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

“我跟洛筝其实是同一类人,”盛言臻的下巴抵在江意的额头处,她看不见他的表情,只能听到他的声音,“说文艺点叫生性凉薄,说白了,就是自私、心狠。我能头也不回地离开她,她也可以坦然地抛下我,既然凑在一起没有出路,不如各奔前程。”

盛言臻的声音顿了顿,接着又问:“我这样子是不是很可怕?”

江意没回答,而是拉着盛言臻的衣领,让他低下头,然后在他唇上很轻地碰了碰。

“大概每个小孩在受委屈时都发过同样的誓——”江意用自己的额头抵着盛言臻的,说,“以后要变成很可怕的坏人。你只是受了委屈,并不是真的可怕。”

盛言臻收拢手臂,将江意抱得更紧,笑着说:“我真的很好奇,江总整日老成持重、不苟言笑,为什么能把女儿养得这么可爱?小江意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

“爸爸告诉过我,要敢于表达真实的想法,”江意仰头看着他,眉眼温润有光,“让爱意明确而坚定,你喜欢的人才能感受到自己正在被爱着。”

江意敲了敲盛言臻的胸口,那个有心跳的地方,笑着问:“盛老师感觉到了吗?”

据说无论多冰冷的人,一旦被爱,都会变成温顺的小猫,好似有了靠山,柔软的感觉由内而外地透出来。

盛言臻像是被什么暖了一下,心口隐隐发烫,不由自主地开口:“那天在酒会上,我原本是想告诉洛筝,若夫家待你不好,或是生意垮台拖累你,你可以离开,净身出户也没关系,有我呢,我长大了。可惜,她没给我开口的机会,也让我明白,她从未在乎我。”

心事和盘托出,人反而轻松下来,像是脱掉了沉重的旧冬装。

盛言臻再度将江意抱紧,他的声息很轻,在她耳边缓慢响起:“她不在乎我,没关系。我有心爱的女孩子,我在抱着她,这就是最好的圆满。”

那天的聚会,盛言臻没有留到最后,带着江意提前离开了。车是代驾开的,江意坐在车厢后排,拧开一瓶纯净水,小口喝着润喉。盛言臻靠在一边,他的外套盖在江意的膝盖上,身上只有一件衬衫,领口和袖口处有些松散,透出几分跅弛不羁的味道。

江意边喝水边瞄了盛言臻几眼,盛言臻张开手臂,让她靠过来,挨着他的肩膀,她笑着问:“看我做什么?”

江意也笑,没说话。

这时,车子经过一处小广场,广场舞的舞曲声节奏强烈,盛言臻让代驾停车。江意不明所以,透过车窗看见盛言臻下车走到路边,和卖气球的小贩说了几句话,再回来时,手上多了一枝玻璃纸包裹的红玫瑰。

车门一开一关,透进些许寒气,盛言臻将玫瑰递给江意,说:“玫瑰是偶然碰见的,心意不是。”

盛言臻背着光,眉眼陷落在暗影之中,显得分外深邃,英俊而浓烈。

他伸出手,指尖碰了下玫瑰的花瓣和枝叶,接着,又碰了碰江意的鼻梁和嘴角,笑着说:“你之前送红色的扶郎花给我,说红色是最像玫瑰的颜色,所以,用红色借代浪漫送给我。现在,我不必借代了,可以正大光明。”

她说过的话,他都记得。

车厢里有融融的暖光,花香、音乐和心上人的温和眉眼。

江意听见心跳怦然作响,强烈而悸动。

“以后,我遇见的每一朵玫瑰,都给你。”盛言臻看着她,“我的心意,也给你。”

那个吻是在玄关处开始的,房门合拢的瞬间,盛言臻的外套掉在地上,江意踩到它,脚趾踢到冰凉的金属衣扣,微微瑟缩。

她向后退,两只手腕被盛言臻握住,举起,贴在墙壁上,呼吸好似被截断了,不由自主。

没开灯,周遭光线混沌,心跳却越发清晰。这时候江意才有一点害怕,膝盖发烫,盛言臻却停下来,额头发烫,贴在她颈侧。

“今晚你睡主卧,我去客卧。”他说,“你好好休息,不许来闹我!明天上午你有课对吧?一早我送你回学校。”

“下一次我要带些衣服过来,”江意说,“总不能一直穿你的,尺码也太大了。卧室和书房里要换上我喜欢的香氛,窗帘和地毯的颜色,也要我来选。”

若喜欢一个人,连她偶尔的骄纵和小小的霸道都觉得可爱。

盛言臻点头,笑容柔软:“好好,都听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