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十七岁
那一场拼了命去赴的约会,就在男生和男生喊再见,女生跟女生挥手的黄昏里,这么样过去了。
——三毛
退去的温度慢慢回溯,我一边发着低烧一边读三毛,看到她写道“那一场拼了命去赴的约会,就在男生和男生喊再见,女生跟女生挥手的黄昏里,这么样过去了”的时候,眼眶竟忍不住涌满了酸胀。
然后炒菜,辣椒苦瓜炒肉,辣椒辣得有些离谱,我的扁桃体以疼痛的方式抗议,方才想起上午在医院的时候,那个堆满了一脸冰茬子的医生在用手电筒照完了我的喉咙之后的自言自语:“扁桃体发炎,左侧化脓,先去三楼左边去做试敏,再下楼去交款……”与此同时开始在我的病历本上写写画画,对我的提问概不理睬。
上午九点,房间里很热,电扇被莫名其妙地用布袋罩起来。
在我之前就诊的一个女的将口香糖粘在窗户外的铁栅栏上。
七八个人烦躁地排着队,穿黑色衣服的妇女,戴黑色大眼镜的奶奶,患了前列腺的中年男人(可是这里是呼吸内科!),以及队伍最末的只有十八九岁样子的男生。
他可能是新入伍的武警,来得比我还早,不知道为什么这会儿排在队伍最末,他就站在门上“军人优先”的大字旁,看着一个人一个人插队排在了他的前面。
医生情绪很焦躁,偶尔会和病人嚷嚷;病人更焦躁,一脸的崩溃状。
整个诊疗室都被低气压笼罩着。
只有那个武警新兵脸上有淡淡的笑,真是匪夷所思,一个拿着病历本来医院求医问药的人,还笑嘻嘻的,叫人纳闷。
最近一直在跟病魔缠绕。
好像几乎每隔一段时间,我不往医院跑几次,节奏都不对的样子。
人一生病,就不舒服,而对于我这种矫情的文艺男来说,正是抒发幽怨情绪的大好时光,而这可以被视作生病的唯一福利吧。
但实际上一想到那些活生生的被携带在身上的疼痛就很气馁,觉得它们就是黑暗的深渊,吞噬了我生活里美好光明的一面。
生活不是拍电影,遇到了车祸或者得了什么病,躺在病**装可怜的模样,然后在导演的一声命下立即恢复如初。
那些因为疾病而带来的不良情绪以及永远也抹杀不掉的疼,绝对不会因为谁的一声令下而消失,而是时刻都要与之相处,其亲密关系超越了至亲。
我在漫长的时光里,已经慢慢学会了和它们的相处之道。
因为生病,我突发奇想地要去寻十年前的一个老朋友。
那是我17岁最治愈的相遇。
我把它说给你听。
我第一次见到他时绝对够夸张,他整个脑袋裹着纱布躺在**,几乎一动不动。
在看到我被医生带进3026病房的时候,躺在**的他转过头来,两条眉毛弯下来,目光好奇地注视着这个病房的新客人,比起已经躺在那里的其他病人——脑癌、羊角风、车祸导致脑粉碎以及被刀砍破了半个脑袋的惨不忍睹的患者们,他给人的第一印象还算是蛮体面的。
但实际上,能有资格住到这间病房里的人,实在都好不到哪里去。很多人被疾病折磨得气死沉沉,但他不一样,他眼睛里有光,亮闪闪的。
那是一种我再熟悉不过的光芒,我从没有那么怕死过,从发病到确诊的漫长时间里,我相信我的眼睛也一直藏着同样的光。
那年我十七岁,正在老家的县城里读高二,在那之前几乎没去过大城市,一脸惶恐地等待着命运之手对自己的安排。
医生拿着我的CT片往灯箱上一挂,忧心忡忡地说若是脑脓肿或者是脑囊虫就好了,要是脑癌或者脑瘤那就没得治了。
他指着CT对我父母说,其实他们俩根本看不懂那片子上的病灶,但他们俩都瞪大眼睛看着,就好像能把那病给看没了一样。
那时所谓的脑囊虫在下午已经被排除了,我去了省血液中心查了血,没问题,只是在乘坐公交车的时候因站立不稳摔在车上,周围人响起一片嗤笑,有人拉我起来,我羞愧难当地抓紧吊环,心里想着这辈子再也不坐这晃晃悠悠的铁皮玩意了。
后来才知道,那是我因之前做CT打造影剂有过敏反应而产生的眩晕,这个疏忽没被立即发现,后来我差点因此丢了小命,这是另外一个故事。
这是遇到他的那一年,我十七岁。
你的十七岁是什么样子的?
厨房里暖色的光透过门缝流进了卧室,你翻个身想继续睡,却在母亲絮絮的唠叨声中慢慢清醒过来,又是新的一天,元气十足。
你在念书,有要好的朋友,会觉得一辈子都会在一起;也有放在心底喜欢的人,喜欢的心情像是纯净水一样透亮。
哦,对了,你还有梦想,对于未来你充满自信。
阳光的,温顺的,平缓的。以及淡淡的散发着甜味的忧伤。
哦,不对吗?
你说你是一个沉默的人,沉闷地穿过风花雪月的年少,落落寡欢。
你觉得青春的味道是苦的,一路上泥泞不堪,好在你终于走过来了,原来那些以为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再回头看去,已成了无足轻重的鸡毛蒜皮。
那些曾经念念不忘的已物是人非,有时候会恍惚地想起青春,竟然像一场大梦。还没睡饱,就已醒来。
能允许我谈谈我的十七岁吗?
5点起床的时候外面的天还没亮,尤其是冬天的时候,天像是炭一样的黑,大家排着队在屋外的一块空地上洗漱,动作潦草而迅速,谁要拖泥带水,零下三十的低温就把水冻成一块坚硬的冰。
宿舍由原来的教室改造而成,上下两排通铺,容得下四十多人,冬天要和衣而睡才有暖意,有小混混会在熄灯之前闯进来收保护费。
食堂是十人一桌的集体餐,准时开饭不会等人,只为填饱肚子,把女生都进化成了母狼,面对食物两眼冒着贪婪的光,如果敢迟到十分钟,就要做好饿着肚子上一下午课的准备。
我是一个不太会照顾自己的人,因此总被流感光顾。
有次夜里发烧,我被烧蒙了,只觉得自己是一块被烧红的铁块,甚至听得见滋滋的声响。
半夜里我摇醒同学,问他有退烧药没有。被叫醒的同学冷冷地说没有,把被子拉过头顶背过身去。
我穿好衣服离开宿舍,在操场上慢慢地转。风吹过来时,我觉得凉快了一点。嗯,这是最好的退烧药。
……
早上洗漱的队伍里我总是排在最后;
没有人会告诉我小混混来收保护费的时候躲一躲;
发高烧到40度,我连一片退烧药也讨不到,好像是一个完全没有什么存在感的人。
……
嗯,我是一个没有朋友的人。
你觉得惨不忍睹吗?
你觉得很多年以后,这些痛苦都会被治愈吗?
你觉得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而我的自怨自艾其实只是我小题大做吗?
嗯,我有时也这样想,我没有朋友什么的全部都是自作自受。
再后来,因为持续高烧引发的并发症就爆发了。
经常头疼,上课的时候,我变成了哈利波特,觉得自己在飞。
有一天晚上的物理课,我听见同桌的女生在唱歌,我不能理解地看着她紧闭的嘴角,好奇她从哪儿发出的声音。
我以为自己很小声其实很大声地问她为什么要在课堂上唱歌。
同桌的女生吓得从座位上闪开,看我的眼神变得很奇怪。
我出现了幻听,很快又丧失了说话的能力,只能像一岁的幼童发出支离破碎的单音节。
老师指挥几个同学将我送到了学校附近的诊所。
第二天,我去医院做检查。
等待CT片子出来的半个小时里,我就坐在走廊一头的红色塑料椅子上。
当时是冬天的傍晚,浓得呛鼻的来苏水味道掺杂着落日的余晖,凉飕飕的风拖曳着阳光里的灰尘横冲直撞,满眼都是末日的苍凉感。
我双手捂脸,眼泪从指缝间渗出来。
我哭并不是因为我害怕。
尽管我很笃定,我一定是要死掉了。
但我真的不是害怕。我就是很伤心,觉得自己一塌糊涂,我连一个朋友都没有,索性死了算了,人死了之后什么都不是,也就不需要什么朋友。
可是我好像很委屈。
因为不能确诊,家里人带我去了哈尔滨的医院。
我就是在那里交到了我漫长而寂寥的青春期里的第一个朋友。
那一年,我十七岁。
他叫胡同合,我的临床病友。
那时的他,和我今天是一样的年纪。青春正当。人生大好。
背井离乡来东北当武警,一次外出执行任务被大卡车给撞伤,脑壳当时就翻起来,血像是从水泵里抽出来一样。所有人都吓坏了。
我入院时已经是他第三次术后,情况还不稳定。
有次肇事司机来看他,那人也闷闷的。1999年的冬天,他提着一个绿皮大西瓜来,格外惹眼,他坐在胡同合床前,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胡同合有个陪护的战友叫小武,特别显小,三十五岁的他看上去就像是二十出头,出事那天,肇事司机撞完人没停车,继续朝前开。小武在那一瞬间刘翔附体,闪电一般追上肇事卡车,拉开车门,劈头盖脸一通骂,骂也不解气,还甩了他一耳光。
肇事司机其实并没有跑,他只是没发现自己撞到了人。
所以肇事司机来看胡同合的时候,小武就跟他说,要是你觉得不服气什么的,你还我一耳光也行。
肇事司机说,我没不服气,你打得好,我该打。
胡同合还是很不开心的,虽然他知道肇事人也没什么恶意,但是他就是不开心见到他,脸黑沉沉的。
小武把肇事司机一送走,他的脸上就浮出了笑容。
吃西瓜?他眨着眼睛问我。
我用力地点头。
西瓜其实不好吃,没熟透,不甜。
在我见到胡同合之前他已经做过三次手术,这三次手术让他脱离了生命危险,但细看起来他的伤情还是相当恐怖。
他一天到晚必做的功课是躺在病**照镜子,照到忧愁处便唉声叹气。
我有些违心地夸奖他现在看起来很帅。
如果小武在的话就会说他丑爆了。
他摸了摸歪掉的鼻子说,要是这里是直的就好了。
小武说你原本就是弯的好吗。
我是直的!胡同合说。
你是弯的,别人不知道,可我最清楚。小武说。
你才是弯的,你全家都是弯的!胡同合发飙。
……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打着嘴仗。
陪护胡同合是队里安排的任务,不过小武新婚不久,身在曹营心在汉,总惦记着回家。
胡同合就说我没什么事,你不用天天在这儿待着。小武一听,心花怒放,连连道谢,瞬间闪人。
小武一走,胡同合连吃饭都成了天大的难题,因为他没法下床行动。我虽然也病得很惨,但至少还能动能走,于是替小武帮胡同合打饭之类的事就顺便代劳了。
他感谢我的方式就是送我一只大鸡腿,没有鸡腿的时候就分餐给我。
他说,我是工伤,住院的费用全部是队里出,你们农村来的,瞧病不容易。我自己吃不了这么多,扔了多可惜。
可能很多人还记得98年的时候,传闻说有狮子座流星雨。
那天晚上我们都兴奋得睡不着,广播里主持人渲染得异常华丽,据说流星雨抵达的时候比过年放烟花还要漂亮几百倍,而且当流星划过天空时许下的心愿是会灵验的。
整个3026,病人都在议论纷纷,胡同合也蠢蠢欲动,半夜的时候想跟我下楼去看流星雨,甚至借来了军用大衣,结果被前来打针的护士给呵斥了一顿。
他沮丧地站在床边,委屈得像个三岁的小孩子,就差在眼里汪一窝泪了。
傍晚吃完饭,他笑着来找我帮忙,从铝制的饭盒里拿出两把小勺,叫我跟他一起刮窗花。
当时的哈尔滨冷得要死,玻璃上结了厚厚的一层窗花,根本看不见外面的样子。
只要刮开一小块,晚上的时候我就可以站在这里看流星雨了。他神采奕奕地说。
最初他怂恿他的陪护小武和我一起刮,不过刮来刮去就剩下他自己在那儿刮了,因为那玩意没想象的那么好刮,最要命的是室内外的温差过大,刮完没多一会儿,就又挂上了一层厚厚的窗花。
小武着急去见老婆,我觉得刮窗花这事又傻又无趣。
那天半夜,三楼脑科病房死人了,家属哭天抢地,惊悚如闹鬼。
哭声几乎持续了一个晚上,我很害怕,跟一个脑癌病人肩挨着肩冲下楼去,把胡同合一个人扔在病房里,我们去看流星雨。
我记得我下楼的时候他似乎睡着了。
因为时间很晚,医院的草地上并没有什么人影,我们俩裹着厚厚的棉袄,就跟两只企鹅一样朝天空张望着。
天空漆黑沉闷,冰冷的寒风从头顶呼啸而过,流星不能说没有,至于雨纯粹是扯淡。
既定的时间已过,我们两个已经冻成冰棍,那个脑癌病人先受不了就回去了。我又独自挨了一会儿,也转身回楼了。
我记得那天我还是看见了流星的。
但让人郁闷的是它们消失得太快了,没等我许好愿,就不见了。
我拖着冰冷疲倦的身体爬上楼推开3026病房的一瞬间,看见胡同合人去床空,再一转眼,才发现窗前站着一个人,他一只手里攥着一把小勺,努力地在刮在结在玻璃上的窗花,一边刮还一边哈气。
我在他身后站了很久努力不制造出声响,只是因我莫名其妙地害怕他回头会冲我生气,我两只手使劲抓住衣角,为自己“很不够朋友”的举动而不知所措,然后他就回头了,朝我露出了一个大大的微笑。
他兴奋得两条眉毛都要立起来了:“你在下面看到流星了么?”
我支吾着。
他说他刚才看到了一颗,我扑上去,跟他一起趴在窗上,朝外面漆黑的夜空望去。
虽然除了黑乎乎的一片我什么也看不见,但是我觉得很温暖很快乐。
已经是午夜了,死人的家属还在哭哭啼啼,声音在空****的走廊里盘旋着,他和我说,我看到的那颗流星很亮很大!
然后我干了一件特别愚蠢的事。
我指指结了一层白色窗花的玻璃,问胡同合,你想去外面看流星雨不?
他显然被我的提议吓到了,当最初的那种惊恐退去后,就是谁也阻挡不住的热情。
于是我们躲过护士们的监控,我扶着他从步行梯那边逃窜下楼,下楼前我给胡同合一顿捯饬,他里里外外套了好几层衣服,脑袋上扣着我从别的病房借来的一顶军用棉帽子。
所以下楼的时候他笨得就像一只狗熊,走上几步就要停下来歇息,大口大口地喘着气。
几分钟的路被我们俩弄得跟红军长征似的。
终于到了外面的时候,之前聚集在小广场上的人群基本都散去了,只有我们俩,背向灯火通明的住院处大楼,面朝夜空,努力张大眼睛,却没看到一颗流星。
胡同合问我,流星呢?
没看见。我说。
他就继续仰望黑成一团的夜空,我们像是被巨大的深渊笼罩起来的两个渺小的人。
我被冻得跟傻逼似的,开始跳脚,然后提议,可能流星雨都下完了吧,要不我们回去吧。
他说,再等会儿。
就在他话音刚落的瞬间,真的,我不骗你,从西南方向的天空唰唰唰游过一群金色的线,在墨黑色的背景下显得格外耀眼。
那一刻,我们俩都闭嘴了,没有喝彩,没有尖叫,只是屏气凝息,静默地看着庞大的流星雨群划过头顶沉寂的夜空。
一切都结束时,胡同合就像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一样哭起来。
他哽咽着跟我说,人能活着真好,哪怕是吃苦,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回去的时候出事了,胡同合在上楼的时候跌了一跤,再也爬不起来,缠着纱布的头往外渗血。
我被吓个半死,不管不顾地丢开他爬回5楼,扯着嗓子喊护士去救他。
那天晚上的后半夜胡同合一直在抢救室里。
而我也整整一夜没睡。
那时我十七岁,我的朋友只有一个,可是我觉得他就要死了。
之前的生活被穷苦、孤单以及疾病缠绕,活得就像一幕沉重的悲剧。
好不容易碰到一个愿意跟你做朋友的人,他对你很友好,对你说,活着可真好,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在那之前,我从没有觉得活着有什么好,如果生命持续被黑暗和疼痛所笼罩,痛快地走也未尝不可。可是,就从那天起,我变成了一个特别特别怕死的人。
天初亮时,胡同合才被送回病房。
出了那次事故后,我才陆续听他讲起他家里的一些事,出车祸已经快三个月了。
这三个月,他辗转在哈尔滨的几家医院,偶尔会接到家里打来的电话,他都撒谎说还在队里工作,今天出勤明天休息什么的,胡诌得跟真事似的。
家里很穷的,比你们家还穷。他说,我们家孩子又很多,6个孩子,只有几亩地,靠天吃饭非饿死不可。
所以你抛妻舍女来东北打工。
我不是打工啊,我当武警在我们那儿是件很荣耀的事,我在队里当司机,以后复原了也可以去给别人开车。
那你真不是盖的。我敷衍他。
他说,你留个地址给我吧,等你出院了,我给你写信。
我出院之前约定下次复诊的时候来看他,可是等我去复诊的时候,他却转院到另外一所医院去了。
我印象中那一幕,仍旧是我出院的时候他极力要送我一程的认真模样,还真的又下了楼。
我胆战心惊地看着他,因为那天该死的小武又没在,一会儿他要自己再爬回去。
他跟在我身后慢慢地走着,一直到了医院门口才停下来,立正,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要敬军礼,只是那一刻,忽然好感动。
夕阳里,他的笑容又温暖又好看。
我不时停下来回头朝他挥手,他也很努力地朝我挥手,大声喊着再见。
可是,一别十年,我们再也没见。
我生命中遇见过很多人,遇见胡同合跟遇见别人似乎也没什么不同,只是对于那样一个瘦弱单薄常觉孤单的少年来说,他给予我的微笑和温情足够支撑一个少年跋涉过冰凉而黑暗的青春期。
人生像是一场马拉松比赛,我们谁的生命赛道里都可能有一段泥泞的道路,朋友可能不会陪你跑完全场,但会在你顺利时站在场边为你摇旗呐喊,在你艰难时冲进赛道陪你跑一程。
他出现时,你要珍惜,他离去时,你要祝福。
有的人可能没法陪你一辈子,你也不用太遗憾,至少你们并肩过,而他离开你,是为了腾空他在你心里的那个位置,让你有机会去认识更重要的人。
胡同合和我,就像是一条赛道上的两个人,他鼓励我说,我们都不可以停下来,哪怕道路再泥泞,我们也要把它跑完。
最近做的事,如果还算是有诗意的一件,恐怕就是在网上胡乱搜索着胡同合的地址,然后写了一封信邮寄给他。
其实我也不清楚他今天到底在哪里,信更是不知要写什么,只是学着藤井树的口气询问着“你好么”之类的。
我把信塞进白色信封,放进邮筒之后回到**继续读三毛。
非常巧合地又翻到起笔时读到的那一页,那几行字跳进眼帘:“那一场拼了命去赴的约会,就在男生和男生喊再见,女生跟女生挥手的黄昏里,这么样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