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案发现场

王林飞开着他自己的车到达了犯罪现场,那是辆红色的BMW,在丰芸这种车并不多见,而且在许多人眼里,这种车对一位侦查员来说也太豪华了些,尤其是他上班时还开着它。

这个美丽的星期五午后,他正坐上车准备回家,而李可却跑到自己的办公室来,破坏了他想在家中度过一个安静夜晚的计划。

“王队,这个案件很奇怪,胡队让你去看看。”李可说完这句话后,便拉着王林飞立刻开了一辆警车去了紫冷区的鹿角街,他们到那里的时候,已经有几辆车和一些人从南区赶到,进入到了银行里了。

银行外面聚集了一群人,当王林飞穿过人行道时,一个原来站在那里看着围观人群的巡警走过来对他说:“我找到几个证人,他们说他们听到枪声。我要怎么处理他们?”

“把他们留下来,”王林飞说,“然后驱散人群。”

巡警点点头,王林飞继续往银行走。柜台和书桌之间的大理石地板上躺着死者,他双臂张开,左膝弯曲,一只裤管向上滑了一截,露出雪白的短袜,上面还绣有深蓝色的铁锚,还有一截被太阳晒得黝黑的腿,腿上有些金色的毛。子弹正好击中他的脸部,血和脑浆都从脑后溅了出来。

银行的职员都坐在房间最里面的角落,胡石坐在他们前面,一条腿跨在书桌的一角上半站半坐着,一位女士正在用尖厉而愤怒的声调描述着,他则在笔记本上做记录。

胡石看到王林飞后,举起右手对那个女人示意,她一句话还没说完,但立即停了下来。刘子豪站了起来,拿着笔记本,走到柜台后面,到王林飞那儿去。他朝那个躺在地板上的男人点了一下,说:“他的样子实在不好看。如果你留在这里,我就可以带那些证人到别的地方,你可以安静地在这里干活。”

王林飞点点头。

“他们说是一个女人干的,”胡石说,“而且她带了现金离开。”

有人看到她往哪个方向跑了吗?”

“反正银行里的人都不知道。”胡石说,“当时有个家伙站在外面,他确定看见一辆汽车开走,但是他没有看到车牌号,也不确定是什么牌子的车,所以我没有多问。我晚些会再找他问话。”

“这是谁?”王林飞对着那个死人微微点头问道。

“一个想当英雄的人。他当时想扑向劫匪,当然,在极度惊慌下她开了枪。他是银行的一个客户,工作人员都认识他。他来这儿处理他的保险箱,从那边的楼梯走上来,正好遇到这件事。”胡石看了看笔记本。“他是一个健身协会的主任,名字叫做钟豪。”“他大概以为自己是‘闪电侠高登‘。”胡石说。

胡石露出了质疑的眼神,勒恩的脸红了起来,立刻换个话题说:“噢,我猜想那里面可能会有她的影像。”他指着挂在天花板上的摄影机。

“如果焦点对实,里面也有胶片的话,”胡石不太有信心地说,“而且还得出纳员记得踩了按钮。”

时下多数银行都装有摄影机,只要值班的出纳员踩地板上的按钮,它就开始拍摄,这也是银行职员遇到抢劫时唯一要做的事情。由于近来携械抢劫银行的案子越来越多,银行遂下令工作人员在遇劫时听从劫匪的要求,不要有阻止劫匪的举动,以免危害自己的生命。这个命令可能会让人以为银行是

基于人道主义或顾及员工的安全,其实不然,这是经验累积的结果。对银行和保险公司而言,让劫匪带着他们的钱逃离现场,要比赔偿客户损失或受伤人员的个人、家庭所需(如果有人受到伤害或被杀,就有此可能)更划算。

这时法医来了,王林飞于是走到他的车子里去拿处理凶杀案用的袋子。他用老方法来办案,也常常奏效。

胡石走了出去,准备回丰芸市公安局,他还带着银行的工作人员及四个自称是目击者的证人。

他借了一间审讯室。进去之后他脱掉小牛皮夹克,把它挂在椅背上,然后开始初步的调查。刚开始时,三个先被询问的银行职员的说法非常一致,但是后面那四个证人的陈述就有些各说各话了。

第一个证人是名四十二岁的男人,枪声响起时他正站在距离银行门口五码的地方。他看到一个戴着黑色帽子和墨镜的女人冲过去。半分钟后,根据他的说法,他看到街上有一辆绿色轿车,大概是欧宝,从十米远的人行道外冲出来,飞速开往鹿角广场的方向,然后就不见了,而他认为他看到那个戴着帽子的女人坐在后座。他来不及看车牌号,但是他相信它是“AB”开头的。

下一个证人是一个女人,女装店的老板。她听到枪声时就站在自己的店门口,她的店面与银行只有一墙之隔。刚开始她以为声音是从店里的餐具室传出来的,她担心是煤气炉爆炸,所以冲到里面去,发现没事后,她又回到店门口。随后她望着街道,看到一辆蓝色的大车猛然拐进车流中——车胎发出尖利的磨擦声,就在此时,一个女人从银行出来,大叫有人中弹了。

她没有看清楚车里坐的人,也不知道车号,但她说看起来有些像出租车。

第三个证人是三十二岁的铁匠,他的描述比较详尽。他没有听到枪声,完全没注意到。当那个女人从银行出来时他正沿人行道走着,她很匆忙,跑过他身边时还撞了他一下。他没有看到她的脸,但是猜测她大约是三十岁左右。她穿着蓝色的裤子、衬衫,戴着帽子,还拿着一个黑色的袋子。他看到她坐进一辆车牌标有tcA”的车子里,车牌号里有两个三,那是一辆淡黄色的雷诺十六。一个瘦瘦的男人,大概二十到二十五岁,坐在驾驶座上,他一头长直黑发,穿着短袖棉布圆领汗衫,脸色苍白得吓人。另外一个男人看来年纪较大,他站在人行道上为那个女人打开后门,关上后他就坐到副驾驶的座位上。这个男人体格健硕,大约五英尺十英寸高,有一头灰发,又乱又多。他肤色红润,穿着一件黑色长裤,外八字脚,上身穿着一件黑色圆领衫,上面有一些亮闪闪的东西。那辆车调头后向闸门广场的方向开走了。

听完证词后,刘子豪觉得有些迷惑。在召唤最后一个证人进来之前,他仔细地读了笔记本。

最后这个证人是个五十岁的钟表匠。当时他正坐在银行外的汽车里等他的妻子,而她在街道另一头的鞋店里。他的车窗开着,所以听到了枪声,但是他没有任何反应,因为在鹿角街这样熙熙攘攘的地方,到处都是噪音。他在三点过五分时看到那个女人从银行出来。他之所以注意到她,是因为她似乎非常匆忙,连撞到一位上了年纪的女士也没道歉。他认为这是典型的斯德哥尔摩人,总是匆匆忙忙的,而且不太友善。

而他是从索德拉来来的。那个女人穿着长裤,头上戴着一顶会让人联想到牛仔的帽子,手里提着一个黑色的购物袋。她跑到街口之后就在转角消失了。没有,她没有坐上任何汽车,也没有停下来过,她一路跑到街角就消失了。

胡石打电话说明了雷诺汽车里那两个男人的特征,然后站起来,整理好纸张,看了看时钟。

已经六点了。他觉得自己做了许多无用功。第一个到达现场的巡警早说过这些目击者对汽车有各自不同的描述,除此之外,每个证人对过程的描述也不太一致。

毫无头绪。当然,通常都是这样的。

有一会儿,他犹豫是否应该留下最后那个证人,但还是作罢了。每个人看来都归心似箭,而且老实说,他是最心急的,虽然这可能是奢望。所以他还是让所有的证人回去了。

穿上夹克后,他回到银行。

那个勇敢的健身教练的尸体已被移走了。一个年轻的无线电通讯巡警从汽车里出来,通知刑侦大队队长刘子豪正在办公室等着他和王林飞。胡石叹了一口气,然后走向他的车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