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芥菜疙瘩拌粥

李骁跟林虎相熟,先前是不知道林家的事,现在知道了,就没有袖手旁观的道理。

林初认为李骁是答应娶她了,「我跟你一起回去。」

李骁低头看了眼,「你还能走得动路?」

林初愣了下,低下头,这才发现她的鞋已经磨破,露出的大脚指头都是血。

原本心神紧绷,没感觉到,现在心里那口气松了,脚指头钻心的疼。

「你收拾院子,我去就行。」李骁转身回院。

林初追了两步,「你为何要我住在你大伯家?」

都要娶她了,她住进他家不行吗?

李骁揉着眉心,这姑娘谈起婚事来,没有一点羞涩,明显是还没开窍。

而且看她紧张的神色,李骁要是说不答应,恐怕这姑娘得当场哭出来。

无奈之下,他虎着脸说,「娶亲是大事,得照着礼节来,你先住下,将你爹下葬,婚嫁之事等我下次回家再说。」

他明日就要回军营,今天先把林初一家安顿好,葬了林虎。

至于亲事,兴许这姑娘是一时兴起,等危机过去,没人逼着她嫁给傻子了,她或许也就不想随便嫁给他。

李骁把他妹二丫喊出来,让她帮着林初收拾院子,他回屋带上毡帽,叫上几个关系好的青壮,就往槐树村去。

李家世世代代都是军户,不归槐树村的里正管,他可不怕那一家子。

今儿里正要是敢拦着,他就敢揍他们。

左右,他人都杀过了。

二丫刚才一直躲在门口偷听,李骁一喊她,她赶紧出来,先给林初打了盆水,让林初把脚洗了,翻出一块干净的布,让她把脚包上。

「林姐姐,你真要嫁给我大哥?」七岁的二丫,蹲在不远处,探究的看着林初。

林初点头,「你愿意让我当你嫂子吗?」

二丫低头看地,声音闷闷的,「愿意,大哥常在军营,我带着三蛋和四蛋是能活,但总受别的孩子欺负,家里有个大人,就能给我们撑腰了。」

没了爹娘的孩子,早熟的很。

「那我就当你嫂子。」得到二丫的同意,林初觉得这门亲事已经板上钉钉了,穿好鞋,问二丫:「吃饭了吗?」

二丫摇头。

「嫂子给你做。」林初自觉要扛起作为嫂子的责任,大步走进厨房。

灶台上放着个盆,里面有淘好的米,米里掺着米糠。

这年月,能有掺着米糠的粮食吃就很不错了。

许多人家余粮少,都是把米省着春天下地干活吃,这会就拿把剥过苞谷粒的苞谷棒子磨成粉烙饼子吃。

二丫站在厨房门口,探头说:「刚才大哥正准备熬粥。」

林初点点头,把盆里的米放锅里,倒上水,让二丫烧火,她在厨房转了一圈,从缸里夹出个腌过的芥菜疙瘩切碎,等会好拌粥喝。篳趣閣

做好一顿饭,她也把李骁家的情况摸清楚了。

厨房里两小缸腌菜,大半缸苞谷。

没米了。

她家里的米也没剩多少,等安顿好,她就得进山,打些猎物卖掉换米。

她小弟肠胃弱,只能***米,李骁的弟妹也得吃点好的。

看二丫,都七岁了,瘦的小孩似的,蹲在灶台前小小的一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