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书

抄书,让人现在看起来,觉得总是一件很古典、很浪漫的事情,让人能触摸到一种氛围,一种气息,一种境界,恍惚里似乎青灯在烧,体不胜衣的秀才郎还要时不时地挑挑灯芯,再干呵两声,吐出一口血来。年少时读鲁迅先生的《呐喊》自序,想着S会馆里的三间屋,缢死过一个女人的槐树,先生就在这屋里抄古碑,总觉得阴森森地怕人,长大以后似乎才明白了一些道理。

现在很少有人抄书了,印刷业发达,复印技术空前发展,省却了很多麻烦。古时的藏书楼,许多都是靠经生抄书才使典籍得以流传的,以现在人们的眼光回看这种行为,实在是让人吃惊的,现在的人是很难静静地坐下来了,写得一手好字,更是困难的事情,但作为一种文化行为,总还能让人间或生些向往的心。

上午从旮旯里翻出一只旧本子,皮质封面,装潢考究,却原来是自己十余年前的“手抄本”,开篇即是曾国藩的《遗嘱》,抄自一九九四年的《读者》杂志,这是很有名的一篇文字了;下来是张潮《幽梦影》全文;张岱《陶庵梦忆》摘抄;钟嵘《诗品序》全文。实在是没有一点印象了,想不起来自己在十余年前的某个时光里还干了这么一件轰轰烈烈的事情。翻着翻着,自己心里竟有一些得意的满足,心地里总在找寻逝去的印痕。

记得小时侯替祖母抄过一本经书,什么具体的内容不记得了,祖母天天都在念,但她不识字,怕自己忘记了,就让我抄下来;还替叔父抄过一本《麻衣相书》,是从别人家里借来的,搞得很神秘,一般只是在晚间进行,大致抄了有半个多月的时间才完成,现在不知道他还留着没有。工作以后,有过一段抄写《金刚经》的日子,是很美妙的事情;还有一回是在办公室抄写《易经》,被一位自诩为文人的领导叫停了,说这种行为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他还反对我通读王力编写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他时不时地要来我办公室给我讲历史朝代的划分,还要一字一句地讲柳宗元的《种树郭橐驼传》,直到现在我心里都有一种吃了苍蝇的不舒服。

抄书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古人说过“眼过千遍不如手过一遍”的话,有一定的道理,文字一类的东西,也只有在心里扎根生长了,也许才能轻松自如地在一定时候转化为自己的东西,潜移默化里迸发出文字的生命的火花。《荀子`大略》里有句话说,“人之于文学也,犹玉之于琢磨也”,抄书一定是一种途径,是一种“玉汝于成”的途径,是需要素心人静下心来慢慢行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