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跑的辛迪瑞拉
彼时学生们都汇聚在举行校庆舞会的广场上等待着最后的花车巡游,校园小路上变得静悄悄的,只有路灯在时不时闪烁。
荀珲抱着她在夜色下奔跑,层层叠叠的裙摆摇曳,留下一路悦耳动听又璀璨夺目的星河与光华,又如同在风中绽放的蔷薇花瓣,纷纷扬扬。
他们像是从舞会出逃的公主……和她的骑士,虽然这位骑士的穿着打扮确实不太像样,哪有正经骑士穿的是袒胸露乳的清洁工工作服的?
萧星星被搂得紧紧的,就像上一次被他带走一样,一丝寒风都吹不到她身上,除了大金毛身上那股雄性的气味和源源不断的热意,就只剩下那让人无比安心的心跳声。
他还会时不时低头看向她,像是不敢相信日思夜想的对象就这样被他偷走,总是突然傻兮兮地笑出来,又憨又纯的,看着居然还……有些可爱。
“你,你别一直看着我了……”
被她盯得久了,大金毛又会嗫嗫嚅嚅起来,灯光照得他眼睛湿漉漉的。
“我真的会忍不住的……”
这话萧星星上次好像也听过,但那时候她只在心里吐槽了,这次的话——
她抬手挠了挠大狗狗的下巴,笑道:“忍不住什么?”
“……!”
荀珲真的有点受不了这样显而易见的撩拨了,嗖的一下,原本还能压制的火苗顿时冲上天灵盖。他明明不是猫族,挠下巴什么的,不应该会觉得那么舒服才对,可是……
喉结在疯狂滚动着,萧星星看着他这副显然隐忍到几点的表情,最终还是选择收敛一点,老老实实收回手,揣进了自己怀里。
这下轮到大狗狗不满起来了,他眼巴巴地望下来:“不摸了吗?”
“唔……你很喜欢我这样摸你吗?”
“喜欢……”荀珲羞答答得垂下眼睛,“只要是星星小姐,无论摸哪里我都喜欢……”
“如果可以的话我更想要星星小姐摸摸我的……肯定会很舒服……嘿嘿……”
萧星星:“……”
果然,觉得这变态金毛可爱什么的是错觉吧。她现在想要一个百米冲刺远离这个变态。
…
荀珲带她去的地方是一个天台,不是一般教学楼的天台,而是钟楼的……最顶端的天台。
难以想象这怪力金毛是怎么做到抱着她的同时单手爬梯子的,稍微有些恐高的萧星星都吓得把头埋进了怀里,大气都不敢喘一下,可这家伙居然还起了逗她的心思,猛地起跳了一下,震得铁梯咣咣作响,然后看着她被吓白的小脸笑得开心。
“怕的话就抱紧我!”
“笨蛋!别玩了!
“哈哈哈哈!”
很紧了!再紧的话就要硬生生把他脖子上的毛揪下来了!
萧星星始终闭着眼睛,不知过了多久,直到头顶传来温柔的抚摸,荀珲的声音从上方落下:“到了,睁开眼睛吧。”
她依言睁开眼,霎时,仿若眼底流进了星穹银河,被瞬间点亮——
确实如他所说,从这望下去的视野非常辽阔,几乎一眼就能将整个大学广场一览无余,灯光璀璨,像是黑夜中闪光的珍珠,向四面八方蜿蜒开来,无穷无尽。万千光华融在一起,温柔而又缱绻,如天女的纱衣,笼罩在那喷水的音乐喷泉之上,朦朦胧胧,美得惊人。
那缓缓从远处驶来的花车缀满了花朵与蕾丝,羽毛与蝴蝶等等一切他们觉得与她相配的元素,梦幻而又童话,只不过原本应该坐在那圆环秋千上的人不见了。
看着那空****的花车,萧星星不禁笑了出来。
他们应该正在焦急地找她吧?谁也想不到她居然会在钟楼之上,和一个奇奇怪怪的金毛犬一起。
“太好了,你笑了。”
荀珲一直在观察着她的表情,一丝一毫都没放过,见到她笑出来之后,才总算放下了心:“看我说的没错吧?这里看下去的风景真的很美。”
“那你是怎么发现这里的呢?”
“就是之前负责打扫钟楼的爷爷闪到腰了,我就替他值了班。然后觉得这梯子爬着还挺能锻炼身体的,就爬上来看看。”
荀珲深呼吸了一口,任风吹起他的毛发:“我喜欢这里,原来大学里的风吹起来确实不太一样。”
“……”萧星星侧头看向他,觉得此刻的荀珲意外地正经。
“你……不是安尼摩市民吗?”她试探着问,其实想问的是你没有上过大学吗?但这话听着有些怪怪的,便拐着弯换了一种问法。
说实话,这金毛行迹太过可疑,也从没自爆过身份,虽然萧星星知道他肯定不是什么普通市民,但确实……除了名字,她对他一无所知。
“啊……我没有跟星星小姐说过吗?”荀珲挠了挠头,笑得憨憨的,“我的确不是安尼摩市民,我来自英戈朗……跟安尼摩比起来就是一个很小很小的国家。”
“我只跟你一个人说哦——我其实是英戈朗政府派来安尼摩的间谍。”
萧星星:“?”
她觉得自己一时半会儿还处理不了这份过于不可思议的信息——作为一个间谍这么轻而易举地自报家门真的没问题吗!?以这家伙的智商真的能当得了间谍吗?!英戈朗政府!你们清醒一点啊!
荀珲并不觉得把自己的一切交代给萧星星有什么不对,继续自顾自地说下去:“我们国家实在是太穷了,把我送过来之后只给了我半年的伙食费。所以我只能分出点时间到处打工,结果不知不觉,我已经在安尼摩住了两三年了。”
“虽然暂时还没挖到什么安尼摩的机密情报,但我还是经常把我能收集到的情报寄回去……说起来,他们已经两三年没给我发工资了,明明当初说好的每个月发一千的……他们是不是忘了我的银行账号了啊,下次寄信得再提醒一次才行。”
萧星星无语凝噎,怎么办,她突然觉得这只大金毛真的是笨的可怜,听他讲述的这些……很明显,是被本国抛弃了吧。
怎么说呢……并不意外。
“说实话,在安尼摩待了那么久,我已经快要忘记老家是什么样的了,但……我现在也没有那么想回去了。”
“我的老家……那真是,算不上是什么很好的地方。”
在荀珲的记忆中,无时无刻都在跟饥饿作斗争,他像一个永远不知餍足的饿狗,不是在翻垃圾桶就是在翻垃圾桶的路上。饿,每天都很饿,不知他一人是这样,他那条街上所有的小孩都是。
他们经常会为了一块垃圾桶里捡到的发霉面包打架,荀珲虽然没吃饱过,但力气就是比别的孩子大,击败了所有挑战者成功获得了属于胜者的奖励。
童年大概就是在找吃的和与别人打架中度过,直到有一天,他又打了一场胜仗,正津津有味地嚼着食物时,有一个穿西装的臭鼬先生叫住了他,跟他说:“我这有一份工作,有饭吃,有地方住,要来吗?”
一听到有饭吃,荀珲立马屁颠屁颠跟了上去,去了之后才发现,这里是专门培训他们这些流浪儿打架的地方,打得特别特别狠,就算把对方打死了也无所谓的那种。
臭鼬先生又告诉他,想要吃饱饭就成为这里的最强吧,等你成为最强,想要多少吃的就有多少,不仅有吃的,还会给你发工资。
为了这句承诺,他确实非常努力地成为了最强,不知捏碎了多少弱者的头骨,又不知洗去了多少次身上溅的血。他经常能在沐浴了一身血液之后无缝衔接地吃上一顿大餐,没有任何一切心理负担,那双眼里依旧还是澄澈无瑕——在他的世界中,为了食物,他可以做到一切。
但现在……
“在安尼摩待着也挺好的,街道很宽敞很干净,学校比我们那一个镇都大。而且还能自由打工,打工就有钱挣,有钱就能买饭,不用再像以前……”打死了对手才能吃饭……荀珲止住了话语,他知道自己的过去不是什么能说的出口的东西,怕吓到了他的星星小姐。可他的少女却依旧用那种柔柔沉沉的眼神盯着他看,好似就算他没说出来,她也依旧能知道……他以前过得不好,非常非常不好。
“星星小姐,我……”
荀珲活了二十几年,也逼着自己脑袋空空了二十几年。毕竟俗话说,笨蛋要比聪明人更容易感受到快乐。生活已经很苦了,他宁愿让自己笨一点,享受到更多的快乐。
可是现在,他却突然不笨了,被少女这样看着,那压抑在心底许久,连他自己都快忘了的难过和委屈都一同涌了上来。
萧星星突然站起身来,这样她才能比坐着的大金毛要高。然后朝他张开了双臂,笑容被明亮如白昼的灯光照亮,乍一眼,如同从天而降的纯白天使:“要抱抱吗?”
“……”
荀珲怔怔地看了几秒,思绪像生了锈一样难以运作。他好像真的变成了笨蛋,一个眼中只剩下她的笨蛋。
“要!!”
与话音一同落下的,是毫不犹豫的飞扑。少女直接被他扑倒在了地上,裙摆盛放如花朵,但此时此刻,这朵花是只属于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