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 罗

莱芜秀才李中之〔1〕,性直谅不阿〔2〕。每数日,辄死去,僵然如尸,三四日始醒。或问所见,则隐秘不泄。时邑有张生者,亦数日一死。语人曰:“李中之,阎罗也。余至阴司,亦其属曹。”其门殿对联,俱能述之。或问:“李昨赴阴司何事?”张曰:“不能具述,惟提勘曹操〔3〕,笞二十〔4〕。”

异史氏曰:“阿瞒一案,想更数十阎罗矣〔5〕。畜道、剑山〔6〕,种种具在,宜得何罪,不劳挹取〔7〕;乃数千年不决,何耶?岂以临刑之囚快于速割〔8〕,故使之求死不得耶?异已〔9〕!”

【注释】

〔1〕莱芜,明清县名,明至清初属济南府,现属山东省莱芜市。

〔2〕直谅,正直诚信。

〔3〕提勘,提取犯人审问。。

〔4〕笞(chī),古代的一种刑罚,用荆条或竹板敲打臀、腿或背,为五刑之一。

〔5〕更,更替。

〔6〕畜道,即“畜生道”,佛教语,为“六道”之一。根据佛教轮回之说,人作恶,死后当变为禽兽、畜生等。

〔7〕不劳挹(yì)取,意思是判处量刑用不着太花心思。挹取,即“汲取”。

〔8〕快于速割,指被判死刑的人以速死为快,免得再受折磨。

〔9〕异已,令人惊讶不已的感叹语。

【简评】

自从东晋习凿齿《汉晋春秋》第一次提出“帝蜀寇魏”说,即以蜀汉为正统,曹魏为篡逆的历史观以后,南宋大儒朱熹《通鉴纲目》以蜀汉直承东汉之皇统,更加强了“尊刘贬曹”的正统意识,并深刻影响了元明通俗文学。于是对曹操的评论就一分为二:作为优秀政治家与军事家的曹操与文学艺术作品中奸诈自私、乱臣贼子的曹操。这与历史上民族矛盾的空前激化与草根阶层向往清明政治的诉求有一定的关联。《三国志演义》中的曹操就被塑造为“奸雄”,他那种“宁我负人,人毋负我”的极端心态,更是遭到社会上一般无权无势者的唾弃,因为这些人根本没有实践这一信念的资本,将曹操作为众恶所归的箭靶子也成为历史的必然。蒲松龄的这篇《阎罗》正是民间惩恶扬善心理的表现,企图借用阴曹地府的刑罚解构历史的一种尝试,并不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