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花夕节

“好了,今天天色不晚了,我也该离开了。”

“不死之血就暂时放在山洞当中,等我有时间了就过来做实验。”

“接下来,你大部分时间恐怕都得在山里守着了。”

罗宝没有说话,而是点了点头。

“走了!”

谭千阳收起了“仙鹤”的画像,大踏步的朝着山下走去。

谭千阳的速度不算快,可是他体力好,下了山又绕了一大圈,居然又来到了九号密洞附近。

这里有一棵大树,枝繁叶茂。

谭千阳爬上了大树,躲在繁茂的枝叶后,他可以依稀看到山洞附近内的情况,但密洞内的人却看不到他。

谭千阳神情凝重,目光一直都盯着山洞。

虽然他很信任罗宝,可是,防人之心不可无。

尤其是他还将不死之血留在了山洞之中。

不死之血关系颇大,让谭千阳不得不更加谨慎小心。

此刻,山洞内。

罗宝就这么坐在山洞当中,目光望着装着不死之血的木盒。

许久,罗宝才起身来到了木盒面前。

“啪”。

罗宝打开了木盒。

他拿起了瓷瓶,并且轻轻拔开了瓶塞。

一股浓郁的血腥气一下子扑鼻而来。

罗宝从瓶口望向了瓶内,果然看到了一团不断蠕动着的血液。

“竟然真的是不死之血。”

“他就这么放心,把不死之血留下?”

“或者说,他就这么信任我?信任一个贼?”

罗宝把瓶塞放回了瓶口,然后再把瓶子放在了木盒当中。

一时间,罗宝心绪有些激**。

不管他说的再怎么冠冕堂皇。

什么飞侠,什么义贼,什么劫富济贫。

可是,这都改变不了他的身份。

他的身份,始终是一个贼!

可是,谭千阳没有嫌弃他的身份,而是真心实意,把他当成一个平等的朋友!

谭千阳是不是真心实意,是不是平等的交朋友,这一点,罗宝自认为不会看错。

罗宝曾经遇到过很多人,就算他帮助了那些人,把金银分给那些百姓。

可是,当百姓得知他就是飞贼后,一个个的目光都带着一丝异色。

或恐惧,或厌恶等等,不一而足。

可是,没有一个是平等的把他看成是朋友。

只有谭千阳一人!

“啪”。

罗宝又把盒子关上,重新放好,他便开始搬运气血,做好了在九号密洞长期守护的打算。

时间一点点过去。

又过去了整整一个时辰,山洞内都没有任何动静。

正在大树上观察的谭千阳,心里暗暗点头。

他没看错罗宝。

如果罗宝贪图不死之血,或者有其他心思。

恐怕早就带着不死之血走了。

但现在罗宝都还守在山洞里,那么已经足以说明一切了。

于是,谭千阳悄悄下了大树,朝着山下赶去。

一直等到黄昏时分,谭千阳才来到了城郊的谭家别院。

“绿柳,走吧,赶紧回城。”

城门都快要关了。

谭千阳带着绿柳,让马车加快速度,总算是赶在城门关闭前回到了安阳县城。

马车缓缓行驶。

晚上的安阳县城,依旧非常热闹。

今天不知道是什么节日,居然还挂着一些红灯笼。

许多人都身穿盛装,在街上游玩。

甚至,还能看到有未出阁的年轻女子,成群结队的出现在街上。

这可不正常。

一般未出阁的女子,基本上都很少出门,更别说成群结队的在晚上出现了。

“绿柳,今天是什么日子?”

谭千阳问道。

绿柳轻声回答道:“少爷,今天是花夕节啊。在这一天,女子可以着盛装出门,花夕大神会赐予女子祝福。”

“据说,就算是生病的女子也都可以出门,有些甚至还非常幸运,被花夕大神赐予祝福,从而痊愈了。”

“花夕节?”

谭千阳看着街上人来人往,大部分居然都是女子,还真是别有一番景致。

至于说什么花夕大神赐予祝福,谭千阳也就一笑置之。

“你是不是很想出去逛一逛?”

谭千阳看着绿柳问道。

绿柳满脸的期待,但似乎又想到了什么,低声说到:“少爷,还是赶紧回去吧,你也累了,早些回去可以早点休息。”

“无妨,可以逛一逛再回去。”

谭千阳知道绿柳很期待能够出去。

毕竟,一年只有一次花夕节。

对女子来说,花夕节是最盛大,也是最特殊的一天。

“谢少爷!”

绿柳满心欢喜。

于是,谭千阳就让马车停在一旁等待,他则带着绿柳下了马车。

街道上到处都是红灯笼。

各种小吃叫卖声也是此起彼伏。

空气中都飘着各种胭脂水粉以及年轻女郎身上的香味。

有些女郎甚至还颇为大胆,都敢盯着一些年轻男子看。

谭千阳看了一会儿,也渐渐回过味来了。

他察觉到,这所谓的花夕节,只怕已经变成了女子们“考察”一些年轻男子的唯一机会了。

要知道,女子未出阁很难出门,自然也很难见到年轻男子了。

但花夕节不同。

女子可以出门,男人自然也不受影响。

女子们可以成群结队,亲眼看看一些年轻男子。

如果真看中了,说不定回去可以多方打探。

然后就可能促成一桩姻缘。

也就不至于盲婚哑嫁了。

因此,谭千阳走在路上,居然被许多年轻女郎的目光打量。

甚至有人年轻女郎还在低声讨论。

这时,一名身材魁梧的女子,突然开口问道:“来福,你对安阳县城各家各族了解的比较多,你来看看这位公子是哪家的少爷?”

一些女郎也是大家闺秀,身边甚至还特地带着一些见多识广的下人,方便直接询问。

“小姐,这位公子应该是谭府五少爷。”

来福看了一眼谭千阳,恭敬的回答道。

“哦,谭家的那个纨绔?”

“谭家老二我见过,斯斯文文,说话八面玲珑,非常老派,看起来也不怎么样。”

“没想到谭家老五,居然长得不错?而且,身板似乎也很强壮,真是有些动心啊。”

这名身材魁梧的女郎,甚至还舔了舔嘴唇。

她已经很久都没有遇到过动心的男子了。

上一次遇到动心的,还是一个月前,一个铁匠的儿子。

只可惜,铁匠身份太低了,配不上她。

而谭家就不一样了。

论家势,谭家丝毫不逊于她的家族。

甚至,现在谭家还更强!

谭家也仅仅只是底蕴稍差了点罢了。

“谭家老五叫什么来着?”

魁梧女子问道。

“谭家五少爷叫谭千阳。”

“对,谭千阳,他的身份倒是很适合啊。”

“来福,要不你去请谭少爷过来聊聊?”

“呃……”

来福有些尴尬。自己小姐什么性格,他还不清楚吗?

这显然又对谭千阳动心了。

以前小姐对男子动心,其实也不算什么。

可是,谭千阳不同。

就小姐这副尊容,谭千阳能看上?

“小姐,您毕竟是未出阁的姑娘,如果找谭少爷当面聊,只怕风评不好……”

来福非常委婉的说道。

“对对对,风评不好,本小姐终究还未出阁。”

“不过,好不容易遇到一个合适的人,要不,回去让娘找人给谭家通通气?”

“对,就这样。事不宜迟,来福,我们回家!”

魁梧女子做事风风火火,认定了一件事,十头牛都拉不回。

此刻,谭千阳正在逛街。

虽然他能感受到有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但这里人来人往,实在太多了,谁能分清楚他人的目光?

因此,他也就没有发现,他被“大家闺秀”给惦记上了。

正当谭千阳在街上欣赏节日的热闹景象时。

忽然,前面传来了一阵尖锐的叫声音。

隐隐约约还听到了有人在惊恐的大吼:“杀人了,快来人啊,杀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