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谈财富
(1612年作 1625年大增订)
我把财富称为“德行的包袱”,这最恰当不过了。罗马人的用词更妙,impedimenta。因为财富之于德行,正如辎重之于军队。辎重不可或缺,也不可丢弃,但它妨碍行军,有时甚至为了照顾辎重,不是让胜利失之交臂,就是让它搅乱了胜局。
巨大的财富没有真正的用处,除非用来布施,剩下的就只有玄想了。所以所罗门说:“有多少财富,就有多少消费者,财主得什么益处呢?不过一饱眼福而已。”一个拥有巨额财富的人是无法感受到由衷的喜悦的,他可以保管财富,他有权把它施舍捐赠,他可以因为有钱而名扬天下,但对财主而言,没有实在的用处。你难道没有看见世人对小石子儿和小稀罕件儿漫天要价?难道没有看见有人为了使巨额财富似乎能派上用场而铺张扬厉?不过你会说财富可以买通关节,替人消灾,正如所罗门所言:“在富人的想象中,财物是他的坚城。”这话妙不可言,只说“在想象中”,事实上并不尽然。因为毫无疑问,变卖巨额财富的人多,买进巨大财产的人少。
不要追求耀眼的财富,而要去追求你可以正正当当地获得、合情合理地使用、高高兴兴地分配、心安理得地留下的那种财富,但也不要一概采取苦行僧式的鄙视态度,而要区别对待。西塞罗对于拉比里厄斯·波斯图玛斯有精辟的评述:“他亟亟生财,显然目的不在满足贪欲,而是在寻求一种行善的资本。”还是听从所罗门的忠告,不要急于敛财致富,“想要急速发财的不免受罚”。诗人们编造说,财神普路托斯受朱庇特差遣时,步履蹒跚,行走缓慢;但受普鲁托差遣时,拔腿就跑,健步如飞。这个故事的意思是通过正当的手段、诚实的劳动,发财致富是很慢的,但依赖别人的死亡(如通过继承、遗嘱等渠道),发财致富会一蹴而就。如果把普鲁托看作魔鬼,这个故事也同样适用:财富如果从魔鬼手中得来(如蒙骗、欺压等不正当手段),就来得很快。
生财有道,而大多是邪门歪道。一毛不拔还算最好的一种,但也不是无可非议的,因为它使人不肯博施济众。耕种土地是最自然的致富之道,因为它是我们大地母亲的恩赐,然而就是太慢。不过,要是大富翁肯躬身从事畜牧业,财源就会滚滚而来。我认识一个英国贵族,在当代人中,他是手里最有钱的人,是个大牧场主、大养羊主、大木材商、大煤炭商、大谷物商、大铅矿主、大铁矿主,还经营许多诸如此类的产业。所以对他来说,土地就像一片海洋,财源滚滚而来,永不枯竭。有人说:“小财难发,大财易得。”此话不假。因为当一个人的资本大到可以坐等市价冲顶,能做常人无钱经营的买卖,而且还可以合伙经营年青一代的产业,这种人只有发大财了。
做一般买卖、从事普通职业获取的财富是诚实的,这种财富的增加靠两条:一靠勤奋;二靠诚实公道的好名声。不过做生意赚钱还有可疑之处,如乘人之危专钻空子,指使仆人和其他人当托儿诱人上钩,耍手腕把别人的好买主拉走,以及诸如此类的狡诈卑鄙的伎俩。至于狠杀价格购买廉价物品,有人不是为了拥有,而是为了转手倒卖,这一般要在买主和卖主双方身上榨取双重的利润。合伙经营如果联手选择得当,是可以赚大钱的。高利贷是最保险的赚钱门道,不过也是最糟糕的门道之一。因为这种人是依靠别人“汗流满面”来糊口,而且在礼拜日还要耕作。放高利贷虽然保险,但也有漏洞,因为职员、掮客为了自身的利益,会想方设法把钱借给很不可靠的人。
如有幸率先搞出一项发明或获得一项专利,有时确实能大发横财,加那利群岛上的第一个糖业老板就是这样。因此,如果一个人能成真正的逻辑学家,既有发明,又能判断,那他就可以干大事了,尤其如果时世相随的话。专靠固定收入的人很难发大财,而干孤注一掷的冒险买卖往往会落一个倾家**产的下场。因此最好有固定的收入保证,再去冒险,万一失败,还可以支撑局面。垄断和专卖如果不受限制是发财致富的绝招,如果经营者信息灵通,事先知道什么东西会供不应求,便囤积居奇,成效尤佳。
任职得来的财富,即便是在王公贵族手下供职,如果这些财富是通过拍马逢迎和在其他奴颜婢膝的情况下得来的,也可以归入不义之财。至于捞取遗嘱和遗嘱执行权(正如塔西佗说塞内加:“遗嘱和无子嗣的人都被他像用猎网一样逮住。”)就更加下作,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趋附的人要比在供职中趋附的不知要低贱多少。
不要太相信那些貌似鄙薄财富的人,他们之所以鄙薄,是因为他们对发财感到无望;一旦发了财,还是跟常人一样。
不要攥住小钱不放。钱财长着翅膀,有时候会自行飞走,有时候必须让它飞走,好招来更多的钱财。
人们把财富不是遗留给亲属就是遗留给公众。不过无论对谁,数量适中,效益最佳。把万贯家产留给后人,如果他的年龄和见识都不成熟,那就等于给他留下了一块肥肉,招引周围所有的食肉猛禽前来抢夺。同样,炫耀性的遗赠和基金就像无盐的祭牲,只不过是施舍物粉饰过的坟墓,里面很快就开始腐烂。因此,不要以数量度量你的捐赠,而应让它用之有度。也不要把捐赠拖到死后,因为如果一个人好好掂量一番,他就会发现,这样做等于是慷他人之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