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 15 第十五章
后来有一次,罗彻斯特先生果然把事情解释清楚了。那是某天下午,他碰巧在屋外遇见我和阿黛拉,当时阿黛拉一面跟派勒特玩,一面踢毽子。他要我跟他在一条山毛榉步道上来回漫步,保持在阿黛拉的视线范围内。
他说阿黛拉的母亲是一名法国歌剧舞者,名叫席琳·薇汉斯。他曾经疯狂地爱上了这位舞者,对方也声称会以更激昂的热情回报他。尽管他其貌不扬,却自认是她的白马王子。照他的说法,他相信她喜欢他的“运动员体格”更胜于观景殿的阿波罗(1)。
“爱小姐,这位窈窕的高卢淑女对她的英国矮个子情有独钟,让我飘飘然沾沾自喜。我把她安置在一座豪华住宅里,一手包办了她生活所需的全套仆役,以及马车、羊绒、钻石、蕾丝等。换句话说,我跟所有痴情汉一样,搬演起世间公认的自我沉沦戏码。看来,我也了无新意,没办法在通往耻辱与毁灭的道路上另辟蹊径,只是愚蠢且精确地依循既有轨迹,丝毫没有偏离那条千疮百孔的中线。也是我活该,步上了所有痴情汉的后尘。有天晚上,我临时造访。席琳事先不知道我会去,我到的时候她不在家。那天晚上相当暖和,我已经在巴黎街头闲**得倦了,于是在她的客厅坐下来,开心地吸着她不久前感染过的神圣空气。不,我太夸张了,我从来不认为她有什么神圣美德,那只是她留下的某种脂粉香气,是麝香与琥珀香氛,而非圣洁的气息。室内的花朵和喷洒的香水渐渐让我感到窒闷,我打开落地窗,走到阳台。外面有月光与煤气灯光,非常静谧祥和。阳台摆了一两张椅子,我坐下来,拿出雪茄。如果你不介意的话,现在我也想来一根。”
谈话暂时中断,他取出一根雪茄来点燃,塞到嘴里,朝冷冽的阴霾空气吐了一口哈瓦那烟雾,接着又说:
“爱小姐,那段时期我很喜欢吃夹心软糖。当时我一面……嚼着(原谅我的粗俗)……嚼着巧克力糖,一面抽雪茄,眼睛瞧着繁华街道上的马车嗒嗒嗒地奔向附近的歌剧院。我看见两匹漂亮的英国马拉着典雅的密闭式车厢,在亮晃晃的市区夜景中一览无遗。我立即认出那是我送给席琳的轻便马车。她回来了,当然,我心急难耐,抵着栏杆的心脏怦怦狂跳。马车一如预期停在屋子门口,我的‘热火’(当时都是这么称呼歌剧女伶情妇的)下了车。她身上裹着披风,在那样暖和的六月夜晚,其实无此必要。虽然她全身包得紧紧的,但她踏下马车时,我还是一眼就认出从她洋装裙摆底下露出来的那双灵巧小脚。我趴在栏杆上往下看,正打算低声喊出‘我的天使’,当然,我会用一种只有情人的耳朵才能辨识的语调。那时,有个身影尾随她从马车里跳出来,也裹着披风,但踩踏在人行道上的却是装了马刺的鞋跟,越过屋子拱顶门廊的,是颗戴了帽子的头颅。
“爱小姐,你从来没有忌妒过吧?当然没有,我不需要多此一问,因为你从来没有爱过。这两种感受你都还没体验过,你的灵魂还在沉睡,还没承受过足以唤醒它的震撼。你以为人的生命都像你的青春岁月一样,静悄悄地流逝。你闭着眼睛蒙住耳朵飘浮在上头,既看不见近处河床林立的礁石,也听不见那些岩石底部的翻滚怒吼的碎波。但我告诉你,你要记住我的话,有一天,你会漂流到峭壁耸立的狭窄水道,在那里,生命的水流会碎裂成旋涡与喧闹、泡沫与噪声。你若不是冲上岩石粉身碎骨,就是被一波巨浪涌起,带到像我此时所在的这种比较平静的水流中。
“我喜欢今天这个日子,我喜欢那个铁灰色天空,喜欢寒冷天空下这份肃穆的宁静感。我喜欢棘园,喜欢它的古老、它的隐遁、它的古老鸦林和棘刺树,喜欢它的灰色门面和一排排映照着铁灰色天幕的窗子。可是,我畏惧这个地方、像逃离瘟疫般避开它多久了!我依然多么惧怕……”
他咬着牙,沉默无语。他停下脚步,用靴子狠狠地踩踏坚硬的地板。某种憎恨的念头似乎掌控了他,紧紧勒住他,让他无法举步向前。
他停步之前,我们正往步道高处走,屋子就在我们正前方。他举目眺望屋顶的城垛墙,用一种我从未见过、往后也没再见到的目光瞟了一眼。他黑色眉毛下的大眼睛瞪得圆圆的,痛苦、耻辱、愤怒、急躁、憎恶、嫌弃等种种情绪,似乎瞬间在里面激烈地相互撞击。那场狂野的角力应当无比凶猛,然而,有另一股情绪涌上来,战胜一切。那是某种强悍又愤世嫉俗的情绪,任性又坚决,它让他的**趋于和缓,面容也稳定下来。他接着说:
“爱小姐,刚刚我没说话的时候,我在跟我的命运女神打交道。她站在那里,在那棵山毛榉树干旁,是个老太婆,很像在佛瑞斯荒原(2)现身在麦克白面前的女巫。‘你喜欢棘园?’她问我,随后她举起手指,在空中写了一串字,是横跨整栋屋子正面、阴恻恻的怪异文字(3),就在上层窗子与下层窗子之间,‘能喜欢你就喜欢吧!够胆子你就喜欢吧!’”
“‘我会喜欢它,’我说,‘我敢喜欢它。’而且,”他闷闷不乐地补了一句,“我会说到做到。我会冲破通往幸福、仁善的障碍,没错,仁善。我想要变成比以前、比现在更好的人,就像约伯的海怪摧毁矛、枪和铠甲一样,别人看成坚铜利铁的险阻,我会当成稻草和朽木。”
这时阿黛拉拿着毽子跑到他面前。
“走开!”他厉声叫道,“别靠近,不然就去找苏菲!”之后他不发一语继续往前走,我大着胆子提醒他刚才的故事还没说完。
“先生,薇汉斯女士进门时,您有没有离开阳台?”
我问了这个时间点很不凑巧的问题后,几乎觉得一定会受到斥责。结果不然,他从愤愤不平的心绪中清醒过来,眼睛望向我,眉宇之间的阴影似乎消失了。“哦,我忘了席琳了!嗯,接着说下去。当我看见我的情人这样带着护花使者进屋,耳边好像听到一阵嘶嘶声。是忌妒的青蛇,它从月光下的阳台盘旋舞动地升起,滑进我的背心,短短两分钟内就啃噬进我内心深处。真怪!”他叫了一声,突然转移话题,“我怎么会跟你说起这些事,小姐。更奇怪的是,你竟然静静地听我说,仿佛像我这样的男人,对一个像你这样不谙世事的怪女孩谈论自己的歌剧女伶情妇,是这世上最寻常普通的事似的!但事出必有因,正如我先前跟你提过的,你个性沉稳、体贴又谨慎,天生适合让人倾吐秘密。再者,我很清楚我正在跟什么样的心灵沟通,我知道那样的心灵不容易被感染,因为它很特殊,独一无二。幸好我并不打算伤害它,就算我想,它也不会受我伤害。我跟你谈得越多越好,因为虽然我不能损害你,你却可以让我恢复元气。”离题说了这些之后,他又接着说:
“我留在阳台上。‘他们一定会进她的客厅。’我心想,‘我先埋伏起来。’我伸手进窗子里,拉上窗帘,留下一个足够让我偷窥的缝隙。然后我拉上窗子,保留一道小缝,方便泄露情人间的轻声细语海誓山盟。之后,我蹑手蹑脚坐回椅子上。我一坐下,那两人就进来了。我的眼睛迅速贴近窗缝。席琳的侍女走进来,点亮一盏灯,摆在桌上,又退出去。这时我才看清楚那对男女。他们俩各自脱下披风,那个姓薇汉斯的女人,身上的丝绸和珠宝光可鉴人,那当然都是我送的礼物。她的男伴穿着军官服。我认识他,是个浪**成性的子爵,一个愚蠢的堕落青年,偶尔会在社交场合碰面。我彻底鄙视这个人,所以丝毫没有讨厌他的念头。我认出他之后,忌妒之蛇的毒牙立即摧折,与此同时,我对席琳的爱也化为乌有。一个会为这种货色背叛我的女人,根本不值得争夺,她只配受到唾弃。只是,我更应该受到唾弃,因为我竟然被她耍得团团转。
“他们开始聊天,他们的对话让我的心情完全轻松下来。轻佻、张狂又无知,这些话只能让听者厌倦,激不起怒气。桌上有一张我的名片,他们瞧见了之后,话题就转到我身上。他们都欠缺具体诽谤我的行动力与才智,却还是肤浅地粗鲁羞辱我,尤其是席琳,她甚至添油加醋地数落我外貌的缺陷,她称之为畸形。在那之前,她总是热情洋溢地赞美我的‘阳刚美’,在这方面她跟你截然不同。我们才第二次见面,你就直截了当地告诉我,你不觉得我长得帅。听你那样说时,我猛然意识到你们之间的强烈对比。”
这时阿黛拉又跑过来。
“先生,约翰说您的代理人来了,想见您一面。”
“啊!那么我只好长话短说了。我打开窗子,走到他们面前,跟席琳断绝关系,要求她搬离那栋房子,给了她一笔应急的钱,不理会她的尖叫、歇斯底里、恳求、抗议和慌乱。我也跟那位子爵敲定在布隆涅森林公园(4)一会。第二天早上我有幸见到了他,在他惨白得像瘟鸡翅膀的胳膊上留下一颗子弹。那时我以为我从此跟那些人毫无瓜葛,很不幸地,六个月前那个薇汉斯女人留下小阿黛拉给我,声称她是我女儿。也许是吧,但我在她脸上找不到一丝一毫父女关系的证据,派勒特长得还比她更像我。我跟那女人分手几年后,她抛下女儿,跟一个音乐家或歌手私奔到意大利。过去我确信阿黛拉跟我没有血缘关系,如今还是一样,因为我不是她爸爸。不过,我听说她孤苦无依,才把她带离巴黎那片污浊烂泥,移植到这里,让她在英国乡村花园里的健康泥土中干净地成长。费尔法克司太太找了你来教导她。现在你知道她是法国歌剧女伶的私生女,也许会对你的职位和你的学生有另一番见解。也许有一天你会跑来通知我,说你找到新的工作,请我另聘家庭教师。对吧?”
“不会。阿黛拉不需要对她母亲或您的过错负责。我很关心她,现在我知道她也算是个孤儿,母亲遗弃她,您否认跟她有任何关系,先生,我会比以前更爱护她。我怎么可能会选择有钱人家里讨厌家庭教师的娇宠小孩,而不去爱把家庭教师当朋友依恋的寂寞小孤儿呢?”
“哦,原来你是这样看的!嗯,我该进去了,你也是,天黑了。”
我跟阿黛拉和派勒特又在外面多逗留了几分钟,我跟她赛跑,也跟她打了一阵子毽板游戏。我们进屋后,我脱掉她的帽子和外套,把她抱到腿上,就这样抱了一个钟头,任由她叽叽喳喳说个不停,即使她展现出一些微不足道的放肆行为或轻薄性情,我都没有训斥她。她只要受到过多关注,就难免出现那一类的小疏失,暴露她浅薄的天性。那多半得自她的母亲,跟英国人的性情大有不同。但她还是有优点,我决定要把她的好处放大到极限来看。我在她的面容和五官寻找跟罗彻斯特先生的相似点,却一无所获。没有任何特征、没有任何神态显示他们之间有任何关联。真可惜,只要她长得跟他有一点相似之处,他就会对她多用点心。
一直到那天晚上回房休息之后,我才有时间慢慢回想罗彻斯特先生告诉我的事。如他所说,这件事情本身也许没什么大不了的,充其量只是有钱的英国男人恋上法国舞者,而她背叛了他。这种事在社会上显然稀松平常得很。可是,他提到目前过得很心满意足,也重新喜欢上这栋老宅和周边环境时,情绪突然一阵激动,那里面肯定有古怪。我满心狐疑地思索这件事,却发现短时间之内不可能有解答,只得放弃,转而思考罗彻斯特先生对我的态度。他对我推心置腹,似乎源自于我的谨言慎行。我是这么想的,也相信就是这样。最近几个星期以来,他对我的态度变得比刚开始时一致。我好像不再让他觉得碍眼,他偶尔对我冰冷傲慢的情形也不再有,假使我跟他不期而遇,他总是显得乐意见到我,总会跟我说说话,或对我笑一笑。假使正式召唤我到他面前,也总会热诚地对待我,让我觉得自己当真拥有逗他开心的本事,觉得那些夜间谈话不但让他心情变好,我也受益无穷。
事实上,我话说得不多,但我津津有味地听他高谈阔论。他天生善于言谈,也乐于对一个涉世未深的心灵阐述五光十色的人间百态。我指的不是伤风败俗违法乱纪之事,而是普天之下那些令人啧啧称奇、引为笑谈的事情。我很乐意接收他提供的新概念,乐于摹想他描绘的新画面,追随他的思绪,去到他发现的新地域,从来没有任何歹毒的暗示令我震惊或困扰。
他从容的态度帮我解脱了痛苦的束缚,他对待我的那种友善、坦诚、端正又真挚的态度,把我拉向他。有时我感觉他是我的亲人,而不是雇主。有时候他还是很跋扈,但我不介意,我知道那是他的行事风格。生活上这些新的趣味让我欣喜万分、充满感恩,再也不渴望拥有亲人。我新月般的渺小命运似乎在扩展,生命空白慢慢填补起来。我的健康状态有所改善,身材丰腴了,气色也变好了。
我现在还觉得罗彻斯特先生长得丑吗?不,读者。基于感激之情,以及其他种种愉悦而友好的联想,他的脸变成我最喜欢看到的目标。房间里有他在,比最明亮的炉火更让人欣喜。但我并没有忘记他的缺点,事实上,我忘不掉,因为他经常在我面前表现出来。对于那些不管哪方面不如他的人,他都会高傲以对,会冷嘲热讽、严词苛责。我暗地里很清楚,尽管他对我展现高度善意,对其他人却是同等地不公允且严厉。他的脾气也总是没由来地时好时坏。很多次,他召唤我去为他诵读,我却看见他独自坐在书房里,双手抱胸,低垂着头,等他抬起头来,脸上总是带着一股近乎怨毒的抑郁怒气,面容显得阴沉。不过,我相信他善变的情绪、他苛刻的态度、他过去的品行偏差(我说“过去”,是因为如今他好像都改正过来了)都导因于残酷的命运。我相信他本性是良善的,相较于那些得到环境造就、教育灌输或命运鼓舞的人,他有更高尚的原则、更纯洁的品味。我认为他内心有优异的本质,尽管现阶段那些本质全都备而不用,受损又纷乱。我不否认我为他的伤痛而伤痛,不管那是什么,也愿意努力设法平抚它。
我已经吹熄蜡烛、躺在**,却无法入眠,满脑子只想着他在步道上停下来,说他的命运女神如何出现在他面前,问他敢不敢在棘园开心生活。
“为什么不行?”我问我自己。什么原因让他远离这栋房子?他是不是很快又要离开了?费尔法克司太太说他从来不曾在这里停留超过两星期,现在他已经住了八个星期了。如果他真的走了,那会是很让人伤心的改变。假如他春天、夏天和秋天都不在,那么灿烂的阳光和晴朗的日子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我不太清楚自己想了这些事之后,究竟有没有睡着。总之,我是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听见隐约的咕哝话声,很怪异、很凄怆,听起来似乎就在我头顶上方。我真希望蜡烛没有熄灭,那天晚上漆黑得吓人,我的心情低落到极点。我起身坐在**,侧耳倾听。声音不见了。
我又试着睡觉,但我的心忧虑得狂跳,内心的平静被扰乱了。楼下大厅的钟敲了两响。就在那时,似乎有人碰触我卧房的门,像是有人在外面的走廊上摸黑前进,手指拂过门板。我喊了一声:“是谁?”没有回应。我吓得直打寒战。
我突然间想起来,那可能是派勒特。如果厨房门忘了关,它常会上楼来,找到主人房门口。我自己就好几次在早晨看见它躺在那里。想到这里,我心情平静了些,重新躺下。寂静安抚了紧张情绪,此时整栋屋子也恢复安谧,我也开始有了睡意。然而,那天晚上我注定无法成眠了。我才刚飘到梦境边缘,那梦境就被一起冷彻骨髓的事件惊扰得四散纷飞。
那是一阵鬼魅般的笑声,低沉、压抑又刺耳,听起来仿佛就是从我房门的钥匙孔里传出来的。我的床头贴近房门,乍听之下,我以为那个发笑的妖怪就站在床边,或蹲伏在枕头旁。我坐起来,环顾四周,却什么都看不见。我还在张望时,那个诡异的笑声再次出现,我这才听出它来自墙板后方。我本能地起床拉上门闩,接下来又问了一声:“谁在外面?”
有个东西发出咯咯声和沉吟声。不久,脚步声沿着长廊移向三楼楼梯间。楼梯间最近新装了一扇门,我听见那扇门开了又关,之后再无任何声响。
“那是葛瑞丝·普尔吗?她被魔鬼附身了吗?”我心想。我没办法继续一个人待在房里,我得去找费尔法克司太太。我匆忙穿上连衣裙,披上围巾,拉开门闩,用颤抖的手打开房门。门外有一根点燃的蜡烛,就放在走廊的地垫上。这番情景让我吃了一惊,更让我震惊的是,附近的空气竟然十分朦胧,仿佛烟雾弥漫似的。我看看左右两侧,想找出那些蓝色烟雾从何而来,却又闻到刺鼻的烧焦味。
某个地方传来嘎吱声,有一扇门微微开启。那是罗彻斯特先生房间的门,一团团烟雾从里面蹿出来。我顾不得找费尔法克司太太的事了,也把葛瑞丝·普尔和那阵笑声抛到脑后。顷刻间我已经进了那个房间,床铺四周冒着火舌,床幔起火燃烧。在熊熊火焰与烟气中,罗彻斯特先生大字张开躺在**,睡得死沉。
“醒醒!醒醒!”我大声叫。我使劲摇他,但他只闷哼几声,翻身又睡了,想必被浓烟熏得昏昏沉沉的了。时间紧迫,床单已经引燃了,我快步拿来他的水盆和大水罐。幸好,盆子够大、水罐很深,也都装满了水。我拿起盆和罐,把水全泼向床铺和**的人。再飞奔回自己的房间,取来我的水罐,再次为床铺施行洗礼。天可怜见,终于把正在吞噬床铺的火焰浇灭了。
被水浇熄的烈火嘶嘶作响,我倒完水后随手一扔的水罐哐当跌碎,特别是我毫不留情当头浇灌的哗啦水声,终于把罗彻斯特先生唤醒了。虽然房间很暗,我却知道他醒了,因为他发现自己泡在水里时,爆出连串怪异的咒骂。
“闹水灾了吗?”他叫道。
“不是的,先生。”我答道,“刚刚这房间起火了。赶快起来,拜托,您身上的火已经熄灭了,我去帮您拿根蜡烛。”
“到底搞什么鬼东西啊?是简·爱吗?”他问,“你对我做了什么?你这女巫,女法师!房间里除了你还有谁?你想淹死我吗?”
“先生,我去帮您取根蜡烛。还有,求求您,下床吧!有人设下计谋,您必须马上找出那人,查明真相。”
“好!我下床了。你先别急着冒险去找蜡烛,等个两分钟,让我换件干的衣服,如果还有干衣服的话。有了,我的晨袍在这里。你跑着去吧!”
我确实跑着去了,拿回还留在走廊的那根蜡烛。他把蜡烛接过去,举高,检视床铺。他的床烧得焦黑,床单湿透了,地毯是一片水乡泽国。
“这是怎么回事?是谁做的?”他问。
我约略跟他叙述事件经过,包括走廊上的怪异笑声,爬上三楼的脚步声,还有引我走进他房间的烟雾和烧焦的味道,我在他房间里看见的情景,以及我如何把手边找得到的水全倒在他身上。
他面色凝重地听着。我说话时,他的神情是关切多于震惊。等我说完,他没有立刻回应。
“要我叫醒费尔法克司太太吗?”我问。
“费尔法克司太太?不,你叫她有什么鬼用?她又能做什么?别打扰她睡觉。”
“那我去找莉雅过来,再叫醒约翰和他太太。”
“都不用,你什么都别做。你披着围巾,如果你不够暖和,可以拿我那件披风披在身上,坐在那张扶手椅里。来,我帮你披上。把脚搁在凳子上,别弄湿了。我要把你留在这里几分钟,蜡烛我会带走。我回来之前你哪儿也别去,要跟老鼠一样安静。我得上三楼一趟。记住,别走开,也别叫醒任何人。”
他走了。我看着烛光退出房间。他蹑手蹑脚地走过长廊,悄悄打开楼梯间的门,再随手关上。最后一抹光线也随之消失。我留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中。我试着倾听,却什么也听不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我坐得烦了,即使有披风,还是觉得冷。既然我不能叫醒别人,似乎也没有继续留在这里的必要。我正准备冒着惹恼他的危险违抗他的命令,却看见蜡烛的微光重新照在走廊墙壁上,也听见他赤脚走在廊道上的声音。“希望是他,”我心想,“而不是其他更可怕的东西。”
他回到房间,脸色发白又阴郁。“我把事情查清楚了。”说着,他把蜡烛放在脸盆架上,“跟我想的一样。”
“怎样,先生?”
他没有回答,只是双手抱胸站着,低头凝视地板。几分钟后,他用有点奇怪的语调问道:
“我记不得了,你说你打开房门的时候有没有看见什么?”
“没有,先生,只看见地上的蜡烛。”
“可是你听见奇怪的笑声?我猜你以前也听过那个笑声,或类似的声音吧?”
“没错,先生。有个在这里做缝纫工作的女人,叫葛瑞丝·普尔,她的笑声就是那样。她是个很奇怪的人。”
“就是这样。葛瑞丝·普尔,你猜到了。如你所说,她有点奇怪,非常怪。嗯,我会好好思考这件事。与此同时,我很高兴除了我之外,只有你清楚今晚这起事件的详细经过,因为你不是多嘴多舌的蠢蛋。什么都别说出去,我会跟大家说明这件事,”他指指床铺,“现在你回房去吧。我可以在书房的沙发睡到天亮。现在快四点了,再过两小时,仆人们就起床了。”
“那么晚安了,先生。”说着,我准备转身离开。
他好像很惊讶。实在很矛盾,明明是他叫我走的。
“什么!”他叫道,“你要把我丢下,就这样走掉?”
“先生,您说我可以走了。”
“那也不能掉头就走,不让我说一两句表达谢意和友好的话。换句话说,你不能这样冷淡无情地甩头就走,你救了我一命哪,让我逃过恐怖又痛苦的死亡!你竟然这样走过我身边,一副我们是互不相识的陌生人似的样子!至少跟我握握手。”
他伸出手,我把手递过去,他先是一只手拉住我,接着两只手握住。
“你救了我的命,我很高兴欠了你这么大的恩情。我只能这么说,再没有任何东西比恩情这种义务更叫我难以忍受。可是你不同,简,我受惠于你一点都不觉得有负担。”
他停了下来,注视着我,颤抖的嘴唇几乎看得见他要说的话,却没有发出声音。
“先生,再次祝您晚安。这件事没有所谓的恩情、受惠、负担或义务。”
“我早就知道,”他又说,“总有一天你会对我有所帮助。我第一次看见你时,就从你的眼神里看出了这点,你眼神里的神情和笑意并不是……”他又停下来,“并不是……”他急切地说下去,“无缘无故让我发自内心感到快活。大家都说有什么天生的同情心,我还听说过善良的精灵,原来最无稽的神话里也藏了些许真实。我最钟爱的救命恩人,晚安!”
他的声音透着奇特的能量,脸上有种不寻常的热情。
“我很庆幸我刚好醒着。”说完,我准备离开。
“什么?你真的要走了?”
“先生,我会冷。”
“会冷?对了,而且你站在一摊水里!那么走吧!简,去吧!”他仍然握着我的手,我无法脱身,于是想出一个借口。
“我好像听见了费尔法克司太太的声音,先生。”我说。
“嗯,去吧。”他松开手指,我走了。
我回到**,却辗转难眠。直到黎明时分,我仿佛被抛在欢乐却不平静的海面上,滚滚烦恼巨浪在乐陶陶的波涛底下翻搅。偶尔,我仿佛看见恶浪尽头出现海岸,有如安息地(5)的山丘一般美丽。被希望唤醒的阵风时时吹拂,意兴风发地把我的灵魂吹向彼岸。但我无法抵达,即使在幻梦中也办不到。一股逆行的风从陆地那边吹过来,不断把我往后推,因为智识会抗拒狂乱,判断力能劝阻**。我心情激**难以入睡,天刚破晓就起床了。
(1)Apollo Belvidere,即指典藏于梵蒂冈博物馆Belvidere庭院的阿波罗大理石像,是该馆的镇馆之宝,为举世公认的审美标准。
(2)Heath of Forres,在莎士比亚的剧作《麦克白》中,主角麦克白在佛瑞斯荒原遇见三个女巫,听她们的预言。
(3)见《圣经·但以理书》第五章第二十四节到三十节,以色列人流亡到巴比伦,当时巴比伦王伯沙撒贡高自慢,冒犯天主。某日他举行盛宴时,空中突然出现一只手,写下神秘文字,先知但以理解读为巴比伦王国即将终结,果然当晚伯沙撒就被杀。后世以“书写在墙上的文字”比喻失败在即。
(4)Bois de Boulogne,时为巴黎著名的决斗公园。
(5)Beulah,见《圣经·以赛亚书》第六十二章,指以色列国土,为安详静谧的乐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