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章 三品功法

死的地方离雾气边缘地带越远,其实力也就越强。当然,也不乏有一些高手意识到情况不对,想要往回撤却死在半道上的情况。

但不管怎么说,从这些人死的位置、方向上,还是能看出他们生前实力强弱的。

惊喜自然要留在后面,姜辰心神一动,纵身向前方跃去,从位于边缘地带的那些尸体开始检查。

低级修士连百宝囊都没有,只能用纳物符存储法宝,其人死后,纳物符失去灵气破碎,里面装的的东西全都爆了出来,洒在尸体周围。

姜辰上前看了看,发现都是些金银,寻常药物,辟谷丹之类的宝物,没什么价值,遂没去动它们,以免此地东西消失,引起附近之人的注意。

绕过这些尸体,姜辰朝前走去,死在前方的人,实力可比死在后方的人强大太多了,从他们身上的装备就能看出来,依旧闪烁着寒光的武器,还有腰间别着的百宝囊。

刷……

随手捡起一把长剑,姜辰拔出来看了看,明亮的剑身清楚的映照出了他的面容,透射出冷冽的寒芒。

“好剑,起码也是七品的神兵,可以销铁如泥。”收起宝剑,姜辰赞了一声。

武器亦分九品,下三品为凡器,中三品为宝器,上三品为灵器,仙武皆是如此。

这把剑就是七品凡器,若是拿到外界去买,起码也能买出上百颗七品灵石的价钱。

佩剑都这么好,身上的宝物肯定更多,姜辰低下身子,在尸体上摸了摸,没找到什么宝物,就把他腰间的百宝囊给摘了下来。

打开一看,里面放了十几颗六品灵石,还有三四个玉盒,里面装的都是七品灵药。

至于丹药,倒是没有看到,这也正常。炼丹那是修士的专利,武者不精通此道,所以丹药对武者来说,也是稀缺货,没有就对了。

接下来,姜辰就在尸体堆里翻检起来,倒是让他找到了不少好东西。有威力强大的六品宝器,有空间足有一个房子那么大的储物法器,还有一些功法秘籍什么的。

总之,太过珍贵的宝物虽然没有,可一些五六品的宝物,倒是收集到了不少。

“这是……”

终于,姜辰在一个干枯老者的尸体上,找到了乌鸦要找的东西。

这老者的尸体也别人不同,其余人都是头朝内,脚朝外,可他偏偏反过来,是头朝外,脚朝内。

显然,这老者意识到了不对,准备退出此地,可还是没能撑过去,死在了半路上。

姜辰在他的身上,发现了一册秘籍,上面记载了一门秘术,叫做拘魂术,正是这个发现,让他意识到,乌鸦的目标恐怕就是这个老者的尸体。

“啧啧……”

“先天道鸦秘典!”

“三品的功法,这次真是赚大了。”

看着手中的秘籍,姜辰不由啧啧称奇。怪不得那乌鸦对其念念不忘,就是换做自己,也会心动。

三品的仙道功法,直指阳神大道的法门,毫不夸张的说,仅是这册秘籍,就足以作为一个二流势力的镇派法门了,让一流势力为之眼红。

翻开先天道鸦秘典,姜辰看了起来,只见上面写道:“天地初开之时,大日之中有火鸦携带太阳真火诞生,神通无量。冥日之中,有冥鸦携幽冥寒焰而生,威能无边。”

“余有缘得见二圣,苦苦参悟千年,终是创出一门绝世秘法,可观想大日化身成先天火鸦,掌太阳真火之神通。可参悟冥日化身成冥鸦,掌幽冥寒焰之神通。”

……

“这功法倒是有意思。”

粗略的看了一眼,姜辰对这门功法已是有了几分理解。

无论是火鸦还是冥鸦,都是此界的先天真灵,而这门功法就是观想二者,使得阴神一步步蜕变,最后化身成先天真灵,证得阳神之道。

“此法不错是不错,可是于我没用。倒是这里面记载的炼器之法,倒是颇为有趣,兴许我能用上。”

身负华夏仙道,姜辰脑子里的道经真是太多了,册册都比这先天道鸦秘典高明。别的不说,仅是大日金乌观想法,就胜了这门功法不止一筹。

先天火鸦再强,可放在三足金乌的面前,也不过是奴仆罢了,先天就弱人一头,如何能比之?

若要修炼太阳真火神通,姜辰选择三足金乌,岂不是比先天火鸦更强?

不过,这功法姜辰虽然不打算修炼,可那上面记载的炼器之法,他倒是很感兴趣。

这件法器叫做道鸦幡,将三千乌鸦之魂囚于其上,若是以太阳真火炼之,那这三千乌鸦就会化身成火鸦,道幡一摇,即可唤来三千火鸦焚烧一切,谓之火鸦幡。

若是以幽冥寒焰炼之,那这三千乌鸦就会化身成冥鸦,道幡一摇,即可唤来三千冥鸦冰封一切,谓之冥鸦幡。

这法器,倒是与姜辰前世时的一件法器极为相似,只是没有它的威力那般大罢了。

陆压道人的万鸦壶,一经祭起,便有无数火鸦袭来,宛若火海,有毁天灭地之能。

万鸦壶这样的宝物,非是姜辰所能炼制出来的,但他却觉得,道鸦幡大有可为,可以将他前世的功法融入其中,使其威力更进一步。

比如,用金乌取代火鸦,会不会让道鸦幡的威力更进一步?

“哎,此器虽好,但弊端也大,仙道贵生,无冤无仇的,如何能斩杀三千乌鸦,取其魂魄炼器?”

倒不是姜辰圣母,而是身为修仙者,力量远超凡人,更应该学会约束自身,不滥杀无辜、肆意妄为。

不然的话,若大家都随心所欲,那这世界会成什么样?

强者不学会约束自己的力量,弱者的下场可想而知,眼前的齐国,就是最好的例子。偌大的国度,一朝沦为废墟,死者何止千万?

姜辰经历过这种痛苦,最恨的就是这种行为,岂会如此为之?

不是不能杀乌鸦,而是不能杀与他无冤无仇的乌鸦。同理,非是不能杀人,而是不得滥杀无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