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塔兰第一章

我花了很长的岁月,走过大半个世界,才真正学到什么是爱、什么是命运,以及我们所做的抉择。我被拴在墙上遭受拷打时,才顿悟这个真谛。不知为何,就在我内心发出呐喊之际,我意识到,即使镣铐加身,一身血污,孤立无助,我仍然是自由之身,我可以决定是要痛恨拷打我的人,还是原谅他们。我知道,这听起来似乎算不了什么,但在镣铐加身、痛苦万分的当下,当镣铐是你唯一仅有的,那份自由将带给你无限的希望。是要痛恨,还是要原谅,这抉择足以决定人一生的际遇。

就我而言,我这一生的际遇错综复杂,一言难尽。我曾是在海洛因中失去理想的革命分子,在犯罪中失去操守的哲学家,在重刑监狱中失去灵魂的诗人。当我翻过枪塔间的围墙逃出监狱后,就变成我的祖国澳大利亚的头号通缉要犯。

幸运之神一路庇佑着我,我逃到地球的另一端——印度,在那里加入孟买的黑帮。我干起走私军火、走私货物、制造假钞的勾当;在世界三个大洲被关过、被揍过、被饿过,还挨过刀子。我还打过仗,冲进枪林弹雨,结果大难不死,但我身边的人没一个活下来——他们多半都比我优秀。比我优秀的人,就这样糊里糊涂葬送了性命,就这样枉死在别人的仇恨、爱与冷漠中。我埋了这些人,这许许多多的人,为他们的遭遇和一生致哀,感同身受。

但我的故事不是从这些人开始的,也不是从孟买黑帮开始的。我的故事得从我到孟买的第一天开始说起。命运将我放进那场牌局,幸运之神发的牌让我结识了卡拉·萨兰恩。从凝视她绿色眼眸的那一刻起,我抓起那手牌。故事就是这样开始的,和其他故事一样,从一个女人、一个城市、一点运气开始。

到孟买的第一天,我最先注意到的就是那特殊的气味。在我目睹或耳闻任何印度的事物之前,甚至在我下飞机后,走在通往机场大厦的通道上时,就闻到了那股气味。在我踏上孟买的第一步,在逃出监狱、觉得世界无比新奇的那一刻,有股气味让我既兴奋又喜悦,但我没认出那是什么气味,也认不出来。

如今我知道,那是与仇恨相反的希望所发出的、令人感动的甜美气味;那是与爱相反的贪婪所发出的、让人透不过气的酸腐气味;那是众神、恶魔、帝国、复活与腐败的文明所散发的气味;那是人们在这座城市里到处都会闻到的蓝色海水味,是机器的冷酷金属味。其中混合着六千万只动物活动、睡觉与排泄所散发的气味,其中过半是人和老鼠。那气味透着心碎,透着生存的辛苦奋斗,透着令人鼓起勇气的重大失败与爱。那是一万间餐馆,五千座神庙、圣祠、教堂、清真寺所发出的气味,是一百座专卖香水、香料、焚香、新鲜花朵的市集所发出的气味。

卡拉曾说,那是世上最糟糕的好味道。对于总能做出正确判断的她来说,这看法当然没错。但如今,每次回到孟买,那城市给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那气味,扑鼻而来,告诉我已经到家了。

我注意到的第二个特色是热。离开飞机的空调机舱后,不到五分钟,衣服一下子就湿透了。我从来没碰到过这种气候,压得我心脏怦怦跳。每吸一口气都很吃力。后来,我才知道这种丛林汗会流个不停,因为孟买的热是不分昼夜的湿热。让人透不过气的湿度,使每个孟买人都成了两栖动物,每次吸气都吸进水汽。人们得学着忍受,得学着喜欢,不然就离开这城市。

人也是一大特色:阿萨姆人、贾特人、旁遮普人;来自拉贾斯坦、西孟加拉、泰米尔纳德的人;来自普什卡、科钦、科纳克的人;刹帝利、婆罗门、贱民;印度教徒、穆斯林、基督教徒、佛教徒、帕西人、耆那教徒、泛灵论者;白皮肤与深绿色眼睛、黄褐色皮肤与黑眼睛;各式各样、让人眼花缭乱的面孔和轮廓。这是印度无与伦比的美丽之所在。

在孟买数百万人当中,又多了我一人。走私贩子最好的朋友是骡子和骆驼。骡子替走私贩子将违禁品运过边界管制站,骆驼则是不会令人起疑的游客,帮走私贩子将货物运过边界。走私贩子使用假护照和假身份证时,为了隐藏身份,往往会混进骆驼之中。骆驼会驮着他们安全而低调地穿过机场或边界管制站,让他们不致暴露身份。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这些事。几年后,我才了解走私的窍门。第一次到印度时,我纯粹凭着本能行事,我走私的货品只有一件,就是我自己,我那脆弱而遭追缉的自由。那时候我用的是伪造的新西兰护照,在原件上改贴我的照片。我完全自己来,也知道做得不是很理想,不过肯定可以通过例行检查。但是,如果有人起疑,向新西兰高级专员公署查核的话,很快就会将其识破。

从奥克兰搭机到印度的旅途中,我在机上四处晃**,想找合适的新西兰团,混入其中,结果找到一些再度前往南亚次大陆的学生。我借故向他们请教旅行经验和须知,和他们混得有点熟,顺理成章和他们一道通关。印度官员都认为我是和那群闲散、天真的学生同行,草草检查就放我过关。

我独自挤出人潮,离开机场。机场外阳光迎面而来,晒得我浑身刺痛,但脱逃的兴奋感让我乐不可支。我翻过一道又一道的墙,越过一个又一个边界,度过一个又一个东躲西藏的昼夜。逃狱生涯到这时已将近两年,但逃亡的生活就是得不断逃跑,每个白天和夜晚都在逃亡。虽然还没完全自由(事实上,永远也无法完全自由),但眼前的新事物——新护照、新国家、我年轻脸庞上灰色眼睛下方的那几道兴奋中带着忧惧的新皱纹——让我觉得有希望,害怕中带点儿期盼。我站在熙熙攘攘的街道上,头上是孟买热烘烘的蓝色穹苍。我内心清明,渴求如雨季时马拉巴尔花园里的早晨的光明未来。

“先生!先生!”背后传来声音。

有只手抓住我的手臂。我停下脚步,绷紧肌肉,准备出手,同时竭力压下内心的恐惧。“别跑!别怕!”我转过身去。

一位矮小的男人站在我前面,一身肮脏的褐色制服,拿着我的吉他。他不只是矮小,应该说是迷你,是个侏儒,大头,五官有唐氏综合征那种惊吓的愚笨神情。他把吉他一把塞给我。

“你的音乐,先生。你的音乐掉了,对不对?”

那的确是我的吉他。我马上想到一定是在机场的行李传送带附近掉了。我不知道这个矮子怎么知道那是我的。我笑笑,露出宽慰而吃惊的表情。他咧嘴而笑,脸上是令人害怕、无可挑剔的诚恳,我们通常称之为天真。他递上吉他,我注意到他的双手指间有膜相连,像水鸟的蹼足。我从口袋里抽出几张纸钞递给他,他立刻移动粗腿,笨拙地后退。

“不要钱。我们是来帮忙的,先生,欢迎光临印度!”他说,然后小步跑开,遁入人行道的人群。

我买了退伍军人公路客运公司的车票,准备搭车前往孟买市,巴士司机是印度的退伍军人。我看着自己的背包和旅行袋被提上巴士车顶,被非常粗暴而冷漠地丢进一堆行李,便决定把吉他带在身边。我在后排的长椅上坐下,上面还坐着两名蓄着长发的旅客。巴士很快就挤满了人,有印度人,也有外国人,都是尽可能省钱的旅行者,大部分是年轻人。

巴士快塞满时,司机坐在椅上转过身来,绷着脸,一副要揍人的样子,朝敞开的车门外狠狠吐出一口鲜红的槟榔汁,随即宣布车子要出发了。“Thik hain, challo!”(1)

引擎轰隆作响,排挡杆哐当上挡,巴士疾驶,穿过满是行李搬运工与行人的人群。人们不是踮着脚让开、跳开,就是往旁边横跨一步。巴士就此擦身而过,只差几厘米就会撞到人。车掌跨立在车门最下层的台阶上,以流利的脏话对人群破口大骂。

从机场前往市区这趟路,一开始是宽阔的现代公路,路旁遍植灌木和树木,景观有条不紊,讲究实效,和我家乡墨尔本国际机场周边的景观很像。熟悉的景象让我不由得心满意足,但随着道路开始变窄,那股自得之情随即破灭,而且因为对比太过强烈,失望似乎更深。多车道逐渐变成单车道,路旁的树木不见了,贫民窟随之映入眼帘,羞愧之感紧揪住我的心。

这一大片贫民窟像一座座黑褐色的沙丘,从路边往远处绵延起伏,最后与地平线在脏热的烟雾所幻化的景象中交会。简陋至极的栖身之所,是用破布、碎塑料片、碎纸片、芦苇草席与竹子简单搭成,一个紧挨一个,挤在一块,狭窄曲折的小巷穿行其间。杂乱广大的贫民窟里,没有一样东西比人高。

之前在现代化的机场中,满是光鲜亮丽、有目的地的游客。才开出几公里,就是这些绝望、脏污的境况,实在让人难以想象。我当下觉得这里曾发生大灾难,而贫民窟是那些步履蹒跚的灾后幸存者的临时避难所。几个月以后我才了解,贫民窟的居民的确是灾后幸存者,迫使他们离开乡村沦落到贫民窟的灾难,乃是贫穷、饥荒和杀戮。每星期有五千个难民拥进这城市,如此周复一周,年复一年。

巴士蜿蜒前行,贫民窟里的居民由数百变数千,再变成数万,我的心此时陷入极度痛苦。我为自己的健康、为口袋里的钱,感到可耻。和世间可怜人初次打照面时,如果有什么感觉,那就是撕心裂肺的愧疚。我打劫过银行,卖过毒品,曾被狱卒毒打到骨头断掉。我挨过刀子,也拿刀捅过人。我在人皆冷酷无情的监狱待过,翻过围墙逃狱,逃出那不是人过的生活。尽管如此,乍见这贫民窟的残破与贫瘠,我难过到极点,每一幕都教我心如刀割。一时间,我气得抽出刀子来。

郁积在心的羞愧迸发为愤怒,为眼前这不公平的世间感到怒不可遏。我想,这是什么政府、什么体制,竟容许这样不幸的苦难发生?

但贫民窟一里接着一里,绵延不断,夹杂着热闹的交易景况,以及一些比较有钱的人住的公寓大楼——也是覆满青苔、摇摇欲坠——却与贫民窟形成强烈对比,稍稍打破那单调的景象。贫民窟仍是连绵不断,无所不在,渐渐让我那外地人的怜悯之心麻木了。一探究竟的念头占据我的脑海。我开始细看那绵延不断的贫民窟,仔细端详里面的居民。有个女人蹲着,往前梳她那头乌黑的秀发。还有个女人用铜盘舀水,替小孩洗澡。有个男子牵着三头山羊,每头羊脖子下方的项圈上都系着红丝带。有个男子对着龟裂的镜子刮胡子。到处都有小孩在嬉戏。有个男人提着装了水的水桶,另一个男人在修理一间陋屋。放眼望去,每个人都开怀地笑着。

巴士在走走停停的车阵里停下,在我身旁的车窗外不远处,有个男子从陋屋里走出来。那人是外国人,肤色和巴士上每个初来乍到者一样白,身上只裹着一条有木槿图案的棉布。他伸展四肢,打哈欠,抓抓**的肚子,丝毫不觉得难为情。他的表情和姿势透着笃定,怡然自得。我不由得羡慕起他的那股满足,以及走过他身边的那群人对他投以的微笑。

巴士再度猛然启动,那男子从我眼前消失。但他留给我的印象,让我对贫民窟完全改观。在这里,他就和我一样,是格格不入的外国人,却可以那么怡然自得,叫我不由得也融入这个世界。原本觉得光怪陆离、超乎我人生经验所能体会的事,突然间变得可以理解,最终让我着迷。

我看着窗外的人,看到他们那么忙碌、那么勤奋,活得那么有劲。我偶尔能匆匆瞥见破屋里面,看到他们虽然贫穷,居家却出奇地干净:地板一尘不染,发亮的金属罐整整齐齐地堆放成金字塔状。最后,我还发觉他们真是漂亮,责怪自己这么晚才看到。有裹着深红、蓝、金色衣服的女人;有赤脚走在杂乱破落的贫民巷中,姿态从容、飘逸、优雅的女人;有白牙、杏眼、长相俊秀的男人;有手脚纤细、彼此感情好得像兄弟一样的小孩;有年幼与年长小孩一起玩,其中许多孩子瘦削的背上还背着襁褓中的弟妹。巴士开了半小时后,我首次绽开笑容。

“难看。”坐我旁边的年轻男子说,眼睛望着窗外。夹克上缝着枫叶图案,说明他来自加拿大。他身材高大粗壮,有着淡蓝色眼睛和及肩的褐色头发。他的同伴看上去跟他像是同一个模子印出来的,只是身材较矮,更结实。他们俩甚至穿着一模一样的水洗牛仔裤、凉鞋和柔软的印花棉布夹克。

“第二次来?”

“这是你第一次来?”他反问。

我点点头。

“我想也是。别担心,从现在开始,风景会好看一些。贫民窟会变少一点,但孟买不是到处都叫人舒服的。这是印度最糟糕的城市,相信我准没错!”

“没错。”较矮小的男子附和道。

“但从现在开始,你会看到一两座漂亮的神庙,一些还可以看的英国大房子,还有石狮子、黄铜街灯等。但这不是印度。真正的印度位于北边接近喜马拉雅山的地方,在马纳里或圣城瓦拉纳西,或是南方喀拉拉邦的沿海地区。你应该走出这城市,去看看真正的印度。”

“两位老哥要去哪里?”

“我们要去灵修聚会所住住,”他的朋友说,“那地方由拉杰尼希教派(2)经营,位于普纳。那里是印度最好的灵修场所。”

两双淡蓝色的清澈眼睛盯着我,隐隐约约流露出那种近乎指控的责难眼神,那种自认已寻得正道者所流露的眼神。

“住下来?”

“什么?”

“你今天要住旅馆,还是要过境孟买?”

“我不晓得。”我回答,转过头再看着窗外。的确如此,我不晓得自己要在孟买待一阵子,或者只是经过孟买……去别的地方。我不晓得,那也不重要。在那一刻,我是卡拉口中那个世上最危险、最迷人的动物:天不怕地不怕、冷酷无情、没有计划的男人。“我其实还没什么打算,不过大概会在孟买待一阵子。”

“噢,我们会待一晚,明天搭火车离开。不介意的话,我们可以合住一间房,三个人住一间便宜多了。”

我和他那双透着天真的蓝眼睛相对。或许先合住一间房比较好,我想,他们如假包换的证件与随和的笑容,有助于掩饰我的假护照,比较安全。

“而且那样比较安全。”他补充说。

“对,说得对。”他朋友附和道。

“比较安全?”我问,刻意装出没想过这问题的样子。

巴士行走在狭窄街道上,速度放得更慢,两旁是三四层楼的房子。突然间,车水马龙的街道变得出奇地顺畅,上头奔窜着巴士、卡车、脚踏车、小轿车、牛车、摩托车和人们。我们的破旧巴士车窗开着,香料、香水、柴油烟、牛粪的味道混合后飘进车里,味道虽重,但还不至于难闻。到处人声鼎沸,还有一阵阵若有似无、不熟悉的音乐声。每个角落都贴着超大的印度电影海报,海报上古怪的色彩,在高个儿加拿大人晒黑的脸庞后一闪而过。

“噢!的确是比较安全。这里是另一个哥谭市(3),老哥。在这里,街头小孩偷钱的本事比地狱里的赌场还厉害。”

“城市就是这样,老哥。”矮个子男子解释道,“不只这里,所有城市都一样。纽约、里约或巴黎也是这样。全都肮脏,全都不可理喻。城市就是这样,你知道我的意思吗?等你去过印度其他地方,你就会爱上这里。印度是个大国,但它那些城市,我不得不说,实在糟得可以。”

“而且那些王八蛋饭店很贼,”高个子男子补充说,“光是坐在饭店房间里抽根烟,就可能被洗劫一空。他们和警察串通,逮捕你,拿走你所有的钱。最安全的办法就是待在一块,集体旅行,相信我。”

“而且愈快离开这些城市愈好,”矮个子男人说,“太扯了!你们看到没?”

这时巴士转进宽阔林荫大道的转弯处,大道边缘矗立着一些巨石,巨石另一头陡降入青绿色大海。这些巨石上散落着一小群黑色脏乱的简陋小屋,看过去像是一艘失事的黑色古船,而且小屋还着了火。

“天哪!那是怎么回事!那个家伙烧起来了,老哥!”高个儿加拿大人喊道,指着往海边奔跑,衣服、头发都着火的一名男子。那男人滑了一跤,重重撞进巨石间。有个女人和小孩跑上前去,用手和衣服扑灭他身上的火;其他人则努力想扑灭自家屋里的火,或只是站着,看着火焰吞噬自己不堪一击的房子。“你们看到了没?我说,那家伙肯定没命了。”

“肯定是!”矮个子倒抽一口气。

巴士司机跟着路上其他车辆放慢车速,观看火灾后,踩油门加速驶离。车水马龙的道路上,没有一辆车停下来。我转过身,隔着巴士的后车窗往后看,看着那些烧焦的屋骸变成小黑点,褐色的浓烟依稀飘**在空中。

这条临海大道很长,车子开到路尽头时突然左转,进入一条现代建筑林立的大路。这里有好几栋豪华大饭店,穿着制服的门童站在彩色雨棚下面,附近有一般人不能进入的餐厅,附设有庭院。阳光洒在航空公司办公室和其他企业那擦得光亮的玻璃与黄铜门面上,路边摊则撑着大伞遮蔽早晨的阳光。在这里的印度男人穿着硬皮鞋和西装,女人穿着昂贵的丝质衣服。他们看起来意志昂扬而不苟言笑,在办公大楼忙碌地奔进奔出,表情严肃。

我身边到处都是熟悉事物跟稀奇古怪玩意儿并存的对比。有辆牛车在红绿灯前停下,旁边是一辆拉风的现代跑车;一个男人蹲在不起眼的碟形卫星天线后小便;有人开着起重机,从古老的木质牛车上卸货。我觉得这就像是从步履沉重缓慢、永不倦怠的遥远过去,穿越时间的障碍,毫发无伤地撞进未来。我喜欢这样。

“就快到了,”我的同伴说,“市中心就在几个街区外。其实那不是一般人所谓的闹市区,只是游客固定一游的地方,大部分平价旅馆位于最后一站,科拉巴。”

那两名年轻男子从口袋里抽出护照和旅行支票,从前面塞进裤裆。矮个子甚至拿下手表,连同钱、护照与其他值钱东西一起塞进**的暗袋。他注意到我在看他,对我笑了笑。

“嘿!”他咧嘴而笑,“小心为妙。”

我起身,跌跌撞撞地走到前头。巴士停下时,我第一个往车下走,但人行道上一群人堵住车门,让我无法下车。他们是掮客,也就是在街上替各家旅馆老板、毒品贩子与城里其他生意人拉客的人。他们操着一口蹩脚英语对我们大叫,说着住房多便宜、商品多低廉。挤在车门处的第一个人,身材矮小,有着近乎浑圆的大头,穿着粗斜纹棉布衬衫和蓝色棉长裤。他大叫一声,要同伴安静,然后转身,朝我露出我所见过最灿烂的笑容。

“早啊,各位先生!”他跟我们打招呼,“欢迎来到孟买!你们一定想住既便宜又上等的饭店,对不对?”

他盯着我的眼睛,那灿烂的笑容依旧。他那圆乎乎的笑脸上,有某种东西深深打动了我的心,那是种带着淘气意味的兴高采烈,那里面不只有着愉快,还有老实和兴奋。就在一眨眼间,我们俩眼神交会,心领神会。我考虑了很久,决定信任这个人,这个有着灿烂笑容的矮个子男人。后来我才知道,这是我这辈子所做的最明智的决定。

一些乘客鱼贯下车,开始驱赶那群掮客。那两名加拿大年轻人未受骚扰,穿过这群人,对着忙碌的掮客和火大的游客开心地笑。看着他们左闪右避,穿过人群,我这时才注意到他们的身材真是健美,长得又帅。我当下决定和他们合住一间房。有他们同行,我逃狱的事绝对不会败露,我的行踪绝不会有人知道。

那个矮个子导游抓着我的袖子,带我离开那群难缠的人,走向巴士后方。车掌身手非常矫健,一下子就爬上巴士车顶,把我的背包和旅行袋丢进我的怀里,接着把其他旅行袋丢下人行道,伴随着不妙的破裂声。乘客赶紧跑上前来,要车掌别这样胡乱扔下他们的值钱东西。此时,那个导游再度把我带开,来到距巴士几米外的安静地方。

“我叫普拉巴克,”他说,英语腔调听来很悦耳,“贵姓大名?”

“敝姓林赛。”我用了假护照上的名字,未据实以告。

“我是孟买的导游,是最优秀的第一流导游。孟买每个角落,我都了如指掌。该看的东西,一个都不会漏掉,那些东西,我大部分都知道在哪里。我甚至可以带你去看一些额外的东西。”

那两名年轻游客和我们会合后,一帮衣衫破烂的掮客和导游紧缠着他们不放。普拉巴克大声呵斥他那些不受约束的同行,他们应声后退,紧盯着我们的旅行袋和背包,一副垂涎三尺的模样。

“我现在就想看到的,”我说,“是干净、便宜的饭店房间。”

“行,先生!”普拉巴克一脸笑容,“我可以带你去一家便宜的饭店,非常便宜,便宜到不行的饭店,甚至是便宜到没有一个心智正常的人会住进的饭店。”

“好,带路,普拉巴克。我们去瞧瞧。”

“嘿,等一下,”高个子的年轻人插话,“你打算付钱雇这家伙?我是说,我知道去饭店的路。无意冒犯你,老哥,我知道你是个优秀的导游,但我们不需要你。”

我望着普拉巴克的表情。他那双深褐色大眼睛正打量着我,毫不掩饰脸上的惊讶。我所认识的人里,就属普拉巴克·哈瑞个性最和善。他生气时不会提高声调或把手高举,甚至在一开始见到他时,我就约略察觉到这点。

“我需要你吗,普拉巴克?”我问他,装得一脸正经。

“百分之百需要!”他大声回复,“你非常非常需要我,我几乎要为你们的处境哭泣了!没有优秀的我当你们在孟买的导游,谁晓得你们会碰上什么可怕的事!”

“我决定雇他。”我告诉我的同伴。他们耸耸肩,提起背包。“就这样,走吧,普拉巴克。”

我伸手想拿起背包,就在这时,普拉巴克朝背包飞快地伸出手。

“我来背你的行李。”他很客气地坚持道。

“不用了,我自己来。”

那灿烂的笑容渐渐转为恳求的不悦。

“拜托,先生。这是我的工作,我分内该做的事。我很能背,没问题,你瞧。”

我本能地抗拒这个想法。

“不,真的……”

“拜托,林赛先生,这是我的荣幸。瞧那些人。”

普拉巴克掌心朝上,指着那些在游客里拉到生意的掮客和导游。他们每个人都或背或提着一只旅行袋、行李箱或背包,带着他们的客人,快步而坚定地走进迎面而来的人潮,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模样。

“好,好吧!就这样……”我小声说道,接受他的意见。后来,这样的屈从又发生了无数次,我们之间的关系,最终就在这些拉锯、屈从中确立。他圆圆的脸上再度堆满笑容,使劲想提起背包,在我的帮忙下,他才将背包扛上了肩头。背包很重,他不得不伸长脖子,身体前倾,吃力地前进。我靠着较大的步幅,赶上他的脚步。望着他使劲的表情,我觉得自己活像个白人主子,他好像是我的驮兽,而我很不愿这样。

但他,这个矮个子印度男子,满脸笑容。

他滔滔不绝地聊着孟买和当地该看的景点,沿途指着这个地标那个景点。他跟那两名加拿大人讲话时态度恭敬亲切。碰到熟识的人,他笑笑向他们打招呼。他比外表看上去有力气多了,走到饭店的十五分钟里,他从未停下或放慢脚步。

我们来到一栋面海的大房子后方,走上四段陡峭的楼梯,来到印度旅社的门厅。楼梯天井阴暗,长有青苔。上楼途中,每一层都挂了不同的盾形徽章,分属艾普萨拉饭店、亚洲之星宾馆和海滨饭店,表示这栋房子里其实有四家饭店,一层一家,每家都有自己的工作人员、服务方式和作风。

两名加拿大青年、普拉巴克和我,带着大小行李,快步走进小小的门厅。一名结实高大的印度男子,身穿白得刺眼的衬衫,系着黑领带,坐在钢质桌子后面,桌旁是通往客房的走廊。

“欢迎光临,”他说,双颊露出有所提防的浅笑,“欢迎光临,各位年轻人。”

“什么烂旅馆嘛。”我那位高大的同伴咕哝道,眼睛四处瞄着墙面上剥落的油漆和薄层木板隔间。

“这位是阿南德先生,”普拉巴克赶紧插话,“科拉巴顶级饭店里的最佳经理。”

“闭嘴,普拉巴克!”阿南德以不悦的低沉语气说道。

普拉巴克笑得更开心。

“瞧,这位阿南德先生是不是很棒的经理?”他低声说,对我咧嘴而笑,然后转头对那位经理笑,“阿南德先生,我为你带来三位很棒的顾客。很棒的顾客就要住很棒的饭店,对不对?”

“我告诉你闭嘴!”阿南德厉声说。

“多少钱?”矮个子加拿大人问。

“请再说一次?”阿南德嘀咕着,仍怒目瞪着普拉巴克。

“三个人一间房,住一晚,多少钱?”

“一百二十卢比。”

“什么!”矮个子突然大吼道,“太离谱了吧?”

“太贵了,”他的朋友也说,“走,我们走。”

“没关系,”阿南德怒声说,“你们可以去别家。”

他们开始拿行李,但普拉巴克痛苦地大叫,喊住他们。

“不要!不要!这是最漂亮的饭店。拜托,看看房间再说!拜托,林赛先生,看看漂亮房间再说!看看漂亮房间再说!”

一时之间,大家都愣住了。那两名年轻男子在门口迟疑着。阿南德埋头查看他的住房登记簿,立刻沉溺在手写的登录内容中。普拉巴克抓住我的袖子。我同情起这位街头揽客的导游,且欣赏阿南德的作风——他不恳求我们,也不想说服我们住宿。要的话,就只能接受他的条件。他从登记簿上抬起头,与我四目相对,那眼神坦率而老实,是知己之间才有的眼神。我开始喜欢这个人了。

“我想去看看那漂亮的房间。”我说。

“行!”普拉巴克笑道。

“好,我们也去!”那两位加拿大人叹口气,露出笑容。

“走道尽头。”阿南德回以微笑,从身后一排挂钩上拿下房间钥匙,把钥匙和沉重的铜质名牌丢到我面前的桌上,“右边最后一间,老弟。”

房间很大,有三张铺了床单的单人床,面海的那一侧有扇窗,临热闹街道有一排窗户。每面墙都漆上了深浅不一、看了令人头痛的绿色。天花板上有几道裂纹,角落挂着卷轴画。水泥地板往临街窗户一侧倾斜,地板上有奇怪的隆起和不规则的波状起伏。房内仅有的家具是三张小型胶合板边桌和一个破旧的木质梳妆台,上面的镜子已经破了。之前的房客留下一些痕迹:一根熔入百利甜酒瓶口的蜡烛,一张贴在墙上、印有那不勒斯街景的月历图片,两只挂在吊扇上孤零零、皱巴巴的气球。这是那种会让人想在墙上留下名字的房间,就像蹲牢房的人会做的那样。

“就住这间。”我决定。

“行!”普拉巴克大叫,立刻冲出门,冲向门厅。

我在巴士上结识的两位同伴,相视而笑。

“我可不想跟这家伙争辩,他脑袋有问题。”

“我听你的。”个子较矮的那个轻声笑道。他弯下腰,闻了闻每个床单,最后在其中一张**小心翼翼地坐下。

普拉巴克带了阿南德过来,他手里拿着厚重的住房登记簿。我们陆续登录了个人的详细资料,他在旁查看我们的护照。我预付了一星期住房费。阿南德把护照还给那两个加拿大人,却没还我的,他拿着我的护照若有所思地轻拍脸颊。

“新西兰?”他低声说。

“怎么啦?”我皱起眉头,心想他是不是看出或察觉到什么不对劲。我是澳大利亚的头号通缉犯,因为持械抢劫被判了二十年徒刑,但刑期未满就逃狱,目前是国际刑警急于捉拿归案的新要犯。他想干吗?他知道什么吗?

“嗯……很好,新西兰,从新西兰来,你一定想抽几口大麻、喝些啤酒、灌几瓶威士忌、换点钱、叫几个妓女、开些疯狂派对。想买什么就告诉我,na(好吗)?”

他把护照啪嗒一声放回我手上,恶狠狠地瞅了普拉巴克一眼之后,离开房间。普拉巴克侧身往门旁边一缩,让他通过,一副既畏缩又开心的模样。

“了不起的人,了不起的经理。”阿南德走后,普拉巴克以夸张而仰慕的语气说道。

“普拉巴克,你在这里招待过不少新西兰人?”

“不算多,林赛先生。噢,不过他们人很好。爱笑、抽大麻、喝酒、和女人上床,全在晚上,然后笑得更多、抽更多大麻、喝更多酒。”

“嘿,普拉巴克,你该不会正好知道哪里可以弄到一些大麻吧?”

“没没没……问题!我可以弄来一拖拉(tola,约12.8克)、一公斤、十公斤,甚至知道哪里有一整仓库的……”

“我不需要一仓库的大麻,我只要够抽就好。”

“我口袋里正好有一拖拉的大麻,也就是十几克,上等的阿富汗大麻。想不想买?”

“多少钱?”

“两百卢比。”他开价,一脸乐观。

我想市价应该不到一半,但两百卢比(当时约合12美元),在澳大利亚只能买到十分之一的量。我丢给他一包烟草和卷烟纸。“好,卷一根来,我们尝尝看。合意的话,我就买。”

我那两名室友摊开四肢,躺在两张平行摆放的**,两人看着对方,交换类似的表情。普拉巴克从口袋里拿出大麻时,他们额头上泛起几道皱纹,还噘起嘴唇。两人瞪着矮小的导游跪下来,在布满灰尘的梳妆台上卷大麻烟,既入迷又忧心。

“你确定这样妥当,老哥?”

“对啊,他们可能会设下陷阱,以吸毒罪名逮捕我们,或有其他不良企图!”

“我觉得普拉巴克很可靠,我们不会因此被捕。”我回应,同时摊开我的旅行毯,铺在长窗下方的**。窗下有个小平台,我开始把随身携带的纪念物、小饰物、吉祥物摆在上面。吉祥物包括在新西兰时,一个小孩送我的一颗黑石头、某个友人发现的一个石化蜗牛壳和另一个朋友做的鹰爪手链。我现在是在逃亡,没有国也没有家。我行李里满是朋友送我的东西:素描、诗、贝壳、羽毛、一只朋友集资买来送给我的大急救药箱。就连身上穿的衣服、脚上穿的靴子,都是他们送的。每样东西都意义重大:四处逃亡期间,窗台成了我临时的家,吉祥物则是我的国家。

“总之,两位,如果你们觉得不保险,可以出去走走,或在外面等一会儿。抽完后我会去找你们。因为我答应过一些朋友,如果到了印度,第一件要做的事是抽大麻,以此遥念他们。我要遵守诺言。此外,我觉得那位经理对这件事似乎很不在意。普拉巴克,在这里抽根大麻会有麻烦吗?”

“抽大麻、喝酒、跳舞、唱歌、玩女人,在这里全没问题。”普拉巴克要我们放心,边卷烟,边开心地咧嘴而笑,还抬起头看了我们一会儿,“这里做什么都行,只有打架不行。在印度旅社,打架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