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宁芦客栈里的老板娘
风拂过山林,带着落叶,摇晃起树上那所剩不多的叶子,伴随着哗啦啦的声音。
无数的声音连在一起,连成一片,仿佛整座山都在低低私语。
远处飘来黑云。
李梦舟抬头望天。
要下雨了。
在那朵黑云飘来的方向,就是姜国都城,那里是修行者的世界。
李梦舟现在不是修行者,所以他没办法进入到修行者的世界。
原本如灰蒙蒙的天空,像是被泼上了一盆浓墨。
上空的铅云愈来愈重,片刻功夫,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啪嗒。
雨点落在李梦舟的脸上。
无数的雨丝倾洒下来。
李梦舟静静地看着这斜风细雨。
然后默默地撑起一把油纸伞。
他没有淋雨的喜好,虽然这种氛围挺适合淋雨的。
如果旁边没有站着叶桑榆的话。
油纸伞大面积是打在叶桑榆身上的,她的体质孱弱,若是淋雨,恐怕会很麻烦。
他们已经离开了花城。
清风帮成为了溪安郡第一大帮,朱雀堂也已经并入了清风帮,成为了帮派最大的堂口,堂主依旧是莫莲。
当然,莫莲也多出了另外一个身份,清风帮的帮主夫人。
这跟林振南没有任何关系,因为他已经把帮主位置传给了林少云。
经历了白鲸帮和同盟会的事情后,林振南想开了很多事情,他想要重新找回初心,于是决定云游四海,感受江湖上发生的故事,并且参与其中。
而杨霖也正式退出了宗师盟,在李梦舟的提议下,他成为了清风帮的客卿,目的只是为了养老。
李梦舟很讨厌别离,所以在告知林少云和莫莲自己要启程后,并没有等到他们决定要办的送别宴会,便与叶桑榆一道提前离开。
这是先前跟叶桑榆约定好的事情,两个人会一起去都城。
奈何这天气作怪,他们只能在山林里过夜了。
李梦舟不喜欢山洞这种阴暗潮湿的地方,因为自五岁开始都是住在这样的环境里,甚至有时候更不堪,导致他已经很厌恶。
好在皇天不负有心人,他在山林里找到了一处破庙。
庙宇和道观是很常见出现在林野间的,就算是深山老林,也不缺少这种地方,虽然李梦舟并不明白为什么庙宇和道观总是要出现在看不见人烟的地方。
或许这种地方更适合修行,而且只要名声传出去,总会有上香和祭祀的人慕名而来,倒也不怕没有香火。
破庙很简陋,毕竟带着个‘破’字,好在勉强能够避雨。
庙里正中央坐置着神像,但饱经风霜下也只剩一尊泥胎,而且脑袋也缺了半块,竖在身前的一只手也不见了踪影。
李梦舟首先要做的便是生火取暖,好在庙里有不少干草,但只是干草明显是不够的,这种东西很快就会燃尽,于是李梦舟把目标放在了破烂不堪的庙门上。
他很果断的将庙门整个拆了下来,从背后取出朴刀砍成小柴,这把朴刀是他离开花城之前,到铁匠铺打造的,质量明显要比崔债的好多了。
柴虽然有了,但生火却很麻烦,原本在树宁镇里带出来的火折子不知道弄哪去了,只能钻木取火。
好在李梦舟也有些一些经验,虽然花费了一些时间,最终还是成功生出了火。
叶桑榆一直坐在旁边,双臂抱膝的看着李梦舟生火,等到有暖意出现后,她看着那门庭大开的地方,说道:“虽然能够避雨,但外面的风没有遮挡,呜呜的吹进来,这火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李梦舟生火的地方当然是避开了风口,但这并不足以取暖,不单单是庙门被他拆卸,窗户也是残破,根本不能遮风。
听到叶桑榆的话,李梦舟淡淡的回道:“将就一夜吧,雨下得不大,明天一早应该就能停了。”
叶桑榆裹了裹身子,弱弱的说道:“我饿了。”
李梦舟当即从背囊里取出食物,既然要去都城,出发前,当然要备些吃食,虽然都很简单,大多是面饼之类的东西,尤其是凉了之后不太容易食用,但这种条件下,有东西吃就不错了。
本来是想直接递给叶桑榆的,但他想了想,又收回了手,然后用多余的干柴在火堆上摆了个架子,将面饼在架子上烘烤,最起码能够让面饼软和一些,更方便食用。
做完这些,李梦舟又从腰间取下酒葫芦,径自饮了一口,很是自然的又把酒葫芦递给叶桑榆,说道:“喝一点暖暖身子吧。”
叶桑榆皱了皱眉,说道:“酒这种难喝的东西,我才不要。”
李梦舟摇摇头,说道:“不识人间美物啊。”
看着叶桑榆因为寒冷而不时颤抖的身子,李梦舟沉默了片刻,四下打量一圈,便注意到神像前的贡台上放着几个瓷碗,里面是黑乎乎的东西,是香蕉和苹果等水果腐烂后的样子。
他没有介意这些,拿起一个碗到了庙外,借助天降的雨水进行清洗,他洗的很仔细,直到再没有一丝污点,明亮洁净之后,才走回到火堆旁。
叶桑榆奇怪的看着他,问道:“你在做什么?”
李梦舟没有说话,转身又走出了破庙,这次他撑起了油纸伞。
庙外有着一颗果树,上面结着早已熟透了的果实,甚至在地上也尽是熟透后自然掉落的果实,但大部分都已经坏了,李梦舟的视线放在了树上。
这是一种红果,在山野间是很常见的,能够食用,而且味道甜丝丝的。
他撑着伞站在树下,推掌一拍,一股劲风拂过,啪啦啦便有数不尽的果子掉下来。
李梦舟好整以暇的捡起不少果子,回到了破庙里。
将葫芦里的酒倒在洗干净的碗里,然后用朴刀切开拳头大小的果子,汁液四溢,全部也一起丢进了碗里。
把烤软的面饼从架子上拿起来,然后又把放着果子的酒碗架在上面,李梦舟这才朝着叶桑榆说道:“这样的烧酒就不那么难喝了,如果太冷的话,今天晚上可能不太好过,有酒撑着总是好一些。”
说着,把一张面饼递给叶桑榆,他自己也拿着一张面饼,狠狠的咬了一口。
叶桑榆怔怔的看着手中热乎乎的面饼,又看向那火堆上烤着的‘果酒’,心下不由生出暖流。
因面饼凉了,不甚可口,所以要烤软一些,这也能体现在细心上面,在叶桑榆认为,李梦舟作为男孩子,肯定不会在意面饼凉不凉,之所以还要这么麻烦,肯定是为了她。
而且因为身体寒冷,又说出酒很难喝的话,李梦舟顾及她的身体,便更是麻烦的洗碗找果子,尽量驱除酒辣味,这般贴心的照顾,哪能不让叶桑榆感动。
本来便相当于是离家出走,在江湖上孤苦无依,丁点的温暖也会被放大,不由让她痴痴的看着李梦舟,有些出神。
李梦舟可不知道叶桑榆想了这么多,他做这些固然是因为考虑到叶桑榆的身体,但除此之外,他并没有别的念想。
正如他现在只顾着吃饼,便可见一斑。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围在火堆旁默默地吃着饼,只是叶桑榆的视线一直都在李梦舟身上。
这时,李梦舟见酒碗已经冒起热气,便取了些干草护手,将酒碗从架子上拿下来,先尝试着抿上一口,温热的触感,热度正好,而且也有那果子的甜意渗透在里面,的确好喝多了。
将酒碗递给叶桑榆,李梦舟说道:“可以了,味道不那么浓烈,应该挺好喝的。”
叶桑榆同样取了些干草双手捧住酒碗,虽然酒的温度正好,但因为被火烤着,酒碗本身是很烫的。
小心翼翼的喝了一口,果然甜滋滋的,虽然还有辣味,但至少在能够接受的范围内。
喝下烧酒的那一瞬间,身子也暖洋洋起来。
叶桑榆小脸红扑扑的,双手捧着碗,不时抿上一口,煞是可爱。
李梦舟也一时看得失了神。
似乎是注意到了李梦舟的视线,叶桑榆有些不好意思,把酒碗递到他面前,小声说道:“给你喝。”
李梦舟摇了摇头,举起手中的酒葫芦,说道:“我喝这个就好。”
叶桑榆竟有些不满的说道:“凉酒暖身慢,难道你是嫌弃我已经喝过了?”
李梦舟有些错愕,同时心想刚才我可是先喝了一口,你都不嫌弃,我又哪敢嫌弃。
见叶桑榆有些生气的小模样,李梦舟只能接过酒碗,喝上一口,他没敢喝得太多,毕竟这是给叶桑榆暖身子用的,要是一下喝光了,又要重新再烧一碗,很麻烦的。而且葫芦里的酒也没剩下多少了。
叶桑榆貌似很开心,继续捧着碗,默默地喝着。
虽然酒被加温,催发了一些酒意,还有甜果陪衬,但毕竟还是酒,小半碗下肚,叶桑榆的俏脸便更红润了,而且双眼逐渐迷离的样子,让得李梦舟知道,她或许要喝醉了。
但他并没有阻止,喝醉也好,至少能安稳的一觉睡到天亮,省得晚上被冻得睡不着。
可他没有想到,喝醉后的叶桑榆貌似有些难缠。
叶桑榆的小脸不是一般的红,仿佛能滴出水来,尤其在火光的映照下,那黄橙橙的娇容更显美艳。
她将一碗烧酒全部喝光,然后酒碗直接就被她丢在了地上,身子摇晃了一下,顺势便趴在了李梦舟肩膀上。
李梦舟在一瞬间整个身子都僵硬了起来。
许是靠近火堆,也许是喝了酒的缘故,叶桑榆身上透着滚烫之意,那触觉便更加明显,直达李梦舟心灵深处。
他不敢推开叶桑榆,只能僵硬的坐在那里。
眼眸瞪着噼啪作响的火堆,像是个木头人。
这不是他第一次跟女孩子有这种亲密接触,在树宁镇的时候,王盼儿时不时的也会抱一抱他,但感觉是不一样的。
他只是把王盼儿当成妹妹而已,叶桑榆显然是不一样的,虽然他也说不清楚哪里不一样。
可他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跳加快了,竟然有一种窒息的感觉。
叶桑榆没有做出更过分的举动,只是紧紧地抱着他的手臂,这虽然让李梦舟松了口气,但心下却开始胡思乱想起来。
微微侧目看着叶桑榆近在咫尺的小脸,呼吸的热气都能喷在他的脸上,痒痒的,很舒服。
鬼使神差的李梦舟低下脑袋,想要做一些坏坏的事情。
但是稍稍接触到叶桑榆的面庞,便好像被雷劈了一般,再也不能有下一步举动。
于是两个人便只是脸碰着脸,好像静止了一样。
而这时的叶桑榆甚至脑袋还微微蹭了蹭,李梦舟便更像是个傻子了。
火堆渐渐有燃息的迹象,庙里的视线变得昏暗,隐约可见那相互‘依偎’着的少年少女。
一夜时间就这么匆匆而过。
清早起来李梦舟和叶桑榆都不太舒服,因为李梦舟坐着的姿势不好,一直被叶桑榆‘禁锢’着,也不敢挪动,这般坐着睡了一夜,身体便好像散架一般。
叶桑榆倒是睡得很好,但喝了整整一大碗酒,清早起来便颇觉头疼。
两人相当有默契的闭口不提昨晚的‘亲密接触’,在雨停之后,便策马继续朝着都城出发。
两个人的赶路速度不算快,但也不慢,差不多在小半个月的光景,他们便抵达了宁芦城。
宁芦城距离都城已经很近了,处于凤江郡的外围地界。
这只是一座小城,但繁华程度并不逊色于溪安郡的花城。
小半个月的时间相处,少年和少女的关系似乎更近了一步,期间她们当然经历了很多,有欢喜的事情,自然也有不快的事情。
在李梦舟的护佑下,叶桑榆可以毫无顾忌的做想做的事情,两个人几乎已经无话不谈,处于友情以上,恋人未满的状态。
夕阳粼粼在水面,望着前方的宁芦城,李梦舟微微吐出口气。
叶桑榆蹲在小溪前洗了把脸,便突然站到李梦舟面前,伸出了手。
李梦舟以为叶桑榆要抱一下。
像这种不算特别亲密的亲密动作,好像已经习以为常。
李梦舟是无所谓的,毫不吝啬自己的怀抱。
叶桑榆小脸发烫,说道:“不是啦,我饿了,你给我吃的。”
李梦舟便觉有些尴尬,讪讪的收回张开的双手,从包裹里取出先前在另一座城里购买的点心,递到叶桑榆手里。
他发现叶桑榆的饭量似乎很大,时不时的便要讨要吃物,而且一路走来,叶桑榆几乎是吃遍了路过的所有城市里的美食。
这也导致李梦舟的路费极速减少,本来计算的应该差不多能够到达都城,如今却已经所剩无几。
像是颇有些抱怨,李梦舟嘟哝道:“我口袋里已经没有多少银子了,估计还能勉强吃上一顿晚饭,若是省着一些,应该也足够住客栈,但到了明天就真的身无分文了。”
叶桑榆像是没有听到一样,一边吃着点心,嘴巴鼓鼓的含糊不清的说道:“那你可以顺便在客栈里打零工啊,洗洗碗端端盘子啥的,反正我跟着你,你得养活我。”
李梦舟心说你要是我媳妇儿,那还说得过去,不然我凭啥养活你啊,关键你这么能吃,我也养不起啊。
看着苦着一张脸的李梦舟,叶桑榆笑嘻嘻的伸出手捏了捏他的脸,说道:“好啦,大不了我到城里找个活计,绣绣花什么的,也能挣些银子。”
李梦舟伸手抹掉被叶桑榆沾染在脸上的点心渣,认真的说道:“我是男人,哪能让你去挣钱,你有这个心就好,不必担心,我会想到办法的。”
叶桑榆的家世不简单,这是李梦舟能够认知到的,作为千金大小姐要是用绣花来挣银子,实在有些丢份儿,而且李梦舟也不愿意让叶桑榆这么做。
但叶桑榆说出这番话,还是让李梦舟很感动的,浑然忽略了他如今没钱的窘迫都是因为叶桑榆才造成的。
抖了抖身上不存在的尘土,李梦舟也到小溪边洗了把脸,清水拍打在脸上,整个人都好像精神了不少。
他身上穿着的依旧是一身黑,但已经不是原来的装束,毕竟在花城同盟会的时候,他的衣服已经残破的不能要了。
除了林少云送给他的一些衣物外,他如今穿着的是途径某座城时,叶桑榆帮他买的衣服,虽然最后是李梦舟自己掏的银子。
黑色的衣服除了代表着李梦舟小时候的黑暗过往,也在于他当杀手的时候,黑色的衣服更容易隐藏,而且也不容易受脏,能够穿很长时间,所以李梦舟不太喜欢白色的衣服。
加上他的肤色略黑,穿白色的衣服就更不好看了。
现在穿着的这身衣服倒是挺贵的,足足花了他八两银子,要知道在普通人家,一两银子省着用也够花销一个月的了,八两银子买一件衣服,在李梦舟看来,是十分没必要且很白痴的行为。
奈何这是叶桑榆看中的衣服,且他必须得穿着,就算心里再别扭也不敢说什么,而且贵的衣服穿起来果然很舒适。
如果他现在的肤色再白净一些,配上这一身八两的衣袍,绝对有富家公子的做派,跟叶桑榆站在一起,倒是能够相衬得上了。
针对这一点,李梦舟还是很开心的。
洗完脸回到叶桑榆身边,后者便又向他伸出了手。
李梦舟以为她又要吃的,结果是叶桑榆说走累了,要让他背着。
最终当然还是李梦舟乖乖蹲下,叶桑榆欢喜的趴在他背上,两个人朝着宁芦城走去。
背影在夕阳下被拉扯的很远。
……
现在是深秋季节,万物凋零,游人甚少,宁芦城外看起来更是冷清得很。
临近傍晚,残阳如血,火红的云霞映在宁芦城上空,却添一分宁静。
这时的李梦舟和叶桑榆已经并肩走在入城后的街道上。
因为在城门口的时候叶桑榆便不让李梦舟背她了,两人关系稍近了一些,只要不是太过分的接触倒也不会介意,但这不代表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
男子背着女子行路或许很浪漫,但在人前亦是有伤风化的事情,被人议论都是小的,尤其是姑娘家的清誉而言,就会是很严重的问题。
或许修行者的世界里,这些并非不能接受,但在世俗之中,男女授受不亲乃是规矩,若不是夫妻,或是有血缘关系,但凡过分亲密,虽不至于是什么不可饶恕的大罪过,但姑娘家里也算没脸见人了。
姜国的风气还不算太传统,但总归也是有度的,要是在别的封建制度严谨的王朝,一对男女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亲密举动,就算是夫妻,也是不被认可的。
叶桑榆害羞下又加紧张,也是情有可原的。
李梦舟虽然不太在意这些,但也不能真的硬背着叶桑榆进城。
两人沉默着往前走着。
许是赶路太疲惫,又加上银子快花光了,他们也没有了欣赏宁芦城风景的念头,且天色已暗,街道上也没有了好玩的物事。
除了想办法挣些银子外,首要的事还是要先找一家客栈住下再说。
而且还要尽量找便宜一些的客栈,否则住处虽然有了,但晚上必定要饿肚子。
便宜的客栈会有,但注定不会很大,地理位置也不会很好,他们左转右转,终于选定了一家客栈。
李梦舟抬头望去,四个大字很是醒目,果然是‘一家客栈’。
客栈在深巷中,如果不是熟悉的人,还真的很难找到。
迎面客栈里店小二走了出来,肩上搭着抹布,笑容满面的上前道:“客官是要打尖儿还是住店?”
李梦舟扫视了一圈客栈里的环境,略有些杂乱,但勉强说得过去,便随口回道:“住店。”
店小二向来都是能说会道之人,而且基本上都是碎嘴子,他很有兴致的说道:“客官到我们这里来可是找对地方了,在整个宁芦来说,我们一家客栈绝对是佳选,您别看我们店小,但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客官瞧见没有,咱店门前这杆旗子,那可是宁芦有名的大才子题字,一家客官,像家一样温暖,到了这里就跟自己家一样,绝对住的舒服,而且那大才子还考上了功名,这几个字可值钱了。
李梦舟听得店小二罗嗦,不免有些鄙夷,莫说这小破店能有啥名头,单单是那所谓的大才子题字,便显得忒没学问,还考取什么功名,一听就是瞎扯。
但看着店小二似乎兴致很高,他也难得开个玩笑,说道:“这里不会是什么黑店吧。”
店小二却是猛然正色道:“客官这是哪里话,咱这儿可是正儿八经的正经生意,您看我这热情招待劲儿就知道了,你到别处哪能受到这般待遇,更何况有大才子亲自题名,这还不能证明一切嘛。”
李梦舟是懒得听他废话,咂摸咂摸嘴,说道:“随便找一间房吧。”
店小二看了叶桑榆一眼,听到只要一间房,以为两人是对小夫妻,便只是笑了笑,不再说什么,引着两人进到大堂。
开一间房的原因除了省钱之外,也是因为两个人小半个月的相处都在一起,而且在花城也曾住过几天,倒也不会有什么别的想法。
客栈有两层,一楼大堂除了柜台外,也仅有四五张桌子和配套的长凳,二楼是住人的地方,房间也并不是很多,此刻大堂并无客人,李梦舟猜测,可能这家客栈里根本就没有客人。
柜台里面倒是坐着一个人,是一个女子,年纪大约三十好几,正百无聊赖的嗑着瓜子,她穿着绿萝缎,紧紧地贴着身子,身形丰腴,再加上那徐娘半老的脸蛋,倒是透着一股不容忽视的**力。
老板娘听到脚步声,极为随意的抬起头来,见那左顾右盼的少女极为俊俏,不免眼前微亮,再见旁边跟着店小二的年轻人,那挺拔的身姿,黢黑的脸庞,走起路来竟是不带半点声响,犹如星辰一般的眼眸扫视过来,还真有点帅气。
跟白净的小少年相比,李梦舟当然算不上多帅,但气质有时候比脸蛋有用的多了,而且棱角分明的脸庞,除了肤色黑了点外,在任何方面都是不丑的,反而要比那些手不能提的文弱书生强多了。
老板娘倒并非是被李梦舟吸引,而是隐隐从他身上感受到了一种隐晦的气息。
并非是江湖气,而是一种令人望之生寒的杀气。
老板娘认为自己绝对不会感知错,除了她见过不少带着杀气的凶徒外,她自己本身也算是江湖人士,对这种气息最为敏感。
但这般杀气出现在少年人身上,便稍微有些可怕了。
屠夫身上会有杀气,那是因为常年沾染血腥,但那只是属于下乘,若是真正杀人如麻的大盗马匪之流,杀气便更为浓厚,且稍微内敛,反而不易察觉。
从这一点上来说,这少年便不是初入江湖的小白,而该是老江湖才会有的气势。
李梦舟当然是有察觉到那老板娘注目过久的视线,虽然刚才说黑店只是玩笑话,但现在看来,这里倒是真有点黑店的潜质。
江湖人可以从气息和做派判断出一个人是否拥有非凡的本领,却不能够探知这个人究竟有多强,那种不需要动手,一眼便能看出内在的是修行之人的本事。
所以老板娘虽然认为李梦舟这个少年不太简单,但也不会往太高处想,毕竟只是一个年轻人罢了。
李梦舟当然也可以认为这店里的老板娘不是寻常人,却也不能知晓这老板娘是否就是武道高手。
但心里保持警惕总是没错的。
老板娘随后便放下手中瓜子,从长凳上起身,热情的绕过柜台迎上前来,同时脸上露出笑意,说道:“咱们一家客栈价格公道,童叟无欺,放眼整个宁芦城,乃至城外百里,那也是响当当的一块金字招牌,两位客官住在我们这里,必然是最佳的选择。”
李梦舟暗道这老板娘与那店小二一样,吹嘘起来脸不红心不跳,我就是因为要省钱才来你这小破店,这般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行径,还真是有些可笑。
老板娘对于李梦舟的沉默似乎觉得有些尴尬,也觉得自己说的有些过了,莫说客栈位置偏僻,且大堂中也颇显杂乱,各种杂物堆积在角落里,满地都是瓜子皮,实在不甚雅观。
李梦舟仍旧在默默想着,如果她知道自己没多少银子,是不是还会这么热情。
但只看表面,叶桑榆身上穿的便是锦绣绸缎,而李梦舟这一身衣服也值八两银子呢,只从外表怎么看也不像是穷人,偏偏他们就是穷得不能再穷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