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想到这儿,也许大家都有了心中自己的答案,这名贵客到底是谁?我也有自己的想法,从这个令我豁然开朗的重大发现开始,我脑袋里一直都在想着菲利普。当然这个客人还有可能是马丁,他手里有那张弗吉尼亚的照片。想到这个问题后,我就去卧室的抽屉里把我们的相册找了出来,但在相册里我没发现有照片不见的痕迹。有一个细节不容忽视,不是所有的照片都放进了相册里面,一些不重要的照片可能被随意放在某个地方,比如放资料的抽屉里。老实说,我对这张照片没有印象,可能是弗吉尼亚拿到之后觉得不满意,所以把它放在什么地方了。如果不是从玛丽的手里意外得到这张照片,我也许从来都不会看一眼这张看似无关紧要的照片。我做出一个大胆的推断:是菲利普拿到了这张照片,在一次闲聊中,马丁想弄清楚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让我这么痴心,于是菲利普拿出照片给他介绍说:“这就是那位美丽的弗吉尼亚。”马丁看完之后,忘了把照片还给菲利普,而是自己放进了兜里。菲利普可能觉得这张照片无关紧要,也忘了要回去。

不,还有其他可能。为什么客人不能是吉尔伯特校长?做侦探的就是要做出各种看起来根本不可能的假设,但吉尔伯特显然不可能是这个人。我清楚校长的为人,他在任何人面前都好像扮演着一个慈父的角色,一方面在我们学校中,他的年龄最大,另一方面他总是为我们着想,就好像我们是他的子女一样。知道我一个人在美国生活不容易,所以他特别关照我,从我住院后他来探望我说的话就看得出。让我不解的是,自从那次看望之后,他就再也没现过身了。我一直倾向于学校是好心帮助我的这个说法,尽管没交保险金,也没办理保险手续,他们还是做出治疗我的决策。但这和菲利普的帮助是两码事,他是执行者,但他滥用职权,他有一个不可告人的阴谋,否则不会采取这样极端的手段。回到吉尔伯特身上吧,我认为不是吉尔伯特的理由还有一个,那就是他的身体状况不允许,可能他一直没现身也和这个有关。老人们总是有各种疾病的困扰,心脏病,糖尿病,血管堵塞,每一种都是致命的,都不亚于癌症造成的威胁。也许吉尔伯特和我一样,剩下的时间都不多了,从他颤抖的声音和颤颤巍巍的步子看得出来。

会不会是吉尔伯特的助理?这更不可能,一个理由足以推翻这个猜测:他需要时刻照顾吉尔伯特,他的工作就是这个。当吉尔伯特没有事务需要处理时,助理的工作就只有这个了。

我还想到了很多可能来访的客人,她家的那些亲戚,给自己的蹩脚论文求情的学生,收账单的人,但这些情况里没一个有可能。她家的亲戚从没来过我们这儿,可能其中有布莱克先生和弗吉尼亚有矛盾的因素;学生知道我那时候在学校上课,就算有不知道的上门来求情,弗吉尼亚也可以用“他还在上课”把他们打发走,没有进屋的必要;收账单的人也不可能进家门。当然,也就只有这些了,尽管鞋柜里的拖鞋足够多,但几乎没有人会来我们家做客。

我走进客厅继续搜寻线索,因为两天前的那个晚上我和菲利普进行了谈话,所以我坐到了餐桌旁,坐的还是我那天晚上坐的那个**。什么都没变过,在我不在家的这两天里没人来过,就连小偷也没光顾这里。我带着绝望的心情环顾四周,想到不久之后这里就会变成一个危险的地方,我不能再出现在这里了,我就莫名的慌乱。菲利普坐的**现在是空着的,我的目光自然而然移到了对面那堵洁白的墙上,我看到了酒柜的把手,继而看到整个隐蔽着的酒柜。透过白色酒柜上嵌进去的那一小段玻璃,我看到了一排玻璃杯和一瓶那天晚上喝过的波本,还有几瓶白酒我看不到。也许还原当时谈话的场景对找到线索有帮助,于是我起身坐到了菲利普当时坐的**,现在我的对面空了,但丝毫不影响我对这些事情的记忆。相反,我的记忆更清晰了,头脑仿佛回到了没生病的日子,敏捷而深刻。为了让自己更加身临其境,我把右边的灯打开,垂下来的吊灯发出一团刺眼的黄光。光线没有散发出去,只是簇拥在了一起,在屋外强烈的白光削弱下好像只是一个黄色的气球。我站起来向后转去,打开了酒柜,从里面拿出威士忌和一个离我最近的玻璃杯,把它们放到了餐桌上。我在尽量模仿菲利普,但我始终学不会他那套深受社交场合感染的做派,我只能从动作和步骤上模仿。我一边做着菲利普当时做的动作,一边思考他的这套动作里哪些地方非同寻常。一个人的习性会透露出重要线索,暴露他们的本性,如果一个人是左撇子,那么他杀人的方式会和一般凶手有所不同。我现在的推论是菲利普曾经来过我家,不论是推翻这个假设或者是证明它,我都要找到证据,他没来或来过的证据。

那天晚上的谈话是我和他在家里进行的,如果他之前来过我家,我只需要把菲利普在谈话中表现出来的在我家里养成的习惯找到就行了。这听上去根本不可能,菲利普就算来过我家,也可能只呆了几十分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人是不能养成一个习惯的。但也未必,因为如果菲利普来过我家,那么他一定会不自觉地养成一个习惯。不止是菲利普,所有人都会。如果我们新结识了一个朋友,我们去朋友家里做客,从踏进他们家门的那一刻起,我们就正在染上一种习性,等到下一次我们去朋友家时,这个习性恐怕已经养成了。第一次做客,我们什么都不知道,一切都是陌生的。而接下来任何一次做客,我们会知道朋友家的卫生间在什么地方,他们家的电视怎么打开,冰箱里的食物怎么分布,收藏品里有哪些宝贝,甚至衣柜里的衣服种类。我们一清二楚,每件事都渴望亲自去完成,我们渴望去打开他们家的电视,不停按遥控器来调换频道;我们渴望打开他们家的冰箱,像嬉皮士一般从里面拿出一罐可乐;我们渴望站在他们家的每一扇窗户前,像欣赏自家屋外的景色似的欣赏窗外萧瑟的景色。我们俨然成了屋子的主人,每一个做客的朋友都有这样的冲动,即使没有,下意识中我们也会把这间房屋幻想成自己的所有物。下意识中——弗洛伊德总结得好——我们在到过的地方养成习性,因为之后我们总是清楚在这个地方该做什么。

我就是这样想的,如果菲利普来过我家,他也一定程度上会把自己当作是屋子主人。我和菲利普在家中的接触有限,只是不断的聊天,而且在谈话过程中,我的情绪并不稳定,就算他在那时候做出了什么动作,我也没办法发现。不过,在我们聊天之前,他是做了一连串的动作的,我看得很清楚,但这些动作无非是拿酒、摆酒杯、倒酒,没什么特别的。我又做了一遍动作,把威士忌和杯子放回酒柜,关上。我站着停了一会儿,但没有像菲利普那样晃着身子张开双臂。然后我又打开了酒柜,拿出酒和杯子,放在桌上。我开始倒酒,我的动作很小心,不敢错过任何一个小细节。瓶子里的酒像拧紧的水龙头似的一滴一滴往外渗,我盯着瓶口,像在做一个化学实验似的,努力想发现什么。过了几分钟,瓶子已经倒不出酒来了,我看了一眼玻璃杯,里面只有不到三分之一的威士忌。这并没有让我沮丧,毕竟我不是为了喝酒才倒的,相反,另一个结果让我沮丧很多,那就是我没有发现任何端倪。这点线索太少了,我很清楚。如果推理在菲利普这里卡住的话,寻找弗吉尼亚踪迹的行动也就不知从何谈起了。我想知道的是那张照片为什么会落到他们手里,我觉得这和弗吉尼亚在离开前和谁见过面有很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