沉痛凄惋,催人泪下。不过,他与吏目不同之处在于,他坚信自己正确,能乐观旷达地对待逆境和挫折,所以,三年来能好好地活下来。从生理和医学的角度看,良好的精神状态有利于健康,在作者身上也得到验证。

据史载,作者因为仗义执言,为救戴铣等人而冒犯了宦官刘瑾,被廷杖四十棍再发配到龙场这个不毛之地。但他并不悲天哭地,而是积极地对待,对少数民族“因俗化导”,深得他们爱戴和拥护,以至主动砍树建屋让作者住。在这里三年,因“穷荒无书,日绎旧闻”,竟然豁然开朗,悟出了以“致良知”为主的“阳明学”,为宋明理学开辟了一块新天地,创出了一个哲学上的新流派。这种“祸兮福所倚”的喜剧结果正是他积极对待人生、对待挫折的回报。至于文中表现的仁者之心、慈善之举,给我们的启示倒还是其次的。

文中后面两段骚体的“安魂曲”,体现了作者达观、博爱的胸怀。他始终以关心他人、关心人民为重。自己活着,则鼓励吏目等人之魂要达观自处,四海为家,不因远离家乡而悲痛。如果自己也死在此地,则愿地下相逢,互相关心照顾。如果自己能活着离开,也设法宽慰鬼魂,同时希望他们不要祸害人民。这种博大胸怀、博爱精神,尤其令人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