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林大美女一回头
“那我先送小雨回学校了!你们有谁要一起回去的啊?忘了说了,我刚才和小雨一起去买了辆车!”郑做说到。
“车?我靠,什么车?”老徐最为激动,一把扔掉手里的扑克牌:“带我去看看!”
众人一听郑做买了车,都没了打牌的心思,争先恐后地超病房外面跑。只剩下重伤的魏帅和黄冠因为行动不方便,只好躺在病**干瞪眼。
郑做牵着林雨婕笑呵呵地跟着众人走出住院楼。
“我靠!好酷啊!这车比桑塔纳还大呢!”老徐站在东方之子旁边,一边搓手一边激动地说到。
“真帅,做儿,下次我去泡妞,你可要给我当司机!”李逸也是高兴地说道。虽然他算是个富二代,可家里都还刚买车不久,给他买车还是很遥远的事情,毕竟在1999年买车上学的大学生还是非常少见的。
“只要你不嫌弃我给你们当电灯泡,我当司机无所谓啊!”郑做摊开双手耸了耸肩说到。
见到老徐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郑做将钥匙放在老徐的手上:“老徐,是不是手痒啊?要不要转两圈?”
“那个……做儿,你这个可是新车啊!”老徐客气地说到。
“没事,新车更好啊,放心吧,保险都买足了,你有驾照吗?”郑做将钥匙硬塞到老徐手里。
“驾照我有,在部队的时候就已经拿到驾照了。”老徐一边急切地接过钥匙,一边回答道。
张学、刘沙和李逸见状也飞快地爬上车:“走哦,去兜风落!”
郑做和林雨婕笑着看着一众朋友呼啸而去。
等老徐他们兜风回来,已经下午5点多。郑做从老徐手里接过钥匙,笑呵呵地问:“怎么样?还行不!”
“这车还真不错,比我在部队开的卡车舒服多了!”老徐一脸兴奋地回答到。
“逸哥,我先送小雨回学校。晚上再来跟你们汇合。晚饭就麻烦你安排一下啦!”说完郑做又将手伸进自己的挎包里,打算再拿几千块钱给李逸。
“行了行了!你们去吧。这边你别管了!你给我的钱都只交了一半呢!不用拿钱。”李逸一把按住了郑做拿钱的手,说到。
郑做也就没有和他客气,点点头,上了车,林雨婕很乖巧地坐在了他旁边的副驾驶上。
从医院出来,郑做肚子不争气地叫了起来。中午就根本没有吃饭,灌了两瓶啤酒后就跑出去打架,一直折腾到现在,已经到了吃完饭的时候。
“要不,我们吃了晚饭再送你回学校吧?这个时候回去学校,可能也赶不上食堂的饭了。”郑做一边开着车,一边征求林雨婕的意见。
林雨婕乖巧地点点头:“你拿主意吧!我吃不吃都无所谓。也不怎么饿,正好减肥。”
郑做疑惑地看了一眼旁边的林雨婕,165的身高,穿着一条合身的牛仔裤,恰到好处地勾勒出修长的长腿,上身也是黄金比例存在,于是郁闷地说:“你身材这么好,减哪门子的肥?”
“你个坏人,不是你说人家那里肉太多吗?”林雨婕又羞红了脸,撅着小嘴不满地说到。
“傻丫头,我那不是逗你玩的吗?你还当真啊?你的身材已经非常棒了,不用减肥,真不用。”郑做苦笑着摇摇头,小妹子就是幼稚啊。
“那要是人家变成肥婆了怎么办?”林雨婕追问。
“变成肥婆了我也要!”郑做信誓旦旦说到。
“切!谁要你要了!”林雨婕不屑地白了郑做一眼,心里确实美滋滋的。
郑做开着车,在路边找了一家看上去装修很不错的餐馆,二人随意地点了几个菜,草草地吃过了晚饭。 折腾了一天,两个人都有点累了。郑做将林雨婕送到宿舍楼下,看着林雨婕走进楼梯口又回过头来望了他一眼,郑做笑着挥了挥手里的V998,示意电话联系。直到看到林雨婕转身消失在楼梯口,郑做才启动汽车,掉头离去。
几天后,郑做身上的伤口开始愈合,背上不时传来酥痒的感觉。年轻就是好啊,挨了一刀只要几天就好了。而魏帅也出了院,只是还是不能大幅度地动作,而黄冠的伤势最重,可能还要在医院住上几天。
这几天,郑做终于安静地享受了前世一直怀念的大学生活。每天坚持早起,然后只要不下雨就会去操场,看着林雨婕晨跑。因为自己的伤还没有痊愈,只能在一旁看着。
等林雨婕跑完步,他就会屁颠屁颠地跟着林雨婕,蹭早餐,那个胖厨师也会一如既往地给郑做那两包肉包子、一个鸡蛋、一碗粥再加一瓶牛奶。等两人一起吃完早餐,又跟着林雨婕去蹭课。这倒不是一定要粘着她,而是郑做前世也做过广告,但是毕竟不是科班出身,很多东西都是自己通过网络和书籍自学的,现在跟着林雨婕去蹭课,是想听听科班出身的教授们口中的广告是怎么样。
而郑做他们在学校后校门跟10多个社会青年的事件也在校园内传开了,有觉得惊恐的、有觉得佩服的。郑做出了名,风头一时盖过了大名鼎鼎的花花公子李逸。很多人并不认识他的人,都听说了他的名字。
一方面是黑子他们大肆鼓吹,说郑做为人仗义,打架凶狠,另一方面广告专业的林雨婕有男朋友 的消息也经过口口相传,顿时林大男生泪如雨下,无数师兄同学伤心欲绝,而这一切的始作俑者,或者说罪魁祸首就是郑做。
要知道林大的历史传统就是美女稀缺,在林大流传最广的一首打油诗写到:“林大美女一回头,吓死路边一头牛!”现在好不容易来了一个校花级别的林雨婕,一众单身狗都还在谋划着如何接近她、引起她的注意、博得好感,再约出来吃饭,可还没等谋划完,就被郑做先得了手。
这些天,郑做跟林雨婕一起走在校园里,郑做总能感受到无数嫉妒的眼神,如果目光能杀死人,郑做估计自己恐怕已经死上上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