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亲爱的麦乐

我一直都在你的身边

不离

不弃

小护士很不耐烦地甩开我,估计她的心里当我们是可耻的三角恋情,正在纠缠不清之中,所以,特鄙视地看了我这个她心中认为的第三者一眼,就离开了。

纪戎歌脸色缓和了很久,看了看我,声调生硬,眼神游离,漂亮的嘴唇微微一扯,冷冷地说,莫春,要不,你也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

我一巴掌抡在他脸上,眼睛像喷火的风火轮,顺便也将恶语奉还了他,你才该去检查一下,看看得没得世纪绝症!

我和眼前这个男子。

从几日前的陌生,到他开着三十迈车追赶我时语言的戏谑;再到我为他刚刚从天而降的感恩;再再到此刻的仇视,仿佛是一夕之间,我们便经历了别人需要多年才能经历的情感纠结。

纪戎歌一把抓住我的手,眼睛中闪过如春水上的薄冰一样的冷光,他抬手,轻轻擦了擦自己的唇角,说,你知道不知道,你是第一个给我甩耳光的女人!

我为他刚才的话愤怒,更为自己甩的耳光而颤抖,但是,我依旧故作镇定地冲他喊,这是你自找的!

纪戎歌的脸上,闪过一丝仿佛宿命的表情,虽然愤恨,但是也仿佛我这耳光是理所当然,是他对于某种隐藏在命运深处的事情的一种偿还。

突然,他淡淡一笑,脸上浮上了一层坏坏的表情,眼睛里闪过幽冷的光,他一手捉住我的手,一手捏着我的下巴,说,莫春,你恐怕也是自找的!你要为你刚才的行为付出代价……

你想干什么?我吃惊地看着他。

哦?你、想、我、干、什、么?纪戎歌一把把我捞进他怀里,指着腮边的那四道胭脂红色的巴掌印痕,眼睛里闪过一丝邪魅的笑。那笑容吓得我差点昏死过去,他说,我今天大半夜跑过来,英雄救美一场,你不以身相许倒罢了,反而赏了我一巴掌。我难道今天半夜睡肿脑袋,就为了你一巴掌来的吗?我难道不该干、点、其他的事情吗?说到这里,他唇角的弧度弯得更深了。

说完,他看了看仿佛被非礼了一般挣扎的我,笑,轻轻地一撒手,正在挣扎的我一下子失去依托,栽在了墙上。

他得意地看了我一眼,笑,怕是你很乐意被我非礼吧?别表现得那么迫不得已似的……

没等他说完话,我抬起无敌鸳鸯脚,一脚踩中他的要害……我说,你去死吧!说完,没来得及看纪戎歌那痛苦的表情,就冲麦乐的病房跑去。

他冲我晃晃手中的学生证,一脸倦色,很无所谓地说,昨天忘记丢给你了。

听听,他居然说,“丢”给我。

然后,他又故作很无意地看了看我和麦乐,撇了撇嘴巴,说,顺便捎你们一程吧。

本来看到他的时候,我还大惊失色,心想,难道,他是来蹲点反击我的?

可后来听他言语如此良善,我不禁好笑,难道我一脚将他从地痞恶霸踩成良家妇男了?还是他准备开着车拉上我和麦乐同归于尽,以报我的一脚之仇?

纪戎歌看了我一眼,仿佛看透了我的小心思,眼角瞥出淡淡的一丝不屑,好像在嘲笑我的多疑猜忌。

后座上,麦乐眼睛一直游离在窗外,那些从车窗划过的风景,如同画面一样疾驰,抓不到手中,温暖不到心里。

我抬头,偶尔在观后镜中与纪戎歌的眼神相碰。其实,我很想为我昨晚的行为道歉的,其实,我不是那么无理的女孩。

只是,麦乐身上突发的事件,让我整个人都蒙了。我从来没有想到,有一天,我和麦乐,会遇到这样的事情。

从来没有想到。

中午,我去食堂给麦乐买了满满一份鸡汤,端到她眼前。麦乐一直在发愣,睫毛安静地落在眼底,薄薄的,就像天鹅折断了翅膀。

她一直发呆。

然后,转头,问我,你,都知道了?

我默默地点头,长发缓缓垂落到颈项前。

忽然,我迟疑了一下,想起最近的麦乐都不肯喝酒这件事情,就很小心地问她,我说,麦乐,你,是不是早知道自己……后面的话,我生生憋回肚子。

麦乐点点头,很茫然地看着窗外,又茫然地看了看我,最后,还是转头,看向了窗外。

那天中午,麦乐喝汤喝得很慢,喝一口,发一会儿呆。

我不敢问她,麦乐,你打算怎么办?我怕这个问题问出来,也没人能回答。

我突然明白,为什么麦乐这些日子,突然戒掉了烟,戒掉了酒,为什么宁肯被非难也不去碰那杯酒。她在用自己最低的姿态保护一团随时会与自己身体剥离的血肉。

下午,天气突然变得异常冷冽,我一直和麦乐蜷缩在**。她尖尖的下巴靠在我的肩膀上,像一枚锋利的钉子,钉入我的血肉。

她问了我那句我原本想问她的话,莫春,我该怎么办?

我无言,只能傻傻地看着她,满眼满心满脸的心疼。

突然,她的身体急剧抖动起来,情绪变得异常激动,莫春,我要退学!我就是不活了,我一定要保住它!我一定要!我不要自己四分五裂!不要!

说完,她脸色苍白,跳下床去,蹬上皮靴就离开。

我上前去拉她,她推开我的手,迷离地笑,一脸惨白。莫春,我没事。我只是去找那个男人,我去求求他告诉我,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我一字一句地说,那,我陪你!

麦乐摇摇脑袋,将我一步一步推回寝室,她的眼睛异常灰暗,莫春,你记住,与这个男人无关,我不是要他娶我,我只是一点办法都没有了,我只是想问问他,我该怎么办?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说完,她头也不回地跑出寝室。我靠在窗前一直望着她,直到她的身影消失在灰暗的天空下,就像一片细小的尘埃。

而此时此刻,我却变不成一个城堡,给这片细小的尘埃一个安静落定的角落。想到这里,我的心好像被我家那两只狗,太子和贝勒啃噬一样疼痛!

我的眼泪刚要掉落的时候,纪戎歌的电话打了进来,温文尔雅的他居然跟吃了老鼠药一样,说,浑球莫春,你给我滚出来!

我一听,立刻就疯了,我想,我本来是要哭的,你劈头就是一番辱骂,你以为憋眼泪是关水龙头啊?

当时我憋疯了,我就冲他吼,我说,你这个人是不是有毛病啊,你三天两头地折腾我,老娘不就给了你一巴掌一脚吗?你有本事就给我过来!我把脸放在你面前,你抽回来!咱俩各不相欠!

纪戎歌丝毫没有让步的意思,然后,他甩给了我一句令我发抖的话,他说,于莫春,于莫帆是你什么人?你是想我把他送你面前,还是送到警察局啊!

纪戎歌分身乏术,手上还未挂线的手机被莫帆用九成功力震出了百米之外,“啪嗒”一声掉在地上,四分五裂。这也就是为什么我合上手机的时候,居然会有巨大诡异的“啪嗒”声。由于电池掉了出来,所以,就成了“不在服务区”。

而且,在我为打不通纪戎歌的电话,满街乱转,惆怅满怀的时候,从街上溜达过去遛我家太子和贝勒的胡为乐同学也加入了此次战斗,本来已经占尽上风的纪戎歌在胡为乐和于莫帆的双重夹击下,节节败退。

直到一辆巡逻的小警车到来,才平息了此次战争。

后来,听胡为乐说,太子和贝勒两个叛徒没有参加此次战争,可能垂涎纪戎歌的男色,导致了他和莫帆的失败。说到“垂涎纪戎歌的男色”这句话时,胡为乐那销魂的小眼睛还很不屑地瞄了我一眼,仿佛是我比太子和贝勒更垂涎纪戎歌的美色似的。

此次战役,除去这三个人满身青紫红肿以及血迹斑斑,纪戎歌妩媚的右眼还成了熊猫眼,短时间内不能对着美女放电;莫帆同学的嘴巴被砸肿了,且被砸掉了一颗如花似玉的门牙,更可悲的是这颗门牙的香消玉殒与纪戎歌无关,而是见义勇为、为朋友两肋插刀的胡为乐失手造成的;同样,胡为乐的鼻梁骨也因莫帆同学的大力失手而被砸断,肿成了单峰驼模样。

而上面这所有的一切,都是在下午时分,我被传讯进入派出所后,才得以知晓的。当时这三个风格迥异的美男型伤员姹紫嫣红地盛开在我面前,我以为自己进入了异形时空。

我一直以为纪戎歌是那种非常有款有型的男人,而且模样也出奇地标致。所以,每次见到他的时候,我不得不以粗犷的行事风格说话,来压制自己对于帅哥这种物种的不良嗜好。

而胡为乐吧,一个进入青春期的痞痞小男生,样子也好看得要命,更重要的是他的鼻子出奇地高挺和秀美,当然,今天,这种高挺和秀美暂时“歇业整顿”了。

至于我弟弟于莫帆同学,我更得向大家隆重推荐,你们想,好歹莫春我也是一在酒吧里驻唱的汉服美女啊,每天那么多大腹便便的男人对我媚眼如丝,尤其畅乐园的那个骆驼脸邱总更是对我“青眼有加”啊,那殷勤献得真是惊天地泣鬼神。麦乐还说过,骆驼脸邱总对女人一贯都是绝无半分斯文的,可能是我太“美艳”了,震惊了他的灵魂。

话归正传。鉴于强将手下无弱兵,于莫帆打小起便具有“美男”旗帜,而这种气质在他长大之后,更加出挑。

而现在,这三个好看的男同志,突然摇身一变,变得面目全非地出现在我眼前,以至我需要仔细地观察判断,哪个是我的弟弟于莫帆。因为,我要对他扬起巴掌,先臭揍一顿再说!对付莫帆这个没脑袋的小浑球,我一贯就是“铁血政策”!

但是鉴于这是派出所,我担心自己揍了他之后,也会被羁押在“大牢”之中。

所以,我只能甩甩手指头,再抓抓自己的脑袋,瞪着硕大的眼睛盯着莫帆看。莫帆的脑袋渐渐低了下去,嘴巴肿得跟抹了厚厚的猪大油一般,不敢抬眼看我。

胡为乐一见我出现,跟见了鬼一样,捏着自己的鼻梁瓮声瓮气地说,“纯洁”,你,怎么来了?

我斜了胡为乐一眼,我说,我是于莫帆的监护人,我怎么能不来?你们都折腾破天了,我能不拿五彩石补上吗?

胡为乐捂着鼻子直撇嘴,其实我懂他的意思,他是想,你以为你是女娲啊,就你那小细胳膊小细腿还能补天?

其实,我比女娲还不容易,女娲至少还有神仙免费为她提供五彩石,可我呢?我就是偷来抢来盗窃来五彩石,我也得给于莫帆这个小王八蛋把天补上。

纪戎歌刚要冲我眨他被打肿成烂桃状的妩媚桃花眼,警务室里推门走出一个眼睛像月牙一样的小青年,穿着小警务制服,漂亮得要命。他回头冲警务室里那张肥大的“猪脸”说,那我就将他带走了,王所长,真是麻烦你了。

猪脸王一下子把那张肥硕的脑袋挤出了门冲月牙眼青年嘿嘿一笑,几分巴结的意味,说,都是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云云雾雾地说了一堆,直到月牙眼青年将门“砰”地给关上,他那张肥硕的脸才从我的眼前消失。

月牙眼青年走到纪戎歌面前,嘿嘿地笑,说,纪大律师,没事啦。走吧!还真有你的,竟然能跑到街道上跟俩小破孩搞群殴?

纪戎歌从月牙眼青年那里抽了一张纸巾,冲我面无表情地说,我走了,把你弟弟也带走吧。说完,就走出了派出所。

月光婉转地流淌在他挺拔的身上,温柔异常。

“月牙眼”小青年本来跟在纪戎歌的身后,但是看到纪戎歌如此激动,就走到前面,拉了他一把,赶紧回去吧,别弄这么多事情了,碰上这么一家的无赖!

莫帆一听“月牙眼”小青年最后这句话,“唰”地从地上蹦了起来,小爪子挥来“降龙十八拳”,一拳头打在了“月牙眼”的左眼角,他情绪激动,豁着掉了门牙的嘴巴大喊,不许你这么诬蔑我姐!

只听“啊呀”一声,“月牙眼”小青年变成了“满月眼”小青年。

满月眼小青年被打后,身上的小警服也捆绑不住他的愤慨,他想挥拳对莫帆进行反击时,却被身边的纪戎歌一把抱住了。

纪戎歌说,志创,算了,咱们走。

然后,他很冷静地看了我一眼,说,今天下午,我在阳光百货,遭遇了莫帆的“第三只手”,可惜他技术不好,被我给抓住了,呃,还有,他偷东西的时候,胸前还挂着学生证牌,上面写着“于莫帆”,家庭住址和你学生证上的地址是一样的。所以,我就给你打了电话,我没想到他见到我给你打电话,情绪就激动起来,然后出现了后来的事情……只是,莫春,作为陌生人,我也不能不说两句,我觉得你这个女孩子吧,不要不分青红皂白就打人,他错了,但他只是个孩子,另外,他是你弟弟。还有,他停顿了一下,说,难道你就没有犯过这样的错误吗?说最后的话的时候,他的眼睛望着我,突然有一种微微的伤感从中而来,就像两道伤口一样,看着我。

之后,纪戎歌就拉着张志创小警官头也不回地离开了,张志创还捂着他被莫帆砸肿了的“满月眼”回头看了看我,很小声地问纪戎歌,你怎么这么清楚地记着人家女孩的地址啊?

纪戎歌挺拔的脊背突然硬了一下,但是他仍然没有回头,昏黄的灯光下,让他的影子有点梦幻的味道。

莫帆喊我,姐。他怯弱地看了我一眼,姐,对……不起。

他这么一说,又打断了我对这个梦幻身影的思索,所以,我“唰”地挥起拳头,又揍了他一顿。

我边挥拳头边骂他,我说,你这个不长出息的浑蛋,我让你不学好,我让你偷!偷谁的不好,你去招惹纪戎歌这个浑球!你想把我的脸都丢干净了你才开心是不是,你这个小浑蛋!

莫帆就一声不吭,抱着脑袋蹲在地上,忍受我的拳打脚踢。突然,他的身体有些抖动,仿佛在默默地抽泣一般。

胡为乐见拦不住我,就在派出所的门口捂着自己被砸肿的鼻子,大喊,打人了!打人了!快来人啊,救命啊!

喊着喊着,派出所里并没有走出一个人,灯光依旧那么祥和,忙碌的工作人员一定在谈论今晚吃什么;牛排该几分熟才更美味可口;哪个洗头房来了一个更好看的小妞,洗头的手法比较不错。

胡为乐最后只好改成大喊,救命啊,杀人啦!救命啊!

可是,灯光依旧更为祥和,只有几个路人在一边看热闹。

最后,莫帆开始咳嗽,我的手才开始发抖。其实,我只是难过,难过我亲爱的弟弟如此不争气,难过是不是他也会在不久的将来,像当初的于远方一样,由我最爱的人,变成伤害我最深的人。

胡为乐最后实在忍不住了,一把拽过我的胳膊,他瞪着眼睛说,春姐!

是的,他喊“春姐”,这是他唯一一次没有将“春姐”喊成“纯洁”,他说,你别打莫帆了!好不好?他偷东西也是因为你啊!说完,胡为乐就捂着自己的鼻子哭起来。

进入青春期的小男孩,真爱哭。

当然,莫帆除外。他每次被我打得皮开肉绽都不肯哭出声音。不像胡为乐,哭得这么抑扬顿挫。胡为乐说,春姐,莫帆他……

他的话还没说完,莫帆再次像弹簧一样“唰”地蹦了出来。一拳头打在胡为乐嘴巴上,他说,闭嘴!胡为乐,你个死人,你给我闭上你的臭嘴!

说完,两个人又厮打起来。

胡为乐一边反抗莫帆的拳脚,一边保护自己可怜的鼻子,还要腾出嘴巴来冲我喊,他几乎带着哭声,莫春,你以后别去“卖唱”了,你没看到那些那么大年龄的老男人色眯眯的眼睛吗?莫春,我和莫帆那天跟着你和麦乐去了酒吧,我们什么都看到了,莫帆说,你把自己弄得跟黑山老妖似的,莫帆说,那样不像你!莫帆不愿意看到别人调笑你,看轻你!莫帆说,他就是去偷去抢来养着你,也不要你去卖唱来供他读书!

胡为乐说到这里的时候,莫帆就张着嘴巴“啊啊”地哭了起来,挥起的拳头再也落不下来了。

胡为乐继续说,他说,莫春,我给过莫帆钱的,但是他不要!如果,莫春,你觉得我的钱不是自己赚的,不够资格养活你的话,我,胡为乐和莫帆就是去偷去抢,也不愿意你去卖唱!我们今天打算偷一笔钱,然后合伙告诉你是捡到的,这样,你就不用去唱歌了。我们不愿意你去唱歌……说完,胡为乐也执拗地掉眼泪了,他说,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十七岁的胡为乐,说,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在莫帆的面前,在这月光美好的晚上。

莫帆愣了,但是还在不住地哭泣,只是,他很奇怪地看着胡为乐,他没有想到,自己身边一直潜伏着一只对自己姐姐“图谋不轨”的狐朋。但是,胡为乐依旧倔强地仰着脸,哪怕哭泣的时候。

也像一个十七岁的少年那样骄傲地倔强着!

我的心一下子痛得难以自已,回头看着莫帆单薄的小肩膀,和他张着嘴巴大哭时难看的样子,眼睛酸涩肿胀。我的手轻轻地伸出,轻轻地触碰到莫帆紧绷绷的小脸,他抬眼看了看我,哭得更厉害。

在我的记忆之中,莫帆,我亲爱的小孩,你都因为什么哭得这么厉害呢?

第一次,第一次是因为我抢了你手中的糖块,你这么歇斯底里地哭过,而且,妈妈还为此揍过我。当然,转身我又揍了你,而且怕你哭出声音被大人听到,我还把你的小肚兜塞到你的嘴巴里,你的小脸因为憋气变得酱紫。那一次,我也差点失去了你,因为我的失误,差点导致你的窒息休克。那一年,你才两岁。

还有一次,就是于远方,我们的父亲,因为犯罪从此从我们的生活之中消失。开始的日子,年纪小的你,因为突然失去了一个熟悉且宠爱自己的人,变得特别爱哭,整天整夜地哭。那一年,你六岁。那个时候,我学会了疼你、宠你。但是,也学会了稍有不如意就对你拳脚相加。因为,我总害怕,你会变坏。

就在这一夜,在派出所外不足五十米的地方,我再次看到了莫帆如此哭泣的样子。我的手轻轻地伸出,轻轻地触碰到了他的脸颊,然后,重重地落下。

一声清亮的耳光声后,胡为乐不可思议地看着我,我硬着声音,咬了咬嘴唇,说,我给你这一巴掌,是要让你知道,偷东西的时候,怎么可以笨到还带着学生证呢!

其实,我只不过是找一个借口,让自己变得凶巴巴,不让已经在眼底泛滥喷薄的眼泪落下来。

亲爱的莫帆,亲爱的小孩,你可知道吗?

我带莫帆和胡为乐去卫生所检查了伤口,买了药。看着莫帆被胡为乐打掉的那颗雪白的牙齿后留下的黑洞,我满心惆怅,我想,怎么我爱的人都这么伤痕累累呢?一如麦乐,一如莫帆。

还有白楚。

我宁愿相信白楚是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才与半死不活的溪蓝如此相依为命,也不要相信,他就是爱溪蓝,爱到她是废物他都视如珍宝。

我将莫帆送回学校,给他和胡为乐买了大堆的零食。莫帆张了张嘴巴一直想跟我说点什么,但是最终都憋在肚子里面。

胡为乐的鼻梁上贴满雪白的纱布,像小型的富士山,他对我笑,说,纯洁,你别担心了,我们不会再惹麻烦的。

我离开的时候,莫帆犹豫再三,才拉住我的衣襟,他的声音,很小,很小。他说,姐,我一天吃两顿也可以,一顿也可以,姐,你不要去酒吧了,那样不好。说完,他的脑袋重重地低了下去,转身,离开。

我哑然,愣在原地很久,才回过神来,回到学校。

一个人走在风里,就像一张纸,随时会想,会不会有那么一阵风吹来,让我找不到自己原有的方向呢?是不是真的是这样,有时候,我们比纸还要单薄,还要没有力量。

回到寝室,我并没有见到麦乐,所以,我就安静地靠在床边,听校园里的广播,那个男声很清澈,清澈得就像泉水,就像白楚的眼睛。

我喜欢白楚的眼睛,喜欢他的手指,喜欢他皱眉时的样子,确切地说,我喜欢他的一切。是的,他的一切。当然,他的溪蓝除外。

麦乐回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晚了。月亮已经圆满得不成样子,让我想起纪戎歌的朋友张志创那只被莫帆打成满月的眼睛。

麦乐是沉默的,所以,我也不敢跟她说话,生怕打扰到她。其实,我很想回到曾经。这个时候,我肯定会张牙舞爪地告诉她,哎呀,纪戎歌有个蛮帅的朋友哎,叫张志创,是个小警察哥哥呢。我想,麦乐肯定也会张牙舞爪地蹦起来!哎呀!长痔疮?我×,他们一家是不是也太有文化了呢?

可是,这不是曾经。所以,我只能安静地看着麦乐,看着她咕嘟咕嘟地喝水,看着白开水从她的喉咙中如同利剑一样贯穿。

那天夜里,月亮挂满半个窗边,麦乐一直安静地躺在**,眼泪在她眼中一遍一遍地湿润,然后干涸,再湿润,再干涸。

第二天是周末,阳光发疯一样照在玻璃窗上,影影绰绰地一路下来,千疮百孔的模样。那天,麦乐一直在抽烟,我的视线中,除了她迷蒙的眼眸就是她吞吐而出的烟圈。一会儿给自己泡一杯很浓的咖啡,一会儿跑下楼去拎一瓶啤酒仰脸而入。

我握住她的手,我说,麦乐,你疯了吗?这样做对小孩不好的!

麦乐冲我笑笑,眼睛里透着一份薄凉的悲哀,说,反正是留不住的,就是我再珍惜,也留不住!莫春你知道不知道!你知道!你还给我在这里叽叽歪歪地提!你真不是好鸟!说完,她继续傻了一样地喃喃,没人管它的死活!没人管它会不会健康!莫春,我留不下它的,莫春……

我眼睁睁地看她这么做,眼睁睁地看着她抱着自己的膝盖哭。

他们说,人孤独无助的时候,抱住自己的膝盖,会有抱住整个世界的感觉,当时的麦乐,在试图抱住一个世界吗?冰冷的、无助的世界。

半天后,我拉起麦乐。我说,你告诉我,他是谁!我绑了他去跟你领结婚证!我就是剁碎了他也要把他剁成一张结婚证!老娘不活了,老娘也要让你把小孩留住!

麦乐抬头看看我,一巴掌推在我脑袋上,说,莫春,你个傻瓜!你真是个傻瓜!天下怎么有你这样的傻瓜!

说完,她就抱着我狠命地哭。

麦乐的不稳定情绪一直持续到中午,在此期间,我一直试图跟她说些什么,来分散她的注意力,要她好过一些。

我跟她讲纪戎歌和张志创在派出所被莫帆打得满眼青紫。麦乐就张张嘴巴说,哦,可惜了纪戎歌这么好看的男人。

我跟她讲,胡为乐那高挺秀气的鼻子被打折了。我说,真可惜啊,那么好看的一个小男孩。

麦乐眼睛都不眨一下地说,莫春,我觉得胡为乐对你有意思哎。

她这句话直接把我噎死了,我心想,算了,我幸亏没说动物园的那只河马生了一只小河马。那么她肯定也会眼珠子都不转一下地对我说,莫春,我觉得那只小河马是母河马为你而生的。

但是,突然,发现自己有些掩耳盗铃,胡为乐确实说过,莫春,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

哦。

就当我不知道好了。

最后,说得太累了,我们在阳光下依靠着彼此,安静地坐着。麦乐说,莫春,我饿了。

我就傻乎乎地跑下楼,去餐厅给麦乐挑她喜欢的饭菜。

我一边在路上狂奔,一边心心念念对自己说,莫春,你一定要保护到麦乐,你一定要!

可是,等我拎着热乎乎的饭菜回到寝室,已寻不见麦乐的影子。

我的脸被他呛绿了,刚要抬脚,纪戎歌大概想起上次被踢中要害的苦,就跑到了远处待着,他笑,继续他的兴致,哎呀,莫春,你千万不要在你的好朋友面前,做这么下流的动作啊!要做咱也私下里做!看样子,你还真的是上瘾了!

我继续翻白眼。

麦乐就安然地躺在**,脸上毫无血色,面色苍白地看着我和纪戎歌斗得你死我活!

晚上,纪戎歌从饭店里买回的饭,她看都没看一眼,只是对着我说傻话。她说,其实,我什么都不想吃,什么都不想要,莫春,你知道吗?我最终的思想是将自己埋起来,埋进沙子里面,然后不呼吸。你说,我能长成什么?

柳树?

杨树?

梧桐?

还是小草?

长成什么都可以,只要不再做人!

她咬着嘴唇,说,莫春,只要不再做人!

我听得满心痛楚,我看着麦乐说,麦乐,你告诉我!那个浑蛋是谁!我一定要去杀了他!剁了他!如果我都不能保护你,还有谁能保护你啊!

麦乐不看我,只是喃喃,长成什么都可以,只要不再做人!纪戎歌就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子轻轻地一声叹息。

最后,麦乐对着我,诡异地笑,她说,莫春,我更想保护你!说完,她就哭,她说,莫春,我们不要这样生活了,不要了。

就在她还没有吞住哭声的时候,白楚的电话打了进来,他的话,在我的操作失误下,在扬声器中说了出来,让我更想哭,他说,莫春,麦乐没事了的话,你就赶紧帮我照顾一下溪蓝吧!医生说她可能不行了……我想去着手我们的婚礼,我今生一定要娶她,我答应她的!一定要娶她!

我差点没喊出来,我想说,你有毛病,溪蓝她还是未成年呢!

白楚的电话挂掉之后,麦乐和纪戎歌双双斜视着我。

纪戎歌轻轻地一笑,唇角淡淡一勾,说,你还不赶紧去照顾溪蓝,照顾好了,你可就是续弦有望了!

她说,一会儿护士就过来给我送药了,我会测量一下体温的,你不用担心我了。对了,你家莫帆那颗牙齿打算怎么办?给补上吧,要不可怜了一个玲珑美少年。

说完,她哈哈一笑,继而又说,还有,莫春,你去看看溪蓝吧,说实在的,从小就那么可怜的一个小姑娘,和父母走散。虽然,莫春,我们讨厌她,但是,我知道,你还是关心她的,毕竟她喊了你那么多年姐姐,不是白喊的。

麦乐最后的这句话,让我的心里又泛起了一阵酸。

我突然回想起很多年前,溪蓝和莫帆整整齐齐地坐在我的面前,我教他们俩唱“排排坐,吃果果”。那时候,我们好小,小到不知道在将来,会有一个叫作白楚的男子,从天而降,将我们置于天崩地裂的对立面。

只不过是,他带她去天明山画了一辑画,她做了他的模特,他们就这样“郎情妾意”地将自己的生活放在我的伤口之上。

还有,溪蓝,从什么时候起,对我的眼神里有了冰冷的坚硬,只是这种冰冷淹没在她的温柔里,连白楚这样细心的男子都难以发现。唉,毫无天理好不好,受伤害的是我,不是她,溪蓝。难道仅仅是因为,当初她开始了这连绵不断的奇怪的病之后,我跟白楚说,她装的!我怎么就记得她以前很强壮呢!

哦。

溪蓝,我们再也回不到从前。

记得,于远方的“丑事”案发后,溪蓝就被送到了福利院,那天,她被抱走,在那个陌生的肩膀上,她一直歇斯底里地哭喊,她说,姐姐,姐姐,你们不要我了吗?不要溪蓝了吗?姐姐,我再也不和莫帆抢果果了,我什么都让着他,你让妈妈留下我吧!

我就追在她的身后哭,一半是哭她的离开,另一半是哭她身上还穿着我最喜欢的花格子小衫。虽然奶奶说我长个了,已经穿不上那件衣服了,但是从小我就知道“时髦”这个名词,知道我当紧身衣穿的那件小衫还是挺好看的。

那一天,只剩下我和莫帆在一起。他看着我,我看着他,然后一起哭,哭得天地失色,日月无光。

很多年后,奶奶会絮絮叨叨地说起那一天,六岁的莫帆和八岁的我,因为溪蓝的离开哭得那么狠。

可是,现在,我坚持说,我哭是因为我的花格子小衫;而刚进入青春期的莫帆则坚持,当时哭是因为溪蓝穿走了他唯一一双旅游鞋。

其实,某些时候,一些言语只能看作是狡辩,来掩饰自己不愿意被别人知道的心伤。

而我,从溪蓝被抱走那刻起,便知道,再也不能有另一个小孩,像溪蓝一样,端端正正坐在莫帆旁边的小板凳上,听我说话。

我说一,他们信一,我说二,他们信二。我说母鸡比地球大,黄鼠狼是东北虎的妈,他们也会像小鸡啄米一样点着小脑袋,奉为神旨。再也不会有那么一双小手,可以任由我牵着,我走向东,她便向东,我走向西,她便向西,永远不会对我说,不。

想到这里,我下意识地看了看自己的手,如今,它空空地落在我的身前。只有医院里来苏水的味道绕过我的掌心,远远散去,散在麦乐微微皱起的眉心,像一种完整的疼痛,覆盖了那段被称为青春的年代。

我给麦乐掩好了被角,说,那我先走了。如果白楚那里没事的话,我就回来看你。然后,我想了想,仿佛是解释,也仿佛是自言自语,咬了咬嘴唇,说,我真的担心他,我想去劈了他,为一个女人,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麦乐笑笑,说,要不,你干脆今夜去表白了吧,告诉他,你多么喜欢他。唉,莫春,爱情这种东西,被动未必会为你迎来幸福,主动也未必会给你带来不幸福。

纪戎歌也悄悄在我耳边说了一句,不阴不阳的声音,对啊,多么好的挖墙脚时间,你就让那小子准备婚礼,然后等举行的那天,你把新娘给毒死,然后你就名正言顺地取而代之了。多爽啊!

白楚的电话号码最终消失在凌晨的鱼肚白中,而我,也昏然地跌入了睡梦。

梦里,白楚的眉眼是那么清晰,仿佛触手可及。

他站在我的面前,高高瘦瘦的,像一树繁花,笑容明亮凛冽,就在触目的瞬间如刀片一样割破了我的心脏,然后撇竖横折刻下了他的名字,笔画蜿蜒在我心脏的幼纹间,混成一体,于是,我的心沦落在他的名字。于是,我哭了,他还笑得那么明亮。他的手滑过我清秀的额际,唇角的弧线极淡,却充斥着一种天生的蛊惑,他笑着说,莫春,你怎么会叫春呢?

是的,白楚,我也不想叫莫春。

如果我可以叫溪蓝的话,如果我能让你可以多看我一眼,我并没有像你想象中活得那么如鱼得水,那么满不在乎,那么大大咧咧,那么坚强。其实我比那个叫溪蓝的女孩还要细致,还要敏感,还要容易惊恐失措。如果我没有背负那么多心事和生活的压力的话,如果我不需要在莫帆面前站成一堵挡风遮雨的墙的话,那么,我也会细声细气地说话,撒娇,咬着嘴巴一笑,像那朵狗尾巴花一样不胜寒风的娇羞。这一些我都会。

可是,我有我的生活,所以,我不能不坚强。

如果,这样的坚强,让你感觉到是一层厚厚的壁堡,让你也当作倾吐你的烦恼,倾吐你的心事,以至可以不在乎我的感觉,那么我宁愿自己迅速风化,风化成一堆柔软的沙,将你埋入我的身体里,然后后人在这座坟茔的软沙上刻字:莫春的白楚!

当我从这堆乱七八糟的梦里醒来时,发现天已经大亮。

我想我该去看麦乐,如果她没有大碍,我就将她接出院,天天给她炖小母鸡,将她的身体补得见不到一丝伤口,永远像以前那个完完整整,臭屁不止的麦乐。

秦烟虽然前些日子被麦乐推门给撞伤了脑壳,但还是一口应承了下来。她很神秘地探过她有些黄瓜型的脑袋来问我,听说,麦乐住院了?她怎么了?

我眼珠子转都没转,轻轻应了一下说,这女人领舞的时候,从舞台上扭了下来,把屁股给摔成四瓣了。

秦烟一见没有什么可打听的消息,便收拾起课本冲出了寝室,离开前回头眨了眨眼睛说,替我问候一下那个屁股跌成了四瓣的姑娘。说完后又似乎想起了什么,继续补上,对了,莫春啊,我听人说,你最近常和一个开豪车的帅哥来往,恋爱了?

我哼哼了两声,看了看秦烟那张柔弱的细条条脸,说,秦烟,你毕业后可不愁工作了,去做狗仔队还真不错的。

秦烟撇了一下嘴巴,说,不和你这个没诚意的女人说话了,一点都不诚恳,姐妹们想替你把一下恋爱的关,不说拉倒!

我收拾好自己之后,反复在镜子中审视自己,就在和秦烟说话之前,我还没有发现自己的脸是这样圆满,我一直都觉得自己属于小脸美人,怎么和秦烟那张小细条条黄瓜脸一比较,我立刻觉得自己的脸就变成了发面包子了呢?

下楼的时候,碰到黄小诗,她看了看我,问,听说麦乐住院了?怎么回事啊?

我张了张嘴巴,又闭上,我说,没什么的,就是在酒吧领舞的时候,摔了下来,屁股摔伤了。

黄小诗不信任地看着我,漂亮的眼角微微下垂,说,哦。可是我听邱总说,他也是听别人说的,麦乐当时流了很多血……

我的心微微一凛,邱总?难道黄小诗真的和他……

黄小诗见我沉思的表情,才发觉自己只是着急知道真相,说话也没有考虑,就出了口,不觉笑笑,说,哦,我和那个邱总不熟,只是……

我低头,说,麦乐没事的,你别担心。我要给她买早餐送去了。

我走的时候,黄小诗问了一句,莫春,你和麦乐是不是都讨厌我了?你们和我疏远了后,我连朋友都没有了。莫春,我是黄小诗,是你和麦乐的朋友,不是你们俩的敌人!

我迟疑地停住了脚步,黄小诗的声音让我心生不忍,我说,你别想多了。麦乐这姑娘也就一时色迷心窍,想到自己的初恋丧失在你手里,才会这样子的。她会忘记的。你别担心,我会跟她说的。

黄小诗就擦了擦眼睛,说,那,莫春,你好好照顾麦乐啊。其实,我也很想去看看她……黄小诗说后面的话的时候,声音几乎低到了嗓子里,让我满心难受。

我看了看她,笑了笑,说,我去了,你回去好好休息吧。说完,我担心我再次难过,就火速冲下了楼去。

他看到了我,耸了耸肩,很浅地笑,如同释了重负一样。我以为他会说关于溪蓝的病情等让我头昏脑涨的问题,结果,他说,看到你在,我就放心了。昨天晚上一直没有找到你,我以为你出事了。所以,就打电话给麦乐,她说你去找我了,我就更担心了,四处找你。今天一早就到学校里来……你在,就好。

说完,他轻轻地咳了一下,用手轻轻地掩了一下嘴巴。纤长的手指仿佛开在脸上的花一般,看得我眼睛里一阵欢喜悸动,却又掩不住酸涩。

他说,你在,就好。眼里是藏不住的温柔。

我想,我是如何喜欢上这个男子的?

在那个冬日里,他明亮地笑着,黑色的眼睛和眉毛,温柔的鼻翼,唇角在微笑时泛开一个迷人的弧,还有羊绒大衣下那双迷人的手。就这样,毫无预备地将我的心绪全部拨乱了,在隆重的冬天拨出了春天的旋律。

他叫白楚。

“白”和“楚”都是我喜欢至极的字。所以,他就可以这样蛮不讲理地成为我最喜欢的人?

你怎么了,莫春?白楚看着我发愣的样子。

我摇了摇头,没什么。

白楚笑了笑,说,知道你没事,我就不担心了,那我回去了。

说完,他就转身。

背影如刀,雕刻入我的瞳孔之中。

我突然意识到,有些话,如果憋了五六年,也没有某些实际性改变,就应该大声说出来。更重要的是,我突然发现,眼前的这个男子,我极有可能会在他转身的这一瞬间失去。你想想,万一溪蓝死了,他再去殉情怎么办?

所以,我突然喊住了他的名字,我说,白楚。

他转身,一双微微带着血丝却仍然幽静的眼睛看着我,很淡地问,怎么了?

我仰着脸,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看,只是自顾自地说,我就像当初的胡为乐一样勇敢无畏地说,白楚,你知道不知道,我喜欢你,我把你整整整整地装在我的心里!

白楚的眉毛轻轻地一皱,又轻轻地展开,他的手轻轻滑过我的眉心,说,怎么这么大了,还像个小孩子一样任性啊。

这句话是不是就是拒绝?他懂我的心,只是,他不愿意接纳它。

因此,我焦急着喊,我不是小孩子好不好,至少我比溪蓝大,我哪里不如她?现在,她随时会离开这个世界,我只想知道,我会不会替代了她在你心中的位置,这个样子,就是任性吗?那你告诉我,你告诉我,什么叫不任性?

白楚的眉头紧紧皱着,他说,我不想和你讨论这个问题,昨晚给你打电话就是为了告诉你,溪蓝的病危突然解除了……

白楚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种碎裂的心疼,但是他依旧故作冷静地转身,说,莫春,我不希望你这样定义我和你之间……

我痛苦地看着他,那要怎样定义?我本来就是不值一文的人!现在,我表白了,我更是不值一文的人!只是,白楚,我从十四岁就开始喜欢你了,你知道不知道?你如果知道,为什么要对我这样视而不见?你如果不知道的话,为什么要对我那么好!给我错觉给我希望!

白楚的眉头紧紧皱着,眼神疼痛欲裂。他说,莫春!我不愿意与你再继续这个话题!你不要再说了!

说完,他转身。

太阳之下,留下了他长长的一个影子。

天地无光。

他说,我不是偷窥狂啊。我只是今天来你们学校办公事啊,然后就看到你一大清早对着一个丑陋无比的男人猴急猴急地表白。我也不愿意看到这“丑陋的社会现象”啊。可是谁让我运气背,偏偏看到了。我也不愿意这么倒霉啊,这说明我最近打官司肯定会狂输不止啊。他想了想,又笑,说,莫春,你不能不说,这简直就是传说中的缘分!不过,你这么好看的小女孩能被这么难看的大老爷们儿给拒绝了,还真是我没想到的,那男人不是一般没眼光,你还哭什么哭?

纪戎歌的话,让我的心更酸了,我撇了撇嘴巴,可是,他明明是好看的,明明是我喜欢的,明明……

纪戎歌拍拍我的肩膀说,好了,哪里来那么多“明明”,人家明明就不喜欢你,你再猴急也是没用。

纪戎歌这安慰性一拍,力度有些大,将我本来收在半空中的眼泪全部给拍了出来,决堤而流。我将脑袋靠在纪戎歌的胳膊上,伤心地哭,我说,麦乐尽给我出好主意,早知道会被拒绝,我真不该表白啊。现在好了,连朋友都没的做了。

纪戎歌的身体在我脸靠上去的那一刻,微微地僵直了一下,随后,他还是拍拍我的脑袋,恋爱,就像打官司,是个技术活。慢慢来吧!

我突然发现,纪戎歌的话和他的容颜一样,都是令人身心愉悦的。他的话无疑给了我巨大的力量。我说,你的意思是我还有胜利的希望?

纪戎歌很泄气地看着我,你不一定非要一棵树上吊死好不好?

我擦了擦眼泪,没办法,我就喜欢上这棵树了。

纪戎歌的手挥向校园里那些行走不止的“小树苗”,然后又指了指自己这棵“大树苗”对我说,其实,就在你的眼前,还有这么一片森林,你还惆怅个球啊!

纪戎歌笑了笑,律师就是见了人说人话,见了鬼说鬼话,见了球就说球话。

他的话,让我笑了一下。虽然,心里还是有些失落和郁闷。但是无所谓,这个智商很高的男人都说了,恋爱,就像打官司,是个技术活,得慢慢来。那么,前面的那些年,我都输了那么多次,为何不能多学习一下技术,好好地将这场恋爱做好呢?

纪戎歌看了看我微笑的脸,怎么?不哭了?

我点了点头,我要用整片森林来练好自己的技术活,然后,再专攻我的大树,哈哈哈哈。说完,我仿佛看到了白楚娇羞万分地站在我的面前,喊我相公。

纪戎歌好奇地看了看我,你在想什么呢?两只眼球那么色眯眯的?

我说,没什么,通过你,我才知道,原来我没砍倒那棵大树是我的技术不到,想想也是,白楚是我的初次暗恋啊,一个连初恋也没有的女生,怎么能砍倒那么大的树呢?所以,我要通过无数次的恋爱,来总结经验,最后,修炼成精!

纪戎歌说,那你把初恋献给我吧,我乐意吃亏,乐意让你学习经验。说完,他就眉飞色舞地笑。

我很干脆地说,好。

纪戎歌绝对没有想到我这样爽快,拿恋爱当吃早餐一样,就这样马马虎虎地说恋爱就恋爱了,所以,他收住了笑,眼睛瞪得跟包子一样,嘴巴也说不出下文。

就在他发愣的那一刻,我的手很轻巧地穿过他温暖的掌心,轻轻地拉住了他,我满眼甜蜜,很小声地说,我饿了,我想吃早餐。

我估计我的这些没有预兆的变化,让他应接不暇,以至恍然如在梦中。一直在调戏我的他,怎么也不会想到,如今,他居然被我调戏了!

在餐桌上,我一边很秀气地喝粥,一边冲他特别天使地微笑着。

他直了直身子,说,莫春,你看,我今天早晨来你学校,并不是因为你,而是,我是你们学校的法律顾问,然后,我来有点小事情。我不知道该怎么说,我的意思就是,我不是故意为你而来,那现在我又白捡了你这么一个女生当女朋友,我觉得内心有愧疚,咱俩商量一下好不好,我觉得,你可不可以等我下次为你而来的时候,你再开始做我的女朋友啊?

我很干脆地摇头,不好!

纪戎歌的眼睛轻轻低下,睫毛遮住眼睛,如同雾霭遮掩住一个宁静的湖泊。他说,难道,我们真的要开始恋爱了吗?

我很认真地点了点头。

他舔了舔漂亮的嘴唇,吸了吸高高的鼻子,法院里判刑都可以缓期执行的,你看看,咱两个之间可不可以缓期执行啊?

我很甜美地摇了摇头,说,不可以。

吃过早饭,我很小鸟依人地拉着他的手,温柔地说,我想去看看麦乐,你如果不上班的话,就陪陪我吧!

纪戎歌说,仙女啊,你可冷静。恋爱真的开始了,我和你的?你是不是打算拿和我之间这伪装的甜蜜去掩饰白楚给你留下的伤害啊?

我固执地点点头,同意了他前一个问号;又固执地摇摇头,否定了他后面的一个问号。

纪戎歌的手,从我的指尖滑落,很得意地说,我今天陪你去看麦乐,不过,咱俩最好改天再开始恋爱,我突然有些水土不服的感觉,我担心我上有老,下有小,中间还有条狗,我照顾负担不过来。还有,万一,你不想去砍白楚那棵大树了,一直要赖在我身边怎么办呢?所以,我们还是慎重一下,再开始恋爱吧。我去挑个黄道吉日……

我咬了咬嘴巴,问他,这是不是也是拒绝?

纪戎歌大概知道今天白楚给我的伤害很大,所以,也于心不忍,笑了笑说,这哪里是拒绝呢?只不过我希望我能先追求你一段时间,这样对你比较公平。

我想了想,算了,再多问了,说不定还会更难堪。然后我就和纪戎歌肩并肩手不拉手地去医院看麦乐。

麦乐精神很不错的样子,只是我希望她不是伪装快乐。

为了让她快乐得更彻底一下,我将自己今天一早向两个男人表白,然后同时被甩的光辉事迹告诉了她。

谁知麦乐大手一挥,莫春,你真没种!你应该再找一个表白才能彰显你的与众不同啊!直到有人肯要你!

纪戎歌说,麦乐,你别刺激莫春了,她今天被白楚义正词严地拒绝了,脸面全无,你再刺激她,她会自杀的!

麦乐眼珠子转了转,也是哦。

我一听,急了,这些人太可耻了,总是拿别人的不幸来消遣,为了显示我自己还是有人要的,我居然很得意地炫耀着,那个,胡为乐前几天还跟我表白了呢!

胡为乐?纪戎歌看了看我,一脸狐疑。

我突然心理平衡了,得意扬扬地说,是的,胡为乐,就是当时与我弟弟并肩作战和你打成一片的那个胡为乐啊!

纪戎歌笑了笑,看了麦乐一眼,哦,原来莫春,你也好“姐弟恋”这一口啊。说完,他很鄙视地看了我一眼。

我看着他得意扬扬的样子,又想到今天早晨他见证了我失恋的全过程,所以,忍不住为自己争一个面子,就说,是的,我喜欢胡为乐!

恰好,我这灌耳的声音落地之时,病房的门轻飘飘地开了,胡为乐和莫帆挤了脑袋进来。我最后的话,一字不差地落在胡为乐和莫帆的耳朵里。

倒是胡为乐一直表现得很镇定,在麦乐面前嘘寒问暖,还不时翻了翻白眼,看着我身边的纪戎歌。

我问他,你怎么知道麦乐住院了?

胡为乐不胜娇羞地看了我一眼,说,你不是昨天晚上回去给我发短信说的吗?你说麦乐姐的屁股领舞的时候跌成四瓣了,住院了……所以,我和莫帆特意遛完狗之后,过来看看。

我说,哦。然后问莫帆,你去遛咱家太子和贝勒了?

莫帆点点头,然后豁着嘴巴冲我笑,说,姐姐啊,跟你说个事情,你别生气……

没等我回答,胡为乐已经抢先在我生气之前说出来了,他推了莫帆一把,说,有什么生气不生气的,不就是你们家太子和贝勒被我们弄成“九千岁”了吗?

九千岁?我吃惊地看着胡为乐。

纪戎歌在一边冷笑,说,就是你家太子和贝勒被阉了,从原来的皇族变成了“九千岁”太监魏忠贤了。

我的天!

我几乎跳起来,我不过几天不在家,这两个小浑蛋居然就把太子和贝勒变成“九千岁”了!我指着胡为乐的鼻子骂,我说,你这个浑球,你怎么不把自己变成“九千岁”啊?

胡为乐还没说话,纪戎歌又不冷不热地来了一句,你不是喜欢他吗?他要真变成“九千岁”,你还不哭死了去!

纪戎歌一句话,令现场清冷无比。我的脸红成了柿子,胡为乐也挠了挠脑袋,嘿嘿地笑,忘记翻纪戎歌白眼了。

还是莫帆比较纯朴,解释了一下将太子和贝勒变成“九千岁”的原因。他说,全都是胡为乐的主意。他本来说,拎着太子和贝勒上街去溜达的话,会很拉风的,正好可以用来追妹妹,但是……说到但是的时候,莫帆的脸红了。

纪戎歌依然发挥了他的主观能动性,接下了莫帆迟迟不愿意说出口的话,他说,但是,但是你和胡为乐没有想到,虽然你们**了,想去追妹妹,但是,那太子和贝勒比你俩更**,追着街上的小女狗狗跑,而牵狗狗的女孩子都很丑,而你们要追的漂亮妹妹都没牵狗。所以,你和胡为乐,同太子和贝勒之间,发生了惨烈的人狗大战,各不相让。因为它们让你们不能追漂亮妹妹了,所以,胡为乐一时想到,为了长远之计,拿着这两只狗拉风追妹妹,就唆使你一起带太子和贝勒去绝育。当时的你,也色迷心窍,变成了从犯。对不对?说完这一通推理,纪戎歌看了我一眼,意味深长,意思是,还胡为乐向你表白呢,人家都牵着狗上街追妹妹去了。

纪戎歌的话,令莫帆很信服,他豁着掉了门牙的嘴巴冲纪戎歌笑,意思是你的推理实在是太精彩了!

麦乐从身后拉了拉我的胳膊说,完了,莫春,你奶奶要是知道太子和贝勒被莫帆和胡为乐弄成了太监狗的话,非哭死不可的。

我刚要点头,纪戎歌拍了拍我的肩膀,叹了口气,说,其实,要是太子和贝勒把莫帆和胡为乐咬成太监的话,你奶奶才会真的哭死的!

唉。

这个极度令人无语的男人。

那天下午,我将胡为乐单独喊出去,更正了一下我的意思,我说,当时我说“我喜欢胡为乐”这句话,纯属意外,你不要当真。

胡为乐原本洋溢着幸福和甜蜜的小脸白了一下,没说话。

我走的时候,他突然拉住我,说,你不喜欢我的原因,能不能告诉我。声音中流露着一个十七岁少年的倔强和骄傲。

我说,因为你还是一个孩子!担负不起“爱情”两个字!

胡为乐眼神咄咄,说,如果我能证明,我不是孩子,我可以赚钱,我可以养活你,我可以担负起爱情两个字,你是不是就会选择喜欢我?

我看了看这个神情凝重的小男孩,突然不知该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