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如何看待作为审美理想的『幽玄』

在追溯“幽玄”概念的美学意味的变迁时,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幽玄”与“有心”的关系。最近,关于这个问题,在国文学研究中,各家都有自己的观点。我不打算对此一一加以考察,只是谈谈自己的看法。

从美学的角度看,关于“幽玄”与“有心”的关系问题,一方面与上文谈到的价值概念与样式概念的关系问题有关,另一方面,又与所谓“心”的问题,即“歌心”“词”与“姿”(艺术形式与艺术内容)的关系问题相关。所以我们有必要从这两方面的关联入手,去接近问题的核心。

关于这个问题的动因,通过以上的考察已经明确了。再从历史的角度看,在那部托名定家的《愚秘抄》中,我们可以看到这样一条记事:文治年间许多歌道行家被召集到仙洞皇宫,就和歌的“至极体”征求意见。那时,俊成卿主张所谓“至极体”就是“有心体”,他说道:“不过,有心体有多种形式,词语所表达之心端正而诚实,而且富有暗示,自然淳朴有趣,而又不落俗套,则可谓真正的有心体。”此后,在元久年间,歌人们又一次被召集到皇宫,继续这个问题的讨论的时候,寂莲、有家、雅经、家隆等人,皆认为“幽玄体”是“至极体”。通具朝臣则对“有心体”“幽玄体”“丽体”三者都不忍舍弃,显昭则取“丽体”,摄政大臣则表示赞成俊成卿的看法。书中写道:“睿虑也表示同意这个意思。而我并不是一定要追随家父,只是表达我自己的看法,我表态说:我也坚定地认为‘有心体’是‘至极体’。”由此看来,当时歌坛第一流的歌人寂莲、有家、雅经、家隆等,都是将“幽玄体”看作是和歌最高样式的。与此相对,俊成、定家父子等则把“有心体”置于最高位置。然而,对我们来说,我们必须注意《愚秘抄》这本书是伪书。实际上,无论是在俊成的歌论,还是在其和歌判词中,几乎看不到“有心体”这个概念,正如上文所分析的那样,毋宁说,俊成在种种歌体中是选择“幽玄体”的。今天学界一般公认为,代表着“幽玄”并强调“幽玄”的俊成,与极力主张“有心”的定家是对立的。而要考察定家的意见,只以《愚秘抄》为资料依据,那是不可靠的,必须从《每月抄》等文献中寻找依据。在那里定家明确地说:“没有比‘有心体’更能代表和歌的本质了。”此话我们在上文中也引用过。

然而,在定家那里,作为价值观念的“有心”并不是单义的和明确的。正如他在《每月抄》中所说的那样,和歌有十体,但在十体之外,还有一种“秀逸体”,对此,他论述道:“在和歌中可以称得上是秀逸体的,应当超脱万物,无所沾滞,不属于‘十体’中的任何一体,而各种歌体又皆备于其中。看到这样的和歌,就仿佛与一个富有情趣、心地爽直、衣冠整齐的人相对时的感觉一样。”又说:“咏歌时必须心地澄澈,凝神屏气,不是仓促构思,而应从容不迫,如此吟咏出来的歌,无论如何都是‘秀逸’的。这种歌,歌境深远,用词巧妙,余韵无穷,词意高洁,音调流畅,声韵优美,富有情趣,形象鲜明,引人入胜。这种歌并非矫揉造作所能济事,需要认真学习修炼,功到自然成。”由此可见,所谓“秀逸体”的和歌,就是将“十体”,或者至少是将四体(幽玄体、事可然体、丽体、有心体)的长处悉数具备。定家认为其他诸体都要具备“有心”这一条,所以在我看来,其结果是,“有心”这一概念已经不再是样式的概念了,而实际上是作为“价值概念”而被使用了。定家的这个“有心”概念的意味,不外乎就是这个“秀逸体”或者是《愚秘抄》中所谓的“至极体”所包含的那种价值意味。

关键的问题是,我们应该怎样看待作为俊成的审美理想的“幽玄”,与作为定家的审美理想的“有心”这两个概念之间的关系呢?

当我们再次对俊成的“幽玄”概念加以确认的时候,就会明白无误地看出,俊成的“幽玄”——至少是他把“幽玄”用作价值概念的时候,“幽玄”就意味着将和歌之“心”“词”加以统括的全部的美的内涵。在他的和歌判词中,有时将“心”的方面与“词”的方面分开来谈,仅仅将“幽玄”作为一种美的赞词,但这不过是当时的一种习惯性的表达而已。如今,当我们要把全部的审美内涵、把和歌创作中最本质的“心”与“词”“调”“姿”这些要素的意义加以通盘考虑的话,就会看到,从审美的立场上讲,和歌中这样的要求与所有艺术样式一样,各种因素是绝对不可分割地密切统一在一起的。而通常认为,将它们分别作为思想内容、感觉形式加以分析,再通过它们的结合,便形成了艺术的本质内涵。这种想法其实是心理学美学中的一种流弊。不过,在人类的艺术意识发展到某种阶段后,人们多少会在艺术反思与纯粹的审美态度之间游移动摇,这一点作为心理事实是不可否认的。在这样的艺术意识中,所注意的焦点,有时候也可能会从一首和歌的观照与鉴赏的契机中,有时候会在语言风格或格调中,有时候则从观念的契机及其他情景中表现出来。当然,这些事实与美的体验中的价值内涵的统一性并不矛盾。从这一见地出发,“幽玄”作为美的本质内涵,是从作为一种审美体验的和歌创作与接受的完整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心”与“词”“调”“姿”等一切要素,毕竟不外是审美活动中的个别具体方面的客观化表现而已。因而,在这个意义上对审美生产的方法做出一定的规定,与所生产的美的本质内涵是绝对不可分离的。例如,即便是助词“て、に、お、は”中的一个词的用法不同,都会带来词序的细微的变化,都会对针尖般敏锐的审美体验的价值内容的性质产生影响。

俊成的“幽玄”概念无疑就是在这个层面上,对和歌整体的审美价值的内容做出了规定。他在民部卿举办的家庭歌合的最后说:“……和歌一定要像绘画那样,着笔配色要细腻。但细腻却不能只像官府的木匠精选木材那样。”又说:“大凡和歌……无论是作歌还是咏歌,都需要‘艳’和‘幽玄’。”从这些句子中,我们可以窥知俊成的有关想法。俊成还说:“在‘词’与‘姿’之外,还需要有‘景气’。”要理解这句话的意思,首先要搞清“景气”这个词。这里所谓的“景气”,在诗话中意味着“观照性”或“想象观照”。例如,顿阿在《三十番歌合》的判词中也使用了“景气”一词。但俊成在这里所说的“景气”的意思,从前后文的语境来看,我觉得单就这个词本身来理解是不够的。它不仅仅指的是想象的观照性,所指的更是如上所说的、作为美的生产方法之客观化的“词”与“姿”所具有的一种不可思议的力量,也就是贝克所谓的“惊异”,是一种微妙的美的创造性。因此,“幽玄”未必一定要伴随着“余情”,“余情”也未必就是“幽玄”。而且,显而易见,在“幽玄”的场合,即便在“词”“姿”之外再增加“景气”,但单单是想象性的观照还不能称其为“幽玄”。大概在俊成看来,在这样一种心理学的条件之上,还要有直接的审美价值条件,要有艺术的特殊体验性因素,这样的情况才能用“幽玄”这个概念加以概括。

另一方面,在考察定家的“有心”的概念时,我认为,“有心”作为价值概念,其意味较之俊成的“幽玄”,或者寂莲、家隆等人作为“至极体”而提出的“幽玄体”,在美的生产的主体自觉方面,有着更敏锐的觉察。我甚至认为,定家是为了强调作为美的生产之主体的“心”的意义,才提出这个概念的;也就是说,定家由此而把俊成等人“幽玄”体验的美学的反思,向主观的方面推进了一步。只是在定家那里,既然已经明确提出了样式论,那么,作为价值概念的“幽玄”与“有心”便常常被样式概念所扰乱。所谓“有心体”“幽玄体”之类的样式概念一旦被客观化,这些概念有时就会被推向非常狭隘的境地,或者失之于浅薄。与此同时,“有心”的“心”的意味,也从美的价值的创造主体的意味,而转化为完全非审美的、道德的意味,乃至理智的意味。这就给“幽玄”与“有心”都带来了价值意味上的混乱,成为一种意义颇为含混的词。

不过,我在这里,在纯粹价值概念的意义上考察这两个概念的关系,恐怕也会引起不少人的异议。我认为有必要将自己的观点阐述得更为彻底一些,因而,以下我将从“价值概念”与“样式概念”之关系的角度,对自己的观点做出进一步的阐发,以补充上文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