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我们不曾落泪Ⅲ Chapter 1·相逢

时光荏苒,她的心境变了几遭,他却还是当初的模样。

[1]

时值初春。

空气里还残留丝丝凉意,微风吹得等待中的陈初有些犯困。她刚打了个盹,便被一声巨大的“啪”声惊醒,吓得她急忙正襟危坐,发现那个一直坐在她对面埋头写写画画的警察姐姐拿着文件夹正看着她哭笑不得:“我说你这小姑娘心可真大,别的女孩进了警局不是抹眼泪就是哭爹喊娘,你倒好,竟在这里睡上了。”顿了顿,又说,“赶紧给父母打电话,让他们来保释。欸,你是哪个学校的,不然让学校领导来也成。”

陈初心里咚咚直打鼓,想着这怎么成,脸上还装着平静:“我打了,没接。”

事实上,她是打了电话,倒不是打给父母,而是打给唐乐。结果唐乐那破手机竟没信号,叫她换个手机不肯,看吧看吧,现在自己出事了,连她人都找不到。

人在绝望的时候,总会生出一些奢望。

陈初不知怎么想起了远在千里之外的贝思远,像往常每一次出了变故,她总会不自觉拨他的号码,可这回那边始终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

陈初表面不动声色,心下早已慌乱无主,但也知道这电话无论如何不能打给父母,否则还不知道会闹出什么事。

想到这里,她又将陆淼淼翻来覆去骂了一遍,都是这厮害的,若不是陆淼淼,自己也不会落到这步田地。一时间也忘记是自己多管闲事又下手太重才会闹到警局。

这事还是要从两个小时前说起。

今夜博陵有一场大型公益演唱会,国内众多一线明星将助阵,吸引了不少歌迷。陈初的爸爸陈洪恩偶然得到了几张赠票,位置还不错,顺手就给了陈初,陈初闲着也没事,便约了唐乐一起去看,结果快到点了才接到唐乐电话说有个同事请假,她临时被拖去代班,陈初只好一个人去看演唱会。

距离演唱会开场还有两个小时,体育馆早已被各路粉丝围得水泄不通。

陈初记得体育馆还有个后门,也不知道被封了没有,索性走去看看。

若是知道后来的事,她一定老老实实走正门。

从正门到后门需要绕大半个体育馆,还要经过停车场,陈初便是在那里遇见陆淼淼的。陆淼淼是她的新晋室友,大三第一学期末才搬到她们寝室来。两人同寝不过两月余,中间还隔了个寒假,却已经将对方列入各自的黑名单,且时不时需要拉出来画几个红叉再重新塞回去。

陈初打心眼里烦透了这个喜欢穿粉红大衣、粉红连衣裙、粉红鞋子甚至连指甲都是芭比粉的女孩。她一定有严重的公主病,才会将整个寝室都装扮上粉红色的蕾丝,又不是小儿麻痹,连个矿泉水瓶都拧不开,就连她养的狗都扎上了令人恶心的粉色水玉波点蝴蝶结,明明是公狗,还要取名叫甜甜。

当然,陆淼淼也看陈初不顺眼,觉得陈初人前一套人后一套脾气还坏得要命,她的狗狗不就是咬坏了陈初的拖鞋吗,竟然上报了宿管,害得她要与甜甜被迫分开,简直惨无人道,毫无人性。

一来二去,两人就彼此恨上了,虽说不至于大打出手,但每每碰头冷嘲热讽是一定有的。

所以,当陈初看见陆淼淼在宽敞阴暗的出口与人拉扯的时候,本是打算假装没看见的。

那几个女孩不过十七八岁,穿着统一的T恤,戴了兔子头箍,还拿着荧光棒,估计也是来看演唱会的。陆淼淼穿着粉色的连衣裙夹杂其中,特别的明显,她被几人推搡着,一脸义愤填膺。

隔着一段距离,陈初还听到她尖锐的嗓音:“难道我有说错吗?HT本来就是没实力,成员丑,唱歌难听,娘兮兮的。我说错了吗?”

HT是时下火热的四人男团,人气极高,粉丝基本都是十八岁以下的女生,那几个围住陆淼淼的女孩T恤上赫然印着两个巨大的字母证明她们就是HT的后援会。纵然陈初同意陆淼淼的观点,但也万万不敢在粉丝面前表露出不屑或鄙夷的情绪。

要知道,狂热粉丝可是很可怕的。

果然,又有人用力地推了陆淼淼一把,她估摸是没防备,狠狠跌倒在地。

陈初原本以为这只是小女孩间的胡闹,但眼看其中一个女孩已经朝陆淼淼伸出脚,才急忙冲过去扯住对方的衣服:“你们干什么?”

许是有人来,女孩们有些怯,原先踹陆淼淼那个看清来人后,又上前一步:“关你什么事?我们教训这个嘴巴不干净的婊子。”

见陈初来了,陆淼淼先是惊诧,随后流露出一点委屈,原先还一脸愤慨的人这会说话竟带了一点哭腔:“我说的有错吗?我不就来看一场演唱会,说了一句HT唱歌难听,你们仗着人多欺负人!你才是那什么,我不是!”

“叫你别说,你还说,道歉。”

“我为什么要道歉。HT就是花瓶,粉丝也脑残。”陆淼淼躲在陈初身后,话还没说完,脸上忽然挨了个巴掌,领头的那女孩连荧光棒都扔了,整个人朝陆淼淼扑去。陈初见状,急忙将她扯开,另外几人见同伴挨打了,也不管了,冲了过来,有的拉头发,有的挠爪子。

“够了,别打了。”

“别打了,听见没有。”

陈初原本是来劝架的,想着自己比人大了好几岁,怎么也不能那么冲动,却不想挨了打,将她扯进了战场。陆淼淼估计没和人打过架,只有挨打的份,陈初这边护着她,脖子被狠狠挠了一道,火辣辣地疼。当即也没有客气,掰开那只扯着自己头发的手,反手一推。

混乱间,有个女孩被陈初推倒,头撞到旁边的石柱,当即就头破血流,晕倒在地。

于是,演唱会没看成,直接进了警察局。而女孩还在医院躺着,好在没什么大碍。

陈初知道自己冲动了,也觉得羞耻,和高中生计较什么,好了,现在落了个过失伤人,陆淼淼倒没什么事,做完笔录便可回家。平时她和陈初关系不好,这会也知道陈初是为了自己才在这里,说什么也不肯回去,一脸纠结说要陪陈初。陈初知道她在这里也没什么用,索性赶她走:“吵死了。走走走,回去,这又不是什么好地方,你先回去吧你。”被她这么一说,陆淼淼也不恼,竟然真的闭了嘴,委委屈屈地坐在一边,时不时瞅她一眼,那情形,仿若陈初是始乱终弃的负心汉。

陈初索性扭过头,眼不见心不烦,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离开的。

陈初已经做好在警局过夜的准备,却突然被通知:“有人来保释你了。”

她坐了太久,加上心里有事,脑袋混混沌沌,边走路还边在想到底是谁来保释她,没注意看路,门一推,狠狠地撞到一个硬邦邦的胸膛。

她还没来得及道歉,那人猛地后退了两步,与她拉开一段距离来。

他这么一退,陈初便看到站在她身后的陆淼淼。

她说,这是我小叔叔。

[2]

那是陈初第一次见到陆寻。但实际上,她已经无数次听过他的名字,从陆淼淼的口中。

陆淼淼的电脑、平板、手机和手表都是“小叔叔买的”,那只扎了蝴蝶结的小金毛是“小叔叔朋友的狗生的”,她的学费、生活费和信用卡账单是“小叔叔付的”,转学院转寝室这些事是“小叔叔办的”。即便陈初与陆淼淼关系不好,她也知道她有个神通广大的小叔叔,她曾在脑海中勾勒过“小叔叔”的模样:地中海,大肚腩,一口烟牙的猥琐老男人。

她从未想过,她的小叔叔竟是这样年轻,这样俊朗的人。

春寒尚未退散,他穿着深灰色的西装,衣襟敞开,露出内里的浅色条纹衬衫,手随意地插在裤袋里,微微侧头和原先那个女警在说话。陈初望过去,恰好看见原先还对她声严色厉的女警娇羞地低下了头。

陆淼淼显然也看见这一幕,冷哼了一声:“我小叔叔很帅吧?也不出去打听打听多少小明星模特喜欢他,他都不为所动,怎么可能看上她嘛……”

“他们刚刚没有为难你吧,要是为难你,我小叔叔说可以告他们,他本来还在加班,一听我出了事,马上带了律师过来。”

陆淼淼的声音聒噪地在耳边盘旋,吵得陈初脑袋生疼。

说话间,陆寻已经走到她们面前:“可以走了。”他依旧插着口袋,语气淡淡的,好像在说着无关紧要的事,而他也没有看陈初一眼,好像她是个无关紧要的人。

陈初近距离看他,才发现他的皮肤白皙,五官比女孩子还要精致,只是眼下却有大片青色,微微抿着唇,看起来不像刚加完班,反倒像刚从被窝里被挖起,带着起床气。

“小叔叔,就是她,她就是我室友陈初。”陆淼淼说到这里顿了顿,表情有些尴尬,估计是想起以前怎么在小叔叔面前编排陈初了,一下子有些不好意思,可她怎么可能认错,含糊着道,“这次如果不是她,我……”

“要不是她,你现在就不会在这里,我也不会在这里。救人有很多种方法,有的人却用了最蠢的一种。自作聪明往往会将自己推入绝境。”陆寻突然开声打断,声音并不高,听起来却像是呵责。他的眼睛乌沉沉的,目光没有落在陈初身上:“愚蠢是会传染的,淼淼,不要和蠢货做朋友。”

陈初只觉得一股无名火自心底升腾而起:“我说陆先生,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却不想陆寻又倒退了两步,避开她因激动而微微前倾的身体,犹如她是洪水猛兽。

陈初尴尬地立在原地,想起原先他也是这样的动作,后知后觉才明白自己是被嫌弃了。这莫名的敌意让她恼火,当下她就冷笑起来,觉得自己真是多管闲事,罪有应得:“你们放心,我也不屑与狼心狗肺的人为伍。”说完转身就走,也不理会陆淼淼还在叫她。

陈初出了警局才发现不知何时下起了雨,淅淅沥沥,打湿一地。

此时夜已深,警局门口空****的,陈初等了十分钟,头发衣服都被淋湿也没看到出租车的踪迹。她又冷又累,还有些许不知名的焦躁,风夹着雨水抚过皮肤,刺刺地疼,她拿出手机一照,才看见自己脖子上长长的几道抓痕。

雨有越下越大的趋势,陈初退了几步到屋檐下,却听见陆淼淼的声音。

“陈初。”

她回过头,见陆淼淼从一辆黑色的车里探出头:“你要回学校对吧?我送你。”

相比怄气,眼下回学校似乎比较要紧,陈初急忙下了台阶朝车跑去,她的手将要触碰到车门把手时,却听到一声“不顺路”,车忽然绝尘而去,溅了她一脚的泥,隐约还听见陆淼淼不妥协的嚷叫。

陈初目瞪口呆地站在原地,连生气都没力气。用打车软件加了双倍的小费,陈初才打到车,才坐下来,还没来得及喘口气,便接到母亲的电话。

“陈初,你在哪里?怎么寝室电话打不通?”何婧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冷静,严厉,此时带了一丝不易察觉的焦躁。

“我室友手机坏了,在用寝室电话煲电话粥。”何婧每夜都会给陈初电话,时间不定,大多时候都是打的寝室电话,陈初出门前有先见之明地拔了电话线。虽然演唱会票是陈洪恩给的,但陈初下意识瞒住今晚的行程,因为她知道,何婧知道肯定又会觉得她满心玩乐,不思进取。

“那你在哪里?怎么周围这么安静?”

“寝室太吵,我在休息室练琴。”陈初应对如流。

听她这么回答,何婧果然没有追问,倒是想起一件事:“你有空多练练连顿,先练下弓后练上弓。上周你走得急我都没来得及和你说,你放弓的时候力道要控制好,压和挑也要协调……”

每每打电话最后都会变成小提琴教学,陈初学了这么多年琴,听得耳朵都生茧了,敷衍道:“好,我知道了。你不是说我运弓不稳吗?我现在每天拉琴之前都拉半小时空弦,做基础训练。”

但何婧并未因她的妥协而放过她,反而道:“都学了这么多年琴,还是这样高不成低不就,总犯低级错误,上连顿拖音不能伶俐干净,连跳弓都拉不好。陈未那会儿……”像是突然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何婧的声音戛然而止,生硬地停顿了。

雨势渐大,陈初耳畔都是雨水拍打在玻璃上沙沙的声响,原先的焦躁和不耐烦在这会儿都消散不见,只留下心头沉甸甸的痛感。

一时间,双方都陷入突兀的沉默。

还是陈初先开口打破僵局:“时间不早了,我要回寝室了。”

“嗯。”没有更多的寒暄,何婧挂了电话。

即使过去这么些年,陈未依旧是个不可触碰的伤疤,是何婧的,也是她的。

陈初半靠在后座上,看着窗外幽暗朦胧的街景,不知怎么就想起了许多年前的事。

明明是久远的记忆,她却记得清晰。

那时不过五岁,她和陈未都在上幼儿园,两人出生时间不过相差一个小时,性格却迥异。陈未是男孩子,性格却内向沉默,而她却活泼闹腾,是幼儿园里的小霸王。她与唐乐时常在幼儿园里玩泥沙,弄到满身满手都脏兮兮,她害怕回家挨骂,只能求助陈未。两人身形差不多高,幼儿园又是统一服饰,他便与她换衣服,又拿了牙签剃掉她指缝里的污秽。最后挨骂的当然是陈未,只是他被骂了也不辩驳,低眉顺眼站在角落,何婧时常念叨了几句,看着他可怜的模样,便让他去练琴。

再长大一些,上小学,两人分配在不同学校,陈未成绩优越,自己永远吊车尾,考试不及格是常有的事,她一把鼻涕一把泪求陈未不要告诉何婧,往常总是直呼其名,有事相求就叫“哥哥”叫得好听,陈未心肠软,耐不住她哀求,装作老气横秋训了她一顿,回头却偷偷模仿陈洪恩的签名。

暑假两人一起被关在家中练小提琴,何婧勒令两人相互监督。陈未时常在琴房一待就是一个下午,而陈初热爱看电视,一部《西游记》翻来覆去看了无数次仍是喜欢得不行,琴弓提起不过十几分钟便偷偷往客厅跑去。陈未尽心尽责将她拎回琴房,几分钟后发现妹妹又蹲在电视前,无可奈何之下只好让她去看,把音量调得最低,并且总能掐好时间在父母进门前用电风扇冷却电视机热度,避免被何婧发觉后连坐。

但一到了检查功课,陈未便帮不上忙。

同样是三岁跟着母亲学小提琴,一起入门一起上课,陈未八岁便拿到小提琴演奏证书十级证书,陈初却连几首入门曲子都拉得磕磕绊绊。陈未是何婧的骄傲,谁都知道何婧有个长得漂亮学习好青出于蓝的神童儿子,而陈初却是不折不扣的朽木,小提琴不行,学习糟糕,连英语也学得一塌糊涂。

每每检查功课的时候,何婧都要劳心动气,不怪她更喜爱陈未一些。陈初偶尔也会吃醋,觉得何婧偏心,但陈未是她的军师,她的同盟军,若不是他,自己日子也过不了那么舒坦。

陈初自幼有哥哥庇护,有恃无恐将扮无辜装可怜一套学得淋漓尽致。何婧一瞪眼,她也不说话,抱着小提琴往角落一站,扩肩挺胸收腹,开始运弓,一遍遍地拉Ave Maria。

Ave Maria是母亲第一次演出的曲目,也是父母的定情曲。她学琴好些年,基础曲子仍旧拉得惨不忍睹,唯独Ave Maria信手拈来,运弓沉稳,换弓流畅,曲调句句层次分明,连何婧这么吹毛求疵的人都挑不出毛病。

直到她拉了三四遍,站姿开始走样,何婧才声音轻柔地提醒:“头抬高,眼睛直视前方。”她便知道自己过关了。

这也多亏了陈未,若不是他声严色厉逼迫她练Ave Maria,并以不借作业给她抄相威胁,或许她连这首曲子也学不好。

然而这么多年过去,陈初拿得出手的,还是只有这曲Ave Maria。

[3]

作为博陵大学副校长陈洪恩和著名小提琴家何婧的女儿,陈初将纨绔二字演绎得淋漓尽致。

早些年何婧关注力不在她身上,见她朽木不可雕倒放松对她的要求。这几年,何婧对陈初的要求反倒越来越高,简直到了要掌控她一举一动的地步:每个周末都必须回家;每天必须练琴两小时;晚上十点钟必须回到寝室;每天必须背二十个英语单词;不许做影响学习和练琴的事。

何婧对陈初的要求严格到近乎苛刻,纵然不满,陈初也从不与之争辩,尽力让母亲满意和安心,只是无论她怎么努力,终究无法达到何婧的要求,只能将小时候阳奉阴违那一套搬出来,反正早已轻车熟路,游刃有余。

偶尔陈洪恩也劝过妻子:“是不是太严厉了?别给她太大压力。”

“她看起来像压力大的样子吗?我这么严厉她都这样,我要对她放松,真不知道她会变成什么鬼样子。”

陈洪恩想想也是,陈初简直不像自己与何婧的女儿,平庸、不起眼,甚至可以称得上是愚笨,这些年的栽培在她身上看不到一点成效,若能够大器晚成也好,便没有再干涉妻子管教。

父母在她身上寄托了多少厚望,陈初不知道,她知道的是,自己现在急需睡眠。

从警局回校的路上,出租车抛了锚,她在雨中等了许久才拦到车回学校,回到寝室洗漱完毕已经过了零点,精神与身体同样疲倦,连伤口都没处理,匆匆洗了澡就上床睡觉。或许是想起了陈未,或许是这一夜的奔波,陈初睡得并不踏实,一夜反复醒了好几次,最后还是电话铃声将她从噩梦中唤醒。早前在警察局她给贝思远打了十多个电话他没接,回到寝室后她累极了也忘记给他发个短信,导致他看到未接来电吓了一跳,也顾不上是深夜,急忙给陈初回了电话,说他下午去开会,手机调成了静音,并没有听到电话响。

窗外的雨渐渐收势,贝思远的声音沙沙的,带着微微的疲倦。原先在雨中的愤怒和委屈在这一刻险些爆发,她想对着电话大吼“你知道不知道我刚刚多狼狈倒霉,可你却不在我的身边”。但她知道,就算她说了,贝思远也不能逆转时光回到那一刻出现在她面前。他总是在忙,忙做方案,忙看邮件,忙出差,一切都是工作。所以她说,没什么,只是打不通你电话,有点着急。

“我很快回来。”他在电话里这样说,一如既往的温柔,“照顾好自己,别让我担心。”

这一次,陈初没有克制住:“可是我想你。”

“我很快就回来,很快。”他又重复了一次。

挂了电话,陈初仍旧睡不好。她想念贝思远,可闭上眼,黑暗中却晃来晃去都是那张带着黑眼圈的可恶的脸,陈初暗暗骂了句见鬼,翻来覆去到破晓才沉沉睡去。

还没来得及做梦,她便被人轻轻地晃醒。

天还未完全亮,寝室一片灰蒙蒙,她刚睁开眼,便看见床沿边冒出个脑袋,乌溜溜的眼睛正与她对视,她下意识一巴掌拍了过去,清脆的一声“啪”。

陆淼淼瞪大眼睛看着她,一下子没反应过来,而陈初也在看着自己的手,不可置信。

虽然陆淼淼大清早把自己弄醒很可恶,但毕竟打人是自己不对,陈初坐在**,道歉的话卡在喉腔里,怎么也说不出口。

陈初头疼得很。

谁曾想往常碰一下都要嚷嚷疼的陆淼淼竟也没吭声,与她大眼瞪小眼了好一会才不自然道:“我从家里带了早餐来,你吃不吃?”陆淼淼与陈初同是博陵本市人,当大家都在吃着食堂路边摊和外卖时,陆小公主每隔几天就有司机为她送来家里厨子做的堪比五星级酒店的豪华大餐,她又大方,时常邀请同学共享。

当然因为陈初与她关系糟糕,像今天这样的情况从未发生过。

问完之后,见陈初一脸见鬼的表情陆淼淼恼羞成怒了:“别以为我是特意带给你吃的,是家里厨子做多了,吃不完。”

陈初看她一脸此地无银三百两,第一次觉得,其实陆淼淼也没有那么讨厌,连带她穿的粉红色连衣裙也变得顺眼些了。

“你要不要处理一下伤口?我带了药。”陆淼淼又别别扭扭加了一句,“会留疤,很丑。”

陈初摸了摸昨夜被挠了几下的脖子,伤口已经不是那么疼,再一次谢绝了她。

只是被她这么一闹,又临近早课时间,室友们也起床了,这觉是别想再睡了。大三的课程排得满满的,陈初撑着沉重的脑袋上了四节专业课,走出教室已经头重脚轻走路打摆,暗骂自己早上装什么有骨气,放着豪华早餐不吃,饿得现在直发晕。

在去食堂的路上,陈初又接到何婧电话:“你以后周末不用上课,跟着我去乐团,我和许老师讲了,让她给你加个位置。”

陈初一听就崩溃了:“妈,我这水平去星海乐团,不是让人笑掉大牙吗?”

何婧说:“你也知道丢人,为什么不好好练习?别人的学生都争气,我何婧连一个拿得出手的学生都没有。”

何婧估摸着是在哪里受了刺激,一生气就找陈初撒火,她不吭声听着何婧说,果然过了一会儿何婧便想清楚了:“算了,你不愿意就算了,我也丢不起那个人。”

她说完略为惆怅地挂了电话。

陈初知道,她的怒气不止因为自己,还因为贝思远。

陈初和唐乐已好几天没见,她的到来让唐乐很高兴,但看到她脖子上的抓痕,笑容立即凝固:“这是怎么回事?”

陈初摸了摸:“还能怎样,不是和你说了吗?”

“你只是和我说,和几个HT的粉丝起了冲突,没告诉我和人打架还被抓成了花猫。”唐乐冷冷瞥了她一眼,再出来的时候手上拿了药与棉签。

“哎呀,我没事。”

唐乐也不说话,低头帮她处理伤口,药水与皮肤接触有些刺疼,陈初微微缩了一下脖子。邻桌是两个与她们年纪相仿的女孩,见状交头接耳,声音却一点不小:“啊,原来他有女朋友了啊!”

“肯定是,两人那么亲密。”后者失望地附和。

陈初哭笑不得,手轻轻搭在唐乐肩膀上:“小乐子,看,又被误会了,要么你就从了我吧。啊……疼,我不乱说了,你轻点。”唐乐长得高,又瘦,眼睛狭长深邃,鼻梁直挺,本就是比较英气的长相,加上她一头深栗色的利落短发,声音又低沉沙哑,就像从漫画和韩剧里走出来的花样美男,被误认成男生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每次陈初与唐乐出去,两人亲密举动总被误认为男女朋友。唐乐性格也坦率,不拘小节,有时候被叫“帅哥”也不生气。她在这咖啡店打了两个月工,有不少女孩是为她而来,她不刻意去纠正,任着她们误会,为咖啡店创收。

倒是陈初看不下去,每一次出现都要摔了几个女孩子的玻璃心,叮叮当当碎成一地。

今日并非节假日,下午的咖啡厅略微冷清,只有音响里低回婉转的小调和轻微的碗碟碰撞声。两人认识十多年,对彼此的了解都透彻,陈初每每暴饮暴食,一定是心里有事。

“你这是……”

唐乐刚开了个头,就被陈初一声叹气打断:“唉,你不知道,我昨天多倒霉!”正想大吐苦水,又觉得此事说来话长,这会儿她还在上班,还是等她下班后再说好了。

谁会想到还没下班,又出事了。

[4]

咖啡店采用的是轮班制,分两班,早上九点到下午五点,下午五点到凌晨一点。

唐乐昨日帮同事顶了个晚班,今日上的是早班,陈初填饱肚子后便占据角落的小位置上网,也不打扰她。其间贝思远发来了信息,她撒了谎,说自己还在上课。她发信息的时候唐乐刚好过来给她续咖啡,只看了一眼就别开:“你又逃课?”

“去了我也听不懂,何必要浪费时间。”陈初也不明白,她们好好的戏剧文学专业,为什么要上高等数学这种考验智商的课程。

唐乐对她的反应毫不讶异,随手帮她加了奶和糖就忙自己的事情去了。

眼看就要下班了,窗外却又下起雨来。

春雨细腻缠绵,陈初正准备收拾东西买单便听见有人推门而入,力道很大,撞得挂在门上的玻璃饰品叮咚乱响。

进来的是两个三大五粗的男人,皆穿黑衣,其中一人袖子撸到肘关节,露出一道长长的狰狞的疤。陈初只看了一眼,便暗道不好,她正想发信息给唐乐,她已经从更衣室换好了衣服,背着包出来了,看见这两人,面色也一变。

果然,刀疤男直接越过服务生,走向唐乐:“我说,你真会躲,哥哥我们找了好几天也没有找到你,这个月的利息可该还了吧?”

唐乐并不想将麻烦带到工作的地方来:“有事我们出去说吧。”

“出去说什么?哟,你怕你同事知道呀,怕你就赶紧还钱。”见唐乐冷下脸,刀疤男更嚣张了,使了使眼色,另一个男人随手一扫,吧台上整齐摆放的玻璃杯伴随着几声惊呼落了地面。

好在玻璃没有溅到人,只是碎得一地狼藉。

“你们干什么?”

“为什么砸东西,我们报警。”

男人这一番动作已经引起了小**,咖啡厅仅有的几个顾客都站了出来。

两个男人的配合极其默契,一个堵住了吧台,一个砸东西。唐乐被刀疤男扼住了手腕,同事大多都是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唯一一个男生也站得远远的,不敢靠近,唯恐殃及池鱼,毕竟只是打工的,而且事情也并非因自己而起。

陈初看不下去,想去制止,刚走近却被唐乐拉住:“不要过去。”

“难道看着他们砸吗?”陈初不解。

陈初被唐乐禁锢住,客人们一哄而散,服务生们大多都躲在厨房门口看着。

只是两三分钟时间,吧台已是狼藉不堪。

有人偷偷报了警,但两人砸完东西后警告性地对唐乐伸出手指点了点,随后溜之大吉,看样子并不是第一次做这样的事情,配合默契,熟练有加。

待到警察来已经人走茶凉。

工作当然是保不住了。

老板知道唐乐的情况,她平时做事踏实勤快,虽然自己打心眼喜欢这个女孩,却万万不敢再用她,谁知道这样的事情会发生几次,便让她结了工资不用再来上班。唐乐知道自己添了麻烦,砸碎的东西可是一笔不小的钱,工资怎么好意思再拿,把信封塞回给老板,对他深深鞠了个躬,背着包和陈初离开了咖啡厅。

但陈初仍在愤愤不平:“如果刚刚他们都站起来阻拦,肯定不会有这么大损失……一个大男人缩在龟壳里,算什么男人……”

唐乐摇摇头:“算了。”

“这么多人,没有一个人来帮你,你刚刚拉着我干吗,怕他们做什么!”陈初仍在絮絮叨叨,“算什么同事……”

这样的事情并不是第一次发生。

起初唐乐也觉得怒不可遏,平时友好亲密的人在她遇到麻烦的时候都躲得远远的,可现在她明白,躲避是情理,帮忙是情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立场。

处境越是艰难,此时给予的温暖越是显得弥足珍贵。

唐乐并没有打断陈初的碎碎念,她宁愿陈初为同事的冷漠和自私而愤怒、不平,也不愿陈初和自己一样麻木、漠然。

陈初见唐乐沉默平静,自己倒是替她难受:“这份工作好不容易撑过两个月,现在又没了。”

天已经完全暗了下来,路灯的光在雨夜显得晦涩阴暗,两人没有打伞,唐乐的头发被雨雾打湿,一缕一缕贴着头皮,有种颓废狼狈的美感。

陈初突然记起从前的唐乐是长发的,喜欢穿白色的公主裙,却怎么也想不起,那个时候她是什么模样。

陈初认识唐乐的时候,只有三岁。

她也觉得奇怪,自己怎么会记得那么久远的事情,可那些记忆却在她脑海里深刻地存活着。

比如她刚学会走路,何婧就拿了和她差不多高的小提琴给她学,因为年纪小姿势不正确,导致现在有轻微的歪脖症;比如陈未从第一天学琴开始,每天练习结束后都会拿一块小抹布,一点点地擦拭自己的小提琴;比如上幼儿园的时候,老师因为她父母的关系会对她特别些,给她的点心总是比别人多一份;比如她因为调皮偷偷去攀爬幼儿园的栏杆摔下来,是唐乐半抱着将她带到医务室交给老师。

那个时候,唐乐就已经很高了,虽然穿着公主裙梳着羊角辫,脸上却没什么表情,沉默地看着她哭,不耐烦地用手捂住她的嘴:“别哭了,吵死了。”

陈未哄了十分钟,老师也束手无策,唐乐皱眉一捂嘴,她竟真的不哭了,开始打嗝——被吓的。

友谊或许便是从那时候奠定的。

后来上小学,两人又恰好在同一个班级,陈初便自告奋勇申请和她一起坐。老师原先是不同意的,最后还是她回了家在母亲面前哼哼唧唧了许多天,何婧才给老师打了电话:“我们家陈初成绩差一些,和唐乐坐在一起,看看能不能互帮互助提高成绩。”唐乐没有异议,或者说无所谓,老师也就卖了个人情。

可惜即便和年级前五坐在一起陈初也没有考上市实验中学,又是何婧花了一大笔钱才把她弄到唐乐的学校。

那时唐乐家还未落败,父亲唐见宁是博陵知名企业家,超市起家,房地产发迹,唐乐每日都有司机接送。陈初家庭条件在同学里算是不错,可比起唐乐,还是差了一截,至少没有专车接送,是父亲上下班时捎带上她。那时陈洪恩还不是陈校长,只是陈教授,还要给学生上课,路途又远,有时下班路灯都亮了,大多时候陈初是一个人在教室等他下班。再后来,唐乐便将她捎上,让司机绕大半个城市将陈初送回家后再回家。

许是家里太压抑,陈初和唐乐在一起时话会特别多,而唐乐大多时候都是听着,任她一个人讲个不停。再后来,上高一吧,有一天唐乐突然对她说:“明天可能没有车接送我们上下课了。”

“那没事,我们一起坐地铁回去好了。”

那个时候陈初并不知道唐氏已破产,唐见宁也丢下妻子与两个孩子一走了之,给他们留下大堆法院传票和满身的债务。直到有一天何婧神秘兮兮将她拉到房间问她还有没有和唐乐来往她才知道,原来唐乐家已经破产,他们从原来的私人别墅搬到了安置小区。唐乐妈妈,那个总是对她笑盈盈的唐乐妈妈去了五星级酒店当清洁工。

而唐乐,依旧是每天干干净净去上学,唯一的变化是,她把头发剪短了。

一米七五的个子,瘦削的身材,加上一头短发,她看起来就像一个帅气的大男生。

事实上,她也像男生一样承担了家庭的责任。

高三那年,在所有人都在埋头苦读拼命冲刺大学的时候,唐乐辍学了,以全年级第五,保送博陵大学的成绩。

那年,唐乐还不到十八岁。

而她一定想不到,三年之后,她的弟弟唐信也在临近高考的时候,突然宣布不再上学。

[5]

此时,陈初身处安置房狭隘阴暗的楼道里,地面是春天留给博陵的湿漉与泥泞。

一如她此时的心情。

防盗门大敞,争吵声此起彼伏,最后以唐乐一个巴掌甩在比她高一个头的弟弟脸上而宣告结束。

唐乐坐在沙发上,屋里只开了一盏阴暗的灯,瘦削的身体在地面形成一个单薄的影子。她低着头,把脸埋在自己的手掌里,陈初清楚地听见她的哭声。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哭。”下楼的时候,陈初这样想,“为了她的弟弟。”

她又在这一刻想起了陈未,若他现在在此,不知道是否会像唐乐一样为了弟弟的不争气而大动干戈。想来是不会的,他那样冷静淡漠的性格,说话都是轻声细语,怎么可能会发脾气呢?

她一边胡思乱想,一边摸黑下楼去找唐信,因为走得急,在出楼道的时候,一脚踩到了不知谁扔在路边的黑色垃圾袋,好不容易稳住没有滑倒,却踩了一脚的垃圾。

“真是糟糕透了。”

当那个干瘪的篮球第三次从篮筐跳出来时,整整一个小时没出声的唐信才终于开了口。

从前那个圆脸的小男孩已经长成挺拔的大男生,眉眼与唐乐相似,相比唐乐的英气,唐信的轮廓更硬朗一些,一米八五的身高矗立在陈初面前,挡住了路灯所有的光。

陈初正准备开口,却被他打断:“你不用劝我,我不会去上学的。”

“你不去上学,你要去做什么?”他在陈初面前,永远是那个小男孩,“你才十七岁,六月份马上要高考……”

唐信出声反驳:“我下个月十八岁了。”

“哦,十八岁了,那你告诉我你不上学你要做什么?难道相信那些在路上把你拦住的骗子,说你身材好长得好我带你拍广告……”

“我不是小女生,不会吃亏的。再者,他们真的没有骗我,我已经拿到收益。不管以后如何,我都想试一试。总不能看着我姐和我妈那么辛苦,而我一个人躲在学校里念书。”他狠狠地将手中的篮球扔了出去,“啪”一声溅起了无数水花。

“我觉得自己真没用!姐姐以为什么都不说我就不知道吗?那些人来家里找了多少次了?她的工作是不是又没有了?我真的觉得自己没用极了,明明我才是男生,却让姐姐一个人承受这么多……我什么都不会,找工作别人也觉得我年纪小,只有这条路可以走,怎么都得试一试。”

“如果是死路呢?”

“不往前走,怎么知道前面有没有路?”唐信微微垂着头,声音有点低,瘦削的侧脸忽然让陈初想起了楼上的唐乐。

陈初得知唐家出事后,她先是震惊,随即是愤怒,怒气冲冲地在放学的时候拦住了唐乐:“为什么你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却不告诉我?”得到的回答是:“告诉你又怎样,不过多一个人烦恼而已,你有几千万帮我们还债吗?”

是的,她当时不过是一名高中生,就算家里条件比班上大半同学要好,何婧给的零用钱不少,但又能帮上什么忙。第二天她偷偷摸摸拿着自己的小提琴去卖了,那是何婧去德国演出时偶然购得的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热爱小提琴的人没有一个不认识斯特拉迪瓦里,多少人寻寻觅觅耗费金钱、时间只为一睹其风采,贝思远偶尔借用她的琴都要洗净手细细地擦干才触碰,虽然陈初不热爱小提琴,但那把琴对她来讲比什么都重要,因为那是陈未的。

她却为了唐乐,瞒着何婧贱卖了小提琴,偷偷摸摸把钱拿给了唐乐,却得到一顿大骂。

第二天,唐乐将小提琴又送了回来,陈初一问才知道,她买回的价格远比自己卖出的要贵,差价是她卖掉父亲曾经送她的手表才补上的。

时隔三年,她又一次被这股坏情绪击中。

在这个诸事不顺的春天里,唯一的好事是:贝思远回来了。

自贝思远毕业之后,两人再也不能像在学校一样每天朝夕相对,也不能偶尔不想上课想念他便逃课照着他的课程表去教室找他。两人见面的时间只剩下了周末,且是在贝思远不加班、不出差的前提下。

贝思远回来的那天,久违的太阳终于在博陵出现。

遗憾的是那天并不是周末,还有满满的专业课,且是最恨人逃课的灭绝师太的课,陈初只好在课堂上因“胃痛”而在老师关切的目光中“回寝室休息”。

当然,她并没有回寝室。

陈初打了车直奔贝思远租在公司附近的公寓。

贝思远毕业最初,陈初也时常到这里来。买自己喜欢的家居,将这小小的空间装饰得温馨,像学校的女生一样周末给男友打扫卫生买菜做饭洗衣服,但这并没有维持太长的时间。一是学校离公寓太远,来回往往要耗费两个小时的时间,二是贝思远比她还要干净,这里永远干干净净,有条不紊,没有所谓脏衣服脏袜子乱丢,厨房碗碟成堆的现象,像他的人一样干净美好,完全没有她发挥的余地。

贝思远公寓的钥匙陈初系了一个卡通的粉色小熊钥匙扣,贝思远也有一个,不过是蓝色的。她用它开了门,进屋后有些兴奋:贝思远出差十天,屋子里终于有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陈初觉得自己就像童话里的田螺姑娘。

拖地板、擦桌子、抹玻璃,又将床单被套一股脑塞进了洗衣机,洗被单的间隙,陈初开了电视,但下午只有不知道重播了几遍的家长里短连续剧和慷慨激昂的购物节目,在一声接一声的“只要399,只要399”的凄厉呐喊中,她靠在沙发上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醒来太阳已经落了山,夕阳的余晖给这小小的公寓镀上橘色的光芒,柔软得像一个怀抱。陈初还未完全清醒,就听到大门发出一声清脆的“咔嗒”声。

她就这样带着一头乱发和轻微的起床气迎上了十天未见的贝思远惊讶的双眸。

“你怎么来了?给我打电话了吗?”

他站在玄关,整个人站得笔直,外套拿在手上,白衬衫最上面的两个扣子已解开,看起来凌乱也疲倦。

陈初看着贝思远精致的眉眼,忽然记起,这是他们认识的第八年。

时光荏苒,她的心境变了几遭,他却还是当初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