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介绍跑篱笆墙运动时,就打算把围绕主人家院子的竹篱笆描绘一番的。不过,倘若以为主人的竹篱笆外就是邻居家,比方说南边邻居是个小次郎什么的,那就想错了。房租虽很便宜,但主人家并未和什么“阿与”“小次郎”之类带“阿”或“小”的人相隔一墙,结为亲密邻居,此乃苦沙弥先生的独特之处。竹篱外是三四丈宽的空地,空地的尽头并立着五六棵苍郁扁柏,从檐廊望去,不远处是茂密的森林,先生的住所,乃是荒野中的独户人家,有种以无名猫为友,悠然度日的江湖隐士之感怀。

只是那些扁柏并不像我吹嘘的那么茂密,因此,从扁柏空隙中可以轻松望见一所徒有“群鹤馆”之名的廉价民宿的屋顶。因此之故,想象苦沙弥先生的家貌自然不容易。不过既然那家民宿都号称“群鹤馆”的话,那么先生的居所当然不愧对“卧龙窟”的雅号了。反正名称不用上税,我好歹给双方起了貌似高雅的名字。

这三四丈宽的空地,沿着篱笆墙按东西走向十余丈处,忽然拐了个大弯,围住了卧龙窟的北面。这北方即成了被人骚扰的源头。

本来房屋西北两侧都是空地,完全可以自豪地说:“走到头一看,还是一片空地。”不要说卧龙窟的主人,即使我这卧龙窟的灵猫,对这片空地也感觉棘手。如同南边那些称霸一方的扁柏一样,北边也排列着七八株梧桐。梧桐已经长到了一尺粗,只要把做木屐的领来,就可以卖个好价钱。然而,租住人家房子的可悲之处就在于,无论怎样打算,也无法付诸行动。我对于主人非常同情。

前些天,中学的一个杂役来砍了一个枝儿去,他再次过来时,便穿上了新做的桐木厚木屐,不打自招地吹嘘这新木屐就是用上次砍的梧桐树枝做的。狡猾的家伙!

这里虽有梧桐树,对于我和主人全家来说,却是不值一文。据说有句古语:“怀璧有罪。”那么,说主人也可以是“守着梧桐受穷”了,即所谓“拿着金碗讨饭吃”。愚蠢的不是主人,也不是我,而是房东传兵卫。梧桐似乎再三催促传兵卫:“木屐商没有来吗?”而他却佯作不知,就知道每月来催要房租。我与传兵卫无冤无仇,就不再说他的坏话了,书归正传,介绍一下刚才说的“这块空地是被人骚扰之源头”的趣闻,但诸位绝不可告诉主人,听完就完了。

说到这块空地,最麻烦的是没有围墙。那可是一片任风吹雨打、随意穿行、畅通无阻的空场。如果说“是”,好像在说谎,不太好。其实应该说“曾经是”才对。然而,不回溯往昔,就不明原因。原因不明的话,医生也难开处方。因此,我必须从主人乔迁于此处之时开始慢慢道来。

虽说通风极好,夏天凉爽宜人。即便疏于戒备,贫寒之家也不大发生盗案。因此,对于主人家而言,凡是院墙或篱笆、木栅栏,乃至枣刺网之类,应该不需要的。不过,我想,这恐怕要取决于空地对面的住户究竟是些什么样的人或是什么种类的动物了。

总之,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把盘踞在对面的君子们的品格查清楚。在没有弄清楚他们是人还是动物之前便称之为“君子”,未免太轻率,不过,应该是些君子,不会有错的。本来就是个连盗贼都被尊称为“梁上君子”的社会嘛!只不过,主人家对面的那些君子绝不是给警察添麻烦的君子。虽然不给警察添麻烦,却是人多势众。号称“落云馆”的这所私立中学——是一所为了把八百君子培养得更为君子,每月征收两元学费的学校。如果以为既然名曰“落云馆”,便个个都是文雅的君子,那就大错特错了。其名不副实,犹如“鹤不落群鹤馆”“卧龙窟里只有猫”一般。既然了解号称学者、教师的人们当中竟有我家主人苦沙弥这样的疯子,就可以明白落云馆里的君子也不全是文人骚客了。如果还坚持自己的看法,不妨到主人家来住上三天。

如上所述,主人刚搬来时,那片空地上没有围墙,因此落云馆的君子们像车夫家的老黑似的,大模大样地进入桐树林,聊大天,吃便当,在嫩竹上躺卧……干什么的都有。然后将包饭盒的东西,就是竹皮、破报纸,以及破草鞋、破木屐等,凡是带有“破”字的东西大都抛在这里。凡事粗陋的主人居然不以为然,也不向校方提出抗议,得过且过,不知他是不知道,还是明明知道也不想追究。不过,随着在学校接受的教育日益增多,那些君子渐渐变得像个地道的君子了,开始企图逐步由北向南蚕食了。假如“蚕食”二字与君子之称不大相称,不提也罢。只是找不到其他恰当的词汇。且说这些君子像逐水草而迁徙的沙漠上的游牧民一样,离开桐树林,迁移到扁柏林来了。扁柏就位于主人客厅前面。如非大胆的君子,是不会采取这一行动的。过了一两天后,他们的胆子变得更大了一层,成为“大大胆”了。

再没有比教育的效果更可怕的了。他们不仅逼近了客厅前方,而且在那里唱起歌来。歌名是什么记不得了,但绝不是三十一个字的和歌之类,而是更活泼、更容易入俗人耳的歌。令人吃惊的是:不仅主人,就连我这猫也佩服彼等君子们的才艺,不由得竖起耳朵倾听。不过,读者也清楚,说“佩服”与说“骚扰”,有时是兼而有之的。这二者竟然在此时此刻合二为一,至今回想起来,还感到万般遗憾。主人想必也引以为憾,不得不从书房跑了出去,对他们说:“这儿不是你们进来的地方,出去!”赶了他们两三次。然而,由于他们是些受过教育的人,是不会乖乖听从的,刚被赶走,他们转头又进来了,一进来就唱起欢闹的歌,高声地说话。而且这些君子们说话与众不同,满嘴的“你小子”“去他娘的”,等等。这类语言,据说在明治维新以前,是属于家丁、脚夫、搓澡工之类的行话,然而到了二十世纪,已成为有教养的君子们学习的唯一语言。有人解释说:“这与被一般人所轻视的运动,如今却大受欢迎是一个道理。”

主人又从书房跑了出来,捉住一个最会说“君子语言”的学生,质问他“为什么擅自跑进来?”君子即刻忘记了“你小子”“去他娘的”等高雅的词儿,以极其粗鄙的语言回答:“我以为这里是学校的植物园哩。”主人告诫他下不为例,便放了他。

若说“放了他”,好像放了个小乌龟似的,叫人不解。实际上,主人是揪住君子的衣袖进行谈判的。主人以为,对君子这么严厉训诫一通,他们就不敢来了。殊不知,自从女蜗补天以来,常常是事与愿违的,因此主人又一次失败了。君子们这回从北侧横穿院子,从正门出去。由于他们“哐啷”一声打开大门,主人以为是有客人临门,却听到桐树林子那边发出笑声。形势益发不妙了,教育之功效愈加显著了。

可怜的主人自知不是敌手,便回到书房里,给落云馆校长写了一封恭敬有加的书信,恳请稍稍管束一下君子们。校长给主人郑重回函,告知立刻修篱笆,请主人暂且忍耐云云。不多时三四名工匠前来,半日功夫便在主人的宅子与落云馆的分界上修起了三尺高的篱笆墙来。这回可以放心了,主人很高兴。不过,主人毕竟蠢笨。这么低的篱笆墙,怎么可能改变君子的行为呢?

捉弄人毕竟是很有趣的。连我这猫都常常捉弄主人的宝贝女儿玩呢。所以落云馆的君子们捉弄冥顽不灵的苦沙弥先生,也是势在必行的。对此抱不平的,恐怕只有被捉弄的当事人了。

下面解剖一下捉弄人的心理,大凡要具备两个要素:第一,被捉弄的人不能够不以为然;第二,捉弄人的人,无论是在势力上还是在人数上必须优于对方。

近来,主人从动物园回来,常常提起一件使他感受很深的事。原来主人看见了大骆驼和小狗打架。小狗在骆驼周围快如疾风般地转着圈狂吠,骆驼却毫不介意,依然故我地鼓着驼峰,站着不动。任凭小狗怎样叫唤、怎样疯跑,大骆驼也不理睬,最终,小狗厌倦了,不再折腾了。主人笑那骆驼感觉迟钝,但这个例子恰好可以用在此事上。不管多么会捉弄人的人,如果对方像那个骆驼一样,也捉弄不成。反之,如果对方像狮子和老虎一般过于凶猛,也不会成功。因为刚一捉弄,自己就会被咬得七零八碎。只有在没有任何危险的情况下,捉弄人才乐趣多多呢。一捉弄对方,对方就生气,生气归生气,却对自己无可奈何。为什么说捉弄人有趣呢?理由是多种多样的。首先最适于消磨时光。人在寂寞得无聊时,恨不得想数一下胡须多少根。传说古代有个被投入牢狱的囚徒,因无聊至极,竟在墙上反复地画三角形,苦熬岁月。

世上再也没有比寂寞更令人难耐的了。假如不找点什么刺激的事,活着也是受罪!

捉弄人,也算是一种人为制造刺激的娱乐。只是,如果不惹得对方恼火,或焦急,或服软,就不称其为刺激。因此,自古以来热衷于捉弄人的只有那些不体谅别人的昏官般无聊透顶的家伙,或是除了让自己开心外,无暇顾及其余的那种幼稚的,且精力多得无处发泄的恶少。

其次,对于想实地验证自己优势的人来说,捉弄人是最简便的方法。当然,杀人、伤人或害人等,也能证明自己的优势,然而,这些都是以杀人、伤人和害人为目的而采取的手段。而证实自己的优势,是实施了这些手段后必然导致的结果罢了。因此,如果一方要想显示自己的势力,又不想使对方受到上述伤害,捉弄人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不稍稍加害于人,就不能证明自己了不起。如果没有事实,即使放心,也会觉得无甚乐趣。人是很自恃的,不,不能够自恃的时候也想要自恃。因此,他们一定要对别人具体表现一下他们就是这么自恃的人,如此才可以安心,否则,便不肯罢休。而且,那些不明事理的俗物,以及缺乏自信或沉不住气的人,便利用一切机会,以求稳操胜券,这和会柔道的人总想摔倒对方是一码事。柔道不怎么地的家伙总是怀着险恶居心在街头转悠,以便碰上一个比自己弱的对手,哪怕交一次手也好,即便对方是不会柔道的人,也一定要摔倒他,他们这么做也同样是为了这个目的。

此外还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但说来话长,就此略去。如果还想听,就带上一盒子鱼干来向我请教,随时可以传授。

参照上面所述,推论一下。依我之见,山里的猴子和学校的教师,是最合适的捉弄对象。拿学校教师比喻山猴,的确不合算——不是对猴子而言,而是对教师来说不合算。然而,既然二者如此相似,有什么办法!

众所周知,山里的猴子被锁链拴着,无论怎么龇牙咧嘴,张牙舞爪,也不用担心被它们抓到。教师虽然没有被锁链拴着,却被月薪捆着。所以随你怎样捉弄都不要紧,他们绝对不会辞了职去打学生。假如他们是有勇气辞职的人,当初就不会去当那孩子王的。我家主人是教师。他虽然不是落云馆的教师,毕竟也是教师。自然是最最适合、最最容易、最最保险的捉弄对象。落云馆的学生都是少年,由于捉弄人可以满足他们的虚荣心,以至于认为捉弄人是作为教育的成果,自己应该享有的正当权利。不仅如此,他们是一些假如不捉弄人,便不知如何处置那充满活力的四肢和头脑,来熬过漫长的课余时间的小坏蛋。这些条件都具备了的话,主人自然要被捉弄,学生自然要捉弄他,不论叫谁说,都是无可厚非的事。主人对此发怒,恐怕是迂腐至极,愚蠢透顶吧!下面谨将落云馆学生如何捉弄我家主人,我家主人对此又如何愚不可及疲于应对的,一一描述下来,请您欣赏。

列位都知道“方格篱笆”是什么样的吧。就是通风好的简易篱笆,我们猫可以自由自在地从篱笆眼里出入。修了篱笆也和没有修那个篱笆差不多是一回事。然而,落云馆的校长并不是为了我们猫才修了方格篱笆,而是为了防止自己培养的君子钻进钻出,才特请工匠来搭建起来的。不但通风良好,人也不可能钻进来。要想从这种用竹子编成的四寸见方的格子钻进来,纵使大清国的魔术师张世尊,也束手无策。因此,这道篱笆对于人来说,肯定会充分发挥其功能的。主人一看修起了这道篱笆墙,以为从此天下便太平了。他这么高兴也不无道理。然而,主人的理论却有着很大的漏洞,这漏洞比方格窟窿眼儿的漏洞更大,是个连吞舟之鱼都能溜掉的大漏洞。主人的逻辑是从“篱笆墙不可逾越”这一假定出发的。按他的逻辑,既然身为学生,不论怎样粗陋的篱笆墙,只要起名之为墙,划定了区域的分界线,就不用担心他们会擅自闯入。接着,主人又暂且推翻这一假定,做出了即使有人擅自闯入也不要紧的论断。因为不论多么小的毛孩子也没有可能从格子眼里钻进来,所以立刻得出结论:“绝无闯入之忧。”不错,只要他们不是猫,就不可能从篱笆的方格眼里钻入,想钻也办不到。但是,如果反过来,跳过来却不需要费吹灰之力,反而变成了一种运动,而让他们乐此不疲。

从修起了篱笆的第二天开始,君子们就和未修篱笆前一样,扑通扑通地跳进北侧的空地来了。只是他们不再深入到客厅的正面来了。因为假如遭遇追赶,要逃跑的话,需要一点时间,因此,他们将逃跑所需的时间计算在内,只是在没有被活捉的危险的地方游玩。他们究竟在那里干些什么,待在东厢房里的主人自然是看不到的。若想知道他们在北侧空地上的活动,必须打开栅栏门,从相反的方向绕个大直角去看,或是从茅房的窗户,透过篱笆墙才能看到。从窗户往外看,可以将那里发生的一切一览无余,不过,无论看到了多少敌人,也不好捉拿,只能从窗户里呵斥几声。假如从栅栏门处迂回,突袭敌阵的话,那么,不等你去抓,他们早已听到脚步声,一溜烟翻出篱笆外面去了。恰似偷猎渔船驶向海狗正在晒太阳的地方一样。

主人当然不会在茅房里盯着他们,也无意开着栏栅,一旦听到动静便立刻奔出。假如真想这么干,除非辞掉教员职务,专门干这个,否则是追不上的。要说主人的不利之处是:在书房里,只能闻敌人之声,不能见其人,而在茅房的窗前,则只能见其人,却抓不到他们。识破了主人的这些不利条件的敌人,采取了如下的战略:当他们侦察到主人闷坐书房时,便尽可能地哇啦哇啦地高声叫嚷,其中还夹杂着指桑骂槐的话,来刺激主人。而且那发声之处很不确定,乍一听来,很难判断他们到底是在篱笆以内叫嚷,还是在篱笆墙外吵闹。一旦主人出来,他们或是早已逃之夭夭,或是仿佛一直在竹篱外似的,装得没事人似的。还有主人进入茅房时(我从前文便频频使用“茅房”这一肮脏字眼儿,并非我多么引以为荣。老实说,只因为叙述这场战争的需要,才不得已而为之,恕我冒昧)——也就是说,当他们看见主人进入茅房时,定会在桐树一带转悠,故意让主人看见。假如主人从茅房里发出响彻四邻的怒喝,敌人也毫不惊慌,从容地退回根据地去。敌人一采取这种战术,主人就非常被动了。当他认为敌人确已侵入时,便操起文明杖跑出去,却看不到一个人,静悄悄的。然而以为没有人来,从茅房窗子往外一看,肯定会有一两个学生进来了。主人忽而绕到后院去瞧看,忽而从茅房里观察动静,这样反反复复,去看多少次还是一样结果。可怜他仍旧不断地重复着,所谓“疲于奔命”,指的就是主人这种状况。主人怒火中烧,有点搞不清自己究竟是以教师为业呢,还是靠战争为生了。就在主人恼火到了极点时,惹出了下面的风波。

风波大抵因上火而引起。“上火”,顾名思义,就是火往上攻。关于这一点,不论是盖伦,还是帕拉塞尔苏斯,甚至是扁鹊,全都没有异议。只是火攻何处,是问题所在。还有就是什么火往上攻,也是争论的焦点。据古时欧洲人的传说,人体内有四种**在循环。第一种叫作“怒液”,它若上升,人就会大发雷霆;第二种是“钝液”,它一上升,神经就会迟钝;第三种是“忧液”,它使人抑郁;最后一种是“血液”,它使人四肢强壮。传说随着人类进化,怒液、钝液、忧液不知不觉地消失,如今只剩下血液依然在人体内循环。因此,如果有人“上火”,除了血液,不会有其他的。然而,这血液的数量因人而异。虽然由于性格不同而稍有增减,但大抵每个人的血量有二点七公升左右。据此,二点七公升的血液一旦倒流,那么,只有血到之处才热血沸腾,其他局部则因缺血而变得冰凉。这好比交警派出所失火之际,警察们齐聚警察局,街上连一个警察的影子都看不见。这在医学上,就叫作“警察上火”。那么,要想治好上火这种病,就必须使血液像从前一样均匀地分配于全身。为此,必须将上攻之火退下去。退火的方法有很多种。据说主人的先人等,曾用湿毛巾敷于额头,去烤火盆。正如《伤寒论》中所说“头寒足热,乃益寿祛灾之兆”的那样,敷湿毛巾作为延年益寿法,是一日也不可缺少的。如不想用此法,可试一下和尚惯用的方法,据说:“居无定所的沙弥,云游四方的行僧,必眠于树下石上。”所谓眠于树下石上,并非为了苦苦修行,完全是禅宗六祖为了消去火气,边舂米边想出的秘法。不信请试着坐在石头上看看,自然感觉臀部发凉吧?臀部一凉,火气便下降,这也是自然规律,毫无质疑之余地。如此这般采取种种手段除火的妙策已然发明了不少,但至今仍未想出引发上火的良方,令人遗憾。一般说来,“上火”是有害无益的现象,但有些时候,还不能把结论下得太早。对有的职业而言,上火就十分重要;如不上火,便一事无成。其中最看重上火的就是诗人。诗人之需要火气,犹如轮船之不可无煤。哪怕停止一天供火,诗人就沦落为除了拱手进餐,别无所能的凡夫俗子。诚然,上火即是发疯的别名。不发疯,就支撑不住家业,名声不好听。因此,诗人们之间不以“上火”称之,不约而同地称之为“灵感”,煞有介事的。这是他们为了蒙骗世人而制造的名字。其实,就是上火。柏拉图给那些诗人帮腔,把诗人上火称为“神圣的疯狂”。然而,再怎么神圣,既然是“疯狂”,人们就不会与他们为伍。因此,还是像新发明的药名那样,称之为灵感,诗人们觉得更好听些吧。但是,如同鱼糕的原料是山药,观音菩萨像的材料是一寸八的朽木,鸭丝面里是乌鸦肉,民宿里吃的牛肉锅里是马肉一样,而灵感,实质上就是上火。所谓上火,就是暂时发疯,不被送进巢鸭疯人院,就因为只是临时性的发疯。不过,制造临时性发疯十分困难。让人一辈子癫狂,反倒容易些,而只是在执笔写字时发疯,不论多么高明的神佛,使出浑身解数,也很难制造出来的。既然神都造不了,只好自力更生了。因此,从古至今,上火术和消火术同样使学者们大伤脑筋。有的人为了获得灵感,每天吃十二个涩柿子。这是基于如此逻辑:吃了涩柿子就会便秘,一便秘就会使火往上攻。还有的人拿着烫热的酒壶,跳进极烫的澡堂池子。因为他们认为在热水里饮酒,肯定会火气上升。据此人说,他坚信如果这样还不上火,只要将葡萄酒烧开,跳进去,保管立刻见效。可惜的是,此人因为没有钱,终于事未竟而身先死,天可怜见!

最后,还有人想到,如果模仿古人,也许能激起灵感。这是应用了模仿某人的表情举止,心理状态也会与某人相似起来的学说。假如像个醉鬼那样胡话连篇,那么不知不觉地也会变得像醉酒人一样的心情了。

假如模仿坐禅,只要坚持一炷香的工夫,就会感觉自己俨然成了和尚。因此,如果模仿古代有灵感的大家名作,肯定会**迸发的。传说雨果曾躺在一艘快艇上构思过作品,因此,只要躺在船上凝望苍穹,保证会上火的。又传说史蒂文森趴着写小说,因此,只要是趴着写字,一定会血往上涌,头脑发热的。诸如此类,各种各样的人,想出了各种各样的办法,却没有一个人获得成功。主要是因为,如今人为的**已经成为不可能的事了。虽然很遗憾,却无可奈何。毫无疑问,早晚有一天,随心所欲激发灵感的时机一定会到来。我为了人类文明,期盼这一天早日降临。

我估计关于上火的阐述,说这么多足够了,所以下文将开始叙述事件的过程。不过,任何大事件发生之前,一定会发生小风波。只谈大事而忽略小事,是自古以来的史学家们常犯的毛病。我家主人的上火,也是每当碰上小风波,就激烈一步,终于引发大乱子。鉴于此缘故,如不按事物的发展顺序一一道来,就难以理解主人究竟是怎样上火的。难以理解的话,主人上火就落个徒有其名,说不定世人会瞧不起他,说:“不至于那样吧?”主人好容易上一次火,如果不被人们称道是“绝妙的上火”,岂不太丧气了吗?下述各事件不论大小,对于主人来说,都不算光彩之事。既然事件本身不大光彩,至少上火之行为是地地道道的上火,绝不逊色于他人,这一点必须事先说清楚。主人在别的方面,没有什么值得夸口的,假如连上火都不吹嘘一番,我就再也没有什么可以为主人大书特书的题材了。

聚在落云馆的敌军近日发明了一种达姆弹,在课间十分钟休息或放学后,就冲着北方的空地拼命开炮。那达姆弹通称为球,是拿着一根类似特大研磨棒的家伙,任意把球打向敌阵的一种玩法。纵然是什么达姆,因为是从落云馆的运动场发射过来的,自然不可能射中躲在书房里的我家主人。即使敌人,也并非不知道射程太远,然而,这正是其战略战术之所在,那么,落在空地上的虽说是球,也不会没有效果的。更何况每发一炮,全军便一齐发出“嗷”的一声惊天动地的恐吓之声!主人受到惊吓,手脚里流通的血液不得不收缩。烦闷至极,缩成一堆无处可去的血液自然要倒流。敌人的计策可谓十分巧妙。

据说古希腊有个名叫埃斯库罗斯的作家,此人拥有一个学者和作家共通的脑袋。我所说的学者和作家共通的脑袋,就是秃头的意思。要问为什么头秃了呢?一定是因为头部营养不良,缺乏生长头发的足够活力。学者和作家大抵都是用脑最多的人,而且很穷。因此,学者和作家的头发都因营养不良而光秃秃的。

且说,伊索克拉底也是一名作家,自然也要秃头的。他有着一颗光溜溜的金橘头。可是,有一天,这位先生照例摇晃着那个秃头(脑袋不像身体那样既不用穿礼服也不用穿家居服,所以当然还是那个秃头了),在阳光的照射下,走在长街上。这便是给他带来灾难的根源。秃头辉映着日光,远远看去,油光闪亮。树大招风,光头也会招点什么的。此时,伊索克拉底斯头上方盘旋着一只老鹰,利爪上还抓着一只不知在什么地方捉的乌龟。乌龟、甲鱼之类自然属于美味,可是自古希腊时代开始,它们就披上了坚硬的甲壳。有这么一层硬盖,不管如何美味,也难以下嘴。带皮烤大虾倒是有的,而带壳炖小乌龟,至今还不曾有过,因此当年,肯定更是不会有的了。

就连那凶猛的老鹰都拿乌龟没有办法,这时忽见远远的下方有个闪闪发光的东西,老鹰心想:有办法了!如果将小乌龟往闪亮的地方一摔,乌龟壳一定会撞得粉碎。碎了之后,我再落下来吃乌龟肉,就易如反掌了。对呀,对呀,老鹰想到这儿,锁定目标,把小乌龟从空中不容分说地向下面的秃头砸了下去。可怜那作家的脑壳哪里比得了乌龟壳那么硬,结果被砸了个稀巴烂,著名的伊索克拉底便就此悲惨地丢了命。这个先不提,令人难以理解的是老鹰的居心。它究竟是明知那是作家的头才摔下乌龟的呢,还是误以为是光石头才摔下的?因解答不同,既可以拿老鹰和落云馆的学生们相比,也可以说不能相比。

主人的头虽然不像伊索克拉底或那些鼎鼎大名的学者般闪闪发亮,但是,毕竟一人独占了这间只有六铺席大的房间,号称书房,一边犯瞌睡,还一边埋头于玄奥的书本,就应该把他看作学者或作家的同行。如此说来,主人的头之所以没秃,是因为他还没有取得秃头的资格。“不久也要秃的。”就是即将降临主人脑袋的命运吧!看来落云馆的学生们以主人的头为目标,集中炮轰达姆弹,不能不说是极合时宜的战术。假如敌人的“行动”持续两个星期的话,主人的头必然由于恐惧和烦闷而出现营养不良,变成金橘、茶壶或铜壶的吧。如果再连续吃两周的炮弹的话,金橘也会粉碎,茶壶也会漏水,铜壶也会裂缝的。连这显而易见的结局都不去预测,却煞费苦心地和敌人决一死战的,只有苦沙弥先生本人了。

一天下午,我照例在檐廊上睡午觉,梦见我变成了一只老虎,叫主人给我拿鸡肉来。主人答应了一声,便战战兢兢地拿来了鸡肉。

迷亭先生也来了。我对迷亭说:“我想吃大雁肉,你去大雁火锅店要一份大雁肉来!”迷亭像往常一样耍起了贫嘴:“把酱菜和咸煎饼掺和起来吃,就是雁肉味。”

我张开大口,吼了一声,吓唬他。迷亭脸都吓白了,说:“山下做雁肉的火锅店已经关门了,这可如何是好?”

我说:“那就将就着吃点牛肉吧。你快到西川肉铺去买一斤牛里脊肉来!不快去快回,先把你吃了。”

于是迷亭掖起后衣襟跑出去了。我因体格突然变大,所以一躺下,就占据了整个檐廊。正等待迷亭回来,突然屋内发出一声巨响,还没等享用到牛肉呢,美梦却醒了。

只见刚才还一直唯唯诺诺地匍匐在我面前的主人,竟然从茅房里跑了出来,使劲踢了我的肚子一脚,我正纳闷呢,他已经趿拉着木屐从栅栏门绕过去,向落云馆方向跑去了。我一下子由老虎缩小为猫,既有些难为情,又有点好笑。但是,由于主人气势汹汹,小腹被踢得疼痛,变成老虎的事,马上就忘得干干净净了。再加上,主人终于出马和敌人交战了。太有看头了!所以,我忍痛跟在主人后面,去了后门。与此同时,只听主人怒声喝道:“强盗!”我看见一个戴学生帽的十八九岁的壮小伙正在翻越篱笆墙。“啊,他跑不掉了!”我正这么想着,那个戴学生帽的小子撒开腿,像飞毛腿韦驮天似的跑回根据地去了。主人以为大骂“强盗”功效卓著,便继续高喊着“强盗”,继续追击。然而,想要追上敌人,主人必须跳过篱笆。如果追得过远,主人自身也就成了强盗。

如上所述,主人是个出色的上火行家。他似乎以为既然乘势追击贼寇,那么宁肯老夫自身沦为贼寇,也要追下去的。因此,毫无收兵之意,一直冲到篱笆根下。再前进一步,主人就进入强盗的领地了。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蓄着稀疏小胡的将军从敌军中大摇大摆地走出了队列。于是,二人以篱笆为界进行谈判。仔细一听,原来是如下无聊的争辩:

“他是我校的学生!”

“作为一个学生,为什么擅自闯进他人的住宅?”

“哪里,刚才是不小心,把球打进去了。”

“为什么不先打声招呼,再进来拿球?”

“今后让他们注意。”

“那就好!”

本以为将会出现龙争虎斗的壮观对决,却这样以散文式的谈判平和而迅速地了结了。主人怒发冲冠不过是虚张声势,一旦交锋,总是这样收场。很像我从梦中的老虎一下子还原为现实的猫一样。我所说的“小风波”,即是如此。小风波既已交代完毕,按着顺序,该述说大事件了。

主人敞着客厅的隔扇,趴在铺席上思索着什么。大约是在思考对敌防御之策吧!落云馆好像正在上课,运动场上出奇地安静,唯有校舍的某教室里正在上伦理课的声音听得非常真切。那响亮的声音、振振有词的口气,正是昨日从敌营出马,跟主人谈判的那位将军。

“……所以说,公德非常重要。到了西洋一看,不论是法国、德国还是英国,没有一个国家不讲公德。而且,不论多么下层的人,也没有一个人不重视公德。多么可悲呀!在我们日本,在这一点上,还不能与其他国家抗衡。你们当中也许有人以为,公德是新近从外国输入的呢。其实,这种想法大谬不然。古人云:‘夫子之道,一以贯之,忠恕而已矣。’其中的‘恕’字,正是‘公德’一词的出处。我也是人,有时非常想放开喉咙唱首歌什么的,可是,我读书时,如果听到邻室的人在高歌,怎么也读不下去书了,这是我的性格。因此,每当我觉得高声吟咏《唐诗选》才开心时,心里便想:假如隔壁住的也是个像我一样怕吵闹的人,那么不知不觉地打搅人家的话,那就太惭愧了。这样一想,我每次都是克制自己的。因此,大家也应尽量遵守公德。假如自己觉得那是影响别人的事,就决不要做……”

主人一直侧耳偷听老师讲课。听到这里,不禁吃吃一笑。这里有必要对主人窃笑的含意稍作说明。如果是讽刺家读了这段文字,一定认为这窃笑中包含着冷嘲的成分。然而,主人绝不是心地那么坏的人,与其心地坏,莫如说他是个智力不太发达的人。若问主人为什么笑?完全是因为高兴才笑的。既然伦理学老师进行了这么一番谆谆教诲,今后肯定会永远免于遭受达姆弹的乱轰了。暂时脑袋可以不秃了。上火的毛病尽管不能立刻根除,但时机一到,总会逐渐康复的!估计不头蒙湿手巾、烤暖炉、不睡在树下石上,也不会有事的,因此才吃吃地笑了。即使二十世纪的今天,主人依然天真地认为“借债一定会还的”。那么,他认真倾听老师讲课,也就理所当然了。

不多时,好像是下课时间到了,讲课声戛然而止。其他教室也都同时下课。于是,一直被密闭在室内的八百学生哇哇地喊叫着,冲出校舍,其势头宛如推翻了一尺大的马蜂窝,嗡嗡、哇哇的声音从所有的门窗,凡是开口的地方,肆无忌惮、争先恐后地飞出来。这便是一场大乱的开端。

先从“马蜂”的阵地开始讲述。假如有人说这等战争何谈什么阵地,那他就错了。一般人谈到战争,就马上想到沙河、奉天、旅顺之类,以为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战争了。至于那些粗知文史的野蛮人,喜欢联想起诸如阿喀琉斯拖着赫克托尔的尸体在特洛伊绕城三圈,或是燕人张飞立于长坂桥头,端着丈八长矛,喝退曹兵百万等夸张场面。你怎么联想是你的自由,然而,倘若认为除此之外都不算是站着就不合适了。

只是在远古蒙昧时期,或许进行过那种荒唐的战争。然而,在如今的太平盛世,在大日本国都城的中心,那种野蛮行径已属于难得一见的奇迹。无论学生们怎样捣乱,也不可能超出火烧警察署的程度。如此看来,卧龙窟主人苦沙弥先生和落云馆的八百健儿之间的战争,列为东京都有史以来大战之一也名副其实。左丘明写鄢陵之战时,也是先从敌军的排兵布阵着笔。自古以来善于讲故事的作者通常会采取这种笔法。因此,我首先从“马蜂”——敌军的布阵开始讲述,也就无可厚非了吧!

因此,首先观察了一下敌营的布阵,但见篱笆墙外已然排好了一列纵队,他们的任务好像是引诱我的主人进入战线之内。然后,这个纵队全体发出呐喊:“他还不投降?”“没投降,没投降。”“不管用,不管用。”“他不出来。”“球没掉进去吧?”“不可能掉不进去的。”“叫两声让他听听!”“汪、汪、汪!”“汪、汪、汪……”

纵队右侧不远处的操场上,火炮队选了个有利地形作为阵地。一名将领手握大号研磨棒,面对卧龙窟待命,他对面隔了三丈的地方还站着一个人;拿研磨棒的后面也有一个人,面对着卧龙窟站得笔直。如此呈一条直线,相向而立的是炮手。听人家说,这是在练习打棒球,绝不是准备战斗。我是个文盲猫,不知棒球为何物。不过,据悉这是一种从美国引进的游戏,在当今日本中学以上的学校里,是最时髦的体育运动。美国是个最喜欢制造些异想天开的事情的国家,所以,才会如此热情地非要把这种极容易被误认为是炮弹,扰得四邻不安的游戏教给日本吧!不然就是美国人真的把这玩意儿当成一种运动游戏了?可是,就连纯粹的游戏都具有如此惊扰四邻的力量,那么,使用得当的话,自然可以充分发挥炮弹的作用了。据我的猫眼观察,只能认为美国人是想利用运动之术,收到炮击之功。凡事都看怎么说,说有理就有理。既然有人借慈善之名,进行欺骗;既然有人号称上火是灵感,而引以为豪,那么,难保不在玩棒球这种游戏的名目下打起仗来。那人说的大概是人们所知道的一般的棒球,而我上面讲述的炮战,却是只有这种特殊场合才能看到的棒球,即作为攻城大炮使用的武器。

下面再介绍一下达姆弹的发射方法。一字排开的三个炮兵中,一人右手握着达姆弹,向拿大棒的人投去。达姆弹是用什么做的,局外人不得而知。它就像用皮革给一个坚硬的石球缝了一层皮似的东西。这炮弹脱离了炮手的手心,飞速地飞了出去。站在对面的人吃力地挥起那根研磨棒,将炮弹击回。有时打不中,炮弹会飞过去,但一般情况下都能砰的一声将炮弹打回去。那炮弹的冲力相当厉害,可以轻而易举地击破患神经性胃炎的我家主人的脑壳。

按说几个炮手这么打来打去已经足够威慑主人了,而周围还云集着起哄兼援兵的人。每当木棒“砰”的一声打中圆球,他们便啪唧啪唧鼓掌,七嘴八舌地大喊:“好哇,好哇!”“打中了吧?”“这还不服输吗?”“不害怕吗?”“投降吗?”

如果仅仅这样,还没有什么。问题是被打回去的炮弹,三发必有一发飞进卧龙窟院内。因为如果炮弹不飞进主人家里,便没有射中攻击的目标。近来虽然各地都在制造达姆弹,但价格仍然很贵,所以即便是战争,也不大可能获得充足的供给。大体上一个炮队发给一个或者两个,不能够砰的一声把那么贵重的炮弹消费掉。为此,他们又增设一队“捡球”人马,负责将炮弹拾回来。球落的地点好的话,拾球倒也不费力气,一旦落在草地或人家院子里,就不那么容易拾回来了。因此,平日的话,为了捡球省力,都是把球打向容易拾到的地方,而在此场合,则必须相反。因为打球不是为了游戏,而是打仗,所以,他们故意让达姆弹飞进主人的院落。既然将球打入了院内,势必要进院拾球。进院最简便的办法就是翻过方格篱笆,只要他们在方格篱笆之内闹腾,主人就一定会发火,跑出来的。不然,就得卸甲投降的,或因被骚扰而烦恼过度,脑袋肯定会越来越秃的。

过不多时,我果然感觉有敌人跳进院内,拿着棒子到处敲打着竹叶,一边说:“是这儿吧?”“再靠左些?”……每当敌军跳进院来拾抬达姆弹,必定会大喊大叫。悄悄地进来,悄悄地拾球,就达不到这么激怒主人的重大目的了。达姆弹可能也宝贵,但捉弄主人远比达姆弹更重要。这种时候,远远就可以看清楚达姆弹落在什么地方。听得清达姆弹撞击竹篱笆墙的声音,知道击中的地方,而且也知道球掉落在哪里。因此,如果他们想悄悄地拾弹,完全不是问题。按莱布尼茨的定义:“空间标志着能够同时存在的秩序。”五十音图歌总是按照同样顺序排列。柳树之下,必有泥鳅;蝙蝠常与弯月搭配。至于墙根与球,或许不大协调。然而在天天往别人院内投球的人眼里,已经习惯于如此排列的空间。也就是说,应该是一眼就知道球在哪里,却搞得这般喧闹,显而易见是向主人挑战的策略。

既然到了如此程度,主人再怎么消极,也非应战不可了。刚才在房间里听了老师讲伦理课后喜笑颜开的主人,此时奋然站起,猛然跑了出去,突然活捉了一名敌兵。对主人来说,真是极大的胜利。虽说是胜利,可一看,原来是个十四五岁的孩子,作为长了胡子的主人之敌,未免不相称。然而,主人也许觉得已经足够了。他把一再道歉的孩子硬拉到檐廊跟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