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我女儿,陪床煮食都使得
孟永财这人看着像是个老阴批,但办事还算稳当,谈妥一百斤白糖五成的定钱,又当场签订了契约,这场生意才结束。
“二十天内,我要见到一百斤白糖在永通货行门前。”
契约签完,孟永财威赫道:“要是少了一两,白糖方子便归我所有,即便你不愿,我孟永财在西北行商半辈子,我也有的是人,要你的小命!”
这是连棍棒带恐吓。
脚步顿住,把契约揣进怀里,陈玄不怵反笑,“孟老板,你这里卖鞋吗?”
孟永财被他突然的话锋调转,一下子没反应过来,“你说什么?”
出了永通南北货行大门口,陈玄手里多了一双针脚细密,厚实的棉鞋。
汗珠掉地上摔八瓣的张二狗,步履蹒跚地走着,忽然感觉脊背一轻。
“玄、玄哥儿!”
张二狗眨了眨眼睛,他的兄弟陈玄,一身绫罗绸缎站在他面前就跟换了个人一样。
陈玄一手一个把大包扔到货堆上,拦着狗儿哥的肩膀,“走!今个不干了!往后咱也不干了!”
直到坐上酒楼的凳子上,张二狗都跟做梦一样,脚下温暖合脚的鞋子,是他兄弟刚才给买的,要不是他面皮太矮,那架势陈玄都能给他弯腰穿上。
更别说永州城里最好的大酒楼。
这地方,他从前连路过都怕被当成叫花子,被趾高气昂的小二踹两脚。
“玄、玄哥儿,咱、咱来这干啥?”
狗儿哥局促不安。
“吃饭,来酒楼不吃饭,难道炒菜?”陈玄淡然地叫小二上几个招牌菜,再上半斤地瓜烧,然后对二狗说:“你下午去找下于焕之,跟他一起明日到北城门等我。”
从货行辞了伙计,张二狗就已经知道陈玄要跟货行做生意。
而且是好几十两的大生意。
“那不叫陈三哥吗?”
陈德三是个土匪,且不知道他现在在不在村里,陈玄头一次没打算叫上他。
而且,他那个人,陈玄还没摸准他的脉,轻易不想与他有太深的交集。
“先不了!”
热菜没上,盐豆子和酒先来了,给狗儿哥倒了一杯地瓜烧,这时候的酒跟现代的二锅头差的老远,陈玄跟二狗子说了会话,热菜肉菜逐一端上桌。
久未吃过一顿正经饭的二狗儿哥,吃的满嘴流油。
边吃边哼唧的样子,叫陈玄忍不住又给他打包了两个菜。
出了酒楼狗儿哥跟陈玄分开去找家住城东的于焕之。
酒楼菜色味道不错,陈玄吃的也不少,打算走一会消消食,刚走了没二百米面前出现一家门脸颇为阔气的典当行。
唐瑾沂反复提起的那颗珠子……
“老板,我要典当!”
半刻钟后,陈玄站在典当行门口,被八十两的价格震惊得有些怀疑人生,据典当行的老板说,他手里的这颗珠子,珠圆玉润,年头久远成色上层。
最重要的是,它竟然还是一颗非世族不得佩戴的“南珠”
古代珍珠分“南珠”“东珠”这个陈玄知道,也知道有极个别王朝,特别喜爱东珠,非帝后不得使用。
大宴朝虽礼乐崩坏许久。
但南珠这东西,也绝非一般家庭能有。
陈玄满脑袋问号,漫无目的地在街上走着,还买了十文钱粗米面子,送给了街边行将饿死的小乞丐。
“谢谢大老爷!”
“谢谢大老爷!”
突然得了一口吃的,小乞丐以头抢地磕头。
——所以,他的小妻子唐瑾沂到底是何出身?
忽地肩膀被人狠撞了下,陈玄第一反应是捂住身上五十两的白糖定钱,等再转过头去看,只见到两个壮汉的后脑勺。
“打听清楚了!”
永州第一青楼红潇楼内,徐鸨子听完了打手的回信,老皮豆蔻的指头漫不经心地捏了捏茶杯,徐鸨子冷笑一声,“鸟枪换炮,还跟永通姓孟的搭上了!”
二道沟村。
堂屋王善两口子,跟稀世珍宝似的,摸着陈玄刚脱下来的绸布衣裳。
唐瑾沂半蹲在陈玄身前,伺候他拖鞋,又顺着脚踝上去,在小腿上敲打按摩,精致美丽的眉眼,看不出半点鄙夷嫌弃,抬起头看目光与陈玄相对的时候,眼波流转,尽是小女儿家的风情。
鞋还没脱完,陈玄把人拉到怀里坐着,自己蹬掉又酸又臭的在脏鞋。
青天白日,就揉上唐瑾沂的腰身,“我只给自己买了衣裳,你不生气?”
要知道上辈子,陈玄博士的安家费,一半都给了初恋女友买奢侈品,情人节等各种礼物,只要落了一样,就会惹来最少一周的抱怨。
“生气?”唐瑾沂对于他的拥抱,并不抗拒,只是有些害羞,“相公买衣裳,我为什么要生气?”
“没什么,我是想差了。”
陈玄被她萌萌的模样逗得舒朗一笑。
低头亲了一口。
管她是什么出身,曾经是什么人,只要现在人在他怀里,在他陈玄的被窝里,那就是他的女人,他的小媳妇!
“瑾沂,我要出门几日。”
通知完全家,王善听闻要跟永州城最大的货行做生意,整个人兴奋的不行,咧嘴笑了一下午,最后他告诉陈玄。
家里剩下的那不到三两的糖,他做主,全让他们三给吃了。
陈玄听完,除了无语再对这位脑袋里除了炫,旁的半点没装的老哥,再说不出来别的。
第二天清早。
他跟王善两个连饭都没吃,直接出发进城。
一进城就见狗儿哥和于焕之等在那儿。
“于哥!”
“哎!”
于焕之还是一身书生袍,面色清苦的老样子,他见了陈玄十分高兴,“跟永通货行做生意的事,我听二狗说了,附近州府产甜菜的大户,也打听了一圈,只有北城外十几里的庄子上有。”
于焕之说:“玄哥儿,这事不好办啊!”
他们从军中回来,途径被城外的凶险还心有余悸。
“也是没办法的事,就看哥几个肯不肯陪兄弟跑一趟了!”
陈玄的话刚说完。
清冷书生于焕之就从腰间抽出一柄生锈的老柴刀,轻慢一笑说:“要是不肯,还来着等你干嘛!”
“对呗!”
二狗跟着附和,“要是不乐意,咱就不来了!”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干踏娘的!”
“我再也不想为了,十五个铜板,看管事的脸色!”
“对干踏娘的!”
隔在城墙外的十几万灾民,不容小觑,出去这一趟不论能不能有所收获,陈玄都不能叫自己的兄弟,有什么闪失,起码要全须全尾的回来。
还是老几样。
桐油、马车、柴刀。
出发前,陈玄还特地去了牛马市,花一两银子买了一副车架并两匹马。
待一切准备停当,午时三刻,四人便架着马车,在守城官兵看他们有大病似的眼神下,悠悠驶出了城。
四月的天,积雪开化,万物复苏,随着温度的升高,苍蝇也活了,一层层把去岁的饿殍尸首盯了老黑一层。
北城外的空气里都是令人窒息的恶臭味。
许是因为官府在城外设了粥棚,上次进城前,城外尸体随处可见的场景好了些许,陈玄紧皱着眉,坐在马车上回望,城墙下官府设立的五个粥棚。
从搬运粮食,再到舍粥的人,拢共也就不下百十来人。
这还是加上府衙的官差。
马车一路走,后面就有灾民不断跟着,祈求施舍的老幼,行驶出去三里开外,前来排队的人仍旧黑压压一片。
“新来的通判胆子可真大!”
“这么些灾民,要是有人使坏,光城里这点守城官兵,都不够灾民塞牙缝的!”
官道两旁,燃起篝火,架上的赫然是一具孩童的身体,周围人群,兴高采烈地添柴庆贺今日不必挨饿。
第一次从豫州回到永州的时候,一心赶路,并未站在旁观者的角度去仔细看,两城之隔中间的这些百姓。
岁大饥,人相食。
当史书上简短的残忍字句,真的呈现眼前,才真的抨击作为一个衣食无忧,饱受道德熏陶现代人的内心。
于焕之转过头来痛苦了闭上了眼睛。
“不知道!”
陈玄冷冷地回话。
只觉得心中无比憋闷。
这世间治一人的是大夫,救天下苍生的是朝臣。前世他为大夫,救人性命,职责所在,今世他穿成温饱挣扎的庄稼汉。
再多感慨也是徒劳。
他一介死囚,即便心痛难当,又能如何。
此行的目的地乃是北城外三十里的莫家庄。
于焕之已经打听清楚,这户庄子,种甜菜已达三十年之久,且城外所有富户的庄子,都豢养打量家丁。
说是家丁,其实就是家兵。
如此乱世,身有万贯家财,若无自保的能力,那还不如砧板上的鱼。
官道两侧饥寒了不知多久的灾民们,宛如不知何时会爆起扑上来,将他们分食入肚的恶鬼,马车分明迎着烈阳,却像是游走在人间地狱。
城外十里开外。
“二狗!”
“加快脚程!”
马车上四个持刀的壮汉,威吓住不少打算强行扑上来的灾民,可即便这样,车后面还是遥遥跟着不少人。
马蹄绝尘而去,在官道上扬起黄沙。
半个时辰后。
“莫家庄,我之前在官府做文书的时候来过,山路再走两个弯就到了!”
于焕之的话未及落地,道路两旁窜出来一群身体矫健的男人。
“大老爷行行好,给些吃的吧!”
“好心的善人!可怜可怜,我们给点吃的吧!”
“看看我这女儿,年方十二,是煮食还是陪床都使得,有钱心善的大老爷瞧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