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读《白居易诗选》

我们现在读唐诗,除了李白、杜甫而外,最熟悉的诗人,可能就要算白居易了,尽管唐已至诗歌之巅峰,诗坛亦群星灿烂,但这三位诗人,应该是最为知名的。白居易年少时即有文名,他与顾况之间的故事,妇孺皆知,所谓“离离原上草”、“长安居大不易”,都为一时佳话,甚至还有了传奇色彩。在《旧唐书》的记载中,能看到顾况对他寄予了厚望,“吾谓斯文遂绝,复得吾子矣!”现在看来,顾况的眼光还是深邃的。

白居易祖籍山西太原,但出生在陕西渭南下邽,距都城长安亦不能算作太远,父祖辈都为小官僚,有一定文化的底蕴,他的家庭情况大致就是这个样子。他少年得志,二十九岁时就中了进士,担任周至县尉时三十四岁,算是实际上进入了仕宦生涯,也是在这个职位上,他写了有名的《观刈麦》、《长恨歌》等名篇。在官场,他以忠诚耿直且喜好进谏出名,因而总是让自己不痛快,别人亦不快意,所以岗位就像走马灯一样转得很快,江州司马、忠州刺史、杭州刺史、苏州刺史、刑部尚书等等。在江州司马任上,对他影响最大,被认为是他一生思想由“兼济”而“独善”的分水岭,但亦不能绝对地分开,从此诗人就成为一个矛盾的思想体了,因而他在《与元九书》中说:“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谓之讽谕诗,兼济之志也;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 讽喻、闲适、感伤是都有体现的。这亦符合他的创作观,在回顾自己早年的创作情形时,他说:“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着,歌诗合为事而作。”(引文同上)“总而言之,为君、为臣、为民、为物、为事而作,不为文而作也。”(《新乐府序》)他的诗在当时就很流传,这亦让他为之自豪,在《与元九书》中他写道:“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这在当时,应是十分罕见的情景。他的这种诗体,被称之为“元和体”,且为时人争相效仿,影响了中唐以后的一些唐代诗人,直至有宋一代而后,深远地影响着中国诗歌的创作实践。我们今天读他的《琵琶行》、《卖炭翁》等等,仍然觉得是朗朗上口的。

《白居易诗选》,顾学颉、周汝昌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六三年七月第一版,繁体竖排,作为中国古典文学读本丛书之一种,一九八二年二月重印,发行量已至十七万五千册,成都马半丁君在旧书摊上淘得一本,万里之途,友情见赠。卅年春秋,品相依然完好,如获至宝,快意之至。《诗选》以编年为序,选诗简注,后附诗人年谱,益增大观,应算是很为经典的本子了。半丁君因公赴青藏高原做地质考察,远赠昆仑雪菊与雪莲花时,觉得有些俗气,就在厚重的礼物中又附加了这样一本唐人诗集,说是避俗而能增加些交往中的雅气,感佩之情,实难承重,亦只好在文末一并致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