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文化
咱们中国人真是聪明,“修辞学”尤其学得到家。譬如在吃风大炽之时,为了避免“大吃大喝”的恶谥,便发明出“茶文化”、“酒文化”、“吃文化”之类,仿佛同样的吃,只要与“文化”一挂钩,便会立刻“高雅”起来。
于是,“吃文化”便在国内“日新月异”地突飞猛进,“成绩”也越来越令人“叹为观止”:
城乡各地,到处可见大宾馆、小饭店和无数的餐厅、酒楼、咖啡馆、海鲜城,无数乘车的、走路的进进出出,于觥筹交错之中,一个个吃得红光满面,酒足饭饱,还有大盆小碗的佳肴美食变成“残羹剩饭”成了猪猡们的“美食”或倒进阴沟成为污染源……据说,仅公款吃喝一年就达几百亿元,加上“私家摆阔”,其数字更不知有多少。那宴席的标准从“四菜一汤”的数百几十元发展到成千上万,报载已有人将一密码箱中的32万元作为一席之资,使过去所谓的“富家一席酒,穷汉半年粮”大大地逊色,简直要“无地自容”了。试想,按我国贫困县农村人均年收入200元计,则半年为100元,这一席酒便是贫困县3 200个“穷汉”的“半年粮”了,岂不伟哉!
而与此同时,“文化”则越吃越没有市场,有些地方差不多要被“吃”光了:全国人均图书馆的经费只有几分钱;为救助失学儿童的“希望工程”几年中只收到几亿元捐款,远不及吃喝款的百分之一;略带讽刺意味的是,那些以传播“文化”为使命的书店、剧院、影院、书场、音乐厅之类,不但得不到更新和发展,反而不断被蚕食。我们听到电影院的广播在号召人们去喝咖啡,吃快餐,我们看到某个剧院的地方办起了一个个餐厅,素有“出版街”之称的绍兴路,如今两头都是餐馆与食摊,路中的昆剧院和中学也都租给别人办起了饮食店,据说在那里的某文化机关也把房子租给了一家什么中心,即将办成一个有吃有玩的好去处,原有的几家出版社相形见绌,已经显出可怜相了。看来,不久的将来,“出版街”就要让位给“吃饭街”了。
“吃文化”,最好是既“吃”又有“文化”,越“吃”越有“文化”,而不要只是借了“文化”的美名来“吃”,更不要许多人都张着血盆大口来“吃”文化,把我们这个文化本来就不多的地方“吃”得精光,变成蛮荒一片。
有一位现在已在他的祖国不大行时的伟人说过:一个文盲充斥的国家是建不成社会主义的。在我们这个已有近20%人口是文盲的国家里,如果听任饕餮之徒不断地大“吃”文化,其后果如何不是很清楚吗?
(《文学报》1993年8月5日,署名:司马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