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陪你久一点。
近日忙忙碌碌难得有消遣的时候,歪坐在沙发上抱着手机挺着刚吃饱的肚子。
落日下的余晖也总是拂不尽生活的琐碎,倒也乐在其中。
还未踏入社会几年就已经被社会磨平了棱角,对势高者不敢直言,对舆论也仅剩哗然。就连和朋友们谈起爱情谈起结婚也只是抱有幻想。
说起这个,人们总是喜欢南北通透的房子喜欢,坐落在中间的房子。而我却想能每天看见夕阳,永远热爱晚霞永远热爱黄昏时擦肩而过的人。
在寒冬即将来临的时候也努力观赏窗外的风景,落叶总是在凋零。露出的脚腕也感受到了寒冷的意义。
想围坐在火炉旁磕着瓜子唠着嗑,或是洗个热水澡钻进被窝,即使外面大雪纷飞,也能在双脚暖和过来之后期盼春暖花开。
看看吧,人都是半人半鬼,我见过斯斯文文的人在外偷人的,也见过大大咧咧,抽烟喝酒的人坚守爱情的,见过穿西装打领带对着父母破口大骂的,也见过一身是纹身,却照顾住院的长辈无微不至的。
温柔都是可以装出来的,而人品和骨子里的那份善良,却是装不出来的。这个世界肮脏且疯狂,越是看起来完美的人也许藏的越深。书上说:人都是半人半鬼,凑近了都没法看。
你知道吗?,我小的时候,我并不太确定长大后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大人们却总是问小孩这个问题,你知道吗?我想不出一个好的答案,直到我遇见喜欢的人那天,那时候我才知道自己长大后更想成为什么样的人,我决定要做个开心的人,开心到别人看到我也会变得很开心从那以后,我愿意做满分加一的人。
没有早恋,没有逃课,没有不良习惯,没有特别优秀的成绩,没有很富裕的家庭,好像我们平淡的青春都是这样了。
只是带着父母的期望,带着自己平凡的梦想,一步一步往更高的地方爬,偶尔有过的荣耀也如昙花一现般,对自己没有自信,只是安安静静的做自己的事。
大部分人的青春并不像小说中那样轰轰烈烈,安静的青春里没有什么故事,但是青春二字好像就充斥着故事。
你要允许一些人,有安静的青春。
有些人安静地出现在你的生命中,陪你度过一小段快乐的时光,然后他再不动声色的离开,于是你的人生就有了幸福的回忆。
即使以后你的道路上布满了风雪,可是你依然可以想起曾经幸福的事情,你就可以依然勇敢。
你要相信,总会有一个人看你写过的所有状态,读完你写的所有微博,看你从小到大的所有照片,甚至去别的地方寻找关于你的信息,试着听你听的歌,走你走过的地方,看你喜欢看的书,品尝你总是大呼好吃的东西,把你看透了然后选择更爱你。
想陪你久一点。
我想可以天天和你在一起,我想牵着你的手走在大街,我想,靠着你入睡,我想拥抱你,我想的都是我和你。
我想要跟你在一起很久很久,久到走不动路,久到你牙齿脱落,久到你牵着我的手布满皱纹。
你说我们的未来会怎么样呢?
我不敢说,我也不敢想,我怕实现不了,我怕这个世界的变数,我一直都在赌一个看不见末来会是什么样子的,末来的我心里只想和你在一起,在同一个城市,可是未来有太多不确定的因素。
我不晓得会发生什么,一个个的例子在告诉我这条路不好走,我会有小脾气,会喜欢粘着你,会可爱的向你要抱抱,我脾气上来了说话都不经大脑,性格比较倔强,希望你能包容我的一切,你要好好的爱我,然后照顾好我这个小朋友。
我超级粘人也超级喜欢你,并不是可有可无的那种,是你不理我我没办法好好做事,是你忘说晚安我晚上都睡不着。
我每天24小时都在想你,我只想与你在一起,想要你抱抱我,希望你会在我眼泪掉下来前就用手掌捂住我的眼睛,然后说我的眼晴只有微笑时最好看。
我希望你会在我面无表情的时候搂紧我,我不想伪装坚强,我希望你会在我委屈的时候,把我的脑袋按在你的肩膀上,然后摸着我的头说没关系,就算所有人都不相信你,你还有我。
我只想告诉你,我爱你。想对你撒娇,想紧紧抱住你,想向你证明无论这个世界多么严苛,我都偏爱你。
我没有安全感,老是瞎想,占有欲特别强,特别容易吃醋,我还会怀疑你爱不爱我,我还会晚上偷偷哭,真的好爱你呀。
像从有风的深秋走到暖烘烘的房间里那么爱你,你是软绵绵又大大的被窝,你是安静的夜晚和不打烊的便利店。
恋爱,就是需要和被需要,依赖和被赖,是一个人充盈你一个又一个无聊的瞬间,安慰你一个又一个委屈的时刻。是两个互相包容的灵魂,是两种不同人格的自我克制与迁就。
钱钟书说过,遇见你之前我没有想过结婚,遇见你之后我结婚就没有想过和别人。
钱钟书和林徽因是邻居,有一次,钱钟书半夜起来,拿着一根长长的竹竿去打林徽因家的猫,后来,杨绛在下面劝了许久,钱钟书才骂骂咧咧地放下了竹竿。
钱钟书和林徽因两家都住清华园,是邻居,还都养了一只猫。两只猫经常打架,钱钟书怕自家的猫吃亏,专门在门后放了一根长竹竿,见事不妙就冲出去帮自己的猫打架。
钱钟书非常爱自己的猫,看到别人的猫欺负,自己家猫还打不赢,心里非常气愤,于是自己就拿起了竹竿专门去帮忙打架,引来无数人的嘲笑,可是钱钟书依然我行我素。那他真的只是为了护猫吗?
钱钟书对林徽因一向有偏见,他在文章《猫》中这样写道:……她长相最好看……请客的次数最多……并且,她的丈夫最驯良,最不碍事。
钱钟书和林徽因都是当时的大才子大才女,两人在各自的领域都很有成就,但他们显然不是一路人。
林徽因喜欢交往,家里经常摆了很多沙龙,请很多文人来交往,但是钱钟书比较低调,虽然都在清华大学里面,可是很少交往。
当时花花最爱和林徽因家的猫打架。两家人是邻居,两家的猫却是“情敌“。钱钟书如果看见自己的猫被欺负了,丝毫不客气,林家的猫经常被打的屁滚尿流。
可林徽因家的猫也是小宝贝啊,林徽因说那只小黑猫是她一家人“爱的焦点”,不管它多淘气,也舍不得打一下。
杨绛曾写道:“钟书特备长竹竿一枝,倚在门口,不管多冷的天,听见猫儿叫闹,就急忙从热窝里出来,拿了竹竿,赶出去帮自己的猫儿打架。”
杨绛劝钱钟书不要再为了花花儿和林徽因家的猫打架:“打狗要看主人面,那么,打猫要看主妇面了!”
可钱钟书可管不了这么多,照打不误,身为猫奴,他怎么能够看到自己家里猫孩子被欺负了。于是还是乐此不疲的打猫,当然也不会下手太重,只是驱赶而已。
林徽因也很爱自己家的猫,但是对钱钟书的事情始终没有任何回应,由此可见她的度量。
后来,钱钟书还写了这篇文章《猫》,来描写自己对林徽因家的猫的愤恨之情,同时借由文中的李氏夫妇影射林徽因:“李太太从小对自己的面貌有两点不满意:皮肤不是上白,眼皮不双。第一点还无关紧要.....单眼皮呢,确是极大的缺陷,内心的丰富没有充分流露的工具...。李先生向她求婚,她提出许多条件,第十八条就是蜜月旅行到日本。一到日本,她进医院去修改眼皮,附带把左颊的酒靥(酒窝)加深。……把她原有的美貌都焕映烘托出来。”
钱钟书文章中的主人公李氏夫妇,家世背景、人才气质,怎么看有点像梁思成林徽因夫妇。
钱钟书还曾讲到林徽因:
“在一切有名的太太里,她长相最好看,她为人最风流豪爽,她客厅的陈设最讲究,她请客的次数最多,请客的菜和茶点最精致丰富,她的交友最广,并且他的丈夫最驯良,最不碍事。”
林徽因的故事很多,给了徐志摩爱情,给了梁思成婚姻,给了金岳霖孩子。
浪漫诗人徐志摩为他抛妻弃子在所不惜,以一首意境深远,文采飞扬的《再别康桥》来表达自己对林徽因藕断丝连的情感。
那个时候的徐志摩有老婆孩子,但却是父母包办婚姻,所以遇到林徽因后,徐志摩就被她的才情和美丽给吸引住了。
后来徐志摩为了赶回BJ看林徽因演讲,半路飞机失事,一代才子就此陨落。
哲学家金岳霖更是为她终生不娶,隔院毗居一生呵护,同时也反映出梁思成对林徽因的宠爱和对他们情感的大度,金岳霖视她俩的儿子梁从诫为己出,梁从诫夫妇为他养老送终。
钱钟书认为女性应该以家庭为中心,以婚姻为终身职业,而这种观点在当时的世俗生活中凝聚了大多数人的思想,且早已代代延传,已经成为无意识的固有思想渗入到血液里去了。
钱钟书曾讽刺林徽因割双眼皮,说梁思成的论文找人代笔,在当时引起一片哗然。世人都知钱钟书是有名的毒舌,但也未想他毒舌至此,一段话讽刺了林徽因也带上了梁思成。
晚年的时候,有人想给钱钟书作传,这可是很多人求之不得的好事,可是钱钟书直接给拒绝了,他说:“作传都是不靠谱的,相识回忆也不可信,古来正史野史什么的也都不靠谱。”
钱老先生就是那么有个性,生死看淡,不服来干!
陪伴真的很重要,无论什么人以什么样的方式参与你的生活,都会让生活变得精彩,分享也罢,在身边也好,都是默默共同前进。
不能感同身受也能理解,重要的是对方能听你的日常废话,能给拧巴的你一些参考,能让你感受到你有朋友,还有在意的人在意你的一切。
生活还是要有点盼头的,比如周末早上的懒觉期待的电影上映,和好朋友约好的见面,这些平凡的小事都是我日常的支撑,给枯燥乏味的日子增添闪光点,让我熬过一个又一个苦难。
我们要在一起很久很久、往后余生,只愿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