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村子

在锄完地之后,上午也许读读书,写写字,我通常还要在湖水中再洗个澡,以游过一个小湾为限,洗掉劳动在我身上留下来的尘埃,或者抚平读书所留下来的最后的皱纹,而下午则是绝对的自由时间。每天或者隔上一天,我都要信步前往村子,听一些永无止境的闲言碎语,或者是口口相传,或者是从一家报纸传播到另外一家报纸,而这些闲言碎语,如果用顺势疗法,服用极少的剂量,就会以其自己的方式,像树叶的飒飒作响和青蛙的喇叭似的声音一样令人耳目一新。我走在树林里,是为了看鸟儿和松鼠,而我走在村子里,是为了看大人和孩子们;我听见的不是在松树林中的风声,而是大车的咔嚓声。从我的房子朝一个方向看,在河边的草地上有一个麝鼠的聚居地;而在另外一道地平线上,在榆树树丛和梧桐树的掩映之下,有一个忙忙碌碌的村子,在我看来,他们是奇特的,好像大草原上的狗似的,每一位都坐在洞口,或者跑向邻居的洞口去说长道短。我经常到那里去,为的是要观察他们的习惯。在我看来,这个村子似乎就是一个巨大的新闻编辑室。另外,为了支持这个新闻编辑室,他们又像在州政府大街上的雷丁出版公司所做过的那样,经营坚果和葡萄干,或者盐和玉米粉,以及别的食品杂货。对于前一种商品——也就是新闻,有些人胃口极大,而且具有极其健康的消化器官,结果他们能够总是坐在公共大街上,一动不动,让新闻就像地中海的夏季季风一样慢慢地升腾起来,低语着吹过他们,要不然就像吸进乙醚似的,能够对疼痛麻木和感觉不到疼痛——否则的话,新闻听起来经常是令人痛苦的——却又影响不了意识。当我在村子里漫步的时候,我几乎从来也不会看不到一行这样的重要人物,他们或者是坐在梯子上晒太阳,不时地身体前倾,眼睛东张西望,脸上带着**欲的表情。要不然就靠在谷仓上,双手叉在口袋里,就像女像柱一样,好像是要把谷仓支撑起来似的。既然他们通常是在户外,因而风里面不管有什么东西他们都能听到。这些是最粗糙的磨粉机,所有的闲言碎语都首先在这里粗略地消化一下,或者说是粉碎开来,然后再倒进户内更细微、更精密的漏斗里。我注意到,村子的要害部门是食品杂货店、酒吧、邮局和银行;而且他们还在方便的地方摆放了一口钟、一门大炮,以及一辆消防车,它们是这个机器的必要组成部分;而房屋的安排则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的潜力,安排成巷子,彼此面对,这样一来每一个旅行者都不得不受到夹道鞭打,而且每一个男人、女人和孩子都可以揍他一下。当然,那些距离巷子口最近的人最能看见别人,也最能被别人看见,那些人也就能最先揍他,并为他们所处的位置而付出了最高的代价。住在郊外的零星居民为数甚少,巷子的长长豁口就是在郊外开始出现的,在那里旅行者能够翻过墙去,或者转身进入牛走的小路,从而得以逃脱,那些郊外居民也就付出了非常无足轻重的地面税或者窗户税。四周全都挂出了招牌,以便引诱旅行者;有些招牌是抓住他的胃,比如酒馆以及供应酒的地窖;有些招牌是抓住他的想象力,比如干货商店和珠宝店;而其他的招牌则是抓住他的头发或者脚或者裙子,比如理发店、鞋店或者裁缝店。除此之外,在每一座房子面前,都有人站着邀请旅行者拜访,而且在这些时候渴望有人聚集过来,这甚至更加可怕。通常我都能奇妙地从这些危险中逃脱出来,或者是立即大胆地径直前往目的地,那些受到夹道鞭打的人不妨如此,或者让我的脑子想高尚的事情,就像奥菲士,“弹着竖琴,大声地歌唱众神,淹没了塞壬的嗓音,从而避开了危险”。有时我突然拔腿便跑,谁也说不出我的去向,因为我并不太在乎优雅得体,即便从篱笆上的缺口钻过去也不会犹豫。我常常很突然地闯进某些人的家里,在那里受到热情招待,了解到核心的新闻和最新筛选过的新闻,什么事件平息下来了,战争与和平的前景如何,以及世界是不是有可能更长时间团结一致,之后他们便放我从后面的街道出来,这样我便得以再次逃进树林。

如果我在镇子里逗留的时间比较久,那么把自己投身到夜晚之中,也是件非常高兴的事情。尤其是在天黑而且又有狂风暴雨的时候,我肩上扛着一袋黑麦或者玉米粉,从村里某个灯光明亮的客厅或者讲演厅起航,驶往我在树林里的那个温暖舒适的港口。我把外面的东西全都扎牢之后,便带着快乐的思想撤退到舱口的下面,只让我的外表去掌舵,而在一帆风顺的时候甚至把舵也捆扎了起来。“当我航行的时候”,我坐在船舱的炉火旁,心中有许多愉快的想法。尽管我也遇到过几次狂风暴雨,但不论是在什么天气,我的船只从未失事,我也从不沮丧。即使在普通的夜晚,树林里也比大多数人想象的要黑。在最黑的夜晚,在树林当中,我必须时不时地抬起头,看着小路上方树木之间的空隙,以便找到我的途径,而在没有大车路的地方,我又不得不用脚摸索我所走出来的那条模糊的小径,或者用手触摸那些特殊的树木,按照它们之间的已知关系来导航,比如说在两棵松树之间通过,松树之间的距离不超过十八英寸。有时在黑暗闷热的夜里回来,眼睛看不见路,只得用双脚探着路前进,梦游一般,直至深夜才到家,手放在门闩上开门的时候才如梦初醒,又再回想起我之前走过的每一步路。于是我想到,如果我身体的主人能够把我的身体放弃的话,也许它就能自己找到回家的路,就像手无须帮助便能找到嘴巴一样。有几次,客人碰巧待到夜晚,而那又是一个漆黑的夜晚,我也就不得不把他送到房子后面的大车路上,然后给他指出方向,而为了不迷失方向,他又需要得到他的脚的引导而不是眼睛的引导。在一个非常黑暗的夜晚.我就是以这种方式,给两个在湖边钓鱼的年轻人指出了路。他们住在树林外面大约一英里的地方,应该很熟悉这条路线。一两天以后,他们当中的一位告诉我,那天晚上,他们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无目的地走动,离他们家非常近,却是快到早晨才到家。由于在此期间下了几场大阵雨,树叶都湿淋淋的,因而回到家的时候,他们全身都湿透了。我听说,正如俗语所说,在天黑得用刀子都割不开的时候,许多人即使在村子的街道上都迷路了。有些住在郊外的人,乘坐马车来到镇子购物之后也不得不在那里过夜;而外出拜访的女士们和先生们,由于偏离了预期的路线半英里,就不得不用脚来探路,而不知道什么时候该拐弯。任何时候在树林里迷路都是一种既有价值,又令人惊讶和值得纪念的经历。在暴风雪中,即使在白天,人们走在一条非常熟悉的公路上,也常常不知道哪条路通向村子。尽管他知道这条路走了一千次,也还是辨别不出一点痕迹,而且对他来说就像西伯利亚的公路一样陌生。当然,到了晚上,那种困惑更加巨大。我们经常地,虽然是不知不觉地,像领港的人一样,依据着某某灯塔或某某海角,向前行进,如果我们不在走惯的航线上,依然在脑中有邻近一些海角的印象;除非我们完全迷了路,或者转了一次身,在森林中你只要闭上眼睛,转一次身,你就迷路了——到那时候,我们才发现了大自然的浩瀚与奇异。每一个人不管是从睡眠中醒来还是从茫然中醒来,都必须再次看看罗盘上的方位点,醒来几次就查看几次,直到我们迷路了——换句话说,直到我们失去这个世界了——我们才能开始发现我们自己,才能意识到我们是在什么地方,并且认识了我们的联系无穷的界限。

第一个夏季快结束的时候,一天下午我去村中鞋匠那里取鞋,我被抓了起来,并关进监狱里,这是因为,正如我在别的地方已经讲述过的,我没有向这个国家缴税,或者说没有承认这样一个国家的权威,这个国家就在国会大楼的门口,像牲畜一样买卖男人、女人和孩子。我到树林里去是出于别的目的。但是,不管一个人到了什么地方,都会有人用他们肮脏的机构去追逐他,用爪子抓住他,如果他们能够的话,还会强迫他成为他们的不顾一切的秘密共济会的会员。的确,我可能已经做了强有力的抵抗,并或多或少取得了效果,我可能已经“发狂地”反对了社会;不过我却更愿意让社会“发狂地”反对我,因为社会就是那个不顾一切的一方。然而,第二天我就被放出来了,我拿到那只补好的鞋子,及早回到了树林里,在费尔黑文山上享用我的黑果大餐。我从来都是只受到那些代表国家的人的骚扰。除了存放文稿的桌子有锁之外,我并没有锁或插销,我的门闩或窗子上甚至都没有一颗钉子。不论是晚上还是白天,哪怕我会出去待上几天,我都不闩门;即使到秋天的时候去缅因的树林里待上两个星期,我也不闩门。与受到一个小分队士兵的保卫相比,我的房子受到了更大的尊重。疲倦的漫步者可以在我的炉火旁休息和烘暖身子,文人可以用我桌上的那几本书使自己开心;而好奇的人,则可以打开我的壁橱门,看看我的中午饭剩下了什么,而我又打算用什么作为晚饭。然而,尽管有许多各阶层的人以这种方式来到湖边,我却并没有因此感到任何严重的不便之处,除了一本小书之外,我从来没有丢失过任何东西,那是一卷《荷马史诗》,也许是因为封面镀金而不妥当,我相信,到这个时候我们阵营里面的一个士兵已经发现了这本书。我确信,如果所有人都像我当时那样生活简朴的话,那么盗窃和抢劫就不会存在。这些事情只会发生在那种社会里——有些人拥有过多,而其他人则严重不足。蒲柏翻译的荷马史诗很快就会得到恰当的传播:

Nec bella fuerunt,

Faginus astabat dum scyphus ante dapes.

当人们需要的只是山毛榉木制的碗时,

也就没有战争来骚扰人们。

“子为政,焉用杀?子欲善而民善矣。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