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小说的魅力
最近,有朋友托我代购《三会本聊斋志异》,并希望我顺便多介绍一些文言小说给他。朋友觉得,文言小说读起来“别有一种魅力在”。我对此也略有同感。
文言小说大约是中国的特产,它以中国特有的文言文来写作,历史悠久。如果从西汉以前的《山海经》算起,已有二千多年“高龄”了。其间以魏晋、唐宋、清初三个时间特别繁荣,即使在《五四》以后,白话文占了统治地位,文言小说仍然受到许多读者的欢迎,鲁迅辑的《唐宋传奇集》、蒲松龄的《聊斋志异》以及大批的文言小说选本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就是最好的证明。
朋友说的文言小说的“魅力”究竟何在?我觉得主要是否有这么几个方面:
首先是内容方面的多样性特别是有些神奇怪异的故事是白话小说中所没有或少见的。从《山海经》中的夸父逐日、鲧禹治水、共工触山,到《搜神记》中的神精灵鬼,到唐宋传奇的龙宫、白猿,直到《聊斋志异》等书中的花妖狐魅,天曹地狱等等,在我们面前展开了一个色彩绚烂、丰富多彩的世界。这个世界是现实社会中所没有的,但又可从现实社会找到它的影子。读者从中自可领会到一种别样的乐趣,得到另一种美的享受,并受到特别的艺术感染。
其次是语言的精练。文言的特点是言简意赅,同样的意思,白话也许要说上一大串,但文言可短短几句便表达清楚了。文言文的大体内容是可以言传的,而其中蕴含的神韵和灵气则是只能意会,难以与外人道的。像蒲松龄在他的俚曲中可以写出很道地的口语,但他的《聊斋志异》却仍然用文言写成,恐怕与他偏爱这种文体不无关系。我们读他的小说,同时会为他小说中运用文言文的高超纯熟而倾倒。孙犁同志曾说过,《聊斋》的用文言,不但不是缺点,也许正是它的长处。从这个意义上讲,把一些文言文“译”成白话,其动机也许可敬,但实际上却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最好还是让读者自己去领受那份美感,那种韵味。
再次是形式的自由。文言小说的“老祖宗”就是“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合丛残小语,近取譬论,以作短书”,所以形式几乎是绝对自由(也许正因为如此,有些小说看起来并不像小说),文字长短不拘,写法五花八门,特别是其中大量的所谓“笔记小说”更是介于小说与散文之间,真是如行云流水,天马行空,自由之极,比起现在有些小说总是像端着一个架子,有一个“框框”来,似乎令人感到舒服得多。
当然,文言小说也有其不足的一面,就是数量虽多,但精品不足(据侯忠义等同志编的文言小说书目,大约有二三千种文言小说,其中优秀之作不会超过十分之一)。另外,文言这种形式,没有一定文化素养作根基,一般人看不太懂,这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它的读者面。
(《文汇读书周报》199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