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您无权调取材料
裴景安眯起眼睛。
C市和A市之间的距离实在是太远,即使全国律政有个圈,即使裴景安在A市律政圈几乎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角色,到了C市,工作人员对他的畏惧还是淡了一些。
何况上级已经交代了,这个案子,落在谁手里都不能落在裴景安手里,
这大概是裴景安近几年来第一次吃闭门羹。
楚清歌不想让事态发展到不可收拾的地步,于是上前打圆场,“请问谁是这个案子的辩护律师啊?我们之前没有听说,昨天我们还去见了于伟本人呢……”
工作人员对楚清歌更不耐烦,“这个案子事关重大,我们已经指派了专业的律师,对于伟进行法律援助,用不着你们操心了。”
堵得楚清歌哑口无言。
楚清歌抓紧时间联系了李诚,电话接通,李诚似乎早就预料到他们会打电话过来,开口的第一句就赶紧道歉:“不好意思啊楚律师,我也是刚刚才听说这件事。我哥说那边给他委派了法律援助律师帮他辩护,不要钱。”
“你们也知道,他在里面呆了这么长时间,出来也需要钱生活,裴律师的律师费对他来说确实有些负担。他又是个倔脾气,我劝也劝不住……”李诚说话的方式听起来不能说不是为于伟考虑。
如果不是知道这种陈年旧案想要翻案的难度的话。
最后李诚还歉疚满满地提议道:“要不两位在C市多玩几天,花费全部由我来承担,就当是给裴律师赔罪了,实在抱歉,让两位这么大老远跑一趟……”
可这根本就不是这么简单能够解决的问题。
裴景安要代理这个案子,目前在A市人尽皆知,A市和C市又隔了这么远,加上有心之人的挑唆,对楚清歌和裴景安的声誉都会造成一定影响。
但听李诚的语气,这话只怕是没有转圜的余地了。楚清歌无法,只能挂了电话。
郭政一边填着手中的表格,一边说着风凉话,“怎么了这是?是不是李诚那边出什么问题了?我早就说了那小子不靠谱。这可怎么办,这事在A市律政圈可都已经传开了,要是让人知道,堂堂裴律师在当事人心里的地位,居然比不过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法律援助律师,那可真是……”
他说着,啧啧两声,表情似乎很惋惜。
然而这件事情究竟什么样,大家都心知肚明。
C市的工作人员是真的不想这件案子被重提,而郭政计较的是上次沈家的聚会,这两人让他失了面子,还有他好不容易稳定下来的案源。
两方一拍即合,一唱一和。
“所以说小楚,做律师呢,还是要把眼光放长远一点。年轻律师有的名声大,但这些跟你又有什么关系?”郭政意有所指,甚至给楚清歌放了个台阶,“你离职之后,我确实一时半会也还没找到新的助理,你要是愿意回来,我当然还是非常欢迎的。”
“也省得你去给裴律师添麻烦不是?你放心,回来之后,你的薪资待遇一切如旧,团队里的其他人也绝对不会对你另眼相待的。”
郭政字字恳切,不知情的人听在耳朵里,恐怕以为郭政给楚清歌开了不知道多高的待遇。
比如面前的这些工作人员,纷纷夸赞郭政。
“郭律师真是好说话。换成是我,离职了你就不要想轻易回来。”
“就是,能把一个位子留给你这么长时间,小姑娘,你得学会感恩。”
夸得郭政咧开嘴角,连连推辞,“哪里哪里,你们说得太夸张了,我也是从实习律师的阶段过来的,当然对于他们这种刚入行的新人,能多帮助一点就多帮助一点了。”
现实是,郭政自己淋过雨,所以也要撕烂别人的伞。
然而此时此刻,这些显然并不重要。
楚清歌望了两眼皱眉坐在椅子上,还在低头不知道捣鼓什么的裴景安,又回头看了一圈不明所以的路人投来的好奇目光。
自从她离职后,这一个多月,郭政属实没闲着。左右这事因她而起,楚清歌咬了咬唇,准备叫郭政出去,两人单独解决。
一人做事一人当,至多她重新去给郭政当廉价劳动力,总好过连累着裴景安在这一起被别人看笑话。
“郭律师……”楚清歌出声,往郭政那边走去。
才迈出一步,手腕被裴景安捉住。
裴景安抬起脸,眉心两道深刻纹路,“你干嘛去?”
“我去跟郭政聊一聊,让他不要再跟你作对了。”楚清歌拍拍他握着自己的手,“一会就回来。”
“……”裴景安忍不住别开脸,一声轻笑。
几分无奈,几分宠,甚至还有几分外人分辨不出的情愫在。
裴景安一手拉着她,另一只手将自己的手机推到沉迷看戏的工作人员面前,“于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
工作人员:“……”
楚清歌:“……”
郭政上一秒还阳光明媚的一张脸涨成了猪肝色。
“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核实的,应当终止法律援助。”裴景安泰然自若地往椅背上一靠,屈指支颐,矜贵无伦,“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二十三条。”
也就是说,只要于伟本人要求委托裴景安作为他的辩护律师,并出具由于伟本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李诚说得天花乱坠也不顶用,这场官司的辩护律师还非得是裴景安不可。
是辩护律师就不能阻止人家调取材料。
局势瞬间转向了对己方有利的方向。
楚清歌坐下来,不再看郭政的脸色。
工作人员也没想到,裴景安看着一言不发,却一下扔出这么个炸弹来,当即有点控制不住脸上的表情。
“你这个……”工作人员磨磨蹭蹭的,咕哝半天。
“如果还不符合你的要求,我这就向贵省公安厅申请行政复议。”裴景安微笑,眼底却一丝笑意也无,“根据《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第十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