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37 第三十七章

芬丁庄园是一栋十分老旧的宅邸,中等规模,少有花哨的建筑装饰,坐落在树林深处。以前罗彻斯特先生经常提起那里,偶尔也会去。当初他父亲买下那栋房子是为了方便打猎。罗彻斯特先生原本有意把房子出租,却因为地点不佳且有碍健康,始终找不到房客。芬丁庄园因此长年无人居住,家具摆设也付之阙如,只有两三个房间稍加整理,方便屋主在狩猎季节使用。

在那个天色阴惨、寒风凄怆、细雨纷飞的傍晚,我赶在天黑以前抵达这栋房子。我付了先前承诺过的两倍车资、打发走马车与车夫,踏上最后两公里路程。即使距离庄园已经不远,仍然看不见它的踪迹,因为周边阴暗树林里的树木长得粗壮又幽森。有一道立在花岗岩石柱之间的大铁门,指引我该从哪里进去。穿过大门以后,我立即发现自己置身在茂密林木间的阴暗暮色里。有一条长满青草的小径引入林中,两旁是盘根错节的灰白树干,上方则有拱起的枝叶。我循着小径前进,以为很快就会到达目的地,但小径不断逶迤向前,仿佛永无止境,放眼望去没有任何房舍或庭园。

我以为自己走错方向,迷了路。灰暗的天色与漆黑的树林将我团团包围。我举目四顾,试图寻找另一条路。没别的路了,到处都是交错的枝丫、圆柱般的树干、浓密的夏季绿荫,没有任何空旷处。

我继续往前走,眼前的路终于变开阔了,树木也渐渐稀疏。我看见一道栅栏,又看见那栋房子。夜色昏暗,若隐若现的屋舍几乎隐没在树丛中,难以区辨。衰败的墙面又湿又绿。我走进一道只上了闩的小门,站在一处与外界隔绝的庭园中,是砍伐树木清理出的半圆形空地。里面没有花朵、没有花圃,只有一条宽敞的卵石路环绕一片草地,被周遭的浓密林木包围。房子正面有两座凸出的山墙,窄窄的窗子加了格子框。前门也很窄,门前有一级阶梯。整体看上去,正如“罗彻斯特旅店”的店主所言,是“很偏僻的地方”。幽静得有如平常日的教堂,只有雨点啪嗒啪嗒打在树叶上的声音。

“这里会有人住吗?”我心想。

嗯,确实有某种人迹,因为我听到声音。那道窄小的前门正要打开来,某个身影即将从屋子里出来。

门开得很慢,有个人影走出来,站在黄昏的台阶上。是个没戴帽子的男人,那人伸出手来,仿佛在测试有没有下雨。尽管昏天暗地,我还是认出他来。那不是别人,正是我的主人,爱德华·罗彻斯特。

我停住脚步,几乎连呼吸也停了。我站在那里窥视他、端详他,不让他看见。唉,他已经看不见了。这种不期然的重逢,欢喜往往被痛苦牢牢管束。我轻而易举就克制住自己,没发出惊叫,也没仓促上前。

他的体形仍然跟过去一样强壮结实,体态依旧挺拔,头发还是那么乌黑,面容也没有改变、没有凹陷。不管多么悲伤,一年的时间还不足以让他强健的体魄销蚀,让他充沛的体力衰颓。然而,他的神情变了,变得既绝望又忧闷,让我联想到被缚受虐的野兽或禽鸟,因为乖舛的际遇变得危险、难以接近。那只被囚的老鹰,它金色双眼里的凶猛目光熄灭后,看起来大概就跟这位失明的参孙(1)一样吧。

读者啊,你认为我会因为他瞎眼后的狂暴而惧怕他吗?如果你这么想,那你并不了解我。我悲伤之余,还怀着一股温柔的期望,希望很快就能大胆亲吻那岩石般的额头,亲吻额头底下那对紧闭的冷峻双唇。可是时候未到,我还不想上前去。

他踏下那级阶梯,慢慢地摸索、往那片草地前进。他英勇的步伐如今何在?他停下脚步,仿佛不知道该转向哪边。他举起手,拨开眼皮,费力地望向天空,却神情茫然,之后又望向周围的树木。旁观者不难看出,这一切在他眼中只是空洞的黑暗。他伸直右手(他的左手,也就是截掉的那只,始终藏在怀里),似乎想借由碰触弄清楚身边的事物。他的手所到之处还是虚无,因为树木离他站的地方有几米远。他放弃了,双手抱胸,不发一语,静静站在雨中,雨水快速打在他没戴帽子的头上。这时约翰从某个地方出现,向他走去。

“先生,要我扶您吗?”他说,“马上要下大雨了,您最好进屋去。”

“别管我。”是他的回答。

约翰离开了,他没发现我。罗彻斯特先生开始到处走,可惜没有用,往哪儿走都不稳当。他摸索着回到屋里,进去以后又把门关上。

我走过去敲门,约翰的妻子来应门。“玛丽,”我说,“你好吗?”

她吓了一跳,仿佛看见鬼似的。我安抚她。她急忙问我:“真是你吗?小姐,这么晚来到这么荒凉的地方?”我拉她的手代替回应,再跟随她走进厨房。约翰坐在厨房的熊熊炉火旁。我简单告诉他们,说我听说了我离开棘园后发生的事,还说我来见罗彻斯特先生。我请约翰到我打发马车离开的那个收费亭去拿我留在那里的行李箱。我一边脱帽子和披肩,一边问玛丽我能不能在芬丁庄园过夜。玛丽说虽然有点困难,但还是有办法解决。我告诉她我要住下来。这时,客厅的传唤铃响了。

“你进去的时候,”我说,“就跟主人说有个人想见他,不过别说我的名字。”

“我想他不会见你。”她说,“他谁都不见。”

她回来时,我问她他说了什么。

“他要你通报姓名和来意。”她说。她倒了一杯水,放进托盘,托盘上还放了蜡烛。

“他拉铃是为了这些吗?”我问。

“对。虽然他看不见,可是一到晚上就会要蜡烛。”

“把托盘给我,我送进去。”

我从她手上接过托盘,她告诉我客厅门在哪里。托盘在我手上抖得很厉害,水都泼出来了。我的心脏又猛又快地击打我的肋骨。玛丽帮我开门,我进去之后她又帮我关上。

客厅很阴暗,炉栅里疏于照料的火焰奄奄一息,房间里那位失明主人倾身向着火堆,头靠在高高的老式壁炉架上。他的老狗派勒特躺在一边,躲得远远的,缩成一团,仿佛担心一不小心被踩到。我进去的时候,派勒特竖直耳朵,接着,跳起来吠了一声,又哀叫一声,朝我奔过来,差点撞翻我手上的托盘。我把托盘放在桌上,拍拍它,轻声说:“趴下!”罗彻斯特先生机械性地转过头来看这是怎么回事,却什么都看不到,只得叹口气,又转回去。

“玛丽,把水给我。”他说。

我拿着只剩半杯的水走向他,派勒特还兴奋不已地跟着我。

“怎么回事?”他问。

“派勒特,趴下!”我又说。他让送到嘴边的水杯停在半空中,仿佛在侧耳倾听。他喝了水,放下杯子:“是你吗,玛丽?”

“玛丽在厨房里。”我说。

他倏地伸出手来,可是他看不见我站在哪里,自然也就碰不到我。“是谁?是谁?”他问,似乎想用那双丧失视力的眼睛去看。徒劳无功、平添烦恼的尝试!“回答我,再说句话!”他强硬又洪亮地下令。

“先生,您想要再喝点水吗?刚刚那杯被我洒掉了一半。”我说。

“到底是谁?到底是什么?谁在说话?”他问。

“派勒特认识我,约翰跟玛丽也知道我来了。我晚上才到的。”我说。

“我的老天!我在幻想什么?我是不是疯了?”

“不是幻想,不是发狂。您精神好得很,不会有幻想;您也很健康,不会发疯。”

“说话的人在哪里?只是声音吗?哦!我看不见,可是我一定要摸到,否则我的心跳会停止,我的脑子会爆裂。不管你是什么东西,或什么人,最好让我摸到,否则我活不下去!”

他开始摸索。我抓住他胡乱挥舞的手,用双手将它握住。

“是她的手指!”他叫道,“她小巧纤细的手指!那么一定还有更多。”

那只健壮的手挣脱我的手。我的胳膊被抓住了,再来是我的肩膀、脖子、腰。我被拉过去,跟他紧紧相依。

“是简吗?这是什么?这是她的体形,是她的身高……”

“这是她的声音。”我补了一句,“她全都在这里,她的心也在。上帝保佑您,先生!我好开心能再次这么靠近您。”

“简·爱!简·爱!”他只说了这些。

“我亲爱的主人,”我说,“我是简·爱。我来找您了,我回到您身边了。”

“真的吗?有血有肉吗?是我活生生的简吗?”

“您碰得到我,先生,您还抱着我,抱得那么紧。我并没有冰冷如死尸,也没有虚无得像气体,不是吗?”

“我活生生的小宝贝!这些肯定是她的手脚,这些是她的五官。只是,我经历过那么多苦难,不可能有这种福气。这是梦,就跟我夜里在梦中再度拥她入怀一样,就像现在;我亲吻她,像这样。我感觉到她爱我,相信她不会离开我。”

“先生,从今天起,我绝不会离开您。”

“绝不会,是那幻影说的吗?但我醒来后总会发现那只是空洞的笑话,而我却是凄凉又孤独。我的生命陷入黑暗,寂寞又绝望。我的灵魂渴了,却不被允许喝水;我的心饿极了,却永远得不到食物。温馨、轻柔的梦境,此时依偎在我怀里。你也会飞走,像你那些已经飞走的姊妹一样。简,离开之前吻我、抱我。”

“我吻这里,先生,还有这里。”

我把嘴唇贴在他那曾经明亮、如今暗淡无光的双眼。我拨开他额头的发丝,亲吻他的额头。他仿佛突然清醒,终于相信这一切是真的。

“简,是你,对不对?所以你回到我身边了?”

“我回来了。”

“你没有溺死在哪条水沟里,或沉尸在哪条溪流里?你没有面黄肌瘦地在陌生人群中流浪?”

“不,先生!我已经是个独立自主的女人了。”

“独立自主!简,这话什么意思?”

“我那个住马德拉群岛的叔叔过世,留给我五千镑遗产。”

“啊!这很真实。这是真的!”他叫道,“我不可能梦见这种事。再者,她那特殊的腔调,这么鲜活、这么干脆,也非常柔软,让我枯萎的心雀跃起来,为它灌注生命力。什么,简妮,你是个独立自主的女人了?你有钱了?”

“如果您不让我跟您住在一起,我就在您门外盖一栋我自己的房子。假使您晚上想找个人做伴,可以过来我家客厅坐坐。”

“简,既然你有钱了,你一定有朋友可以照顾你,不需要把时间浪费在像我这样的废人身上。”

“先生,我说了。我已经独立自主,也有钱了,我可以自己做主。”

“而你会留在我身边?”

“当然,除非您反对。我要当您的邻居、您的看护、您的管家。您孤单的时候,我要当您的伴侣,为您读书、带您散步、陪您闲坐。我要服侍您,当您的眼和手。别这么忧郁了,我亲爱的主人,只要我活着,您就不会孤独无依。”

他没有回答。他好像很严肃,好像出神了。他叹口气,嘴唇微启,像是有话要说,却又闭起来。我觉得有点难为情。也许我太主动、背离习俗,而他跟圣约翰一样,觉得我的轻率很失态。我刚刚会说出那些话,确实是认定了他想要,也会要求我当他的妻子,这份虽未明说却很肯定的期待,让我信心满满,觉得他会立刻要求娶我为妻。但他完全没有这方面的表示,脸上的表情也越来越隐晦不明。我突然意识到自己也许完全猜错了,也许不知不觉地当了傻瓜。我开始试图挣脱他的拥抱,他却心急地把我抓得更紧。

“不,不,简,你不准走。不行,我摸到你了、听见你了,体验到有你在的幸福感,感受到被你抚慰的美好滋味,我不能放弃这些欢乐。我自己已经所剩无几,我一定要拥有你。让世人笑话我好了,让他们骂我荒唐、骂我自私好了,那不重要。我的灵魂要你,它必须得到满足,否则它会对它的躯壳施展致命的报复。”

“先生,我会留在您身边。我说过了。”

“是啊。可是你所谓的留在我身边,跟我想的大不相同。你或许可以下定决心留在我身边,像个仁慈的小看护般照顾我(因为你心地善良、心胸宽大,让你愿意为那些你所同情的人牺牲),那样我就心满意足了。我觉得如今我只能对你怀着父执辈的情感,你觉得呢?来,跟我说说。”

“您愿意怎么想,我就怎么想。先生,我当您的看护就很满足了,如果您觉得这样比较好。”

“可是你不能永远当我的看护。简妮,你还年轻,总有一天要结婚。”

“我才不在乎结不结婚。”

“你应该要在乎的,简妮,如果我还是以前的我,我会想办法让你在乎婚姻。可惜我只是个瞎眼的累赘!”

他再度陷入愁思。我恰恰相反,我更加欢喜,有了全新的勇气。他最后那句话让我明白问题出在哪儿,在我眼中那根本不是问题。刚刚的难为情顿时消失无踪。我用更愉快的口吻对他说:

“也该有人来把您重新变回人类了。”我边说边拨开他那需要修剪的浓密长发,“因为我发现您已经化身成狮子,或某种类似的东西了。您有野地里的尼布甲尼撒(2)的面貌,这点我很确定。您的头发让我联想到老鹰的羽毛,至于您的指甲是不是长得像鸟爪,我倒是还没注意到。”

“在这只手臂上,我既没有手掌,也没有指甲,”他边说边把截肢的那只手臂从怀里拉出来,伸给我看,“它只剩一小截残肢,很吓人吧!你觉不觉得?”

“看起来很可怜,您的眼睛也是,还有您额头上的烧伤疤痕。最糟糕的是,这些很危险,会让人爱您太深,或把你看得太伟大。”

“简,我以为你看见我的手臂和我的伤疤,会觉得恶心。”

“您这么想吗?别跟我说这种话,否则我会说出贬损您的判断力的言语。好了,我要暂时离开您一下,好把炉火拨旺些,再把壁炉边扫干净。您分辨得出炉火旺不旺吗?”

“可以,我的右眼可以看见火光,一团模糊的红晕。”

“那么您看得见蜡烛吗?”

“很朦胧,每一根都像发亮的云团。”

“您看得见我吗?”

“不,我的仙子。可是我能听见你、能摸着你,就充满感恩了。”

“您什么时间吃晚餐?”

“我从来不吃晚餐。”

“那您今晚一定要吃。我饿了,我敢说您也一样,您只是忘了。”

我把玛丽找来,片刻间就让客厅变得更整齐清爽了。我也帮他准备了一份可口的餐点。我心情很振奋,吃晚餐时开心又自在地跟他闲聊,饭后又聊了很久。跟他在一起没有折磨人的拘束感,也不需要压抑快乐与朝气。我跟他相处的时候完全放松,因为我知道我适合他,我说的话、做的事好像都能安抚他、能让他打起精神。多么可喜的认知!它让我的天性恢复生机,充满光明。在他面前,我活得很踏实,在我面前的他也一样。尽管他双目失明,笑容依然在他脸庞闪耀、欢笑依然让他额头发亮。他的面貌软化了,变温暖了。

吃晚餐时,他开始问我许多问题,问我去了哪里,都做了些什么,又是怎么找到他的。我只简略回答,当时夜深了,无法一五一十详述。再者,我不想聊到那些太震撼的细节,不想在他心里开挖情绪的新井,现阶段我唯一的目标就是鼓舞他。如我所说,他心情很愉快,却是时好时坏。如果谈话之中出现短暂沉默,他会变得浮躁不安,会摸摸我,喊一声:“简!”

“你真的是人吧?这点你可以确定吧?”

“我发自内心这么认为,罗彻斯特先生。”

“可是,你怎么会在这么个漆黑又阴惨的夜里,冷不防出现在我寂寞的壁炉边。我伸手跟我的仆从拿水,端给我的却是你;我问了个问题,以为回答的会是约翰的妻子,耳畔却响起你的声音。”

“因为我代替玛丽拿托盘进来。”

“我跟你相处的这段时间好像有某种魔力。谁都看得出来,过去几个月以来,我熬过多少黑暗、阴郁又无望的日子?什么都不做、什么都不想,黑夜与白天错乱,唯一感觉得到的,是我任由炉火熄灭后的寒气,以及我忘记吃饭的饥饿感,再来就是没完没了的悲伤,偶尔会发狂似的想要再见到我的简。是啊,我希望她回来,那股渴望远比想恢复视力更强烈。简怎么可能已经在我身边,还说她爱我?她会不会来得突然、去得也迅速?到了明天,我怕我就找不到你了。”

我想我最好跳脱他这一连串不安念头,给他普通又实际的回应,这样对他目前的心情才是最好,也最有安抚效果的。我用手指拂过他的眉毛,跟他说他的眉毛烧焦了,我要帮他涂抹些东西,好让它们长得跟以前一样又粗又黑。

“好心的仙子,把我弄好看又有什么用,反正到了某个可怕时机,你又会弃我而去,像影子一样消失无踪。上哪儿去、怎么去的,我不得而知,之后又让我遍寻不着?”

“先生,您身上有小梳子吗?”

“要做什么用?”

“只是要梳理这头蓬乱的黑色鬃毛。我这样近距离看您的时候,发现您模样还挺吓人的。您一直说我是仙子,在我看来,您自己才更像棕精灵(3)。”

“我的样子很恐怖吗?”

“非常恐怖,先生,您向来如此。”

“哼!无论你之前住哪里,你这淘气的个性还是没改。”

“但我是跟好人住在一起,他们比您好得多,好上一百倍。他们的想法和见解是您这辈子连想都没想过的,他们要文雅、高尚得多。”

“见鬼,你都跟什么人在一起?”

“您再这样乱动,我可是会把您的头发扯下来的,那时您大概就不会再怀疑我到底是不是真人了。”

“简,你都跟谁住在一起?”

“今晚您什么都问不出来的,先生,您得等到明天。嗯,我的故事只说一半(4),这也算是一种保障,确定明天我会出现在早餐桌旁,把故事说完。对了,我得记住到时候别只拿着一杯水从您的壁炉旁冒出来,我至少还得带一颗蛋,当然还要有煎火腿。”

“你这伶牙俐齿的丑丫头(5),凡人养大的小仙子!你让我觉得过去这十二个月的痛苦经历都消失了。假使扫罗王有你来取代他的大卫,那么不需要竖琴就能驱除令他不安的邪灵。(6)”

“看吧,先生,您气色红润起来,外表也整齐多了。我要跟您道晚安了,我赶了三天的路,已经很累了。晚安!”

“只要一句话就好,简,你住的那个地方是不是只有女士?”

我笑着逃开,边跑上楼边笑。“多好的点子!”我愉快地想着,“看来我找到刺激他的好办法,可以慢慢引他走出忧郁。”

第二天早上,我很早就听见他起床走动的声音,从这个房间逛到另一个房间。玛丽一下楼,我就听见他问道:“简·爱在这里吗?”又说,“你安排她住哪个房间?房间不潮湿吧?她醒了吗?去问问她是不是需要什么东西,问她什么时候才会下楼。”

我估计早餐时间快到时,就下楼去。我蹑手蹑脚地走进客厅,在他察觉我之前先看见他。看着原本英姿焕发的人屈服于身体上的疾患,确实令人很感伤。他坐在椅子上,一动不动,却惴惴不安,显然满怀期待。他刚毅的五官布满了长期哀伤的线条,他的神情让人联想到熄灭的灯火,等着重新被点燃。唉!如今他自己已经无法重新燃起朝气蓬勃的光芒,必须仰赖别人!原本我想表现得欢欣自在、无忧无虑,可是目睹硬汉变得如此脆弱,刺痛了我内心最柔软的部位。不过,我还是强打精神跟他说话。

“先生,今天早晨天气多么清新明媚。”我说,“雨停了,也远离了,有一抹雨后的柔和光线。您等会儿最好出门散散步。”

我唤醒了光彩,他喜形于色。

“哦,原来你真的在,我的云雀!过来。你没有离开,没有消失?一小时以前我听见你同类的叫声,在高高的树梢上鸣唱,可是,它的歌声在我听来一点也不悦耳,如同初升的太阳在我眼中没有光辉。在我耳中,全世界所有的旋律都集中在我的简的话语里(我很庆幸她不是天生沉默的那种类型),唯有在她身旁,我才感觉得到阳光。”

他如此公开宣称对我的依赖,听得我热泪盈眶。就像一只被锁在栖木上的尊贵老鹰,迫不得已要恳求麻雀帮它觅食。可是我不当爱哭的人,我迅速抹去泪水,忙着准备早餐。

大半个早晨我们都待在户外,我带他走出潮湿荒芜的树林,走进让人心旷神怡的田野。我告诉他田野是多么鲜明青翠,花朵与树篱又是多么清新,天空又如何湛蓝透亮。我在一个隐蔽又舒适的地点帮他找到座位,那是一截枯干的树干。等他坐下来,我也没拒绝让他把我抱在怀里。我何必拒绝呢?毕竟我们俩都觉得相依比别离更快乐。派勒特躺在我们旁边,四周一片静谧。他抱着我时,突然开口说:

“残忍,残忍的逃兵!哦,简,我发现你逃离棘园,到处找不着你。之后,我检查你的房间,发现你没带钱,也没带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我有多心痛!我送你的珍珠项链原封不动躺在小盒子里,你的行李箱还是先前准备蜜月旅行时捆绑好、锁上的模样。我心想,我的宝贝一贫如洗、身无分文,她要怎么挨下去?她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说来我听听。”

经他这么一催促,我开始细说从头,叙述我过去一年来的经历。关于那三天流浪挨饿的日子,我只是轻描淡写带过。即使照实跟他说,也只是让他徒增不必要的痛苦。我说出来的那一丁点儿内容,就已经超乎我预期地令他忠实的心比刀割还痛。

他说,我不该那样没带任何盘缠就离开他,应该对他说出我的打算。我应该跟他老实说,他绝不会逼我当他的情妇。虽然他陷入绝望时显得非常暴力,他其实太爱我,太心疼我,不可能残暴待我。他可以给我一半的财产,不会要求任何回报,就连一个吻也不会索讨。总比让我形单影只地流落到茫茫人海中好得多。他相信我遭遇的困难比我描述的多得多。

“好了,不管我碰到些什么困难,为时都很短暂。”我说。接着,我告诉他我如何被荒原居收留,如何变成村庄学校的老师,等等。再来就是我得到遗产,找到表亲。当然,在我的叙述过程中,圣约翰·里弗斯这名字频频出现。等我一说完,那个名字马上被提出来。

“那么,这个圣约翰是你表哥?”

“是。”

“你一直提起他,你喜欢他吗?”

“他人很好。先生,我没办法不喜欢他。”

“人很好。你是指他是个举止合宜、值得尊敬的五十岁男士吗?或是别的意思?”

“先生,圣约翰才二十九岁。”

“‘还挺年轻’,套句法国人的话。他是不是五短身材、呆头呆脑又其貌不扬?他之所以是好人,只是因为不犯恶行,而不是因为他品德超凡吧?”

“他是个孜孜不倦的行动派,他活着就是为了做些伟大又崇高的功业。”

“那他的头脑呢?说不定很简单吧?他不怀恶意,可是你听见他说话就想摇头吧?”

“先生,他话不多,只要开口就字字珠玑。他的头脑是一流的,虽然不容易受感动,可是斗志昂扬。”

“那么他很有才能?”

“确实很有才能。”

“受过完整的教育?”

“圣约翰是个才华洋溢、学识渊博的人。”

“你好像说他的举止不太符合你的品味?自以为是又太有牧师架子?”

“我没谈过他的举止,不过,除非我品味很差,不然就一定很符合。他的举止很文雅、沉着,风度翩翩。”

“那他的长相——我忘了你是怎么形容他的外貌的,是那种粗鄙的堂区牧师,几乎被白色领围勒死,穿着厚跟皮靴像踩高跷似的,对吧?”

“圣约翰衣着很得体。他很英俊,高大、白皙、蓝眼珠、希腊式的轮廓。”

(头转向一边)“该死的家伙!”(再对着我),“简,你喜欢他吗?”

“嗯,罗彻斯特先生,我喜欢他,不过您已经问过我了。”

当然,我注意到他情绪的变化。忌妒掌控了他,刺伤了他,可是这种刺痛对他有益,让他暂时脱离忧郁的磨人毒牙。因此,我不会马上施法召回毒蛇。

“爱小姐,也许你不想继续坐在我腿上?”他说出这句有点突兀的话。

“罗彻斯特先生,为什么?”

“你刚刚描绘的肖像是太惊人的对比了。你的话语恰如其分地勾勒出挺拔的阿波罗,他就在你脑海里,高大、白皙、蓝眼珠、希腊式的轮廓。而你的眼睛见到的是火神伏尔甘(7),真正的铁匠,皮肤黝黑、肩膀宽阔,还又瞎又跛。”

“先前我想都没想到,不过您还真像伏尔甘呢,先生。”

“嗯,小姐,你可以走了。在你走之前,”他更用力抓住我,“可以再回答我一两个问题吗?”他停下来。

“什么问题呢,罗彻斯特先生?”

接下来就是这场密集盘问。

“圣约翰安排你在摩顿当老师,在他发现你是他表妹之前?”

“是。”

“你经常见到他?他偶尔会探访学校?”

“每天。”

“他赞同你的教学方法吧?我知道你的方法一定很优异,因为你是个有才华的小家伙!”

“他确实认同我的方法。”

“他在你身上发现了很多他意想不到的特质?你的某些才能可一点都不平庸。”

“这我就不知道了。”

“你说你住在学校旁的小屋里。他去那里拜访过你吗?”

“有时候。”

“晚上吗?”

“一两次。”

停顿下来。

“你们认亲以后,你跟他和他妹妹们住了多久?”

“五个月。”

“他经常跟你们女孩子相处吗?”

“嗯,里间客厅是大家共享的书房。他坐在窗边,我们坐在书桌旁。”

“他经常读书吗?”

“经常。”

“读什么?”

“印度斯坦语。”

“那时你都做些什么?”

“一开始我学德语。”

“是他教你吗?”

“他不会德语。”

“他什么都没教你吗?”

“教一点印度斯坦语。”

“他教你印度斯坦语?”

“是的,先生。”

“也教他妹妹们吗?”

“没有。”

“只教你?”

“只教我。”

“你主动说要学的吗?”

“没有。”

“他想教你?”

“是。”

再次停顿。

“他为什么想教你?印度斯坦语对你有什么用处?”

“他想要我跟他一起去印度。”

“哈!我弄清楚来龙去脉了。他想要你嫁给他。”

“他要求我跟他结婚。”

“你在骗人,虚构厚颜无耻的瞎话来惹我生气。”

“很抱歉,那事千真万确。他跟我求婚不止一次,表达立场的态度跟您当初一样强硬。”

“爱小姐,我再说一次,你可以离开我了。同样的话要我说多少次?我已经开口要你走开了,你为什么还执意端坐在我的膝头?”

“因为我坐在这里很舒服呀。”

“不,简,你坐在这里不舒服,因为你的心没有跟我在一起,它在你那个表哥身边,那个圣约翰。哦!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我的小简妮完全属于我!我一直相信,即使她离开了我,也还爱着我,那是我饱受煎熬时仅有的一丁点儿温馨慰藉。我们分开了那么长时间,我为我们的离别流下多少滚烫的泪水,万万想不到,我在为她伤痛的同时,她竟然爱着别人!但悲伤有何用。简,你走吧,去嫁给圣约翰。”

“那就把我甩掉呀,先生,把我推开,因为我绝不会主动离开您。”

“简,我多么喜欢你的语气,它还能燃起新希望,听起来那么真实。我听你说话的时候,仿佛回到一年以前,忘了你又有了新对象。但我不是傻瓜,走吧。”

“先生,我要走去哪儿呢?”

“走你自己的路,跟你挑选的丈夫一起。”

“那是谁呢?”

“你明知道,就是这个圣约翰。”

“他不是我丈夫,永远也不会是。他不爱我。他爱的(以他爱的方式,他的爱与您不同)是一位名叫萝莎曼、年轻漂亮的小姐。他想娶我,只因为他觉得我会是很称职的传教士妻子,萝莎曼却不合适。他人很好,很伟大,却很严厉。对我而言,他冷得像冰山。先生,他跟您不一样。我在他身边、靠近他,或跟他相处时,一点都不开心。他对我一点也不宽容,也没有喜爱。他在我身上找不到一丝一毫的吸引力,就连青春也没用,只有一些精神上的可取特质。那么,先生,我必须离开您去找他吗?”

我不由自主地打寒战,本能地靠紧我失明的心爱主人。他笑了。

“什么?简!这是真的吗?你跟圣约翰之间真是这样吗?”

“一点也没错,先生!哦,您不需要吃醋!我只是想逗逗您,让您别那么伤心。我觉得生气总比伤心好。如果您真的希望我爱您,如果您能看得出来我真的好爱您,您一定会觉得骄傲又满足。我整颗心都属于您,先生,就算命运要我的其他部分永远从您的面前消失,我的心依然与您同在。”

他吻我的时候,痛苦的念头再次让他脸色阴郁。“我惊惶的愿景,我瘫痪的气力!”他懊恼地念叨着。

我拥吻他,设法安抚他。我知道他心里想的是什么,想代他说出口,却又不敢。他别过脸去的那一分钟,我看见一滴泪水从紧闭的眼皮底下涌出,缓缓流下那阳刚的脸颊。我的情绪高涨。

“我比棘园的果园里那棵惨遭雷击的老七叶树好不到哪儿去。”不久他说,“那堆残株有什么资格要求新萌芽的忍冬以鲜嫩覆盖它的朽败。”

“您不是残株,先生,也不是惨遭雷击的老树。您鲜绿又健壮。不管您有没有开口要求,植物都会在您根部生长,因为它们喜欢享受您丰饶的绿荫。它们生长的时候,会主动靠向您,因为您的力量提供他们安全的依靠。”

他又笑了,我给了他安慰。

“简,你指的是朋友吧?”

“对,是朋友。”我答得略有迟疑,因为我知道自己指的不只是朋友,却又找不到合适的语词。他助我一臂之力。

“啊,可是简,我要的是妻子。”

“是吗,先生?”

“是啊,难道你不知道?”

“当然不知道,您什么都没说。”

“你不想听到这种话吗?”

“那要视情况而定,先生,要看您如何抉择。”

“简,你要帮我选择哪个,我会听你的。”

“先生,那就选最爱您的她。”

“至少我会选我最爱的她。简,你愿意嫁给我吗?”

“先生,我愿意。”

“嫁给一个可怜的盲人,去哪儿都得用手搀着他?”

“我愿意。”

“嫁给一个残缺男人,大你二十岁,你还得伺候他?”

“我愿意。”

“真的吗,简?”

“千真万确,先生。”

“哦!我的宝贝!上帝会祝福你,会奖赏你!”

“罗彻斯特先生,如果我这一生曾做过好事、曾有过善念、曾做过虔诚无瑕的祷告,或曾怀抱正当的愿望,那么我已经得到奖赏了。对我来说,能做您妻子,就是世上最幸福的事。”

“因为你喜欢牺牲。”

“牺牲!我牺牲了什么?饥饿时会为食物而牺牲;有所渴望时会为得到满足而牺牲。而我有幸能环抱我珍视的人、可以亲吻我爱的人、可以依靠我信赖的人,这叫牺牲吗?如果是,那么我的确乐于牺牲。”

“先生,那些对我来说没什么。如今我更加爱您了,因为比起您自负又独立,只愿扮演施予者与保护者角色的时候,现在的我对您更有用处了。”

“在此之前我一直痛恨接受帮助,痛恨被人引导。自此之后,我想我不会再有这种心态了。我不喜欢把手放到仆从手里,可是被简的纤细手指握住是多么快乐的事。过去我宁可全然孤独,也不要仆人频频服侍,可是简的温柔照料会是无尽的幸福。简适合我,但我适合她吗?”

“适合得天衣无缝,先生。”

“既然如此,我们还等什么,我们必须马上结婚。”

他的表情和语气都充满渴望,他急躁的老毛病又犯了。

“简,我们要立刻合而为一,不再拖延。只等拿到许可,我们就结婚。”

“罗彻斯特先生,我刚发现太阳已经从天顶西沉很远了,派勒特老早回家吃晚餐了。我来看看您的手表。”

“简,把表绑在你的腰带上,以后就留在你身边,我用不上。”

“已经接近下午四点了,先生,您不饿吗?”

“今天起的第三天就是我们结婚的日子,简。别管礼服和首饰了,都是些不足挂齿的东西。”

“先生,阳光已经蒸发掉所有雨滴,风也停了,天气有点热。”

“简,你知道吗?你那条珍珠小项链现在就挂在我古铜色的脖子上,在我的领巾底下。从我失去我唯一的宝贝的那天起,我就一直戴着它,借此怀念她。”

“我们穿过树林回家好了,那条路最阴凉。”

他没理我,继续寻思着。

“简!我敢说你一定觉得我是个不虔诚的家伙,可是刚刚我的心充满对这个世界的仁慈上帝的感激。祂的见识跟凡人不同,却更严明;祂的判断跟凡人不同,却更睿智。我做错了。我几乎玷污我纯真的花朵,几乎让它的纯洁蒙上罪恶,所以全能的上帝将它夺走。而我,以我顽固的叛逆,几乎诅咒这项神意。我没有服从旨意,反倒违抗它。神的正义自然伸张,让我遭受重大灾殃,我被迫穿越死亡阴影的山谷。祂的惩罚多么严厉,重击了我,让我永远谦卑。你知道过去我很以自己的能力为傲,可是如今我必须彻底放弃能力,必须依赖外来的指引。正如孩子不能依靠自己的弱小,我的力量又能做什么用呢?简,最近以来,只有最近,我开始意识到上帝操控着我的命运,我开始体验到自责与忏悔,开始想与我的创造者和解。我开始断断续续祈祷,我的祷告很简短,却很虔诚。

“几天以前,不,我算得出来,是四天前,星期一晚上,我突然有种特别的情绪,是一股哀伤,取代了平日的疯狂,觉得很悲惨、很郁闷。我一直有种预感,觉得我到处找不到你,你一定已经不在人世。那天很晚的时候,介于十一点到十二点之间,我准备怀着伤悲就寝。我恳求上帝,我说,如果蒙祂允许,我希望尽早离开这个世界,进入下一个国度,在那里至少还有希望与简重逢。

“您大声喊出来了吗?”

“对。如果有谁听见,一定会以为我疯了。我喊得十足痴狂。”

“是星期一晚上,接近午夜的时候?”

“对,可是时间不重要,接下来的怪事才是重点。你八成会说我迷信,我个性上确实有点迷信,向来如此。然而,这是真的,至少我现在说的是我听见的声音。

“我喊出‘简!简!简!’之后,有个声音,我说不清那声音从哪儿来的,却知道那是谁的声音,它回答:‘我来了,等等我。’再过一会儿,风中又传来一阵低语:‘你在哪里?’

“如果我办得到,我会告诉你这些话在我心中形成的想法和印象,可是,我很难描述我想表达的东西。你也知道,芬丁庄园藏在浓密的树林深处,声音在这里面会闷闷的,也不会有共鸣。那句‘你在哪里?’却像在崇山之间喊出来的,因为我听见一阵山谷回音重复那句话。那时,拂在我额头上的风似乎更凉爽也更醒神了。我觉得我们俩仿佛在某种离奇又荒凉的场景中相遇了。在我心里,我相信我们一定相遇过。简,那个时间你肯定沉睡在梦乡,或许你的灵魂脱离它的躯壳,前来抚慰我的灵魂。因为我非常肯定那是你的声音,确实是你的声音!”

读者啊,正是星期一晚上,接近午夜时,我听见那个神秘召唤,那也正是我回应的字句。我听着罗彻斯特先生的叙述,却不做回应。这种巧合实在太惊人、太难以言喻,没办法说出来,或加以讨论。如果我说出来,我的话就会在罗彻斯特先生内心激**,他的心灵已经承受太多苦,太容易感伤,不需要再添上更深刻的超自然阴影。所以我把话留在心里,独自咀嚼回味。

“现在你就能明白,”我的主人又说,“那天晚上你突如其来出现在我的壁炉旁,我为什么觉得你只是单纯的声音与影像,只是某种会归于寂静、会灭失的事物,就像先前那午夜呢喃和山谷回音也消失了一样。现在,我感谢上帝!我知道事情不是那样。没错,我感谢上帝!”

他把我从他的腿上抱下来,站起来,虔敬地举起头上的帽子,让失明的双眼朝向地面,默默地祈祷着。我只听见他祷告的最后几句话:“感谢我的造物主,祂在审判的同时,还保有慈悲。我谦卑地恳求我的救主赐给我力量,让我从此过着比以往更纯洁的人生!”

(1)见《圣经·士师记》第十六章第二十一节,大力士参孙遭心爱的女子大利拉背叛,被非利士人抓住,挖去双眼。

(2)见《圣经·但以理书》第四章第三十三节,被逐的尼布甲尼撒王在野外变得头发像鹰毛,指甲像鸟爪。

(3)brownie,苏格兰传说中的小精灵,会在夜间帮人做事。

(4)阿拉伯民故事集《一千零一夜》中,聪明的少女为了避免遭国王杀害,每晚说故事吸引国王,到天亮时故事总是说到精彩处,让国王不忍杀害她。

(5)changeling,英国民间传说中被妖怪调包后留下的小孩,通常长相丑陋。

(6)典故出自《圣经·撒母耳记》第十六章第二十三节,扫罗王心神不宁时,大卫只要弹奏竖琴,扫罗就觉得平静舒畅。

(7)Vulcan,希腊神话中的火神兼金匠,心地善良、性情温和。他是宙斯的儿子,出生后因长相丑陋,被宙斯踢下凡间,摔断了一条腿。宙斯后来将女神维纳斯许配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