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大兴安岭-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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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田大阔他们乘坐的火车到了漠河。一下车,寒风凜冽,使熊灿打了个寒战。他们在那儿找了个小旅店住了一宿,第二天又坐汽车颠簸了二百多公里,在一个叫黑河林场的地方扎下了营盘。这里,古木参天,举目可见全是原始森林。无边无际的林海中,已可见到斑斑雪痕。冬天已经开始问询大兴安岭。

没有休息,第二天他们就开始了采伐。田大阔没让熊灿去拿锯伐木,而是让他当了一名领工。熊灿带着一种新鲜感,踏进了千里林海。

林子太大啦!人走进去就像一滴水溶进了大海。脚下的腐叶,踩上去就像一床棉被,软软的让人心惊胆战。不时蹿起的小灰鼠,转眼之间,一溜烟地就在你的面前爬上了树梢。仰头看去,在那密密的树叶里你再也看不到它的踪迹。高髙的太阳在这里撒下的只是花花搭搭的光斑。林间弥漫着的是甜滋滋的格外新鲜的空气。

不敢大意,熊灿和工队保持着距离,尽量不要拉得太远。深恐在这分不清南北的密林中走失。好在工人们很憨厚,他们不时地招呼自己的领工。中午,他们打起火堆,就在山上野餐。晚间,日头卡山,他们开始打道回家。

头几天,熊灿还感到很新鲜,瞪大眼睛看着林间的一切。久了,他有些烦,什么时间是个头?特别是任建,更不**。他跟在采伐的工人中,挥舞着大斧,汗水刚刚渗出皮肤就被冷风吹凉。衬衣贴在身上凉飕飕的。中午将馒头串在树枝上,放在火上烤,吃起来硬梆梆的。

田大阔看出了这一点。有一天,他拿出一杆双筒猎枪交给熊灿。告诉他,可以到山上打点野味。看到枪,熊灿眼睛放光。他抓起那杆枪,喊上任建,远离了工队。

时间久了,他已经可以在这片林子里找到方向。特别是时值冬季,大雪遍地。人要走过,就有雪痕。因此,他也不怕走丢。

二人踏着”嘎嘎”响的积雪,顺着一道山梁转过。突然发现,对面的秃岗上一头火红的狐狸从山顶冲下。熊灿一甩手,端起猎枪取跪姿,稍一瞄准“啪”的就是一枪。只见那狐狸往前一栽,滚了个跟头,就躺在雪地里不动了。任建狂喊一声,举着双手向那狐狸跑去。熊灿得意洋 洋,向枪管冒烟处吹了几口。一甩手,枪上了肩,也跟着任建去收获猎物。

可是,没等他们冲下山坡,那边上来一头狼一样的猛犬,站在死狐的前面,对着任建狂吠。再看那猛犬后面,竟跟着一个彪形大汉。他头戴一顶狐皮软帽,身穿一件狐皮坎肩,脚下一双翻毛皮靴,手持一支半自动步枪。正在那虎视眈眈看着走向前来的熊灿和任建。

任建不客气,他大拇指一翘说:“怎么的?想抢我们的狐狸?”

那大汉,浓眉大眼,二十多岁年纪。他用枪上的刺刀一挑,死狐就挂在了枪尖。阳光下可以清楚地看到,那狐狸中了两枪,而这两枪是分别从两个方向打人。

这,不但使熊灿一愣,也使那大汉的眼睛里涌出了困惑。任建也看到了这一点,他从心里对双方的力量进行了一下比较。从形势上看,是2: 1。他们是2,可对方有一头猛犬,还有一支较他们为现代化的武器。怎么办?他心生一计。他挥手说道:“哎!咱们摔跤定胜负,谁胜谁就得这只狐狸。”

那大汉听说要摔跤,立刻从眼睛里透出兴奋的光泽。他喝住猛犬,插好半自动步枪,甩下狐皮帽和那件火红的狐皮坎肩,双手一拍,立刻在雪地里走起了螃蟹步。

熊灿将手中的猎枪扔给任建,腰往后轻轻一弓,两肩前探,双臂形成弓状。两眼立刻射出鹰一样的光芒,而且,那光芒紧紧罩住了那大汉移动的脚步。

熊灿曾在特种部队受过训,他的散打获得过相当高的荣誉。摔跤、射击,他都是行家里手。他先发制人,右脚前踏,右手闪电般地袭向大汉胁下。大汉急忙撤步,在一躲的同时,他前探的一侧显出了破绽。而熊灿的这一招是虚招,他迅速地收臂前探,钢爪一般的右手巳抓住了大汉没有收回的右臂。同时,熊灿跟进一步,一股力量随他向前逼向大汉。大汉本能的反应是迸气用力逆向袭来。这正中熊灿下怀,他两腿一蹲,借力转身回收。一刹那间,大 汉已贴近熊灿右肩。就在两人身体接触的瞬间,熊灿紧紧 扣住大汉的右臂,身体伸直一挺,大汉身体已经离地。熊灿就地转了个半圆,将大汉抛了出去。

实际上,应该说非常的精彩。一个回合之间,大汉就败在熊灿手下。

看大汉被摔倒在地,任建百倍警惕地用手中的猎枪逼住了猛犬。没想到,大汉从地上爬起用略显生硬的汉语说:“好样的!狐狸你的。”然后,他戴上狐皮帽,抓起坎肩,抽起步枪,唿哨一声,带猛犬穿越山脊而去。

一会儿,大森林就恢复了它的宁静。只剩下一只死狐躺在雪地上,成为熊灿的猎物。任建兴高采烈,跑前几步抓过死狐,往肩上一扔,返身向回走来。

回到营地,任建举着死狐喷着唾沫绘声绘色地向伐木工人述说熊灿猎狐的故事。田大阔今天也在工地,他抽着烟,一句话也不说。但耳朵里捕捉着任建的话,一个字也不想漏。他早看出熊灿不是一般人物,可熊灿能在一个回合里就摔倒鄂温克猎人,却出乎他的意料。因为他知道和熊灿同时猎狐的只能是鄂温克人。在和残酷的大自然搏斗的过程中,他们练出了强壮的体魄和精湛的武艺。

可这彪焊的猎人,在射击和摔跤两方面都输给了熊灿。田大阔从心里开始佩服这个个子较高,四肢匀称,灵活、矫捷的年轻人,并对他有了另外的一种想法。这想法深深地埋在他的心里。

田大阔从离开参市时起,就朝思暮想返回参市,夺回百万家财。可惜的是,他从来沒想过使用正确的手段。只是想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用他自己的方式,来了结这段恩怨。这就使得他和与他相关联的人染上了悲剧色彩。当然,这是当时的田大阔想不到和永远不会想到的。

6

第二天,太阳刚从树梢闪出,一辆雪橇溅着飞扬的雪花驰进了营地。从雪橇上跳下的正是那个打狐狸的汉子, 他是鄂温克的猎手,附近敖乡的“豪波”。

豪波浓眉大眼,颏下一圈隐约可见的青髯。在冰天雪地里,如铁塔般健壮。他两腿微弯,走起**来却风一般迅捷。

他找到熊灿,高兴地拽住他的手说:“大哥、大哥! 跟我走。”

然后,不容分说地将熊灿拉上雪橇。雪橇上还有一个女人,那女人两眼弯弯像个月亮。她张口也叫熊灿:“大哥! ”

这是豪波的女人,两口子一起来请熊灿,是要他到家中去做客的。

豪波夫妻二人加上熊灿,乘上雪橇,如飞一样在森林中穿行。不久,他们就来到敖乡。这是一个大森林中的集镇,镇上的人全是鄂温克人。整齐划一的街道,整齐划一的住宅。豪波将熊灿请进家里,让到炕上。这北方的炕格外实惠,热热的、暖暖的就像豪波一家人的盛情一样。

鄂温克女人,不但人长得漂亮,手脚也麻利。她旋风一样,在她家的炕桌上摆满野鸡肉、狍子肉、野熊肉,一色的山珍、一色的野味。

豪波捧了一叠小碗,他将这些小碗在炕桌上一字摆开。熊灿眼光一扫,数清那是六个。六个翠花小瓷碗,摆在了一堆野味的面前。豪波又转身捧来一坛酒,一坛当地酿造的纯粮白酒。开盖之后,满屋酒香。熊灿立刻鼻翼翕动,眼放豪光。他也是一个“高阳酒徒”,面对这纯粮美酒,他的大脑也早已兴奋起来。

豪波在那一字排开的六个小碗中,注入了这清泉般的酒液。然后,豪波举起其中的一碗说道:”大哥!豪波喜欢的是汉子,敬佩的是汉子。今天,我豪波先敬大哥一碗。”说完,他举起那碗酒,站在地上,仰头一吸。一碗酒一滴不剩,全倒进了他的肚子里。

熊灿见状也毫不示弱,他单腿跪在炕上,端起了另外 一碗白酒开口说道:“谢谢兄弟和弟妹,我干了这碗。” 话刚说完,只见他迸气一吸,那碗酒如一条长蛇般笔直钻进了他的嘴里。

“爽快!”豪波高兴得大拇指一伸,抓起刀来切了一块肉送到熊灿面前。熊灿也不客气地张口吞掉。然后,他又乘兴举起一碗说:“兄弟,哥哥初来乍到,能结识你们, 哥哥非常高兴。来!我敬你们一碗。”

这第二碗,熊灿喝得有点慢。喝得酒花飞溅,一溜酒液顺他的嘴角流到伸长的脖子上。但他仍然是一口喝干了那碗酒,并在努力咽下的同时,将碗高高举起,碗底向上。他让豪波检验,一碗酒已被他全部喝干。

这世界上大概最公平的就是酒,谁喝多了都要醉。一碗酒、半斤多,一口咽下。早已使豪波一股热流从腹中升起,眼角已开始微微泛红。可他眼看着熊灿又一口气干了一碗,而且是敬酒。作为好客的鄂温克人,豪波哪有不喝之理。他双手端碗向熊灿面前一送,然后,将碗收回,俯首开喝。可这碎酒的确有些难以下咽,且不说,前一碗酒已经在他的胃里火辣辣地开始燃烧,那乙醇也在他血液中开始畅流,头部已有些晕眩。

他努力将那清纯的酒液往胃里倒,可他实难一口气咽下。只好在喝至中间时,将酒碗挪开,长喘一口气。可就在这一喘当中,他发现了熊灿那略含笑意的眼神。于是,他一仰脖将剩下的半碗酒大口饮进。不慎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