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一群人类在街上逃窜, 身后跟着大波丧尸,已经是道尽途穷的绝路。
人类数量不多,只有十多个, 但身上穿得是统一的制服,并且外形相对来说比较强壮, 整洁, 与那些在末世里躲藏了大半年, 看起来比丧尸好不了多少的幸存者不一样。
小煤球警惕地看着他们,身边的近百条狗子与他一起躲在建筑里面,围观这场数量悬殊的“捕猎”。
人类被丧尸追进一条死巷子, 顶多还有一分钟, 他们要么被啃食殆尽,要么也被病毒感染,成为新的行尸走肉。
然而即便到了这种关头, 他们依然只是跑。
有人把打完子弹的枪丢向丧尸,没有任何作用。
他们没有异能。
小煤球歪了歪头, 冷冽的双眸似乎看穿了什么。
萨摩耶也走了过来, 看见这一幕问:“要帮忙吗?”
他嗤笑,“帮他们?当初幸存者拿狗当食物的时候, 可没人帮我们。”
“那我们还留在这里做什么?快点带上书回基地吧。”
“你看。”
小煤球指向某一处。
萨摩耶抬头望去,只见楼宇之间, 有滚滚浓烟往上飘。
“刚才那里有架飞机坠毁了,估计他们就是从飞机上下来的。”
这至少说明两点。
一, 他们当中有人会驾驶飞机。
二, 他们不是普通的幸存者。
小煤球喃喃道:“我们需要人类的技术,他们来的正是时候。”
萨摩耶惊讶地问:“你该不会想把他们带回去,圈养起来吧?”
“有何不可?”
“这个……”
倒也没什么大问题。
只是从来只听说过人养狗, 还没听说过狗养人的,让他感觉很危险。
小煤球却越想越兴奋,觉得这个计划很可行,当即部署起来。
巷子里,人类被一堵高墙挡住,无法再前进一公分。
前面是难以攀越的水泥墙壁,后面是狰狞可怕的丧尸。
不少人放弃挣扎,哭了起来。
“还不如一开始就去死呢!还不如去死!”
旁边人握紧手里的武器呵斥。
“哭什么哭?跟他们拼了!能活几个算几个。”
“活下来又有什么用,这里什么都没有,活得了几天?”
交谈时,丧尸已经抵达跟前。
距离最近的一个张大嘴,猛地扑了过去,将其中一个人类按倒在地,腐烂的臭嘴啃向他的脖子。
那人拼命蹬腿,嘶哑地叫喊,却只令其他丧尸更加激动。
他以为自己死定了,痛苦地闭上眼睛。
下一秒,一股疾风将他身上的丧尸吹跑,紧接着刺眼的火光在尸群中爆开,将巷子隔成了两个世界。
烈焰将丧尸烧得惨叫,腐烂的焦肉发出噼里啪啦的怪响。
他们疯狂挣扎,却怎么逃都逃不出火焰的围困。
幸存者们紧紧地挤在一起,表情并没有放松,反而更加惊恐。
有几个人口中不住念叨:“完了完了,他们跟来了!”
火焰燃烧了两三个小时才熄灭,尸体烧成焦炭,满地都是粘腻乌黑的尸油,空气里弥漫着令人作呕的臭味。
幸存者们蜷缩在墙角,脸上的认命的麻木。
一个身影从天而降,避开肮脏的地面,慢慢走向他们。
他们定睛一看,陡然瞪圆了眼睛。
来人不是他们预料中的追兵,而是一条……体型大得惊人的黑狗!
狗四脚站立,身高就超过两米,庞大的像一座小山。
身上皮毛油光水滑,没有一根杂毛。四肢修长有力,爪牙锋利,长长的尾巴犹如一根鞭子,抽在人身上的力度不敢想象。
他眼睛亮得惊人,脸上没什么表情,却有种不怒自威的气场。
当他走到两米之内,坐在地上的幸存者们自下而上的仰望他时,压迫感强烈的让他们无法呼吸。
“饶命,饶命,不要吃我们!”
一个人跪在地上,拼命朝他磕头。
他环视一圈,竟然发出了人的声音。
“你们从哪里来?”
幸存者们没有隐瞒,把他想知道的信息一股脑全交待了。
这些人来自于西南的一个城市。
那里人烟稀少,面积宽阔,由于海拔高,末世爆发后连丧尸都不太过去。
他们是跟随军队一起撤退的,抵达之后建立起基地,鼎盛时人数高达三万多。
然而就在前些天,基地忽然遇袭,一夜之间死了大半人。
他们是基地里的科研人员,被军队护送逃出来。
在飞离基地的时候看见,袭击他们的居然也是人类。
那些人类很奇怪,能操控水火、风、甚至植物。
武器在他们面前不堪一击,顷刻间,就把大家辛辛苦苦建立起来的房屋仓库摧毁得一干二净。
他们乘飞机逃走,本想找个安全的地方暂住,有机会再回去援救别人。
但是飞机在逃离基地时受损,半路上坠毁了,他们被迫跳伞,落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被丧尸追得满街跑。
小煤球对于他们遇袭的事没多大兴趣,只关注一点。
“你们是科研人员?”
“没错。”
“研究什么的?”
“我和他们两个是生命科学,那边三个是工程材料,另外还有建筑、有机合成,心理学等等。”
对方说完特地补充,“你别看我们现在这副样子,但在末世前,都是XX大学的教授,对研究的方向非常精通。”
“是么?那你们会不会盖厕所,养猪,教小学?”
“……可以。”
“很好。”
小煤球说:“跟我走吧。”
众人愣了愣,“去哪儿?”
他没回答,仰头长啸,狗群狂奔而来,带着绳索与麻布袋,把这些人捆好丢进袋子里,绑架回基地。
今天收获颇丰,小煤球的心情很不错,趴在装满书籍的纸箱上,慢悠悠朝山里飞去。
空中飘过一团云,他猛地抬起头,定定地看了好一会儿,才确定里面没有人。
她现在在做什么?
独自推着小车在商场闲逛,找她喜欢的衣服首饰?
还是睡到现在才起来,打着哈欠纠结晚上该吃什么?
又或者已经找到更合适的新旅伴,将他抛之脑后了?
时间慢一点,再慢一点吧。
他很快就有勇气去找她了。
——
周云轻把好玩的城市都去了一遍。
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只剩下自己一个人后,那些曾经很感兴趣的博物馆、特色建筑,都减色不少。
她很快就改变了旅途方向,不再在市区徘徊,转为欣赏山川湖泊。
十一月中旬,气候停留在往年九月份的程度。
周云轻去了趟高原,尽管提前准备了不少氧气瓶和药物,高原反应仍然折磨得她苦不堪言。
但她没有后悔来这儿。
此地海拔很高,云层稀薄,丧尸少。
当她坐在一座雪山顶时,甚至享受到了半小时的阳光。
周云轻用雪捏了个哈比,装进背包里。
异能使它冻得硬邦邦的,只要她不死,就永远不会融化。
她准备下去了,远远地看见一大片浓烟,还以为是草原着火了,飞近一看,才发现是一座基地。
基地很大,像个小镇,建筑都是简易的,应该是末世爆发后才搭起来,但现在都被烧毁了。
尸体堆了一大片,有队伍在里面进出,运输什么东西。
她看了几眼便要走,不打算掺和,不料刚一转身,面前就多了个人。
“将军!”
唐昊很开心地看着她,“我们又见面了。”
她指着下方问:
“这是你们干的?”
他瞥了瞥,眼神轻蔑。
“是啊,很简单对不对?这已经是我们毁灭的第十三个基地了。”
十三个,哪怕一个基地只有一万人,那也杀了十多万人。
十多万人,曾经的异能者,总数也才几万而已。
周云轻问:“你打算什么时候停手?”
“停手?谁知道呢,大概等他们再无反击之力为止吧。”
周云轻不知道该怎么说,看了他两眼,发现一件事。
“你头发白了不少。”
唐昊摸摸头发,叹气,“曾经几十年没变化,我以为这辈子都不会老了。现在看来,只是延缓了一会儿,该老还是要老。我记得将军的年纪和我相差不大,怎么……”
“怎么没有白头发是吗?”
她狡黠地眨眨眼,“我染的,我囤了一大箱染发膏,你想要我可以送你两瓶。”
唐昊哭笑不得,“谢谢,不用了。”
她望着远方的山峦,“你说这些乌云到底还要多久才能散去呢?草和树也长不出来,整天灰蒙蒙的,害得人心情都不好。”
唐昊也跟随她的视线望出去。
“快了吧,上辈子差不多过了一年左右。”
周云轻点点头,感叹。
“真希望有机会看一看这里长满青草的画面,那时一定很美。”
唐昊转头看着她的侧脸。
“你在担心什么吗?放心,一切都在我的掌控之中,普通人做不了什么的。再给我半年时间,只需要半年,全世界都是我们的了。到那时,你喜欢哪里的风景,我都可以将它送给你。”
周云轻忍俊不禁。
“不用了吧,我可没有改变主意要加入你。”
唐昊颇为自信。
“没关系,我愿意等。我所走的是一条可行之路,将来你肯定会明白的。”
周云轻抿了抿嘴唇,问:“那你有没有想过,世界这么大,凭区区几万异能者,如何把人类的文化传承下去?还是说你决定放弃文明社会的一切,回到野蛮时期?”
唐昊笑着摇摇头。
“我们早就讨论过这个问题了。”
“结果如何?”
“只凭几万人,肯定是维护不了社会运转的。我们的目标,也不是为了把普通人杀光,自己去种田养牛。生产需要人力,我们会留一部分普通人下来,不用太多,几千万足以。将来由他们干活,而我们只需要管理他们就行了。”
周云轻皱眉,“你这模式我听着有点耳熟。”
“嗯?”
“像不像以前的……”
她说到一半忽然停下,笑笑道:“算了。”
唐昊不解,“怎么了?”
“说了也没什么用,我想时间会证明一切。”
社会是有自我调节机制的。
一个体制太极端时,必定会产生新的代替它。
盛极必衰,隐藏在背后的力量,即便异能也无法抵挡。
古往今来,不是一直这样么?
周云轻见唐昊有些郁闷,转移了话题。
“无论如何,身体最重要。最近睡觉的时候,旧伤总是隐隐作痛。我想异能预支了我们的体力,现在到了该要偿还的时候了。”
唐昊道:“你现在住在哪里?可不可以给个地址给我?基地里有一些医生,我让他们给你弄点药。”
周云轻摆摆手。
“不用啦,我这里跑那里跑,自己都不知道以后会在哪儿的。”
“你还没有玩够吗?”
唐昊蹙着眉心,再次发出邀请,“留下来吧,不想杀人没关系,这些事我来做,你待在基地里就好,什么都不用做。”
听起来很美好,可接触的关系越多,就越会身不由己。
这一点她曾经可是深有体会。
周云轻再次拒绝他的邀请。
唐昊没有办法,告诉她新基地的位置,底下有人找他,便离开了。
周云轻继续向前飞,过了会儿突然冒出个想法。
现在该去的地方都去过了,或许她应该空出时间,找个好地方,给自己建一个新家?
几天之后,她来到位于南方的一片山林中。
这里说偏僻不偏僻,十几公里外就是一座曾经的新一线城市。
不光设施齐全人口多,风景还特别好。
这片山林就更美了,在末世前就是旅游胜地,以“竹林、泉水、云雾,清凉绿静”的优美环境著称。
海拔不高,但气候凉爽,哪怕三伏天里,空气依然沁人心脾,是四大避暑圣地之一。
得益于这里的地理环境,许多民宿和酒店,都把地址选在了这里。
周云轻抵达的,就是其中的一家酒店。
它位置独特,被群山环绕,靠一条幽凉小径进入。
左边是一片竹林,右边有一片花圃。
一条两米宽的小溪从山中流出来,从屋前淌过。
屋后又有一条小路,穿过竹林,行走半小时,可以抵达一片湖泊。
面积不大,五亩地的样子,但池水清澈见底,宛如镶嵌在群山中的一块青绿色水晶。
酒店自身也富有设计感。
造型简洁,分为上下两层。其中一整面墙都是玻璃制的,通透明亮,另外三面则贴满了青灰色的原生态泥砖。
酒店无论是环境还是装潢,都非常合周云轻的心意。
她在周边转了转,没发现什么问题,决定就留在这里了,降落在大门外。
门是敞开的,末世爆发时他们还在营业,店里的陈设没有变化,甚至咖啡机下面还放着一杯已经干涸的咖啡。
环境太好,家具上都没落什么灰,只是墙上溅了几道血,显然发生过打斗。
这里还有活人吗?
周云轻为了确认这个问题,在酒店搜寻起来。
一楼没有,二楼没有。
她走进竹林,两个丧尸朝她扑来。
她用风挡住他们,伸手抓住胸牌看了看。
“大堂经理?前厅服务员?你们还挺敬业的,别人都跑光了,就你们还在这儿游**。”
丧尸嗬嗬地叫个不停,嘴里喷出臭气。
周云轻本想杀了他们的,然而看看这广阔寂静的山野,一个人未免太孤单,于是改变主意,拆掉部分围墙,把他们圈养在林子里。
她回到酒店,给自己挑房间。
既然不用考虑价格,不选最好的都过意不去。
她入住最大最豪华的那个房间,自带客厅厨房与阳台。
视野开阔,站在阳台上可以看到大部分风景。
房间太久没人住,还是需要打扫一下。
周云轻抬起手,要用异能,想到自己什么都缺就是不缺时间,于是收起异能,找来了扫把。
用半天的时间扫地拖地擦灰尘,她坐在沙发上休息了一会儿,看着**的床单被套,还有房间里的地毯拖鞋,决定全部换新。
酒店有仓库,新的日用品都存放在里面。
周云轻走进去,不光找到床单拖鞋,还看见了沐浴露洗发水,牙膏牙刷等等。
从储存量来看,足够她一个人用两三年的。
隔壁还有一个仓库,是用来存放粮食的。
水果蔬菜肉类早就腐烂风干了,但是米面、火腿、车轮一样大的芝士,调味料,以及满墙的香槟红酒,依然可以食用。
这点令她意外,之前还以为需要定期去城里找食物的。
现在看来,光吃存货都要吃很久了。
周云轻回到之前的仓库,挑选**用品。
床单有三种风格,纯白的,纯白刺绣的,还有深灰色暗金纹路的。
她对着三种床单自言自语般地问:
“哪个更好看?”
身边静悄悄的,没有人能回答她。
周云轻只好点兵点将,选中了纯白绣小雏菊的那一套,又用同样的办法选了拖鞋、地毯,回房间换上。
中午没吃饭,晚上她做了个黑椒芝士火腿意面,开了一瓶白葡萄酒,吃饱喝足,回房间倒头便睡。
睡得早醒来也早,翌日凌晨四点,她就睁开了眼睛。
房间里漆黑一片,窗外稍微亮些,但是没有星光。
风吹得竹林沙沙作响,由于叶片早就烂光了,只剩枝条打枝条,声音听起来很刺耳。
她穿着拖鞋走到阳台上,望着那些枯树烂草,非常遗憾。
以前这里的风景得有多好啊,不知道要等多久才能恢复到正常状态。
不过……何必等它自己恢复?
她闭上眼睛,双手平抬。
无数绿色的小光点从她掌心飞出,犹如萤火一般,落进山林里。
枯萎的草叶慢慢抬头,挺直了腰杆,颜色从枯黄逐渐转为嫩绿色。
树木长出叶片,开花结果,竹林也重新焕发生机,在夜风中摇曳。
只用了十分钟,以酒店为中心,方圆几里内所有枯萎的植物都活了过来,甚至连小溪里也长出绿油油的水草。
周云轻打了个踉跄,站在阳台看了会儿,疲倦得站不住,扶着墙回到**,一觉睡到上午十点才醒来。
她习惯性赖床。
没什么要紧事的话,就算醒了,也要在**躺半个小时才起来。
今天窗外满目的绿色把她的坏毛病都改了,迫不及待走出去,停在阳台上时,正好有只灰色小鸟落在栏杆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周云轻惊讶地看着它。
“原来还有鸟吗?平时都藏在哪里的?”
小鸟自然无法回答她。
她下楼用碗装了点米,洒在门外青石板路上。
一只鸟落下来,紧接着是两只、三只……
没过多久,她就被几十只鸟包围了。
周云轻十分惊喜,没想到身边原来还有这么多“小朋友”,真不知道这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它们是靠吃什么活下来的。
“吃吧吃吧,吃肥一点,我就有东西吃啦。”
一只小鸟停下来,歪头看着她。
她哈哈大笑,“开玩笑的,以后没吃的尽管来找我。”
鸟儿挺没良心,吃完就全部飞走了,一只都没留下来。
周云轻拿着空碗回屋里,洗漱一番,给自己做早饭。
她煮了点火腿粥,喝完换上一套短袖短裤,扎了个马尾,找来一个水桶,一个小网兜,去小溪里捞鱼。
山里的气温比外面低好几度,晚上睡觉都得盖棉被,溪水也凉得很。
周云轻怕冻出老寒腿,又回酒店翻出双雨靴,这才放心的下水里。
海里的生物没有受到陨石影响,因为水域广,生物多,可以脱离陆地自己形成可维持的生态圈。
小溪不行。
里面的鱼虾主要靠浮游生物和掉进来的小虫,末世后它们也死光了。
周云轻捞半天,连颗螺蛳都没捞到。
天天吃火腿也腻啊,难道真的要吃鸟?
她心里挺舍不得。
站在溪水里望向四周,她发现了一个东西,忙跑过去。
那东西长在竹林里,一半露出地面,一半藏在土里。
周云轻用手刨,用鞋尖踢,用网兜挖,忙活了半天,小心翼翼地把它捧起来。
约莫一截手臂长,表皮粗糙内里白嫩,散发着泥土的清香。
是棵笋!
她仿佛挖到宝藏,顾不上脏,抱着亲了一大口,跑回家做饭吃。
鲜笋炖火腿,听着就好吃。
周云轻煮了一锅米饭来配它,连吃两碗,格外满足。
竹林真好,又能看又能吃,可惜还是没有别的肉。
能不能在里面养些使用动物?
吃竹子的动物……熊猫?
不行不行,那么可爱她下不去手。
竹鼠?
想养也没处找啊。
她想得脑仁儿疼,懒得洗碗,跑去院中的竹制秋千椅上躺着。
听着竹叶声,吹着凉风,秋千摇呀摇,摇呀摇,不知不觉就睡着了。
醒来已是傍晚,椅子旁边聚集了一群小鸟,大概在等她投喂。
周云轻站起来,舒服地伸了个懒腰,心道自己怎么这么聪明,找到个这么好的地方。
“饿了吧,我去舀米。”
她走进屋中,拿起之前的小碗,伸进米袋子里,正要拿出来时,瞥见胳膊上有一小块污渍,擦了擦。
污渍擦不下来,大概已经干了。
周云轻打湿一块毛巾用力擦,依然没用。
她看着那块形状颜色都很奇怪的“污渍”,心里有点慌,跑到光亮处细看,研究了半天,不得不肯定……
那是一块老年斑。
她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