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朝暮(三)

“我见过你弟弟。”陆戎突然低头在纸上写道,“他和你长得很像。”

林暮比划到一半的动作有些僵硬,心里肯定是发虚的,他脑子里迅速转了一圈,想起之前林朝有乖乖来上几次课的时候,他的确陪着接过人。

于是只能眨了眨眼,故作镇定地动着手指:“我们是双胞胎。”

陆戎继续写:“看不出来他打架这么厉害。”

林暮:“……?”

陆戎想了想,又在后面补了一句:“就是看着太秀气,长这么好看,没人舍得打他。”

林暮眯起了眼,他笑得有些假,用力地打着手语:“你错了,我弟弟打架超厉害的。”

陆戎的表情有些惊讶,大概是没想明白为什么当姐姐的要重点夸自己的弟弟打架有多厉害,他犹豫了一下,在纸上写道:“那个叫孙海的后来有再欺负你吗?”

林暮其实有些赌气,觉得这人肯定小瞧了自己,但他现在毕竟披着林朝的人设,不能给自家姐姐丢脸,于是干脆夸大其词手舞足蹈地把“我弟弟如何痛扁教训孙海那个霸王”的精彩故事给描述了一遍,许是“声情并茂”手脚并用地过于上头,陆戎最后的表情宛如在看一场单口相声。

“后来孙海就就成了我的跟班,我弟弟的兄弟。”林暮慷慨激昂,比划着手指做了总结。

陆戎的表情没什么波澜,眼神却不是暖的,他用手语回复:“挺好的。”说完,他又低头在纸上写字,“还能和欺负自己的人成为朋友。”

林暮愣了愣,一时没反应过来,他抬起胳膊正想打手语,远处的教室后门站了个人。

区委老师朝着陆戎喊道:“小陆啊,奶奶要上厕所了。”

陆戎抬起头,应了一声:“来了!”他对着林暮比手语,“我们回去吧?”

林暮点了点头,跟着起身,陆戎走得有些急,林暮得小跑着跟上去,教室里人还是那么点,都挺和谐友爱,几个聋哑人围在陆戎奶奶身边,见到陆戎来了,激烈地比着手语。

陆戎回了个“谢谢”的手势,弯下腰低声哄着老人。

林暮能听到奶奶嘟嘟囔囔着,一会儿“美美不要一个人上厕所,害怕。”一会儿又“美美要手拉着手。”陆戎于是拉住她的手,把人扶起来。

奶奶回头看到林暮,突然咧开嘴,露出了豁了的牙,问他:“要不要和美美一起去嘘嘘?”

林暮:“……”

陆戎有些尴尬,低声道:“美美和我一起去,不要麻烦别人。”

奶奶似乎听懂了这话,眉眼耷拉下来,不怎么高兴地嘟着嘴。

陆戎松了口气,朝着林暮比划:“对不起啊。”

林暮抿了抿唇,故意打手语问他:“奶奶说什么了?”

陆戎犹豫了一会儿,还是老实道:“她想和你一起上厕所。”

林暮笑了笑,他突然伸出手,牵住了奶奶的另一只胳膊,小幅度地动着手指尖。

他说:“我要和美美一起手拉手去嘘嘘呀。”

陆戎的奶奶叫陈美花,喜欢叫自己美美,她爱穿鲜艳又不怎么合款式的裙子,两颊每天都要涂腮红,有时候还会在眉心点一个圆点。

老人家的头发都是陆戎梳的,扎着干净又好看的各式辫子,她喜欢无时无刻不光彩照人的,陆戎很努力地在满足她。

暑假很长,自从林暮代替林朝去社区里上课后,他几乎每天都能见到陆戎和美美。

陆戎有时候忙起来根本没办法与他聊天,美美得有人看着,天天上厕所都要手拉手。

只不过后来,美美似乎更喜欢与林暮手拉手着去厕所。

起初林暮去女厕所还有些别扭,但次数多了,他又穿着女装,后面便几乎自暴自弃地习惯起来。

他扶着老人进隔间,帮对方关上门,守在外面的时候会听到美美开心地唱着歌。

美美年轻的时候一定有一把好嗓子,甚至粤语咬字都很准。

她唱着千千阙歌,歌声一直飘到了外面。

“来日纵是千千阙歌,飘于远方我路上。”

“来日纵是千千晚星,亮过今晚月亮。”

林暮听着便忍不住笑,笑完又想起自己聋哑人的马甲,复又重新板起了脸。

社区里除了陆戎奶奶这类智残人群和聋哑团体外,还有不少的盲人和残肢者,参与照顾管理的人也全部都是免费义工,比如林暮那个班的社区老师,还是刚毕业的大学生,最开始说只是对学手语感兴趣,来了几趟后操心的像个妈一样。

林暮好几次被他烦得有些崩溃。

主要还是小马老师觉得他太不合群。

“林同学。”小马老师的手语比陆戎做的还辣鸡,“你要和大家一起玩,不要老是一个人!”

林暮懒洋洋地比划着:“我和小鹿一起玩的。”

小马老师对“鹿”的理解好像有些偏差,莫名其妙地严肃道:“这里哪有鹿啊,你要和人一起玩,知道吗?”

林暮笑了半天,他看到陆戎走过来,挑了下眉,举起右手,食指与小指直立,拇指尖顶在太阳穴的边上,轻轻地晃了两下。

陆戎低下头,自然而然地望向他。

林暮得意地朝着小马老师比划:“看到没,小鹿来了。”

暑期快结束的时候,林暮替林朝上社区课的事儿都没被家里拆穿,林朝甚至觉得弟弟有些乐在其中。

“孙海最近一直找我。”林朝晃了晃手机,朝着弟弟比划手语,“问你怎么老没空。”

林暮正拿着林朝的卸妆水抹脸,一只眼睁着一只眼闭着,很是敷衍地动着手指头:“不是帮你上课嘛,开学就能见着了,他急个屁。”

林朝不是很赞同地看了林暮一眼,她找到弟弟带回来的社区手册,上头有不少人的留言,这东西跟残疾人证一样,只要去了的就人手一本,林朝去的那几次留言很少,结果林暮把后头的都给填满了。

林朝翻了一会儿,被几个留言给逗笑了,林暮擦干净脸出来,看到姐姐在看,跟着凑了上来。

“王叔看不见,他边说马老师边写的。”林暮指着其中几条朝林朝比划,“还有李阿姨,你记得吧?她右手臂是假肢,但字写得特别好看。”

林朝斜了他一眼,“说”:你怎么比我还积极?

林暮的表情严肃:“我这是让你感受下人性温暖,以后别逃课了,自己去啊。”

林朝难得没反驳,她似乎突然想起什么,弯腰从床底下拖出了个鞋盒,装作不在意地推到了弟弟的面前。

“?”林暮一脸问号,“什么东西?”

林朝神情淡定,不过眼神读得出挺紧张,打手语的时候都有些抖:“给你买的,要不喜欢,我就去退了。”

林暮简直乐死了,他一叠声地喊了二十来串的喜欢,直接开了盒子把鞋穿上了脚,来回看了半天,突然反应过来,对着林朝激动地打手势:“我之前问你你干嘛不说?接了指导棋就为了攒钱给我买鞋啊?!”

林朝当然死活不肯承认,昂着下巴,优雅简洁地比划手指:“笨蛋。”

林暮全然不在乎姐姐的傲娇,美滋滋地拍了张新鞋的照片微信上发给了孙海。

林朝不明白,“问”:作什么?

林暮喜气洋洋地道:“发给他舔舔。”

林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