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质量要注意解决深层次的问题

新闻出版署领导强调今年的书报要抓好质量。这个精神我们完全拥护。质量是书报的生命,是报刊社、出版社的信誉所系,丝毫也懈怠不得。问题是,质量年年抓,为何效果仍不那么理想呢?主要原因恐怕是以往较多停留在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式的抓表面现象上,而没有从深层次上把提高质量当作一项系统工程来抓。下面仅从出版社的角度谈一些看法,希望得到大家的教正。

图书的质量从根本上来说取决于作者原稿的质量。因为写什么与怎么写以及写得好不好都是作者的事,而出版社不过是出不出(是否识货)与出得好不好的问题。因此,首先要抓好作者的图书质量意识的提高这一工作,让作者明白:必须有高水平、高度认真负责的作者写出高水平的着作,出版社才有“米”可炊。在这方面,出版社只能发现、培养或从旁给予帮助与推动,却无法取代,也没有一种魔法能使质量不高的书稿变成高质量的出版物。

现实的情况如何呢?真正潜心于学问,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扎扎实实地从事高质量图书着述的作者当然也有不少,他们甘于坐冷板凳,不为名利所动,不把作品写得尽善尽美决不拿出来出版,所以,“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一出来就能引起“轰动效应”,令读者刮目相看。但是,也毋庸讳言,现在的确有相当多的作者,心态比较浮躁,急功近利,只求高产,不惜粗制滥造。有的人一年竟可以撰写七八本同类题材的“着作”,有的人一年可以编写数百万字的作品,试想,如何能够希望他们的作品是精雕细刻和高质量的呢?那么,作者为何要写这么多;这么快呢?据说也是有“苦衷”的,因为约稿者多,不忍拒绝,于是,只得加快出产速度,或者玩弄“魔方”游戏,以同样的材料变出多种不同的“花样”来。当然,这些人多是“名家”,所以有众多的出版社去“抢”。

更多的所谓“不好不坏,又多又快”的图书出自一些不那么有名的作者。从理论上说,这些书不让“出生”是道理十足的,但具体执行时也并不那么容易。首先,究竟什么书是“不好不坏”的平庸书,是一个并不易判定的命题。几乎同任何事物一样,图书也总是“两头小,中间大”的,质量特好的与质量特差的总是少数,而介于两者之间的总是大多数。如果企图千刀将这个大多数砍掉,就像造房子不要底下几层而只要顶上一层那样,是不可能办到的。全国一年出书八九万种,而重点书只有一千多种,就是说明非重点的图书占绝大多数,其中肯定有不少是“不好不坏”的,但要具体挑出来,却会有许多困难。这里的关键是,图书作为一种精神产品,缺乏一种像秤、尺之类的统一的科学的衡量标准,而见仁见智的成分却比较多。即如遭到非难的所谓“关系稿”,就不易判定。编辑与作者认识的就是“关系稿”,不认识的就不是“关系稿”?这样的说法显然谁也不会同意。因为与作者认识,对可出可不出的书稿也给予出版的书稿就是“关系稿”?理论上是清楚的,但问题对于什么叫“可出可不出”,也缺乏衡量的尺度,掌握起来还是难。又如同样遭到非议的有些人为评职称而拉赞助或自费出的书,是否就一定是平庸书呢?退一步说,就算你能判定它是平庸书,人家自费来出,又有评职称的苦衷,难道就一定不能出吗?宪法不是规定出版自由吗?他的书对个人或少数人有用处,也有一些读者,对国家、社会和他人又没有妨碍,为什么一定要扼杀于摇篮而后快呢?再说,为什么评职称要“逼”着人们拿“着作”呢?如果没有着作仍然可以扶摇直上,甚至比有着作的上得更快、更早,不是可以产生另外一种“导向”吗?

另外,从作者——头要求书稿质量的提高,也还有社会风气、文化素质、作者的写作道德等许多问题,并不是就稿论稿能解决的。这里姑且不论。

总之,要从根本上解决书稿的质量问题,关键得先抓好作者;而作者的质量意识提高就不是出版部门一家所能解决的。它需要作者的支持与配合,需要全社会的支持与配合。譬如书稿中的知识错误、错别字、引文错漏等等,出版社的编辑未能发现并改正,当然有责任,但最主要的责任应该是作者的。特别是某些专业知识,作者作为专门家,理应比编辑懂得多,写错了是不能容忍的,而编辑则是情有可原的。因为他不可能是个博通一切的“万宝全书”。再说书稿中的错别字,多半也是作者自己写错的(也不排除个别编辑改错、印刷厂误植的情况),编辑水平低未能发现并纠正,当然有他的责任,但作为一个作者,写错别字难道是能原谅的吗?又如书稿中的引文核对,理应是作者的工作。说句笑话,你引的这段文字是可以同你的着作一样拿稿费的,做做核对工作岂不应该?所以,我一向认为,对这方面的错误,编辑的责任最多只在于指出并要求作者改正,而不是代作者受过。否则,岂不是有点颠倒是非之嫌?我不是对编辑曲意回护,而是意在说明,抓质量是离不开作者支持的。出版社对书稿质量的提高所负的责任我以为主要是三个方面:

1.尽量(!)发掘或组织到高质量的好书,做到“野无遗珠”;尽量摒弃低质量的平庸书,拒绝有害的坏书,做到没有“鱼目混珠”之恨。这里需要的是“识货”的慧眼。

2.对发掘或组织的好书稿细心地做好加工工作,尽可能消灭各种差错之外,还要尽可能做好锦上添花的工作。这里需要韵是扎实的文字基本功与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要耐得住寂寞,甘于“为他人作嫁衣裳”。

3.对加工好的书稿要尽可能以最合适的形式、最美观的外表将它出版,让作者、读者一见就喜欢,不仅可读,而且可藏,转之久远。这里除了精心的设计之外,还需要相应的经济实力与物质条件(如不怕亏本、先进的印刷、漂亮的纸张等)。

目前,社会舆论所谓的图书质量问题,比较多的是针对前两个问题而言的。关于平庸书的问题,上面已经讲过,主要非出版社所能为力;因而,指责的重点实际上是第二个问题,即图书中的差错太多的问题,有人说是达到了“无错不成书”的严重地步。

是不是真到了“无错不成书”的地步,我没有调查,不敢乱说。不过,图书差错甚多,特别是错别字太多的现象,的确令我们脸红心愧。外界的批评、指责,即使有些过火,我们也放该虚心接受,并且采取切实的措施来消灭这些差错。但是“年年捉错年年错”,甚至“越抓质量越差”的情况也还是存在。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除了抓的措施不力、方法不对或虎头蛇尾等原因外,我认为,主要恐怕只是就事论事地抓了表面,而攒有针对深层次的原因进行分析,采取措施,因而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分析一下图书出错的原因,从出版社的角度讲主要有四条:一是思想上不重视。有些编辑编的书出了错,“脸不变色心不跳”,不脸红,不惭愧,不内疚,处之泰然。所以,以后编书仍“照错不误”。二是文化素质不高。这些同志限于文化水平或工作经验的不足,见错不知错,当然也就无从出错了。三是工作马虎,粗枝大叶。书稿匆匆地看一遍就发稿者有之,校样来了不认真读者有之,校对把“三校一通读”合并简化为一道工序者亦有之,差错岂有不多之理?四是制度上不健全。主要是三审制的名存实亡。但是,我认为这四条仍然是表面的原因,在它们背后,还有更深层次的问题要解决。

第一,与思想上不重视有关的背后原因是我们缺乏科学和严格的奖惩办法。现在多数社是有奖无罚或奖多罚少,对于图书出了文字差错而给予处罚的事似乎还没听到过。我们社目前也是如此,谁出了错,最多批评或提醒一下,请他以后注意,拿不出处罚措施,更不要说严厉处罚了。原因是“无法可依”,不知该如何罚法,而要订一个“法”,也非常之难。不知可否由有关部门制订一个“法案”出来。让各社有所遵循或至少可以当作参考。因为无处罚措施,有些同志就不把出错当一回事,不吸取教训,以至于“一错再错”。

第二,文化素质不高与工作经验不足的问题,背后也有两个问题:一是出版社进入没有明确的素质标准,以至于有些人认为,似乎只要有点文化、识几个字就都能当编辑。一些学历不足又没编辑经验的同志和学历虽高但不知编辑为何物的同志,往往一跨进出版社便接手编书工作,没有上岗前的考试,也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和考核要求,使他们的某些不足长期无法弥补。最近,上海有些社考编辑的改错能力,满分为110分,但不及格者都有,而七八十分者大有人在,可见情况之严重。二是缺乏培训。俗话说:“磨刀不误砍柴上。”在职学习对任何人都是绝对必要的。但目前我们的编辑除少数人进过短期培训班,大多数人长期以来就只能是“边干边学”,实际上文化素质提高不快。另外,也缺乏培训用的各类教材。这些情况恐怕也要设法逐步改善,以利整个编辑队伍文化素质的提高。

第三,工作马虎的问题,有的是工作态度不严肃,但有的是工作量过大造成的。这里所说的工作量过大,是指公私工作总量,不仅仅指本社的工作量。现在,不少编辑一面为社里工作,一面在外面发挥“余热”,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人编辑定额不过六七十万字,但实际编书数字可超过二三倍甚至更多。如果以100万字计,编辑加:正时按原稿看两遍、校样看一遍的最低:标准计,便是300万字的工作量,一年365天去掉节假日,于均每天要看1万字,实际上,扣除开会等必然占用的时间,还不止此数。更何况,编辑加工书稿决不是看两遍就行的。这样,对待书稿就难以精心推敲,而出错的机会就相对增多,岂不是题中应有之义!那么,为什么刁;可以少编点书呢?我以为,这背后就潜藏着一个知识分子待遇太低的深层次问题。中级职称在上海每月是119元,如果没有奖金等其他收入,大概不够本人“删口”。编辑要想增加正当收入,途径无非是几条:(1)写稿拿稿费;(2)替社里多编书拿点超编费;(3)替外单位编书拿业余编辑费。对于不易拿到稿费的同志,只有走“超编”加大工作量的路。按照目前的政策,出版社要想多给职工提供些福利,除了超承包得点奖励基金外,主要就靠超工作量提点业余编辑费”。所以,出书品种数字压不下来,也还有这样…个经济原因在里面。如果我们能想出一个好办法,让编辑有足够的收入而没有后顾之忧地安于精心编稿,我想会有更多的人乐于“精耕细作”的。如果经济问题不解决,要彻底解决图书质量问题则恐怕仍会有不少困难。

最后,是制度方面的问题。照理三审制应是保证书稿少出错的重要环节,问题是三审制如何落实而不至于形同虚设。前面说过,现在出版社大多超品种字数,要让每一本书都做到三审,实际上并不可能。如我社近几年出书字数都在2 000万以上,按二个室主任二审,平均每人要超,过1 000万字,4个社领导都参加终审,平均也得500万字,试想,如何“审”得过来?更何况室主任、社领导还要兼做责任编辑,还有其他许多事情!

另外,还有一个工厂出错的问题,如工厂不按规定改正校样上应改的地方,甚至在付型样签好后出现不该有的错误(如打纸型时跳字后乱塞引起的错误等),对此,出版社没有什么办法,只能“吃进”。当然,也有责任校对不负“责任”的问题。这些都是仅抓编辑一头所难以解决的。

以上所说,抓质量要注意解决的深层次方面的问题,不知是否准确。问题虽多,但并不必悲观,只要有关部门认真地—。件件去抓,积少成多,“系统工程”也有完工的一日。我们希望的只是:不要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地只抓表面现象。

(《编辑之友》1992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