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刊要带头规范化

近两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为了纯洁祖国的语言文字,十分重视规范化的工作,陆续颁发了一些文件和规定,有些还在报刊上公布了,并且引起了社会各界不同的反响和重视。这当然是一件好事。

不过,从严来说,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还做得不很理想,就拿报刊来说,不规范的现象可以说是触目皆是。譬如新公布的简化字表有几点新的改动,其中“像”、“覆”已经不作为“象”、“复”的繁体字,因此,“好像”、“相像”、“覆盖”、“覆灭”等,已经不能再写成“好象”、“相象”、“复盖”、“复灭”了。可是书刊上对此似乎很少注意,仍旧按照以前的规定办;有时还出现把作者正确的写法改错了的情况。又譬如,关于数字的用法,也公布了一个试行规定,但遵守的情况就更差一些,以至于报刊和出版物中对数字的运用五花八门,甚至同一篇文章,同一张报纸上也不一致。更早的时候有过规定,年份要用全称,可是书刊上把“一九七八年”简化为“七八年”之类的大有人在,口头就更多了。

我国是一个地广人多、语言环境复杂的多民族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工作十分重要。书刊是影响人民的最深远的工具之一,应该在这方面起带头作用才好。

(198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