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小虫指路
“师父,咱们现在应该动手了吧?”罗晋站在窗前,看到外面的天色已经完全黑透,有些迫不及待的说道。
他是真的迫不及待,他想要给雷狂生报仇,雷狂生和他之间的关系虽然算不上特别好,但也着实不算太差,师兄弟之间的关系,那是堪如手足的,现在雷狂生死了,他这个做师兄的自然是要给他报仇的!
费仲坐在椅子上,扫了一眼窗外,点了点头道:“去吧,不要被他逃了!”
罗晋还有姿色一般名叫叶繁花的女修士齐齐点头。
罗晋和叶繁花当即走出房间,直奔唐乐天居住的地方行去。
唐乐天的居处本就不是秘密,稍加关注就能知晓,两人早有准备,此时自然是轻车熟路。
很快罗晋还有叶繁花就来到了唐乐天房间外面。
罗晋趴在门上细细倾听,内中没有动静,轻轻敲打房门,半晌没有人应答,罗晋再次敲门,房中依旧鸦雀无声。
罗晋看了叶繁花一眼,这个女子上前,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推,唐乐天的房门立时被打了开来。
罗晋还有叶繁花两个悄悄潜入唐乐天的房间,一看房中无人便将房门轻轻掩上。
随即罗晋就看到唐乐天的**有些古怪,厚厚的被子下面似乎盖着一个人,但肯定不是人,至少不会是活人。
罗晋朝着**努了努嘴。
叶繁花也注意到了**的古怪之处。
罗晋,悄悄靠近,伸手准备掀开被子,但叶繁花却扯了扯罗晋的衣袖,示意罗晋不要轻举妄动。
罗晋退后两步,叶繁花从桌上捏起一个酒盏,朝着**鼓鼓的东西丢去。
噗的一声,酒盏跌在棉被上,并没有任何古怪之处。
罗晋不由得微微一晒,叶繁花这个女人什么地方都好,就是这个小心谨慎的劲儿着实叫人感到有些难受。
罗晋伸手一下将被子挑起来,紧接着忽的一下,一股磅礴的火苗从被子之中猛地跃了出来,一下就将罗晋给牢牢裹住。
这个事情来得特别突然,罗晋几乎一瞬间就变成了有一个火人。
好在一旁的叶繁花见机得快,连忙扯了被子盖在罗晋的身上。
也幸好这火焰威力不大,被灭及时,罗晋除了头发被烧焦了不少,面容被熏得漆黑之外,并未受伤。
但这也足够叫罗晋暴跳如雷了!
“杂耍的手段竟然也敢拿出来捉弄人!该死,该死,唐乐天,你别落在我的手中,不然我非整得你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罗晋双目血红,低声嘶吼。
叶繁花却在仔细检查**的机关,其实这个机关倒也不难,将火种藏在只剩下很少酒液的酒坛中,用细棉布吊在酒坛上,然后用棉被封住酒坛,使得酒坛之中的空气越来越稀薄,但却没有稀薄到完全不能燃烧的地步,等到将棉被掀开,氧气灌入,火焰瞬间暴涨几倍,就出现了那种火龙喷火般的情形。
这种火焰用凡火是做不到的,在运转火焰上需要很强的操控能力,但这种火焰的杀伤力也基本上没有多少,就是吓唬人,只要扑灭得及时,基本上不会被烧伤,这更像是一种游戏,一种调侃,甚至是一种羞辱。
罗晋还有叶繁花两个灰头土脸的回到了住处。
然后罗晋将在唐乐天的房中找到的纸条递给费仲。
费仲扫了一眼罗晋此时的模样,眼神不由得冷了冷低声呵斥道:“还不去收拾干净!”
罗晋低头走出房间。
费仲此时才展开纸条,扫了一眼上面的字。
“费前辈,小子思来想去,脑袋还是一等一重要的,所以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相信我已经离开了洛水城,开始周游整个仙界了,前辈莫要再找我了,想来费前辈也岁数不小了,应该把有限的生命用在吃喝上,不要念念不忘小子的脑袋了,免得耽误了大好时光!”
费仲将手中的纸团猛地一拍,砰的一下,纸片漫天飞舞。
“师父,都是我办事不利,尽然被唐乐天逃出城去……”收拾干净的罗晋惭愧的道。
费仲冷哼一声,打断了罗晋的话语,冷声道:“谁跟你说唐乐天已经逃出城外了?”
罗晋闻言一脸木然,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我猜那小子就留在了洛水城,之所以留下这张纸条,不过是顾布迷阵罢了!甚至,唐乐天都没有离开这栋客栈,来来来,给我取清砂瓦盆来,我倒要看看这小子藏在了什么地方!”
罗晋闻言连忙道:“师父,你要做法寻他?”
费仲瞪了罗晋一眼,越看自己的这个徒弟越不顺眼,咬牙道:“不然呢?”
罗晋连忙低下头,掉头去捧了一个不大的瓦盆过来。
瓦盆只比饭碗大上一圈,内中是细细的白沙,平平展展,费仲伸手轻轻点了点白沙上点了点。
叶繁花连忙将地面上的那些碎纸捡起来,撒入白沙之中。
紧接着白沙里开始有小小的虫子爬出来。
这些虫子通体漆黑,只有芝麻粒大小,最开始不过几十只,很快白沙之中钻出成百上千只黑色的小虫来。
这些小虫趴在那些纸上上,开始啃食起来。
不久之后,碎纸全无,而那些虫子陡然从清砂瓦盆中钻出,哗的一下洒在地面上,钻进墙壁缝隙之中,消失不见。
费仲冷笑一声道:“希望那小子真的没有逃出这间客栈,他要是真的逃走了,那就算他走了狗屎运,咱们也就不必在他身上浪费时间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罗晋一直都在盯着地板上的各种缝隙。
却依旧没有虫子回来传达消息。
这就说明这些虫子目前一无所获。
这客栈之中,丹士数量着实有不少,在这种地方卖弄神通其实是一件非常不妥的事情,弄不好会引来杀身之祸。
但费仲不怕,一方面,他们破土门还算有些威名,当然,没有办法和十二仙门对比,但十二仙门的丹士都有自己的居处,十二仙门在这洛水城中都有自己的门派别院,门中修士都居住其中不会跑来住客栈。
所以这道途客栈之中居住的大部分都是小门小派之中的丹士。
更重要的一点事,这些小虫在房间的木缝之中游走,一般的丹士还真就没有办法识别出他们有什么特殊之处。
终于有几只小虫兴奋的从木板之中钻出,原地开始转圈起来。
不用费仲吩咐,叶繁花连忙将那几只小虫捏起,送入净白的砂盆之中。
紧接着这些小虫就开始在白沙之中描画起来。
上面赫然是一个方形的东西,似乎是个柜子,也看出个所以然。
费仲冷笑一声道:“那厮果然还在这客栈之中!”
罗晋一拍桌子道:“师父,我去取了他的脑袋!”
费仲微微点头道:“事情闹大点没关系,今天晚上热闹着呢,也不差咱们这一点,无论如何,给我将他击杀!”
费仲也是恼了,爱徒雷狂生被当街烧死,本就叫他心如刀绞,强压怒火,招揽唐乐天,也是为了门派的未来,同时也确实觉得唐乐天是一个可造之材,但这可并不说明他心中没有怒火,结果,他低三下四邀请唐乐天,竟然还被唐乐天给直接拒绝,现在还留书一封暗指他寿元将近,要他把精力放在吃喝上,这不是诅咒他费仲马上要死么?
费仲表面上看起来,似乎相当豁达,实际上心胸并不怎么宽大,被唐乐天数次进犯,他心中怎么可能不火冒三丈?
得到了命令,罗晋立即和叶繁花两个将那几只小虫捏起,放在指尖上,举在胸前。
那些小虫立时来回在指尖上转动,触须左右连连指点起来,引着罗晋还有叶繁花去找唐乐天了!
……
此时的洛水城中,暗流涌动,大家都趁着黑暗做些见不得人的勾当。
等到明天一早,大家又全都是正人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