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讨教
慧剑山庄四周被阴森茂密的树林围住,在外人看来,它很庄严宏伟,而且很神秘。
山庄的南北和西面被群山围住,南北两边的官道在东面合并成一条大路,大路可直接通道山庄的一个大院子。这条大路也直通华兴镇。
对于外人来说,走进山庄,就像走入官府世家贵族的深宅大院。
其实,近年来,武林各帮派崛起,导致慧剑山庄在武林中的地位下降了。
但是,慧剑山庄毕竟有百年之久,曾经的辉煌依然还影响到现在,如今还是越洋城方圆几百里内的武林领袖,所以,很多江湖帮派不敢小瞧它,更不敢公然冒犯山庄的人。
慧剑山庄分为五个小庄,即东南西北中,五个庄都是坐西向东,中庄以曾杰为大庄主。
一百年多前,皇尊命平南平南王组建慧剑山庄。为了效忠皇尊,平南王召集衰落的幻剑山庄仅存的几个好手,将幻剑山庄的从北方迁移到南方,才命名为慧剑山庄。
慧剑山庄效忠于皇朝,专心为朝廷笼络奇人异士,一直以来给朝廷出过不少力。
当然,也就从那时起,慧剑山庄更没有原来幻剑山庄的地位了,它几乎完全服从官府的管辖,比皇尊组建的尊武堂的地位低了。
其实,慧剑山庄南迁后,表面看似兴起,在武技上也变得更加没落了,因为仅存的几个高手们不愿南迁,纷纷归隐了。
如今,山庄总人数约五百人,除了五个庄主的家人亲戚及弟子外,还有家丁,佣人,卫士。
长弓是慧剑山庄的佣人,已经在此住将近十八年了,他在慧剑山庄的地位不高,只能做专门巡山的人,称为护林人。
他叫做长弓,那是因为他有一把很长很重的弓,很少人知道他的真实名字,当然,很多人也不想知道他的真实名字。
在山庄里,地位较高的人,都属于山庄的人,而长弓似乎很例外,他也算是慧剑山庄的人,因为他的妻子和慧剑山庄关系亲近。
在四个巡山的人中,他比另外三个巡山人要好得多,因为他有一个让很多人羡慕的家,他的妻子还是当地有点小名气的女侠。
长弓就是这么个人,他喜欢喝酒,也喜欢醉,但他似乎很少喝醉。
他喝酒的时候,就算有人拿刀架在脖子上也不着急,但是有关于女儿的事,不论大小,他都会很关心,宁愿不喝美酒也先处理女儿的事情。
那天,他送走萧直后,就回到了他真正的住处,就是一个很普通的瓦屋。
他喜欢喝醉,喝醉了就睡。或许,是不是喝醉了后,就能忘掉很多事情?没有人问过他,也许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不是很会喝酒的人,喝好酒配好菜,喝不好的酒配什么菜都行,马马虎虎喝个够就好。
打猎是他的绝活,别人一天能猎到两只野猪,而他比很多人厉害,只要他乐意,一天可以猎到五只。会打猎的人,一般都懂得享受美食,他绝对是其中之一。
他的弓又大又重,他射箭又快又准。作为慧剑山庄的护林人之一,他自然是最优秀的,另外三人大多时候都听他的。
陆水天刚好路过长弓的瓦屋。
都说有缘千里来相会。
其实,很多时候是因为这个世界太小了,所以才让很多人变成有缘人。
陆水天见到长弓时,也是吃了一惊。他没想到这个好爽的男子,居然是慧剑山庄的人。
“真巧,居然又遇上你!”
陆水天微笑,表示友善。
长弓道:“你不蒙面的时候,看起来总比较顺眼!”
陆水天苦笑道:“我是小贼。”
他承认自己是小偷,心里反而快活。
他知道这个长弓一个不是一般的人,说不定能从他的身上学到一点东西。
他这几年了,武功几乎没有长进,也不知道为什么。
在上个世界,他看过很多武侠小说,知道一些规律,可直到自己练习后,才知道本非是传说的那么好玩。
他自然没那么迂腐,所以这些年来,不敢做对不起那些很了不起的人,毕竟他的手段虽然很不错了,但他知道这世界还有很多人比他厉害。
以他的见识和才学,自然不会比这个世界的任何人差,毕竟生来就知道很多东西的人,绝不是笨蛋。
“老子是从地球现代人来的,决不能错过任何可能对我有利的东西!”
“说不定,萧小张就是穿越来的,学成本事后,又穿越回去了,所以,这个世界上,突然才没有他这个人了。除非这个长弓……”
他突然浮想联翩起来。
长弓嘿嘿一笑,道:“我在想一个问题。”
“什么问题?”
“你闯入慧剑山庄来,那不是你的错,毕竟山庄很大,可是你居然闯到我这破瓦房来,一定有原因。”
陆水天苦笑,道:“两年前,我也曾路过附近,就是没进来。何况,我是一个无名小卒,身上连一个铜钱也没有,那么我不跑到你这里,难道跑去山庄里豪华的房子找吃的?”
“你昨天吃了我半只野鸡,现在又想吃白食?”
“假如能白食,为什么要放弃?”
“你这个人,脸皮厚,虽然有点风流,但也不是伪君子。”
“是,我本来就不是什么君子,连小人也算不上。”陆水天苦笑,悠然道:“我是一个无名小卒,在这个世上,本来就可有可无的。”
“将名利置之度外,有英雄好汉的本色。”
“你能这样跟我说话,我想,你绝不是一般的人,还未请教前辈高姓大名。”
“小名长弓,姓肖。”
“前辈过谦了。”
他从长弓的身上,看出了不平凡。
“某就一个粗人,做巡山的,比起你这样的江湖人,怎敢当前辈?”
“昨天我和那小子对话,你虽然一句话也不说,但我知道你绝不是一个普通的猎户。”
“慧剑山庄名动天下,山庄的人不会武功,那岂不是笑话?”
“不是,我从你的举动中,能看出你绝非泛泛之辈,否则,我昨天也不会不出手教训那小子。”
“你怕我?”
“不是怕,是尊重。”
“哦?”
“我第一眼看到你,就知道你不是一般的人,我怎敢在前辈的家附近欺负人?”
“所以你就不出手?”
“是的,我那样跟他说话,是提醒他,可惜他的江湖经验不够,无法领悟……”
“你说的,就不一定对!”
“是。”
“他是一个奇怪的年轻人,心高气傲,而且很勇敢。”
“那又如何?”
“他虽然有点残疾,但这不碍事,他绝对是练武的好苗子。我这辈子中,只遇到过两个像他这样的人。”
陆水天笑了,道:“我看不出来,不过他确实很用功。”
“他还小,再过几年,身体定型了,不再生长时,他将会不一样,而且武功进步会变得一日千里。”
“希望你没有看错。”
“绝对没有错!”
陆水天道:“你难道不请我进屋喝两杯?”
“第一、我不认识你;第二、你跟山庄的任何人不认识;第三、我还不知道你的来意……”
“好吧,我就是为了九月十八的盛会而来的。”
“现在距离九月十八还有很长时间。”
“我想知道没有请帖的人,能不能来。”
“以你的本事,来了没几个人能拦住,要走也没几个人能留下……”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就是那个意思。”
他们很快就进到屋子里。
新鲜美味的野猪肉很快出锅,桌上也摆好了酒杯。
这时候,山庄的另一个巡山的人也来了,而且正是长弓的老朋友老军。
老军也是护林人,他和老长弓是好朋友。
老军年轻时是军人,曾经在一场恶战中段了两根手指,左脚被打折,靠装死活了下来。他有一点本事,所以被慧剑山庄选上,做一个巡山的护林人。
当然,护林人的责任是巡逻山庄的周围的大片山林,阻止外人来偷猎、偷药材、偷名贵的木材。
方圆百里的山地,有官府文书规划属于慧剑山庄的地盘,慧剑山庄可以禁止任何外人,甚至官府的人进入取走这里的东西。
但是,山庄里人都知道,长弓曾经跟老军学武,但是,大家都知道长弓更有本事。老军的功夫没什么了不起,加上他断过腿,走路有点跛,在武林好手眼里,他只是懂得杀人的小把式。那简直不是武功,只是军汉在战场上拼命的把式。
但是,那种把式到了长弓的手里,用得可就有模有样了,所以四个护林人中,唯有长弓算是会一点武功的人。
也许,因为长弓的与众不同,才博得美人心,娶到了向笙女侠做妻子,还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当然,向女侠本来是一个寡妇,前夫叫武夫子,因为练武走火而死,在嫁给长弓之前大家都叫她为武夫人。
现在,已经是晚秋,但是,白天的阳光还很火辣,金秋似火。
这里是慧剑山庄后院的小屋,长弓、老军和陆水天在对饮。
一只烤熟的野兔才吃掉一半,一大碗干炒的野猪肚也只吃掉一半,三斤竹叶青已经下肚了,可以说是飘香满屋,让人食欲大增。
“奇怪,早上遇到一个怪老头,他说找什么白狐。”老军喃喃地道。
“嗯,他确实有点怪。”
“你也见到了?这老头无声无息地进山庄,然后就离开了。”
“嗯,昨天见到。”
“你不觉得他很奇怪?”
“他是一个疯子!”
“我本来要赶他走,可转眼就不见他了,他飞得很快!”
“嗯。”
“不知道大庄主是否遇上他……”
“这老家伙绝非一般人。”
“我想,他既然不是来找麻烦的,跟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是,确实跟我们没关系……”
夕阳正红,远山上的很多树叶,已经被风吹干。一阵阵清风吹来,带走满屋的飘香。
老马从外面闯入小茅草屋里,脚步匆忙,对长弓断断续续地说道:“不好了,你的女儿,她……出事了,你,你……”老马叫做马再生,也是护林的佣人,只是有严重的结巴,今天能把前面一句话得很顺,已经算是不错了。
“坐下来喝两杯,慢慢说!”长弓喝了一口酒,感觉还很满意。吃新鲜的肉,喝着上等的竹叶青,他自然很开心。
老马涨红了老脸,跺了跺脚,急促道:“你的女儿,她……”
他的话还没说出来,长弓已经站起来,拉住他的手,急道:“什么事情,慢慢说,不急!”
老马用手指在桌子上写:她在杂货店打架。
长弓飞似的冲出门,就像一匹奔跑的快马,瞬间消失在门外。
“你们慢慢喝,我很快会回来!”
王家杂货店是华兴镇上最有名的商店,里面的东西又多又杂,在别的店里能买到的东西,在这里都能买到。
据说,王家杂货店遍布疆南,而这里是它的一个分店,而这里除了卖生活所需的东西,还卖有吃的、喝的。店门外是一个大院子,这里每天都有人来人往。
此时,王家杂货店的院子里,已站满了人,最显眼的是三辆马车上的三角青旗,青旗上面还绣“雄安”两字,那是雄安镖局的镖旗。
肖诗是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亭亭玉立,是标准的美少女风姿。她的对面是一个年轻女子,正是雄安镖局的主人连嫣。
她们如此站立的姿势,正是要来一场比武较量。
当然,肖诗就是老长弓的女儿。她身后站着一个满脸鲜血的人,这个人叫做杨耿,他衣服也占了许多鲜血。谁都看得出她找上连嫣,并不是因为她仇视连嫣,而是为了杨耿脸上流出的血而出头的,当然,也可以说她在用武力来为杨耿讨回公道。
她虽然还很年轻,但是,她拔剑的手法已经很老练,也很懂得用剑。
杨耿一手捂住额头的伤,笔直站立,目暴凶光,嘴角露出得意的微笑。
此时,王家杂货店的院子外,除了木兰兴外,其他的镖师都站在连嫣的身后。
肖诗是一个年轻的小姑娘,所以众人只好让连嫣来处理,何况肖诗指名要找连嫣。
连嫣的脸色苍白,有点没精打采的样子。她不动,连剑柄都没有握住。
她一向不喜欢拔剑,她的剑在万不得已之时,才会轻易出鞘。
她也很年轻,但是,她能领导闻名天下的雄安镖局,而且早已名传天下,所以,面对着不知道天高地厚的肖诗,她根本没想过拔剑。
如果不是面对肖诗这么一个小姑娘,她就不可能亲自应战,因为她的随从绝不会让她轻易去对付任何人。
肖诗剑拔出后,瞬间就虚刺出五剑。她用的是不攻敌,先防敌的招式。她瞪着连嫣,声音有几分激动,又有几分气愤。
“好的雄安镖局的局主,今天我来讨教几招!你拔剑吧,赢了我手中的剑,就没有人找你们的麻烦了。”
围观的人群已经退出圈子外,除了连嫣身后的镖师们。
看热闹的人不少,很多人低声议论。那些认得连嫣的人,都知道没有看头,因为他们知道肖诗不知天高地厚,自取其辱。
连嫣淡淡一笑,不说话。她一眼就看出肖诗剑法中的两处破绽,但是她依然没有动,因为她不知道肖诗的来头。
她并不想击败这个比自己还小的,而且没有任何名气的姑娘。她打算让肖诗知难而退。
“不许动手!”
一个急促的声音刚传出,人影就冲到肖诗面前。
肖诗的剑很快就到长弓的手上。
长弓夺剑的过程很快,很巧。
“爹,是他们动手先欺负人,他们打伤了人,你应该评评理!”
肖诗涨红了脸,焦急喊道,却没敢去夺剑。
“胡闹!”
长弓只说两个字。他仔细打量连嫣,又向众镖师扫了两眼,微微皱眉,才摇了摇头,轻轻叹息。
他传身,正要拉女儿离开,就看见杨耿,于是板着脸,怒目瞪了一眼,伸手指了指杨耿的鼻子,重重地哼了一声。
老军和老马也很快冲到长弓身边。
老军也重重“哼”了一声,指着杨耿的鼻子,怒道:“小子再敢乱来,小心你的狗腿!”
杨耿一手遮脸,宛如过街老鼠,一溜烟往人群里窜逃,一句话也不说。
长弓硬拉着女儿离开。
连嫣忽然鞠躬道:“多谢前辈解围,还请前辈评理!”
老军朝杨耿消失的方向望去,脸上露出怒色,气愤愤地道:“这事有什么好说的,那小子活该,肯定是想偷你们的东西才被打了吧,他居然用花言巧语欺骗肖姑娘来闹事!应该打死那姓杨的小子!”
史义山笑呵呵地走向长弓,抱拳道:“几位明白就好,在此谢过了!”他望着白马,继续道:“不过,他是被那匹马踢伤的,我们可没打人。”
大家的目光都投向院子外的一匹白马,它看起来很特别,但又有让人说不出其特别的地方,它正是连嫣的坐骑,是一匹难得的千里马。
老军点头道:“嗯,他偷马不成反被马踢伤,这小子也真是乌龟蛋,哈哈!”
长弓的目光在马鞍上停住,缓缓的道:“他不是偷马,是偷马鞍上的东西。”
马鞍上有铜铃铛,也有银铃铛,大概也值几两银子。
长弓转身看着连嫣,目光温和,缓缓点头道:“多谢姑娘手下留情,再见!”
“客气了!”连嫣鞠躬回答。
长弓拉着肖诗往回路走,根本不多看众人一眼。
肖诗凸起嘴唇,很不情愿地跟着他走。
因为她还没发现错在哪,她还想知道自己是否能打败连嫣。
她总觉得整个镇及方圆千里之内,没有哪个年轻的女子能打败她,所以她认为自己有能力,也有资格跟连嫣讨教,比个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