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2·骄傲
时间会变迁,但记忆不会撒谎,无论眼前的世界如何变幻,记得最清晰的永远是最美好的一瞬。所以,当美梦坍塌的那一刻,才会那么痛彻心扉,无法自拔。
[1]
那个夜晚,陈初和贝思远不欢而散。
原以为小别之后的相聚一定甜如蜜糖,事实上并没有。
出差回来后的贝思远劳累疲倦,陈初便自告奋勇下厨做了晚餐,只是厨房里什么都没有,只剩鸡蛋和方便面,陈初只好煮了一锅鸡蛋面。
但陈初厨艺有限,鸡蛋面煮成了面糊糊,她尝了一口,寡淡无味。
“我们还是出去吃吧?”
贝思远却在桌子边坐下来:“不用了,我觉得挺好的。我吃这个就好。”
陈初也挺同情贝思远的,别人的女友厨艺高超,而他的女友只会煮一锅索然无味的面糊糊,他竟然也没有怨言,埋头苦吃。
倒是她自己,吃都吃不下去,搅拌着碗里的面,看着他吃。
“你想吃些别的吗?我给你叫外卖?”
十天未见,陈初有太多的话想与他讲。但瞧着贝思远疲倦的面色,原本想说的话却怎么也说不出口,絮絮叨叨说的都是一些无关紧要的事。她在他面前没有秘密,原本不该说的话也讲了,包括她为了陆淼淼打架,到有人去咖啡店闹事导致唐乐丢了工作,再到唐信因不愿念书要辍学。
原本以为贝思远没在听,但他的反应却是陈初始料未及的,原本还坐在沙发上看书,听到她讲进了警局已经从沙发上站起来,语气少见的严厉:“陈初,你为什么那个晚上不告诉我?”
她觉得委屈:“我给你打电话了呀,可你没接,后面我已经出来了,你又在外地,我不想让你担心。”
“你做事总是有勇无谋,我能不担心你吗?”
陈初撇了撇嘴,没说话,低头洗碗,心里想着再也不要开口说话,没一会儿又忍不住说起唐乐的事情:“……唐乐真倒霉,摊上这样一个爸,如果不是他一走了之,现在她也不会这么辛苦!”她想说的其实不是这个,那件事梗在她胸口让她难受,此时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你不要插手她的事情。”他忽然大声打断她。
她放下手中的碗,克制不住内心的烦躁,水仍在哗啦啦地流:“那是我的朋友,什么叫作不要插手她的事情?”
“你不是不知道她的情况复杂,那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你根本没法帮她解决,就不要去瞎搅和。”贝思远极少对她大声说话,此时的他看起来特别的严肃,“如果你能够帮忙,也就算了,可是你压根帮不上忙。”
无疑,贝思远说的是对的。他清澈透亮的眸子透出她的不安和尴尬,许是发现自己的语气太严厉,贝思远扯了扯领带,声音柔和了一些:“我最近太忙,顾不上关心你,你好好的,别让我太担心。”
越是亲密的人,越是能轻描淡写戳破伪装。贝思远并没说错,也就是他的直接与不留余地让陈初觉得生气,她默默地收拾了厨房,等着他来哄自己,谁知回过头,却看见他在沙发上睡着了。
客厅里只开了一盏小灯,暖黄色的光落在他的脸上,他蹙着眉,长长的睫毛在眼睑留下淡淡的阴影。那一瞬间,陈初觉得他有些陌生。
贝思远并没有睡多久,他在陈初蹑手蹑脚走近的那一刻猛然惊醒,看了看陈初,又低头看了看时间:“挺晚了,我送你回学校。”顿了顿又补充,“我今天有点累,晚点还要做计划书。”
“刚出差回来就要工作?”她觉得惊讶,“没有休息吗?”
“工作就是这样。”
“你换份工作吧。”
“什么工作容易?”
两人几乎是异口同声。
陈初不知为何又想起了何婧早前的电话,想起何婧话语里的惆怅和悲伤,她看着贝思远满眼的疲倦,终于抑制不住心底的焦躁与不满,她像厨房那个忘记关紧的水龙头,哗啦啦地将自己的情绪倾泻而出:“你为什么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累?你明明有更好的路可以走,为什么要放弃。如果不是你当初放弃参加小提琴大赛,如果不是你放弃小提琴,现在你已经到处演出,生活在另一个世界了,而不是像现在一样每天卖命上班累得像狗还赚不到多少钱……”
陈初没有再说下去,因为贝思远的脸色已经完全沉了下来,他的拳头紧了又松,就在陈初以为这场无法避免的争吵要拉开序幕的时候,她听见贝思远说:“我送你回去吧,有些晚,何老师要给你打电话了。”
陈初觉得憋屈,像是一拳打进了棉花里。
陈初没有告诉他,昨天自己回了一趟家。
陈洪恩和何婧都不在。
因为听到二楼走廊深处的房间有响动,她便进去看看。那个房间已经空了许多年,陈初从未踏足过,连打扫卫生的阿姨都不曾进去。若不是有声响传出,或许陈初一辈子也不会打开那扇门,她进去一看才发现不知是谁忘记关窗户,风吹动窗帘带掉了桌子上的书。
也就是在这个房间里,陈初发现了一柜子的药,和何婧的病历。
“你永远不会告诉我对不对?”
“陈初,不要逼我。”他说。
他的声音沉着,平静,听不出一丝怒气,可越是这样,她越是觉得绝望。
贝思远就站在她的面前,他记得她的生理期,知道她喜欢吃的零食与蛋糕,会在每一个节日准备好礼物,他甚至比父母还要关心她。可有的时候,陈初却觉得,无论她伸出手够多远,都无法企及他的世界,那个被他深深裹藏起来的秘密。
他们之间,隔着如夜色一样浓稠的黑暗。
最开始,陈初是讨厌贝思远的。
那一年何婧突然把他带到自己面前说以后他便会跟着自己一起上课时,陈初的心情很复杂。那几年,何婧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了自己身上,恨不得让自己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抱着小提琴。贝思远的出现,无疑分散了何婧的关注,从某一方面来讲,贝思远解救了自己。而另一方面,看到他站在陈未的位置,她心里又觉得不舒服。
面对贝思远,她沉默地矗立,不表示欢迎,也不反对。
他却也不在意。
十四岁的贝思远瘦削高挑,明明只有两岁的差距,却比她整整高出一个头。他长相清秀,皮肤又白,手指纤长,就像班上女孩子看的少女漫画里的男主角。可惜何婧从不让陈初看漫画,她才十二岁,情窦未开,每日脑子里想的都是怎么能少拉一会儿琴,多看一会儿电视,贝思远的出现,简直将她拉入了地狱。
他十岁才开始接触小提琴,十四岁才正式拜入何婧门下,在这之前完全没有经过专业指导,连动作都算不上规范。可用何婧的话来说,他天生就是拉小提琴的,对音律敏感,任何旋律只要听过三遍就能记住。
有天分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有天分还勤奋。陈初每天下课回到家,贝思远已经在琴房练琴了,晚上她去睡觉,他还在拉琴。她自启蒙就跟着何婧学小提琴,拉得还没正式入门三个月的贝思远强。但更让她痛恨的是,贝思远不仅琴拉得好,他的成绩也好,高居博陵最好的一中年级前五。
对比之下,陈初越发显得窝囊。
也曾为了争一口气而勤奋练琴,最终发现自己终是没有天分且无法热爱,更因为何婧的严格要求与激将法发誓期末考试要超越贝思远,最后却睡死在书桌前。
看书看到睡着不可怕,可怕的是醒来睁开眼却看见贝思远在练琴。他靠着窗,琴抵在锁骨的位置,微微倾着头,琴弓在随着他的动作滑动,阳光透过纱帘琐碎地落在他的发上。
他拉的是她最熟悉的那曲Ave Maria。
那个下午何婧应邀去参加演出,家中只有她与贝思远在,她早就计划好了,先恐吓贝思远,再去看两个小时的动漫。可走到琴房门口,她却顿住了脚步,直到贝思远一曲拉完回头问她:“听说你有一把斯特拉迪瓦里,能借我吗?我,我只是看看。”贝思远用的是一把红棉V235乌木小提琴,用了许多年依旧崭新。
“那不是我的琴。”陈初说。
贝思远以为她是变相拒绝,也不生气,拿着自己的琴转身就走。却听见陈初喊他:“你等下,我拿给你。”
当她将琴递给贝思远的时候,他先是伸出手,随即又缩回去,他说我去洗个手再来。
陈初低头看自己的手,上面还有原先做作业留下的油墨印记。
那一刻陈初确定,他是真的喜爱音乐,而非像自己被赶鸭子上架。
他的身影慢慢地与她脑海里熟悉的影子重叠在一起。
他笔直的身躯临窗而立,夕阳的余晖盛开在他的头顶,那一瞬间,陈初听到自己沉重的响亮的心跳声。
而谁能想到,对小提琴怀着虔诚热爱的贝思远会在参加全国小提琴大赛的前夕突然宣布放弃,从此不再触碰小提琴,甚至扔了自己的琴,还是陈初追着垃圾车到垃圾场翻了许久才找回来。
那时候他们已经在一起有段时间了,当时还是地下恋,每次见面两人都是偷偷摸摸的。
贝思远说,等他在全国小提琴大赛上获了奖,等他加入了星海乐团,就正式向何婧公开他们的关系。
她满心欢喜地期待着,最后却换来他退赛的消息。
何婧愤怒难当,失望至极,几年来的心血转瞬成空,直至今日提起这事都怒不可遏。而陈初无法理解,一次次追问与逼迫换回的都是沉默再沉默,谁也不知道那个夏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贝思远会突然做出这样的决定。
“是不是你永远都不会告诉我。”她说,“我现在也不执着于答案,我只想问你,你还愿不愿意再拉琴?再回到那个世界,做回那个贝思远?”
可是他却说:“你该回去了。”
回校的路上两人都没有说话,过马路的时候贝思远依旧牵着陈初的手,但她知道,无论握得多紧,那道裂缝还是出现了。
它永远不会愈合,它只会随着时间的流逝,以肉眼看不见的变化,一点点,一点点地蔓延。
直到崩裂。
[2]
太过偏执的人大多不会太快乐,懵懵懂懂才是幸福的最好选择。
趋利避害也是人的本能,陈初将此发挥得淋漓尽致。
那天从贝思远的公寓回校后,她没有执着追问,更没有揪着不放,那夜发生的事如过眼云烟,每天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就如她在陈未房间发现何婧的病历之后,好几夜没有睡好觉,也没有想过拿着病历去追问何婧为什么生病了也瞒着自己,就怕影响她的身体和演出状态。
想说的别人自然会说,不想说的,无论你怎么追问,都得不到结果。
这事,有过一次就够了。
至于贝思远,他与陈初秉承着同样的理念,那些不开心的事情绝口不提,依旧像往常一样关心她,无论加班到多晚都记得给她电话。知道她想看新上映的片子,早早地买了票。
可惜她计划的科幻大片并没有看成。
去西西里演出的何婧提前回来,原本要上课的陈洪恩擅用了职权,找了另一个老师代课,陈初在傍晚就收到母亲召唤,刚下课,父亲的车已经停在教学楼下。
陈洪恩是博陵大学教职人员,按职称在博陵大学教师公寓有分配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何婧仍旧觉得挤,又觉得学校人多吵闹,便在新洲郊区买了一套两层的小别墅。
陈初刚踏进家门,还没来得及换拖鞋,便听见何婧的声音:“陈初,去把你的琴拿来。”
她一愣,觉得不可思议,可转念一想,这才是母亲的本色不是吗?要是她让陈初坐下来喝些汤多休息不要老练琴,自己才真该惶恐。
陈初低眉顺眼拿了琴,饭还没吃就开始拉,Ave Maria刚起了个头,就被何婧打断:“换《云雀》。”
陈初回头看她,虽然她妆容精致,却掩盖不住满脸的浮肿与疲惫,也不知道多久没有休息好了,出门在外也不知道有没有好好吃药。陈初这样想着,手中的琴弓也跟着动起来。她已经有好些天没有拉琴,偶尔母亲在电话里要“检查作业”都被她用室友在睡觉搪塞过去,《云雀》需要稳健的快弓功底,需要灵活的弓法技巧,她才开了个头,何婧的眉头就微皱,第二小节一开始,已乱了弓法阵脚。
最后还是何婧喊停:“陈初,每天两个小时的琴都白练了,你这是越拉越倒退。”
陈初不反驳,垂头丧气地听着训,若是平时,何婧最多数落几句就让她回琴房练习了,但今天也不知道何婧怎么那么生气,见她不出声反倒提高了声音:“你怎么就这么愚钝,多少人上门求着拜师我都不教,我这辈子就剩这么两个学生,一个无知愚钝,一个又不争气……”
她话音刚落,门铃就响了,无知愚钝的那个去开门,巧了,门外站的是不争气的那个,见到对方,两人都愣了。
“你怎么来了?”
“何老师给我打电话,让我过来吃饭。”他压低了声音,看着她垂头丧气的模样忍不住笑了,偷偷伸出手刮了刮她的鼻头,“又被骂了?”
两人堵在门口,还是陈洪恩从身后出了声:“陈初,你挡着门让思远怎么进?”
虽然贝思远已经不在何婧这里学琴,但两人的师徒情谊还是在的,每隔一段时间他都会来家里拜访,虽然每次来何婧都是板着脸,没什么好脸色。大多时候贝思远上门拜访都会和陈初通个气,毕竟两人还处于地下恋阶段。可今天陈初并不知道贝思远要来,而且今天何婧明显有些反常。
陈初内心的疑惑更甚,这几年,何婧对贝思远的态度始终带着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向来没什么好脸色,像这样主动打电话叫人过来的情况从未发生。
陈家秉承食不言寝不语的原则,一餐饭下来只有轻微的碗碟碰撞声,谁也没开口说话。陈初一肚子疑问没人解答,抬头看着坐在对面的贝思远,见他心无旁骛地吃饭,也只好将问题与饭菜一起嚼了嚼吞咽下去。
吃完饭后贝思远和何婧进书房谈话,门没有关上,陈初隐约听见了一些。
翻来覆去仍旧是那个老话题,陈初听见母亲愤怒质问着贝思远:“你练了这么多年琴说放弃就放弃,你对得起我,对得起你母亲,对得起你自己吗?”
贝思远背对着门,依旧站得笔直,陈初只听见他低沉的嗓音:“何老师,对不起。”
陈初不愿再听下去,起身和父亲打招呼:“爸爸,我明天还有课,回学校了。”
陈洪恩点点头,送她出门。
陈初回头望见父亲微微夹了白丝的头发,问:“爸,妈是不是……”终究还是没将病历的事情问出口,“妈是不是遇上了什么事?很少见她这么暴躁……”
陈洪恩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避重就轻道:“你妈是心情不好,出去演出被讽刺名师出劣徒,后继无人。”
早些年何婧是何等意气风发,嫁了博陵大学教授,生了对龙凤胎,事业也是步步高升,儿子陈未更是出息,小小年纪颇有其母风范,每每提到何婧谁人不羡慕。谁曾想后来发生那样的事,何婧消沉颓废了一段时间后,又重新振作培养女儿,可陈初实在不争气。原本说不收徒的何婧终于开山收徒,将一门心思都放在了爱徒贝思远身上,带着他四处访友,为他开拓门路,在博陵的几场重要演出也让贝思远上了台。业内大多都知道小提琴家何婧有个青出于蓝的徒弟,可谁也没想到他会突然在全国大赛决赛前夕退赛,流言四起,有说他怯场的,有说他压力过大而崩溃的,但谁也不知道真正原因。
包括何婧,包括陈初。
陈初离开家后并没有直接回学校,而是去了人民西路的酒吧街。
咖啡店的工作丢了之后,唐乐又换了份工作,在酒吧当调酒师。
陈初并不喜欢她的新工作,甚至是担心的,在酒吧那样龙蛇混杂的地方,唐乐一个女孩子在那里工作终归是不好。但她说了自己的担忧后,唐乐倒是笑了:“估计全世界也就你把我当成女孩子,唐信说,有时候看着我,都想叫一声哥哥。”说到唐信,她又叹了口气,声音消沉了一些,神色黯然,“被我打了那一巴掌,现在和我说话都带着气。”
终归是姐弟俩,骨子里的倔强一模一样。
出租车在酒吧街停下,陈初找到了唐乐工作的地方。
时间还早,酒吧里的人并不多,陈初一眼就望见吧台的唐乐。天气已经逐渐转热,她穿了黑色的T恤,戴了黑色条纹棒球帽,远远望去,有种雌雄莫辨的帅气。
酒吧客人并不多,但唐乐吧台前却有好几个女客,看起来年纪都不大,有个还是青涩的学生模样。陈初一开始还担心唐乐在这里会被客人调戏,但现在陈初开始为她的客人担心,也不知道她低声和她们说了什么,几个女孩子都笑得前俯后仰,唐乐也歪着嘴角笑,灯光下她的笑有些邪魅。
陈初走近吧台,唐乐刚调好了一杯红红绿绿的酒,见到她,惊讶道:“现在几点,你怎么在这里?”
相识这么多年,周遭的人都知道何婧每夜查岗的事情。
陈初撇撇嘴:“我妈刚从国外回来,晚上要倒时差,可没时间给我电话。我今晚要好好放纵一把。”她心里有事,却不知怎么抒发,看着那酒颜色挺好看,也要来一杯:“你又仗着美色欺骗小姑娘。”
“哪有,都是我在咖啡店的客人,知道我换了工作,来捧场。鸡尾酒后劲足,你不会喝酒,我给你倒杯柠檬水吧。”
“不行,我要酒,现在我是客人,你凭什么不给我酒喝。”
陈初今日有些反常,但唐乐对她向来纵容,也无可奈何,眼睁睁看她一股脑报了好几个名字,急忙抽回酒牌:“你喝得完吗?”
“你刚上班,我得为你创业绩,你放心,我喝得完,慢慢喝。”她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一脸坦**。
唐乐显然高估了陈初,陈初也高估了自己。
她压根没想到,那些名字可爱颜色鲜艳的酒后劲会如此足,两杯下来,她眼前的世界已开始迷乱。她看见唐乐担心地用手在她面前挥了挥:“你还好吗?”陈初被她晃得头疼,急忙伸手攥住了她的手:“别动,我晕。”
“别再喝了。你先休息一会,我和老板说一声,先送你回去。”
陈初不想麻烦唐乐,又实在晕得厉害,只得扶着墙,微微靠着:“不用,我给贝思远打电话。”
唐乐手中动作一顿,说好。
“你今天到底怎么了?”唐乐才闲下来,意识到往常性格总是大大咧咧的陈初今天明显不对劲,“发生什么事了?”
“我妈妈生病了,甲减。”
甲状腺功能减退,虽对生命没有严重威胁,却无法根治,需要终生服药,患者会出现体重增加、记忆力减退、嗜睡、反应迟钝、心动过缓等症状。
这是她看到病历后从网上查到的资料。
这对普通人来讲已经严重影响工作,对何婧更是致命的一击。陈初也终于明白,母亲为什么近段时间越发焦躁,恨不得她一步登天,又不停给贝思远施加压力,希望他能重新拿起琴,除了害怕后继无人,更是不想自己一辈子的心血毁于一旦。
只是,她没有天赋,也没有热爱,终究要让她失望。
这并不是第一次。
陈初自小便不喜欢小提琴,她更爱电影、漫画书和电视剧,那些跌宕起伏的故事远比音乐有趣得多。但何婧显然不这样认为,于她来讲,除了音乐与学习外,别的都是玩物丧志,陈未、贝思远都能做得很好,为什么陈初不行?
两人也曾有过激烈争吵,何婧清晨五点将她从被窝揪出来练琴,陈初第一次对她崩溃嘶吼:“为什么总以对他的要求来要求我?我做不到他那么好,我承认我是废物可以吗?”
那是她第一次看见何婧的眼泪,最伤心绝望时也不曾落泪的人在那一刻却哭出了声:“那你能让他回来吗?如果可以,我永远不会再逼迫你。”
陈初看着她,竟生出一股寒意。
自那之后,她极少再违背何婧的心意,唯一的一次是高考填志愿,她当时选择音乐系,老师却有些遗憾:“我以为你会选择戏剧文学,你当初为校庆表演写的剧本真的很棒。”陈初的确热爱写故事,那是她心血**所写的,却没想到老师印象如此深刻,她脑子一热,当即改了志愿,换回的是与何婧一周的冷战。
[3]
贝思远来的时候,陈初的神智已经不甚清醒。
她头昏脑涨地趴在吧台上,也不知道过了多久,似乎听见了贝思远的声音,撑起脑袋,果然看见他蹲在自己面前,袖子高高挽起,微凉的手触碰她的面颊:“自己能走吗?”
陈初摇摇头,直截了当说不行。
贝思远只好搀着她,一步步往外走。
走到门口,陈初才想起:“我还没和唐乐道别呢?”回头时恰好看见唐乐走出吧台,脸朝着他们的方向,只是帽檐压得低,酒吧里灯光又暗,看不清她的表情,见陈初回头,朝她摆了摆手。
陈初还没来得及回应,已被贝思远扶着出了门。
入夜的风特别的凉,陈初一出酒吧忍不住打了个哆嗦,浑身的酒气被风一吹,清醒了不少。
“你在这里,站好,不要动。”
陈初站在路边看着贝思远打车,车并不好打,街边多的是和她一样微醺半醉的年轻男女。贝思远接连被两个醉鬼抢了车,看起来有些烦躁,他下颚的线条紧紧地绷着,拳头也紧紧地攥在一起。
陈初与他隔着几米的距离,也能感觉到他生人勿近的气息。
贝思远并不是情绪波动大的人,他到底在生什么气,是妈妈在书房与他说的话,或是因为她深夜烂醉,她猜不出来。
好不容易拦到了车,陈初和贝思远都坐在了后座,密闭的空间里,她闻到自己身上浓重的酒气,以及烟味。
车开出好一段,远离了闹市区,贝思远才终于说了上车后的第一句话,他说:“陈初,以后不要到酒吧来玩了。”
“我没来玩,只是唐乐在这里工作,我不放心,我来看看她。”
“然后喝成这样?你们可真是好朋友呀。”
即便喝多了酒,头晕得厉害,陈初仍旧准确无误地收到贝思远话语中刻意压制的愤怒以及嘲讽。她突然也觉得很生气,这几日她的脾气特别的糟糕:“贝思远,我不知道你为什么对唐乐怀着那么大敌意,每次和你说到她你都扯开话题,她是我最好的朋友,你是我的朋友,你为什么不能和她和平共处呢?”
贝思远继而的沉默,让陈初觉得自己说的话并不正确,贝思远和唐乐之间其实是平和的,平和到几近冷漠,堪比大街上擦肩而过的陌生人。
过去了这么多年,他们甚至没有坐在一起吃过一顿饭。
而唯一的一次对唐乐表现出不满,便是在这一刻,他说:“一个女孩子在酒吧工作能占到什么便宜?那么乱的地方,你以后也少去。”
或许连贝思远也没有意识到,此时他说话的语气几近刻薄,甚至有几分咬牙切齿的意味。
可是陈初感觉到了。
陈初问:“你为什么这么生气,是不是我妈……和你说了什么?”
停顿了好久,贝思远才说:“她,她恳求我,希望我能够再拿起小提琴。”
他的声音并不大,却清晰准确地传递到她的大脑里。何婧一生要强,向来说一不二,而今贝思远却用了“恳求”二字,陈初说不出心里是什么感受。
“那你答应了吗?”
他没有直视她的目光,而是望向窗外。这无疑已经回答,陈初喝了酒,头昏脑涨,先前的争执已耗尽她所有的精力,此时也不想与他再起冲突,索性闭上眼睛假寐。
她听见他轻声地叹气,轻轻将她的脑袋扶好,又摇上窗,掖好她的衣服。
温柔体贴,像从前的每一次。
陈初想起他们的第一次约会,她撒谎骗何婧说是要参加学校春游,背着她偷偷和贝思远去临市看海。路途特别的遥远,车又颠簸,她又累又难受,便靠着贝思远的肩膀睡觉,他怕她不舒服,一直保持那个姿势,待到下车她已经走到车门贝思远还坐在座位上。
“你怎么不走?”
贝思远向来没什么表情的脸终于有了一丝羞涩:“我脖子动不了……”
一转眼,已经过去了好些年。
他的肩膀坚硬宽广,身上有股淡淡的洗衣液的清香,他还是和少年时期一样,坐着的时候腰杆挺得老直,有着他的倔强和骄傲。
时间会变迁,但记忆不会撒谎,无论眼前的世界如何变幻,记得最清晰的永远是最美好的一瞬。所以,当美梦坍塌的那一刻,才会那么痛彻心扉,无法自拔。
陈初记不清自己是怎么回到寝室的,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在自己并不松软的**。
她一看时间,糟了,灭绝师太的课又没去上。
可现在去也来不及了,都快下课了。
刚这样想着,室友林祝君就推门进来,看她坐在**面如死灰,急忙问:“你没事吧?”
“没事,我在想期末师太会怎么整我。”
林祝君一听就笑了:“那你的担心多余了,陆淼淼给你请假了,说你胃痛呢。昨天晚上你男朋友送你回来上不了楼,还是她下去把你给弄上来的。话说,你们俩的关系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了?”
陈初还没说话,陆淼淼也回来了,今日又穿了一袭粉红色的泡泡袖连衣裙,配了同色的镶了碎钻的小高跟,一看便知价格不菲。
见陈初目光灼灼地看着她,陆淼淼不自然地别过脸,末了又觉得自己没做错事为什么要心虚,回过头炯炯和她对视。
陈初被她逗乐了:“昨晚你把我弄上来的?今天也是你帮我请假?陆淼淼,谢谢你。”
两人向来针锋相对,打架事件后关系总算好了一些但也算不上朋友,两人对彼此的态度都有些别扭。陈初还是第一次如此和颜悦色地和陆淼淼说话,陆淼淼一下子有些不适应:“我是怕你吵到人,你别自作多情。”
但陈初压根没准备听她解释,自顾自进了洗手间。
隔了两日,陆淼淼生日,大清早就有人将粉红色的Holle Kitty蛋糕送到寝室楼下,连同一只百达翡丽的腕表,小公主收到时明显不高兴,和林祝君抱怨:“我根本不喜欢这腕表,老气得很,还不如给我买潘多拉。”要是被她那小叔叔知道,他侄女不喜欢百达翡丽,喜欢潘多拉,该不知道有多伤心。
陈初向来记仇,想到陆淼淼那可恶的小叔叔陆寻,毫不客气地煽风点火:“就是,这表多丑,暴发户才戴吧,哪有女孩戴这个。”
话音刚落,陆淼淼就愤愤然拿着手机出去打电话了,只是过了一会又乐滋滋回来:“我小叔叔说晚上会来陪我过生日。”
陆淼淼虽然品位奇特又娇滴滴,但因为直率大方,转系不到几个月就在班里混开了,和大家关系都还不错。
当然,“大家”并不包括陈初,但近来两人关系明显好转。下课后,她磨磨蹭蹭走到陈初身边,一脸别扭,眼睛却发亮:“晚上班级聚会,顺便帮我庆祝生日,你来吗?”陈初还没来得及说话,她又嚷嚷着“来不来随便你”就走了。
“陆淼淼十七岁生日呢!”另一同学说,“请了全班同学。”
“她才十七岁?”
“对啊,你不知道吗?她上学早,比我们早一年好像,还跳了两级,高考她的分数可是全校前十。”
陈初和她同寝了好几个月也不知道她年纪小,更不知道她还是个天才,平时看起来情商低下,原来智商如此高。被同学这么一说,当下觉得有些不好意思。陆淼淼可不就是个小女孩吗,自己和她较什么劲,当下也不摆架子了,决定晚上好好给她庆祝生日。
陈初隐约觉得今晚有些事情会发生,但她还是赴约了。
说不清是迎接,还是承受。
命运本就是这样,随心所欲,为所欲为,它从不在乎你的感受,要带走的终归会带走,要到来的还是会到来,你无法决定,无法选择。
[4]
当夜的生日派对在博陵某星级酒店的海景总统套房举行,大家都以为只是普通的生日会,大多穿着简单的牛仔T恤,包括陈初。然而抵达的那一刻,方才清楚地意识到,事情并非如此。
房间、露台和舞池都被丝带、薄纱和鲜花装饰好,鲜嫩又甜蜜的公主风,可见费了不少心思。陆淼淼甚至请来了乐队,冰冷的乐器也被恶趣味地打上了粉红的蝴蝶结。泳池边的高台上摆着一个豪华的五层蛋糕,自助餐区满满当当都是新鲜的食物,以及五颜六色的饮料和酒。
纵然知道陆小公主十七岁生日不会那么简单,仍有许多人被吓了一跳。
终归是二十来岁的年轻人,音乐一起,灯光一暗,谁也顾不上那么多,吃东西的吃东西,喝酒的喝酒,唱歌跳舞玩游戏的也自如。
偶尔有几声刻意压低的八卦,语气中明显带着羡慕,甚至嫉妒。
“我知道她家有钱,没想到这么有钱。”
“听说是她的小叔叔给举办的?”
“呵呵,也不知道是真的叔叔还是假的叔叔。”
“不过奇怪,怎么没有看到她那小叔叔出现……”
几个小时前她们还在学校里对着陆淼淼谄媚讨好,现在却在这里恶意揣测。陈初端着小盘子从角落里走出,低声聊天的几个女孩似乎没想到她会突然出现,吓了一跳,一哄而散。
陈初吃饱喝足,才想起,似乎只在派对刚开始时见到主人公,然后她便神秘地消失了。
最后还是在洗手间找到陆淼淼的。
她似乎在打电话,声音顺着门缝传出:“你到底来不来?你说好来给我庆生的,现在又说什么工作……你根本没把我放在心上,从来没有遵守过你的承诺……我今天已经十七岁了,你知道不知道……”
声音戛然而止,陈初知道偷听不对,急忙退回到露台,没一会儿,陆淼淼过来了,手上还拿着两杯酒,眼睛是红的。
“你偷听我讲电话。”陆淼淼盯着陈初,声音沙沙的,“别撒谎,我听见脚步声了。”
陈初尴尬地笑了两声,正想解释自己没听见,陆淼淼却往长椅上一坐,自暴自弃道:“你听见就听见了,反正你向来讨厌我,就算被你知道我没有爸爸妈妈连小叔叔都顾着加班不给我庆生也没什么可怕……”
话是这样说,陆淼淼眼圈却委屈地红了,抓住陈初的手:“你不准走,你在这里陪我。”
陆淼淼喝了酒。
陈初自知酒量不好,不敢喝,只是看。
但陆淼淼和自己明显是半斤八两,喝了几杯果酒,眼神已经涣散,靠在她的怀里,叽里咕噜不知道说些什么,陈初俯下身,才知道她叫的是“爸爸妈妈”。她的手还抓着陈初的衣襟,像只猫一样蜷成一团,陈初推了推她的肩膀,陆淼淼换了个姿势:“别吵我,我要睡。”
陈初身体僵硬地任她抱着自己,陈初没有养过猫,家里也没有小孩子,眼下完全不知如何是好。
直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挡住了眼前的灯红酒绿。
陈初闻到一股香烟混合香水的味道,并不好闻,也不刺鼻,抬起头,那人已把陆淼淼从自己怀中抱出,衬衫柔软的布料擦过她的手。陆淼淼仍旧攥着陈初的衣服没放,陆寻轻轻地掰开她的手,自始至终,没与陈初说一句话。
陈初感觉不舒服,极度的不舒服。
可眼前的人毫无知觉,他抱着陆淼淼穿过客厅,转进里间的卧室。原先低声议论的几个同学脸上表情精彩纷呈,也不知道想到什么龌龊的东西。
陈初忽然觉得没意思,正想提前退场却发现有东西轻轻掉在自己脚边,低头一看,是陆淼淼的手链,估计是不小心挂到自己衣服上了。
她想着要么等回校的时候再还给陆淼淼,却看见陆寻从卧室走出。
鬼使神差地,陈初朝他走去。
“喂。”
“喂,陆淼淼她小叔叔。”
“陆寻。”
他背对着她倚着墙,不知道在思考什么,陈初喊了好几声也没得到回应,只好走近几步去叫他,没想到手刚触碰到他的手臂,就被人反手狠狠一推。
这一攻击来得猝不及防,陈初倒退了两步,撞上一个男同学,他手上的葡萄酒就这样狠狠地洒在她的衣服上。
“啊陈初,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男同学手足无措地道歉,“我不知道你会突然撞过来……”
陈初穿了件白衣服,此时染上一片暗红色的污渍,看起来诡异而恐怖。她没有搭理男同学,恶狠狠地盯着陆寻。
但罪魁祸首却毫无愧疚,甚至轻轻扫了扫被她触碰过的手:“我不喜欢别人离我太近。”
灯调得很暗,暖黄色的光衬得陆寻的皮肤明亮光滑,比女孩子还要细腻,可惜俊秀的面容在陈初看来却面目可憎,尤其眼下的青痕,显得他更加的轻浮可恶。
第二次了,陈初恨恨地想,这已经是第二次了。
[5]
每次遇到陆寻,都没有好事发生。
陈初原本就没打算逗留太晚,但也不曾想过是这么不愉快地退场。从酒店出来打车,司机看她的眼神充满了暧昧和探究,她又羞又恼,把包移了移,遮住身上的污渍。
车厢沉闷,她闻着身上的酒味越发郁闷,索性开了窗。
一辆红色的出租车贴着她的车擦肩而过,陈初似乎看到了贝思远,只是稍纵即逝,她也不敢确定是不是。
陈初给他打电话,接连打了几遍也没有接,直到第二天清晨才收到贝思远的短信,说是前夜加班,昨晚睡得早,加上电话静音,所以没听到电话响。
这样的事情偶尔也会发生。
陈初并没有生气,她只是有些郁闷,贝思远越来越忙了,陪她的时间越来越少。
往常周末都会陪她看电影或是逛街,时下却大半时间都贡献给公司,不是开会便是加班,好像工作才是他的女朋友。
最初贝思远放弃走音乐道路,陈初只是不理解,却仍旧义无反顾地支持。而今,随着时间的流逝,尤其是她得知何婧生病的事情后,当初的心境已经完全改变,看着他碌碌无为的生活,她不止一次怀念当初意气风发的贝思远,她希望他能重新回到正轨,为了何婧,也为了自己。
她知道这样的想法极其自私,也努力不在贝思远面前流露出来,可还是有意无意地给贝思远施加了压力。
这一周好不容易不用加班,陈初已经团购好了科技馆的门票,谁知到了门口,唐乐的电话便火急火燎地打来。
“你最近见到唐信了吗?”
“没有,发生什么事了?”
电话里的唐乐萎靡不振:“十天没回家,电话也不接。”
陈初才知道,唐信私底下偷偷摸摸去拍了广告,背着家人也不知道做了多久,最近又和博陵娱乐巨头盛娱签了约。
被唐乐打了一巴掌后,在陈初的好言相劝下,唐信终于答应去上学。唐乐怕他撒谎,每天还跟着他去学校,谁知道她前脚刚走,唐信后脚也跟着走了。她不知道弟弟偷偷离开学校,也不知道他私底下去做了什么,直到某天在酒吧看到几个女孩子带来了杂志,觉得封面人物很眼熟,借过来一看,差点没吓到,竟是自己的弟弟:他**着上身,牛仔裤松松垮垮挂在胯间,年轻的躯壳配上他冷漠的表情让不少小女生为之疯狂。
傍晚唐信踩着点准时回家,似乎没想到姐姐会在家,刚叫了一声“姐”,几本杂志就狠狠砸在脸上。
“你做什么去了?”
唐信知道事情败露,也懒得遮掩,直截了当地回答:“在给杂志拍广告。”
毫无意外姐弟俩又吵了一架,言辞激烈,最后以唐信摔门而去告终。
人总是喜欢将温柔的一面留给陌生人,对待越是亲密的人,言辞越是尖锐。但那些难听的话,刺伤的不仅仅是对方,还有自己。
唐乐火气上来,对着他喊:“你走,就不要回来了。”
这不,一连几天没回家了。
陈初挂了电话,看着贝思远,正踌躇着要怎么开口和贝思远解释。
他也在看她,平静得很,好像猜到了她接下来要说什么:“走吧。”
盛娱位于博陵市中心,高楼矗立,人来人往。唐乐说唐信在那里,她来了好几次,人却不愿见她,倒是往她卡上打了好几万,说是给还这个月的利息钱,让她不要再去酒吧上班。唐乐说你回来,我们谈谈,唐信便不愿再回信息了,电话也不接。
唐乐无法,只能求助陈初。
陈初给唐信打电话时,他有些惊讶,却也听得出心情不错。她与他闲聊了两句,刚说到“学校”二字,他不悦了:“我不会回去上学的。”
“你才十八岁,不去上学做什么?你姐姐会担心的。”
唐信被她这么一问,又是没出声,许久才低喃一句:“我不上学。”
她又气又笑:“唐信你下来,我们好好谈谈,我在盛娱楼下。”
少时唐信喜欢跟在姐姐身后,唐乐觉得他烦人,时常将他甩掉,倒是陈初对他不厌其烦,去哪都愿意带着他,他对陈初向来亲切。只是到了莫名其妙的青春期和叛逆期,反倒变得别扭,连一句“姐”也不愿意叫。
陈初不知道他为何突然冷脸,只当他小孩子耍脾气:“唐信,你姐姐很担心你。”
“我好好的,没什么好担心的。”
“我都担心,你是她弟弟,她怎么可能不担心?”
唐信不说话,只低头看自己的脚。
陈初以为他妥协了,语气渐软:“唐信,听话,跟我回家好不好?”
唐信并不喜欢她用这样的语气说话,像是将他当成了小孩,抬起头见贝思远也在看他,一时间觉得很烦躁:“我不是小孩子了,也没有闹脾气。我很喜欢我现在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赚钱,我想回去就会回去,你不用劝我。”
“你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吗?娱乐圈这么乱,你别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陈初也来气了。
“那也是我的事,与你无关。”
看到陈初失望的眼神,唐信有些后悔将话说得这么重,可话已出口,无法收回,他矗立了一会,又望了一眼陈初和站在她身边的贝思远,低声道:“我还要去化妆,我先上去。”那句“姐姐”,却是怎么都叫不出口。
“只有小孩子才会一次次让关心他的人失望和难堪。”贝思远突然开口。
唐信脚步顿了顿,很快,又迈出脚步,一直没有回头。
陈初一直看着唐信,有些失落,更多的是不知如何对唐乐开口。
她站在盛娱大厦明亮的大厅,忽见一行人匆匆而入。
说来奇怪,那行人有十几二十个,有男有女,高矮胖瘦,而陈初第一眼便看见了陆寻。
每一次出现,他皆是衣冠楚楚,万众瞩目。
陈初不知为何,突然低头去看自己衣襟,整洁干净,可她却觉得那里仍有污渍。
以及屈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