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塔兰第一章02

“你们瞧,没问题。”

“还有死人!”普拉巴克补充说,若有所思地摇了摇他的圆头,“阿南德先生不喜欢有人死在这里。”

“什么?他说死人是什么意思?”

“他妈的他是说真的还是假的?谁要死在这里?天哪!”

“不会死人,baba(巴巴)。”普拉巴克安抚着,把他卷得非常匀称的大麻烟递给那两个惴惴不安的加拿大人。那个高个子接下,用力吸了一口。“死在印度旅社的人不多,大部分是瘾君子,你们也知道,就是那些瘦成皮包骨的人。你们不会有这问题,你们长得那么壮、那么胖、那么健康。”

他把大麻烟递给我时,脸上的笑容让人戒心全消。还给他后,他也抽了一口,露出非常舒服的表情,然后又把大麻烟递给那两个加拿大人。

“品质不错吧?”

“的确。”高个子说,还露出亲切自然,甚至可以说是开怀尽情的笑。从此以后,多年以来,我每想起加拿大和加拿大人,就想到那笑容。

“买了。”我说。普拉巴克把那十几克重的大麻块递给我,我分成两半,一半给我的一个室友。“喏,明天搭火车到普纳就不会无聊了。”

“谢了,老哥。”他回应,把那一半拿给他朋友看,“嘿,你是对的。疯狂,但没事。”

我从背包拿出一瓶威士忌,打开瓶盖。这又是一个仪式,一个我向新西兰友人许下的承诺。那是个女孩,她要求我如果持假护照成功入境印度,要喝杯酒遥祝她。这两个仪式,抽大麻、喝威士忌,对我意义重大。我认为逃狱时,我就失去我认识的所有朋友,一如失去我的家人。不知为何,我觉得再也看不到他们了。我一个人孤零零地活在世上,不抱返乡的希望,我的一生被困在回忆、护身符与爱的承诺里。

我正想拿起酒瓶就着瓶口喝,突然想到该先请普拉巴克品尝。

“太感谢了,林赛先生。”他非常感动,高兴得两眼睁得大大的。他头往后仰,倒了一些酒进嘴里,瓶口完全没碰到嘴唇。“非常棒,最上等的尊尼获加,太好了!”

“喜欢的话再喝点。”

“就再喝一点,谢谢。”他仰头再喝,酒咕噜咕噜灌进喉咙。他停下来,舔舔嘴唇,仰头再喝。“抱歉,哎呀!真是抱歉,这威士忌实在太好喝,让我失态了。”

“嘿,如果很喜欢,这瓶就给你,我还有一瓶。我在飞机上买了两瓶免税酒。”

“噢,谢了……”他回答,但脸上的笑容顿时垮掉,变成一副难过的表情。

“怎么了?你不想要?”

“想要,想要,林赛先生,我非常想要。但如果早知道这是我的威士忌,而不是你的威士忌,我就不会那么大口猛灌了。”

那两名加拿大人听了大笑。

“我告诉你,普拉巴克,我会送你一瓶新的,这瓶开过的,我们就一起喝掉,如何?这里是买大麻的两百卢比。”

他脸上再度绽出笑容,拿开过的那瓶换了没开的,当宝贝似的揣在怀里。

“但林赛先生,你搞错了。我说那个上等的大麻是一百卢比,不是两百。”

“啊?”

“千真万确,只要一百卢比。”他大声说,很不屑地把一张纸钞还给我。

“好吧。哦,对了,我饿了,普拉巴克。在飞机上没吃。你能不能带我们去一家干净好吃的餐厅?”

“当然行,林赛先生!我知道一些很棒的餐厅,菜好吃到保证让你撑死。”

“被你说得我都要流口水了,”我站起来,收拾护照和钱,“你们两位去不去?”

“什么,出去外头?你真爱说笑。”

“会出去的,可能晚点,大概会很晚。但我们会看好你的东西,等你回来。”

“好吧,随便你们。我一两个小时后回来。”

普拉巴克点头哈腰,一副巴结人的模样,很有礼貌地告辞。我走到他身边,但就在我要掩上门时,高个子年轻人说话了:“嘿……上街保重,知道吧?我是说,你在这里人生地不熟,什么人都不能信。这儿不是乡下。城里的印度人……嗯,总之,小心为上,好吗?”

在接待柜台,阿南德把我的护照、旅行支票、大笔现金锁进他的保险箱,还给了我一份详细的收据,我走下楼梯到街上,那两名加拿大青年告诫的话语,像海鸥盘旋在鱼群产卵的海潮上方,也在我脑海里不断盘旋。

普拉巴克带我们到这旅店时,走的路是一条两旁有绿树、路面宽阔而较冷清的大街,那大街从印度门那高大的石拱门开始,沿着海湾弧线延伸下去。但宾馆大楼前面那条街,则是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人声、汽车喇叭声、买卖声,犹如暴雨打在木头或铁皮屋顶上。

数百人在那里走动,三五成群站着聊天。整条路上,店铺、餐厅和饭店栉比鳞次。每家商店或餐厅的前面,都附设一间较小的店铺。这些位于人行道上的违章小店铺,每一间都有两三个坐在折叠椅上的店员看管。街上有非洲人、阿拉伯人、欧洲人、印度人。每走一步,听到的语言、音乐都不一样,每家餐厅在沸腾的空气中,飘出不同的香气。

男人驾着四轮牛车,推着手推车,在车来人往的马路上穿梭,急着想把西瓜和袋装米、汽水和衣架、香烟和冰块送到货主手上。钱到处流动。普拉巴克告诉我,这里是货币黑市买卖的重镇,当街就有人拿着厚厚一沓纸钞,正在算钱、兑换。街上有乞丐、玩手技杂耍的人、特技表演者,有弄蛇人、乐师、占星师、看手相的人、皮条客、毒贩。这条街很脏,冷不防就有垃圾从上方的窗户掉下来,人行道或路边也弃置着一堆堆的垃圾,肥滋滋不怕人的老鼠在垃圾堆里窸窸窣窣,大快朵颐。

在我看来,这条街上最惹人注目的,是许许多多不良于行、有病在身的乞丐。各种身陷病痛、残障、苦难的人,四处游走,有人站在餐厅、商店门口,有人操着熟练的哀求话语走近街上的行人。初见这条苦难的街道,一如隔着巴士车窗初见贫民窟,让我为自己拥有红润的脸庞感到极度羞愧。但这次当普拉巴克带我走在这喧闹的人群中时,我注意到那些乞丐的另一面,他们惹人同情的表演多了份真实人生的味道。有群乞丐坐在门口玩牌,一些瞎眼男子和他们的朋友正在享用有鱼有饭的一餐,哈哈大笑的孩童轮流和一名缺腿男子骑他那辆小手推车。

一路上普拉巴克不断偷瞄我的表情。

“喜欢我们孟买吗?”

“喜欢。”我答,真心的回答。在我眼中,这城市很美,狂野而令人振奋。英国统治时期浪漫主义风格的建筑,和现代玻璃帷幕的商业大楼比邻而立。年久失修、死气沉沉、分布杂乱的平价公寓崩塌后,变成卖蔬菜、丝织品等琳琅满目商品的市场。路旁的每家商店,每辆经过的出租车,都流泻出音乐。颜色缤纷多彩,香味着实令人陶醉。在这些拥挤的街道上,我在无数人眼里看到笑意,我以前去过的地方,没有一处洋溢着这么多笑意。

特别的是,孟买很自由,一种令人雀跃的自由。我所看到的地方,处处散发着那种解放的、无拘无束的精神,而我不知不觉间敞开心胸回应那精神。我理解到,那些男男女女个个自由自在,因而就连初见贫民窟居民、街头乞丐时所生出的羞愧之心,也随之烟消云散。没有人把乞丐赶离街头,也没有人驱逐贫民窟居民。他们生活虽然困苦,却和有钱有势者一样自在优游于相同的花园和大街上。他们很自由,这城市很自由,我喜欢这点。

但这街上密集的意图、充斥着的需求与贪婪、极度强烈的恳求与算计,让我有点胆怯。听到的语言,我一个字都不会讲。这里的人穿袍服、纱丽、缠头巾,我对这里的文化一窍不通。好像糊里糊涂接演一场华丽而复杂的戏剧,手中却没有剧本。但我微笑,不由自主地笑着,不管街头看上去多么陌生,多么让人不知所措。我是个逃犯,被通缉,被追捕,是被悬赏捉拿的要犯。但我更胜他们一筹,我很自由。逃亡时,每一天都是人生的全部。每一分钟的自由,都是以喜剧收场的一部短篇小说。

我很高兴有普拉巴克作陪。我注意到他在这街上人脉很广,一路上频频有各式各样的人向他热情打招呼。

“想必你一定饿了,林赛先生,”普拉巴克说,“你这人很快乐,不介意我说什么,快乐的人,胃口总是很好。”

“嗯,的确是很饿。眼下我们到底要去哪里?早知道要走这么久才能到餐厅,我会买盒饭回去吃。”

“再走一点,不远了。”他回答,满脸笑容。

“好……”

“是真的!我会带你去最棒的餐厅,有最上等的马哈拉施特拉料理,保证你说好吃。在孟买,像我这样的导游,全都在那里用餐。这个地方很不错,贿赂警察的钱,只需要付平常行情的一半。真的很不错。”

“好……”

“是真的!但首先,让我先替你,还有我,弄点印度香烟。在这里,停一下。”

他带我走到一个路边摊,那摊子只是个可折叠的牌桌,一只卡纸板箱里整齐摆了数十种品牌的香烟。牌桌上有一只大铜盘,铜盘里放了几只小银碟。银碟里摆了切碎的椰子肉、香料和多种不明的酱料。牌桌旁的桶子里,有许多矛状叶漂浮在水中。卖烟贩子正在弄干这些叶子,抹上几种酱料,包上椰枣粉、椰子粉、槟榔粉、香料,卷成一小包一小包。许多顾客围着他的摊子,他那双手很利落,叶子一包好,立即有人买走。

普拉巴克挤到那贩子身旁,伺机购买。我伸长脖子,透过顾客间拥挤的缝隙看着他时,脚步往人行道的边缘移动。就在我一脚往下踩到马路时,有人紧急大叫:“小心!”

两只手抓住我手肘,把我猛往后一拉。说时迟那时快,一辆双层大巴士疾驶而过。若没有那两只手拉住我,我大概已命丧巴士的车轮下。我转过身,与救命恩人正面相对。她是我所见过的最漂亮的女人,身材修长,黑发及肩,肤色白皙。她不高,但方正的肩膀和挺直的身形,加上两腿叉开牢牢地站着,让人觉得她默然无声中自有种坚毅的气势。她穿丝质长裤,裤脚束在脚踝上,足穿黑色低跟鞋,上身是宽松的棉衬衫,披着一条大丝质长披肩。她把披肩朝后披,质地轻柔的双层流苏在她背后飘飞翻转。她全身上下都是绿色,只是深浅不一。

从一开始,我就感受到她那令男人既爱又怕的特质,那冷冷的笑容,让她的丰唇更富魅力的笑容。那笑容里有种自傲,透过匀称的鼻子散发着自信。不用说,一定会有不少人不明就里,把她的自傲错看成傲慢,把她的自信错看成冷漠。但我没犯这错误。我的眼睛失魂落魄,悠然漂**在她那静止凝视的水汪汪的潟湖里。她眼睛很大,又特别绿。那是历历在目的梦境里,树木所呈现的绿,大海呈现的绿——如果大海完美无瑕的话。

她的一只手仍摆在我的手肘附近。那种肌肤之触,正是情人的手轻触你身体时所会有的感觉:熟悉,但令人兴奋,是轻诉的许诺。我差点忍不住拾起她的手,放在我胸膛。或许我当时真该这么做。如今我知道,当时我如果真那么做,她大概会笑出来,并因此喜欢上我。但当时我们素昧平生,只是站着,直直凝视着对方,就这么持续了漫长的五秒钟。此时,所有平行的世界,所有可能已存在和永远不再存在的平行活动,在我们周边翻转。然后她开口了。

“好险,你命大。”

“是啊,”我笑笑,“我是命大。”

她慢慢放开我的手臂。那动作很轻松、很从容,但我却觉得与她疏远了,就像是从深甜的美梦中给硬生生叫醒一样突然。我靠近她,看看她身后的左边,再看看右边。

“你在找什么?”她问。

“我在找你的翅膀。你是我的守护天使,不是吗?”

“恐怕不是,”她答,双颊露出俏皮的笑靥,“我心里有太多邪恶的东西,恐怕称不上天使。”

“那我们就来谈谈你有多邪恶?”

有些人成群站在摊子另一头。其中一个年约二十五岁、英俊、健壮的男子,走到马路上叫她:“卡拉!快,yaar(朋友)!”

她转身向他挥手,然后伸手与我握手。她握得很有力,但透露的心情让人无法捉摸。她的笑同样暧昧。她或许已喜欢上我,或许她只是很乐于跟我道别。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她抽出手时,我说。

“我有多邪恶?”她回答我,嘴唇上挂着要笑不笑的神情,“这问题很私密,我想这可能是我这辈子被问过的最私密的问题。但,喂,哪天你如果到利奥波德(Leopold),就会找到答案。”

她那群朋友已经从小摊子的另一端移到我们这边,她随即离开我和他们会合。他们全是印度年轻人,一身干净时髦的西式中产阶级打扮。他们不时大笑,把身体靠向对方,状甚亲昵,但没人和卡拉有身体接触。她似乎散发出既迷人又不可侵犯的气质。我贴近他们,假装着迷于香烟贩子卷烟叶、抹酱料的动作。我侧耳倾听她跟他们讲话,但一句话都没听懂。

以那种语言,在那场对话里,她的嗓音出奇地低沉、洪亮,听得我手臂上的寒毛微微发颤。我想那应该也是个警告。阿富汗媒人说,爱意滋生大半缘于声音。但那时候我不懂,而且我的心一股脑儿栽进去,栽进就连媒人可能都不敢踩进的地方。

“瞧,林赛先生,我只替我们买了两根烟。”普拉巴克回到我身边,得意地递上一根烟,“印度是穷人的国度。在这里,没必要买一整包。只要一根,只买一根,而且还不必买火柴。”

他倾身向前,拾起一段闷烧的麻绳。麻绳吊在香烟摊旁边电话线杆的钩子上。普拉巴克吹掉麻绳末端的灰,露出一丁点橘色的余烬,点燃他手中的烟。

“他们在做什么?在嚼叶子里的什么东西?”

“那叫帕安(paan,印度槟榔)。味道很棒,嚼起来也很棒。在孟买,人人都嚼,然后吐,嚼,再吐,没问题,白天、晚上都嚼。那对身体有好处,大量嚼,全部吐掉。要不要试试?我可以替你弄来一些。”

我点头,请他去买,但我心里盘算的,主要不是体验帕安这新东西,而是借此可以站在那里更久,欣赏卡拉。她很轻松、很自在,简直就是这条街的一部分,这条街谜一样氛围的一部分。我觉得周遭所有迷惑不解的东西,在她而言,似乎是稀松平常的。这让我想起那个从巴士车窗看到的贫民窟里的外国人。她在孟买似乎平静而满足,就和那个外国人一样。她从周遭的人那里得到的温馨、肯定与认同,叫我羡慕。

更重要的是,我的眼睛被她那无可挑剔的美丽迷住了。我望着她——素昧平生的一个人,胸中有一股气,极力想尽情发泄。我的心像是被人捏着,像被人用手掌紧紧握住。血液里有个声音在说是,是,是……古老的梵语传说中提到前世注定的爱,两个灵魂因为业力的作用,注定会在相遇后为彼此神魂颠倒。传说前世注定的爱人,往往一眼就会认出,因为对方的举手投足、思绪、动作、声音,眼中所传达的每个心情,都叫你怦然心动。传说我们会由她的翅膀认出她——那翅膀只有我们能看到——因为想拥有她,我们灭绝了其他爱欲。

梵语传说也告诫世人,这类前世注定的爱,有时可能会对命运交缠中的其中一个人,单单一个人,产生占有和痴迷。但从某个角度来说,理智与爱不能并存。爱之所以存在人世,正因为爱非理智。

“哦,你在看那个女的。”普拉巴克带着帕安回来,往我凝视的方向看去,“你觉得她很美,na?她叫卡拉。”

“你认识她?”

“当然认识!这里谁不认识卡拉?”他答,用那种大声到旁人听得见的低语,让我很担心她听到。

“你想认识她?”

“认识她?”

“想的话,我去替你跟她说。你想跟她交朋友?”

“什么?”

“别担心!卡拉是我的朋友,也会是你的朋友,我想。说不定你会和卡拉做生意,赚上一大笔钱。说不定你们会成为很好、很亲近的朋友,跟她上好多次床,爽到顶点。你一定会爽翻天的。”

他已开始摩拳擦掌。他微笑着,牙齿和嘴唇已被帕安的汁液染红。我紧抓住他的手臂,不让他去找她,她正和她那群朋友在一块。

“不!不要去!天哪,小声点,普拉巴克。我如果想跟她讲话,我会自己来。”

“噢,我懂,”他说,显得窘迫,“就是外国人所说的前戏,对不对?”

“不是!前戏是……别管什么前戏了!”

“那好!我不管什么前戏不前戏,林赛先生。我是印度人,我们印度人不时兴前戏。我们提枪就上,真的!”

他双手摆出正抱着女人,对着女人的小屁股猛顶的样子,脸上一直带着那鲜红的微笑。

“行行好,别这样!”我怒声说,抬头看卡拉和她朋友是否在看他。

“好,林赛先生!”他叹口气,放慢他那有节奏的前顶动作,最后完全停下,“但我还是可以将你介绍给卡拉小姐认识,如果你要的话。”

“不!我是说,不,谢了。我不想向她搭讪。我……天哪,这哪有用啊,只要告诉我……那个正在说话的男人说的是什么语言。”

“他说的是印地语,林赛先生。你等一下,我马上就告诉你他在说什么。”

他走到摊子的另一头,旁若无人地加入那群人,倾身细听。没有人理会他。他点头,跟着其他人笑,几分钟后回来。

“他在说一件很好笑的、关于一名孟买巡官的事,那人在这一带很有势力。那巡官把一个鬼灵精的家伙关了起来,但那个鬼灵精说服那巡官放了他,因为他告诉那巡官他有黄金和珠宝。不只如此,他被放出来后还真给了那巡官一些黄金和珠宝。但那些东西不是真黄金,不是真珠宝,是假的,很便宜的东西,根本不是真的。最好笑的是,那个鬼灵精卖假珠宝之前,还在巡官家住了一星期。传说那个鬼灵精还跟那巡官的老婆上了床。现在那巡官气得抓狂,每个人看到他都赶快闪人。”

“你知道她哪些事?她住这里?”

“知道谁?林赛先生,你是说那个巡官的老婆?”

“不是,当然不是!我是说那女的,卡拉。”

“你也知道,”他若有所思地说,首次紧蹙眉头,“孟买有许多女孩。我们从饭店出来才五分钟。在这五分钟里,我们就见了几百个女孩;再五分钟,还会见到几百个。每五分钟就能见到几百个女孩。走上一阵子,我们会见到几百个、几百个、几百个、几百个——”

“啊,几百个,还真是不得了!”我语带挖苦打断他的话,声调不知不觉高了许多。我瞧瞧四周,几个人正盯着我,神情明显不屑。我压低声音继续说:“我不想认识几百个女孩,普拉巴克。我只想……了解……那个女的,好吗?”

“行,林赛先生,我会把知道的全告诉你。卡拉是孟买很有名的生意人,她来这里已经很久了,我想大概有五年了吧!她有栋小房子,距这里不远。每个人都知道这个卡拉。”

“她是哪里人?”

“我想是德国人,大概是吧。”

“但她口音听起来是美国人。”

“没错,听起来是,但她来自德国,或者说可能来自德国。反正,她现在几乎是地道的印度人。现在要不要去吃饭了?”

“好,等一下。”

那群年轻朋友向帕安摊子附近的其他人大声道别,走进熙来攘往的人群。卡拉跟着他们走开,头仰得高高的,以那种挺直背脊、近乎蔑视的古怪姿态。我看着她没入人群。她一直没回头。

“你知道一个叫利奥波德的地方吗?”他回到我身旁时,我问他。我们再度上路。

“当然知道!一个很棒、很舒服的地方,利奥波德酒吧。那里都是些最棒、最可爱的人,非常好、非常可爱的人。在那里可以碰见各种外国人,全都是事业很成功的人。卖**、贩毒、借高利贷、黑市交易、出售色情图片、走私、伪造护照,还有——”

“行了,普拉巴克,我明白了。”

“你想去那里?”

“不想。或许晚点会去。”我停下脚步,普拉巴克在我身边停下,“嘿,你朋友怎么叫你?我是说,不用普拉巴克,你名字的简称。”

“有啊,我也有简称,叫普拉布。”

“普拉布……我喜欢。”

“那意思是光明之子之类的。好名字,对不对?”

“是的,好名字。”

“那你的好名字,林赛先生,实在不是很好,如果你不介意我当面这么说的话。我不喜欢这么长、这么拗口的名字,就印度人的讲话方式来说。”

“哦,你不喜欢?”

“请别见怪。我不喜欢,一点都不喜欢,完全不喜欢。百分之百、千分之千地不——”

“嘿,”我笑笑,“这件事我恐怕无能为力。”

“我想,简称林好多了。”他提议,“如果你不反对,我以后就叫你林。”

这名字再好不过了,而且就和逃狱后所取的十几个名字一样假。事实上,最近几个月,我发觉自己对于在不同地方不得不取的新名字,还有别人替我取的新名字,抱着某种说不上来的听天由命之感。林这名字是我绝对想不出来的昵称。但那听起来不错。也就是说,我听到某种命中注定、像巫毒法术似的回音:这名字当下就打动我心,就和我出生时所取的名字一样贴切。我那不为人知的出生名,早已不见天日,我就是在那名字底下被判入狱服刑二十年。

我低头仔细打量普拉巴克的圆脸和又大又黑调皮的眼睛。我点头,微笑,接受这名字。后来从科拉巴到坎大哈,从金沙萨到柏林,有数千人用这位孟买街头的小导游替我取的名字叫我。当然,当时我不知道会变成这样。命运需要共犯,而命运之墙的石头就是以这种无心的小同谋为砂浆砌上的。取名字的那一刻看来微不足道,好像只要我随意肤浅地答是或否就可以打发过去,但如今事后回顾,我知道,那一刻是我人生的转折点。在这个名字之下我所扮演的角色,我即将成为的人物——林巴巴(Linbaba)——比起以前我所扮演的任何角色都要真实,更贴近我的本性。

“好,很好,就用林。”

“太好了!我很高兴你喜欢这名字。我的名字在印地语里的意思是光明之子,同样,你的名字——林,也有一个非常好、非常吉祥的意思。”

“哦?‘林’在印地语里表示什么?”

“表示阴茎!”他解释道,脸上露出他觉得我应会有同感的喜悦。

“噢,真好,真是太……好了。”

“没错,很好,很吉祥。准确来讲,没这意思,但念起来类似‘ling’或‘lingam’,而‘ling’或‘lingam’就是阴茎。”

“别胡扯了,老兄,”我抗议,再度上路,“我怎么能拿‘阴茎先生’这名字四处走,你是在糊弄我?我现在就看出来了——嗨,你好,很高兴认识你,我叫阴茎。门都没有,免谈。我想还是照旧叫林赛。”

“不,不!林,我跟你说真的,这是个好名字,非常有力的名字,非常吉祥,再吉祥不过了!别人听到这名字,都会喜欢。来,我证明给你看。你送给我的这瓶威士忌,我要留给我朋友桑杰先生。喏,就在这家店,你仔细瞧瞧他有多喜欢你的名字。”

沿着这条闹街再走几步,我们来到一家小店,敞开的店门上有如下的手写招牌:

收音机诊所

主营电器修理,电子器材买卖、修理

店主桑杰·德什潘德

桑杰·德什潘德体格粗壮,五十来岁,头顶中秃,头发灰白,眉白而浓。他坐在坚实的木头柜台后面,周边摆着正在大力放送的收音机、已大卸八块的卡匣式放音机、装有零件的箱子等。普拉巴克跟他打招呼,连珠炮式地讲了一堆印地语,把那瓶威士忌递过柜台。德什潘德伸出一只肉鼓鼓的手一把抓住,看都没看,迅速收进柜台下面,接着从衬衫口袋里拿出一沓卢比,抽出一部分,掌心翻转向下,递给柜台另一头的普拉巴克。普拉巴克收下后,迅速收进口袋,动作之快之利落,好似乌贼触手抓到猎物放进口中一样。最后他终于聊完,示意我上前。

“这位是我很要好的朋友,”他轻拍我的手臂,告诉德什潘德先生,“新西兰人。”

德什潘德先生嘟哝着说了些话。

“他今天刚来孟买,住在印度旅社。”

德什潘德先生又嘟哝着说了些话,以隐隐带着敌意的好奇上下打量我。

“他姓林,林巴巴先生。”普拉巴克说。

“他姓什么来着?”德什潘德先生问。

“林,”普拉巴克咧嘴而笑,“他叫林巴巴。”

德什潘德先生扬起他粗浓的眉毛,一脸惊讶的笑容。

“林巴巴?”

“正是!”普拉巴克意气昂扬,“就姓林。他也是非常好的人。”

德什潘德先生伸出手,我伸手握了握。我们彼此问候,然后普拉巴克开始扯我的袖子,拉我往门口走。

“林巴巴!”我们要跨出店门时,德什潘德先生大喊,“欢迎来到孟买。有随身听或相机或任何手提收录音机要卖,来收音机诊所,找我桑杰·德什潘德,我会给你最好的价钱。”

我点头,跟着普拉巴克出了这家店。他拉着我沿街走了好几步,然后停住。

“看到了吧,林先生,看到他多喜欢你的名字了吧?”

“我想是吧!”我低声说,既不了解他和德什潘德先生那段短短的交易内容,也不了解他为何那么意气风发。后来对他够了解、开始珍惜与他的友谊后,我才发现普拉巴克彻头彻尾深信,他的笑能影响别人的心情,能影响世界。事实的确如他所想,但我花了很长时间才了解这道理,接受这道理。

“那名字后面的‘巴巴’代表什么意思?林,我懂。但‘林巴巴’代表什么意思?”

“‘巴巴’只是个尊称,”普拉巴克咧嘴而笑,“把‘巴巴’放在你名字后面,或任何特殊人物的名字后面,表示我们对老师、圣徒或非常非常老的人的尊敬——”

“我明白了,我明白,但普拉布,我得告诉你,那并没有让我更能接受这名字。阴茎,这整个玩意儿……我搞不懂。”

“但你也看到了,桑杰·德什潘德先生,你看到他是多么喜欢你的名字!嘿,看看大家会如何喜欢你的名字。你看好了,我会把这名字告诉每个人!林巴巴!林巴巴!林巴巴!”

他大喊着说,向这街上每个经过我们的陌生人说。

“行了,普拉布,行了。我相信你就是了,安静。”这下换我扯他的袖子,催他走,“你不是想喝那瓶威士忌?”

“噢,是啊!”他叹气道,“是想喝,而且在心里喝过了。但现在,林巴巴,把你送给我的好东西卖给桑杰先生,卖得的钱可以买两瓶非常低劣但很便宜的印度威士忌,喝个痛快,然后还会剩下许多钱,可以买件上好的新衬衫,红色的,还有一拖拉的上等大麻、几张有冷气吹的印地语电影票、两天的食物。对了,林巴巴,你还没吃你的帕安。你现在该把它放进嘴里嚼,以免走味变得难吃。”

“好,怎么吃,像这样?”

我把包裹在叶子里、差不多有火柴盒那么大的帕安,按照我所看到的吃法,放进嘴里侧面,脸颊与牙齿之间。才几秒钟,我嘴里就满是香甜的味道。味道强烈而甘美多汁,既像蜜般甜,又微微带着辣味。包叶开始融化,我小口小口咬着去皮扎实的槟榔、椰枣、椰子肉,咬得嘎吱嘎吱作响,嘴里满是甜汁。

“现在你得吐掉一些帕安,”普拉巴克说,神情专注地盯着我嚼动的嘴,“看,你嚼出像这样的东西,像这样把它吐掉。”

他吐出一口红汁,落在一米外的马路上,一团红红如手掌般大的东西。他吐得精准又利落,嘴唇没残留一滴红汁。他使劲在旁鼓动,我试着照做,但满口鲜红的汁液汩汩流出嘴巴,一路淌过下巴,有几滴落到衬衫前胸上,有几滴啪嗒落在右靴上。

“没关系,这衬衫。”普拉巴克皱起眉头,从口袋里抽出手帕,使劲擦拭渗入我衬衫前胸的血红汁液,但擦不掉了,“你的靴子也没关系,我会像这样擦掉,你瞧。我得问你,你喜欢游泳吗?”

“游泳?”我问,把嘴里残余的少量帕安混合物吞下肚。

“对啊,游泳。我要带你去昭帕提海滩,非常漂亮的海滩,在那里你可以练习嚼、吐、嚼、吐帕安,而不会弄脏衣服,让你省下不少洗衣服的钱。”

“嘿,说到四处逛这城市,你是个导游,对吧?”

“对啊,非常优秀的孟买导游,也带人游览全印度。”

“你一天收费多少?”

他看了我一眼,顽童似的咧嘴而笑,双颊鼓得像苹果。看他那表情,我渐渐明了他毫无心机的微笑背后不为人知的精明的一面。

“我一整天收费一百卢比。”他说。

“行……”

“游客三餐自理。”

“当然。”

“还有出租车费,也是游客付。”

“当然。”

“还有孟买搭巴士费用,全是游客付。”

“嗯。”

“还有茶,如果在炎热的午后喝个茶提振精神。”

“嗯……”

“还有性感女孩,如果在凉爽的夜晚很想发泄一下……”

“嗯,行,行。听着,我会付你一整个星期的钱。我要你带我参观孟买,告诉我这城市的事。如果我满意的话,一星期结束时我会另给奖赏,你看这样如何?”

他眼里绽放笑意,但回应时语调出奇地严肃。

“林巴巴,你这决定不错,非常不错。”

“哦,”我笑道,“那我们就等着瞧了。我还要你教我一些印地语,可以吗?”

“当然可以!我可以全部教你!ha表示是,nahin表示不是,pani表示水,khanna表示食物……”

“行了,行了,不需要立刻教。这家是餐厅?很好,我饿死了。”

我正要进这家阴暗而不起眼的餐厅,他突然拉住我,表情变得很严肃。他皱起眉头,用力吞口水,仿佛不确定该如何开口。

“享用这美食之前,”他终于开口,“在我们……还有我们做任何交易之前,有件事我得告诉你。”

“行……”

他这么垂头丧气,我不由得担心会发生什么不好的事。

“嗯,我要说……那一拖拉的大麻,我在饭店卖给你的那块大麻……”

“怎么啦?”

“唉……那是商场价。真正的价钱,也就是友情价,是一拖拉阿富汗大麻只要五十卢比。”他举起双手,然后猛地放下,拍打大腿,“我多要了你五十卢比。”

“这样啊!”我低声回答。从我的观点来看,这根本是不足挂齿的小事,小到我很想放声大笑。但对他而言,显然是件大事,而我猜他很少感动到如此坦白。事实上,诚如他许久以后告诉我的,他那时刚决定要喜欢我,对他而言,那表示他得遵照良心,毫无隐瞒交代他所说过或做过的任何事。他始终将事实全盘托出,这是他最讨人喜欢,也是最让人恼火的特质。

“那么……你打算怎么办?”

“我建议,”他一脸严肃,“我们尽快把那块商场价的大麻抽完,然后我会买块新的。在那之后,一切都按友情价算,对你、对我都是。这办法没问题吧?”

我笑,他跟着我笑。我伸手钩住他的肩,带他进去那人声鼎沸的餐厅,餐厅里蒸汽弥漫,香味四溢。

“林,我是你非常要好的朋友,”普拉巴克咧嘴而笑,坚定地说道,“我们是幸运儿,对不对?”

几小时后,我回到那舒适而阴暗的房间躺着,天花板上的吊扇不停转动,哼哼直响。我累了,但睡不着。在我床边的窗户下,白天饱受折磨、辛苦干活的街道,这时臣服于夜间的闷热,一片静寂,空气潮湿,繁星点点。城里令人惊讶、费解的影像,如风中的树叶般,在我脑海里翻滚,而我的血液里涌动着希望和可能,叫躺在暗室中的我不由得笑了起来。我抛下的人,没有一个知道我的行踪。在孟买这个新天地,没人知道我是谁。在那一刻,在那阴影里,我几乎是安全无虞的。

我想起普拉巴克,想起他说一早要来带我去参观这城市。他会来?我怀疑。或者更晚些我会看到他和另一个刚来的游客在一块?我打定主意,如果他信守承诺,早上出现,我要开始喜欢他。在下这决定那一刻起,我隐隐怀着孤单之人的冷酷。

我想起那个女人卡拉,一再想起,惊讶于她泰然自若、不苟言笑的面容一再浮现脑海。“哪天你如果到利奥波德,就会找到答案。”那是她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我不知道那是邀约,还是挑战,还是警告。不管是什么,我决定奉陪。我要去那里找她。但不是眼下。等我更了解这个她显然已经非常了解的城市之后再说。就花一星期,我心想,在这城市待一星期……

我在这个孤寂冷清的个人天地里,想起很多事,一如以往,我还想起家人和朋友。不断想起,却见不到、摸不着。每天晚上,我在无可压抑的渴望中挣扎度过,渴望取回我为获得自由而失去的东西,所有失去的东西。我每天晚上被羞愧的钉子刺穿,那些我确信永远无缘再见面的心爱的人,因为我得到了自由,而他们却持续在受苦。

“我们可以杀他价,是吧!”那个高个儿加拿大人,从房里另一头黑暗的角落说话,突然冒出的声音在静寂里回**,像是石头砸在金属屋顶发出的声音,“我们可以跟那经理杀低房价。一天要我们六美元,我们可以杀到四美元。那虽然不贵,但这里人的作风就是这样。你得跟这些人杀价,每样东西都要。我们明天就要去德里,但你要住这里。先前你不在时我们谈过,我们有点担心你。你得跟他们杀价,老哥。不懂这个,不这样想,他们会把你吃得死死的,这些人。印度的城里人都是不折不扣唯利是图的人,老哥。别误解我的意思,印度是个了不起的国家,因此我们才会再来。但他们与我们不一样。他们……唉,他们认为就该这样。总而言之,你该杀他们价。”

房价的事,他说的的确没错。我们本可以一天省个一两美元。为了节省开支,本来就该讨价还价。在印度,大部分时候,就该这样做事,这样才精明,才讨人喜欢。

在与印度人打交道时,有个简单而令人吃惊的道理,那就是按照感觉行事,比按照理智更为明智。在这世上,没有哪个地方这么切合这个道理。

那时候,在孟买的第一个晚上,闭眼躺在黑暗而寂静的房间里时,我还不懂这道理。我凭直觉行事,心想幸运之神一定会再度眷顾我。我不知道自己已经爱上那女人、那城市。在笑意从我嘴唇消失前,我迷迷糊糊地进入无梦的酣睡。

(1) 作者在此使用孟买当地的主要方言马拉地语,是印度的二十二种规定语言之一,在印度南部的马哈拉施特拉邦(Maharashtra)使用。马拉地语以梵语为主做变化。

(2) 拉杰尼希教派(Rajneeshis),印度人奥修(原名拉杰尼希)创立的邪教组织。

(3) 哥谭市(Gotham City),《蝙蝠侠》漫画中虚构的城市,犯罪之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