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郭元振
(唐)牛僧孺
代国公郭元振[1],开元[2]中下第,自晋之汾[3]。夜行,阴晦失道[4],久而绝远有灯火之光,以为人居也,迳往寻之。八九里,有宅,门宇甚峻[5]。既入门,廊下及堂上,灯烛辉煌,牢馔[6]罗列,若嫁女之家而悄无人。公系马西廊前,历阶而升,徘徊堂上,不知其何处也。
俄闻堂中东阁有女子哭声,呜咽不已。公问曰:“堂中泣者,人耶?鬼耶?何陈设如此无人而独泣?”曰:“妾此乡之祠有乌将军者,能祸福人[7],每岁求偶于乡人,乡人必择处女之美者而嫁焉。妾虽陋拙,父利乡人之五百缗[8],潜以应选。今夕乡人之女并为游宴者到是,醉妾此室,共锁而去,以适[9]于将军者也。今父母弃之就死,而令惴惴哀惧。君诚人耶?能相救免,毕身为扫除之妇,以奉指使[10]。”公大愤曰:“其来当何时?”曰:“二更”。曰:“吾忝[11]为大丈夫也,必力救之;如不得,当杀身以徇汝[12],终不使汝枉死于**鬼之手也。”女泣少止。
于是坐于西阶上,移其马于堂北,令一仆侍立于前,若为傧[13]而待之。未几,火光照耀,车马骈阗[14]。二紫衣吏,入而复出,曰:“相公[15]在此!”逡巡,二黄衫吏,入而出,亦曰:“相公在此!”公私心独喜:吾当为宰相,必胜此鬼矣。既而将军渐下,导吏复告之。将军曰:“入!”有戈剑弓矢[16],翼引以入[17],即[18]东阶下。公使仆前白:“郭秀才见。”遂行揖。将军曰:“秀才安得到此?”曰:“闻将军今夕嘉礼,愿为小相[19]耳。”将军者喜而延坐,与对食,言笑极欢。公于囊中有利刀,思取刺之,乃问曰:“将军曾食鹿脯乎?”曰:“此地难遇。”公曰:“某有少许珍者,得自御厨[20],愿削以献。”将军者大悦。公乃起,取鹿脯并小刀因削之,置一小器,令自取。将军喜,引手取之,不疑其他。公伺其无机[21],乃投其脯,捉其腕而断之。将军失声而走,导从之吏,一时惊散。公执其手,脱衣缠之[22];令仆夫出望之,寂无所见。乃启门谓泣者曰:“将军之腕,已在此矣,寻其血迹,死亦不久。汝既获免,可出就食。”泣者乃出。年可十七八,而甚佳丽,拜于公前曰:“誓为仆妾。”公勉谕[23]焉。天方曙,开视其手,则猪蹄也。
俄闻哭泣之声渐近,乃女之父母兄弟及乡中耆老,相与舁榇[24]而来,将收其尸,以备殡殓。见公及女乃生人也,咸惊以问之,公具告焉。乡老共怒公残其神,曰:“乌将军此乡镇神,乡人奉之久矣。岁配以女,才无他虞;此礼少迟,即风雨雷雹为虐。奈何失路之客而伤我明神?致暴于人,此乡何负[25]!当杀卿以祭乌将军;不尔,亦缚送本县。”挥少年将令执公。公谕之曰:“尔徒老于年,未老于事[26]。我,天下之达理者,尔众其听吾言:夫神,承天而为镇也,不若诸侯受命于天子而疆理天下乎?”曰:“然。”公曰:“使诸侯渔色[27]于国中,天子不怒乎?残虐于人,天子不伐乎?诚使汝呼将军者真神明也,神固无猪蹄,天岂使**妖之兽乎?[28]且**妖之兽,天地之罪畜也,吾执正[29]以诛之,岂不对乎?尔曹无正人,使尔少女年年横死于妖畜,积罪动天,安知天不使吾雪焉!从吾言,当为尔除之,永无聘礼之患,如何?”乡人悟而喜曰:“愿从公命。”
公乃令数百人,执弓矢刀枪锹钁之属,环而自随,寻血而行,才二十里,血入大冢穴中。因围而 [30]之,应手渐大如瓮口。公令束薪燃火,投入照之:其中若大室,见一大猪,无前左蹄,血卧其地;突烟走出,毙于围中。
乡人翻共相庆,会钱以酬公。公不受,曰:“吾为人除害,非鬻猎者[31]。”得免之女,辞其父母亲族曰:“多幸为人,托质血属[32],闺闱未出,固无可杀之罪,今日贪钱五十万,以嫁妖兽,忍锁而去,岂人所宜?若非郭公之仁勇,宁有今日!是妾死于父母而生于郭公也,请从郭公,不复以乡旧为念矣。”泣拜以从公。公多歧援喻[33],止之不获,遂纳为侧室[34]。生子数人,公之贵也,皆任大官之位。事已前定,虽生远地而弆[35]于鬼神,终不能害,明矣。
(见《玄怪录》)
〔1〕代国公郭元振:郭元振名震,魏州贵乡人,唐睿宗时,做过宰相,封为代国公。 〔2〕开元:唐玄宗年号,公元七一三——七四一年。 〔3〕自晋之汾:从晋州到汾州去。 〔4〕阴晦失道:因为天黑迷了路。 〔5〕峻:高人。 〔6〕牢馔:用猪、羊、牛肉做的菜肴。 〔7〕祸福人:带给人祸或福。 〔8〕缗:(mín民):原指古时穿钱用的绳子,转作计钱单位,缗为一千钱。 〔9〕适:嫁。 〔10〕以奉指使:以听差遣,即尽婢子之责。 〔11〕忝:辱,惭愧。多用作自谦语。 〔12〕徇:殉。徇汝,陪你一起死。 〔13〕傧:傧相。 〔14〕骈阗:众多而排列整齐的样子。 〔15〕相公:宰相。当时郭尚是布衣,后为宰相,妖怪能未卜先知。 〔16〕戈剑弓矢:指带戈剑弓矢的卫士。 〔17〕翼引以入:两边护卫引导将军入内。 〔18〕即:至。 〔19〕小相:小傧相,这里指祝贺婚礼的人。 〔20〕御厨:皇帝的厨房。 〔21〕伺其无机:等他不提防。机,机心,防备之心。 〔22〕缠之:包住断手。 〔23〕勉谕:说些安慰和鼓励的话。 〔24〕舁榇(chèn衬):抬着棺材。 〔25〕致暴于人,此乡何负:把灾害带给我们,乡里人有什么对不起你的。 〔26〕徒老于年,未老于事:只是年纪大了,人老了,而于事理却还不很明白老练。 〔27〕渔色:贪取美女。 〔28〕这三句的意思是:假如你们所称呼为将军的确实是真正的明神的话,神必定没有猪蹄,天难道会让**妖之兽为神吗? 〔29〕执正:主持正义。 〔30〕 :挖掘。 〔31〕鬻猎者:打猎卖钱的人。 〔32〕托质血属:为有血性之人。 〔33〕多歧援喻:从多方面找理由说服。 〔34〕侧室:小老婆。 〔35〕弆(jǔ举):藏。
本篇作者牛僧孺(779—848),字思黯,唐安定鹑觚(今甘肃灵台)人,一说陇西狄道(今甘肃临洮县南)人,宪宗时与李宗闵对策,以方正敢言进身,后历官穆宗、敬宗、文宗、武宗各朝,至宣宗时,以太子少师卒。着有《玄怪录》十卷,今存辑本五卷,计五十一篇。
《郭元振》是一种历史志怪小说,以真人记假事,是美化人物的一种手段。小说写郭元振从猪妖手中救出弱女子,情节跌宕,结构完整,着力刻画了郭的见义勇为、机智灵活;灭怪之后文字,笔底生波,奇峰再起,含义深刻,颇耐咀嚼。猪妖害人与诸侯渔色连譬,实可看作这篇寓言故事的点题之笔,虽议论嫌多,但却是不可缺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