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悄悄是别离的笙箫(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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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沉,正值穷阴时节,天气不好,入夜便有夹雪,虽然高档的酒店式公寓有地暖,却还是会让人觉得莫名的冷。房间的窗帘没有拉严实,透过缝隙可以看到外面幽蓝的天幕和刷刷而过的雪籽,像有人不停地往空中抛洒细砂白糖一样。室内外的温差让玻璃窗上集结了一层细密的水汽,薄薄的一层,朦朦胧胧的,让人分不太清是现实还是梦境。
陆则灵轻轻翻了个身,为身旁的人掖了掖被角,这珊瑚绒薄被是她刚换没多久的,很轻也很柔软,只是他并没有发现。
房间里没有开灯,只有窗帘缝隙里透进来的零星光点映出屋内陈设的浅浅轮廓。陆则灵就着微弱的光仔细辨认着身旁男人的廓影,和以往的每一天一样,他在粗鲁的亲昵过后,用疏离的后脑勺对着她。那样泾渭分明,无声地向她宣告,他的世界,她一辈子都无法企及。看着黑暗中朦胧的影子,陆则灵有些恍惚,明明那么近却觉得遥不可及,明明那么熟悉却始终感到陌生。她自己都难以想象,她已经和这个男人这样生活了近三年。
不是不心酸,从21岁到24岁,女人最美好的年华,像书页一样,悄悄地翻过去了,那么决然。
盛业琛,她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有多爱他,所有人都骂她,说她是疯子,也许是,她爱他爱到没有了自己,这样的她原本就是个疯子。她知道他永远不可能娶她,她也不敢再要更多,她只想就这样和他在一起,哪怕要与全世界为敌。
她悄悄凑近了些,确定他呼吸平稳,确实睡着了,才略略挪动了下身子,靠近他身边,伸出手,隔空搂住了他精瘦的腰身。她想贴近他的皮肤,却又害怕这样的僭越会吵醒了他,最终只是停在距离他皮肤大约几厘米的地方,想象着自己此刻正抱着他。很亲昵很亲昵的距离,仿佛他真的是她的。
这样,就已经可以让她满足了。
她偏了偏头,柔软的发丝贴着他的背脊,刚想再靠近,熟睡中的盛业琛突然动了动,她赶紧收回了手,吓得连呼吸都忘了。黑暗中,眼前的一切仿佛都虚化了,陆则灵紧张得出了一背的冷汗,半天都没敢动。也不知道过了多久,盛业琛平稳的呼吸再次传来,陆则灵才知道他不是醒了,只是睡梦中翻个身而已。
她轻吐了一口气,抹掉了脑门的汗,再不敢靠近,无声地往床角挪了挪,环住双臂,闭上眼睛,逼自己睡觉。
这情形在这几年已经发生过无数次,她自己都忍不住要自嘲,她怕触怒了他,在不得到他允许的情况下,她连抱抱他都不敢,这样的她卑微又可怜,可是这一切都是她自己选择的,她不择手段得到的,她必须甘之如饴。
清晨,陆则灵循着生物钟醒来,快速地整理好自己就钻进了厨房,淘了小米熬了点粥,又迅速地炒了配粥的小菜,放在桌上。完成一切后,拿出药,倒好了温热的水回到房间。
盛业琛还没有起床,陆则灵轻轻地碰了碰盛业琛的肩背,这是陆则灵唯一触碰盛业琛他不会发火的时候。盛业琛微微动了动,早晨他的睡眠浅,一碰就醒了,片刻后,他慢慢坐了起来,眉宇皱了皱,压抑着起床气。
陆则灵递过两片药片给他,又将温水递给他。看着他吃完了药才接过水放在桌上。陆则灵沉默地将拖鞋放在盛业琛脚边,他听闻声响挪了挪就踩到了拖鞋,穿好后头也不回地摸去了盥洗室,其实他对这个过程已经十分熟稔,但是陆则灵仍是不放心,拿起水杯蹑手蹑脚地跟在他身后,看着他洗漱完,刷完牙,走进了饭厅,才放下心来,将已经温热的粥推到他面前,全程没有说任何一句话,沉默得像一台机器。
盛业琛拿了勺子刚吃了两口粥,表情就有些不对,他紧皱着眉头,眼里明明没有神采却仍能让人看出火气。陆则灵看他这样子不觉紧张得握紧了拳头,一言不发地等着他的下文。只见盛业琛将勺子一扔,他看不见,所以勺子扔进了菜碟里,菜汤飞溅,滴到了陆则灵的手背上,陆则灵整个后背都僵了,一动不动,大气都不敢喘一声。
“你想烫死我是不是?怎么,真当自己少奶奶?一点小事都不想做了?还是说,现在我瞎了,你瞧不上我了,故意对付我?”
“我……”陆则灵的声音有些喑哑,还没开口为自己辩解,盛业琛已经没有耐心地打断。
“行了,听你的声音都让我觉得反胃。”
他冷然的讽刺虽然陆则灵已经习惯,却还是忍不住觉得难过。她轻轻地站了起来,将盛业琛面前的粥端了起来,小心翼翼地说:“我去给你凉凉。”
“不用了,你自己吃个够!”盛业琛转了下身子,“我的衣服呢?”
陆则灵看了看他,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擦干净手背回房将他的衣服拿了出来,伺候他换好后,司机也上了楼。盛业琛跟着司机,头也不回地离开了,陆则灵不会忽视他临走前那样嫌恶的表情。
屋子里恢复了平静,不,应该说是死寂,空旷的房子里似乎连她的呼吸声都有回音,好像在嘲笑她的可悲。眼眶不觉就湿了,她仰起头,硬生生地逼了回去。
安静而执拗地将盛业琛没吃完的粥一口一口吃完了,陆则灵一点也不觉得烫,只觉凉到心里了,她艰难地吞咽着,在心里告诉自己,只可以难过这么一会儿,吃完了粥就要把这些负面的情绪都逼走。
她不该太绝望,就算他的态度不好,至少他每天都会回来,虽然他的话语不好听,至少他还是会和他说话,即使他的动作很粗鲁,至少她还是能感觉到,他对她的身体还是有需索。
这样,就足够了不是吗?太贪心的人会什么都得不到,陆则灵这样对自己说。
陆则灵拎着购物袋在近五站路外的市场选着新鲜的食材。她对烹饪颇有研究,盛业琛口味刁钻,在无数次的讽刺和摔筷子以后,陆则灵终于渐渐摸索到他的喜好并努力迎合,他们住的公寓外只有大型超市,食材品种不多,所以她每天都会坐公车到五站外挑选。
因为每天都来,市场里的商贩都已经与她熟悉。这三年来,市场大概是唯一会让她觉得自在和没有压力的地方吧,每一个人都很和善,与她熟稔的商贩喜爱她的温和和沉默,久了总爱给她捎点什么。
卖青菜的小嫂子见是她来了,热情的给她称了她要的菜后又丢了两根胡萝卜给她,豪爽地说:“买点羊肉煮,现在这个季节吃这个最好。”说完暧昧地一笑:“你老公肯定喜欢。”
小嫂子露骨的话弄得陆则灵闹了个大红脸,想解释却又卑微地生出一丝甜蜜的感觉。
“老公”,这个词只是说一说都会让人觉得幸福,她不想去打破这个假象,反正在这里谁也不认识盛业琛,就让她放纵一下吧。
买好了菜,商贩们太热情,送了好多东西给她,陆则灵拎几步就要停下来歇一歇,直到走到公寓楼下,一个穿着富态的大嫂见她辛苦,帮她拎了一些进了电梯,还没等陆则灵说话她已经替她按下了楼层号,陆则灵有些诧异,那大嫂立刻解释道:“其实我们是邻居,只是你们深入简出的,很少碰到。”
陆则灵眨了眨眼,善意地对她笑了笑。
“买这么多菜呢?”大嫂笑眯眯地说:“看不出来啊,你还会做饭,我还以为你们这代人都不自己做呢。”
“自己做的放心些。”陆则灵的回答虽很简短,但配上她一双弯月笑眼,却是不会叫人觉得冷漠。
“你老公真幸福。”大嫂停了停问道:“那个总是穿西服的是你老公吧,好几次我都碰到他了,就是……他好像眼睛不太方便……?”
陆则灵没有说话,那大嫂有些尴尬,立刻解释道:“我没别的意思,就问问,哎我这嘴,你老公一表人才的,我老公都说你们男才女貌,般配得很。”
陆则灵盯着电梯的铁皮墙壁,上面倒映着她略微扭曲的轮廓,脸上粉黛未施,头发微微有些凌乱,刚才拎了太多东西,毛呢的裙子也皱了。这三年,她基本上没怎么出过门,盛业琛也不曾带她去过哪里,这间公寓就是她的全部,她已经快要忘记怎么和人交往。
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脚尖,想来住在一所公寓,若是生出什么不好的传闻,盛业琛必定会生气,她捏了捏自己的手心,汗涔涔的,也不知道为什么,她竟是紧张不已。
“那个……不是……”
大嫂不解:“不是?什么不是?”
陆则灵结结巴巴半晌,脸有些胀红:“那个,不是我老公……”
“啊?”
陆则灵有些难堪地抬起了头,看到了大嫂看向她的复杂眼神。她深吸了一口气,鼓起勇气说:“我只是负责先生的起居生活,我是那家的……”
陆则灵说得慢,顿了半天才想到措辞,小声吐出两个字:“保姆……”
早上出门的时候公寓的管理人员叫住了她,给了她一张物业变更同意书,之前的物业尽善尽美地做完了交接,只剩将业主资料核实存档转入新的公司。由于之前几次工作人员上门的时候正赶上陆则灵去买菜不在家,所以这次她只能自己跑一趟。
她细心地拿小本子抄下了公司的地址,那地方对陆则灵来说有点远,为了和盛业琛在一起,她众叛亲离,连家人都不再认她,她已经习惯了在这所公寓五站内活动,渐渐快要忘记这座城市其实很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