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收养条件断亲◎
当朱安感觉到,从被她牵住的小手里传来的绷紧时,她心疼的不得了。张红芬说的好听,让任叔叔代替他父亲尽孝,要120块的看病钱。这话就绝了买卖人口的说法,同时,以老人看病为借口,谁能挑出任家的不是?
可是,她清楚的很,张红芬就是在买卖人口,可眼下,不管张红芬是什么做法,她首先要做的,就是收养任叔叔,至于之后的事情,等她办理好收养手续,再跟任家人慢慢算账。否则任家人不把任叔叔交给她收养,她就没有办法插手了。
“我可以给你120块钱,算作是小琛为他爹尽孝的钱。”朱安道,“不过我有一个条件。”她说话的时候,紧紧的牵着任见琛的手,不让这双瘦巴巴的小手在自己的掌心里不安,她要给他力量,成为让他觉得是后盾的人。
一听到朱安愿意给120块钱,张红芬的眼睛都亮了。如果别人和朱安都愿意出120块钱,她当然更愿意让朱安收养小侄子的,毕竟朱安是这个生产大队的,而这样一来,他们的名声也能稍微好点。所以,她直接问:“什么条件?”
而旁人听到朱安愿意拿出120块钱收养任见琛,眼珠子都要掉下来了。谁也没有想到朱家竟然这么有钱,朱安随口能拿出120块钱,这不就是说明了朱家不只120块钱的吗?
要知道现代有句话叫:六十年代百元户、七十年代千元户、八十年代万元户。现在能有100块钱的,在乡下那都是一大笔存款了,而朱安现在是随口就答应了下来,可见她手中不只100块钱的。
其实,朱安手中的钱不少。或者说,小朱安手中的钱不少。这些钱当然不是朱父朱母在这里当赤脚医生挣的,而是解放前,朱外公的医馆还没有关门前存的。
朱外公只有朱母一个女儿,家中的资产在他去世后都给了朱母,这才是朱家有钱的原因。而朱母在自己身体不行之后,就把家中的情况都一一告诉了女儿。
朱安的手中目前有县城的小院子一栋,那是朱外公的遗产,朱外公去世前过户给了朱母,朱母去世前过户给了小朱安,所以现在的小朱安还是县城的户口,每个月有县城的供应粮可以领。还有一本存款为五千的存折,那是朱外公一辈子的积蓄,此外,还有一些金银玉器等首饰,这些首饰,朱安打算寻个时间藏好,不然等66年开始,这些首饰见光就不好了。
同时,朱安手中还有一本存款为八百的存折,这才是朱父朱母留下的。
剩下的就是散钱了。
此外,朱家还有一辆自行车和一台缝纫机。
朱安特意用有些防备的语气道:“你们要写一封断亲书,并保证以后不会再找他认回他,我不希望我们家把他辛辛苦苦养大之后,你们来摘桃子。或者等他有出息之后,三五不时的来找他要钱。他是我们家养大的,他以后有出息了,能挣钱了,自然也是给我们家的。当然,我也相信嫂子你不会做出这样的事情,但是先小人后君子,嫂子你说是不是?”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张红芬自然不会反对。更何况,她压根儿就不相信这碍眼的小侄子会有出息。她还担心朱安到时候后悔了,把人退回来,要他们还钱呢。
所以一听朱安想要断亲,她心里是高兴极了。“这当然,我们家又怎么会是不讲信用的人?你放心。”张红芬难掩兴奋,语气都有些飞扬了。
朱安摇摇头:“这断亲书还要你公爹来写,毕竟嫂子虽然是他长辈,但不是血亲,写了也不算数。不过你公爹如果不会写字也没有关系,可以请大队里认识字的长辈代写,然后按个手印就行。嫂子,我为求心安,你们不会拒绝我吧?”
张红芬心想,好话歹话都让你说尽了,我怎么拒绝?我如果拒绝,那就是我有其他目的了。“这没问题。”张红芬盼不得断的干干净净才好,她才不相信任见琛跟着朱安能有出息。朱安又克父克母,还有一个傻哥,她还怕断的不够干净,他们再找上门来了。所以朱安想要断亲书,她才高兴呢。这断亲一事不是她提的,大家就不能说她狠心了。
朱安见她答应的干脆,倒是有些意外,她还以为对方不会答应呢。她又道:“既然如此,那我们什么时候办理手续?”
“马上就可以,你现在就去请大队长来写断亲书,我去找公爹来按手印。但我公爹的病拖不得,你这钱什么时候给?”张红芬就怕朱安反悔,所以她也想马上处理好这件事。
“到时候一手交断亲书,一手给钱。”朱安其实比张红芬更想快点处理。她甚至还想着,等手续办理好之后,以防将来任家来找任叔叔,她干脆带着大哥和任叔叔离开村子算了。反正她今年高三毕业,大学是不打算考的。一则她本身就是上过大学的人,对她来说大学并不稀罕。二则在这个年代,高中学历也够用了。三则她如果今年考上大学了,到时候大哥和任叔叔怎么办?一个傻一个小,还不被人欺负死?
所以,等她拿到高中毕业证书,然后找个工作,带着大哥和任叔叔离开才是最妥当的。
不过,这些都是后面的事情。
众人看着转眼间的功夫,朱安和张红芬已经把事情定下来了,都还没回过神。
“小安,你这事情不再考虑考虑了吗?”钱淑红见情况如此,也不知道这事情是好是坏。只好劝朱安三思。如果今天收养小琛的是朱安的爹娘,她也不会多问,可朱安毕竟还是个小姑娘,这就让人有些担心了。
不过对于小琛来说,这倒是好事情,被朱安家收养,肯定是被送给外人收养好。
朱安对钱淑红笑了笑:“婶子放心,这事情我心里有数的。”她没有多说。
不过钱淑红又不是傻子,朱安一句话,就让她明白了这孩子的决心。她心想,朱安看上去一个柔柔弱弱的小姑娘,脸色也有些苍白,性格却是个拿主意的。仔细想想也是,傻宝靠不住,以后傻宝还要靠朱安,朱安的性格怎么可能柔弱?
想到此,钱淑红就没有多说了,再说下去,任家把小琛“卖”给外人就不好了。这样,还不如被朱安收养,反正都是一个大队的,以后还能帮衬着些。“那如果有困难就来找婶子,你娘生前和婶子也交好,你把婶子当自家人看。”钱淑红这不是说假的,她和朱母关系确实不错。不过,以前朱家有两个医生,谁和朱母的关系就好。
可朱父朱母一去,昔日的关系就成为泡沫了。
“我知道的,我以前每次周末回家的时候,也经常听我娘说,婶子是村里最热心的干部,让我以后碰到什么困难,都可以找婶子商量。”朱安顺着她的话道,“今天我大哥收养小琛,我想明天中午请婶子和大队长们吃个饭做个见证,让小琛给我大哥磕个头,从今以后,小琛就是我们家的人了,婶子你说成吗?”
她现在虽然比任叔叔年纪大,可她自己的心里,自己是任叔叔的晚辈。所以这个收养的确是以大哥的名义比较合适。毕竟如果她没有穿越,是大哥把任叔叔养大的,他们之间原本应该是不是父子却似父子。否则,大哥的坟也不会在任叔叔坟的旁边。
“这个……”钱淑红无奈的解释,“小安啊,你之前一直在读书,莫不是忘记了,现在我们都是在食堂吃大锅饭的。”不过,小姑娘有这个心,她却是很高兴。之前,很多人在传小安克父克母,她也不是没有为她辩解过,可她管不住这么多人的嘴。她还一度担心小姑娘会被这些闲话影响,现在看她这么机灵这么会做事,她心里也放心了。
朱安一愣,随即想起了小朱安的记忆里,现在已经是大锅饭的时候了。她也记得自己学过的历史,大锅饭是从1958年的下半年开始的,现在是1959年的四月……她心一紧,等到下半年,马上要三年饥荒来临了,到时候天公不作美,家家户户都会困难。
不行,要屯粮。在她没有穿越的历史里,小朱安这个时候已经去世了,但是大哥却活到了后世,所以没道理她穿过来了,这日子还会比大哥一个人的时候过的差。
“那明天午饭后,请大家来我们家里坐坐,做个见证,再喝杯茶,这样可以吗?”朱安把自己伪装成一个17岁小姑娘该有的样子,眼神诚恳的征求钱淑红的意见。
朱安从小在孤儿院长大,最会看人颜色,所以对于钱淑红,她采取的是小姑娘的怀柔性格。一个柔弱、勇敢,遇见事情会请她指教的小姑娘,可能更让她心疼,更让她愿意照顾几分。
其实人都是这样,会哭的小孩有糖吃。
“那倒是可以。”钱淑红觉得这样可以,“那我现在去找大队长,把事情和他说一说,你也再考虑考虑。”
“哎,谢谢婶子。”
这里还是任家的门口,钱淑红走了,大家见没戏了,也就离开了。有的急着去上工,有的不上工也回了家里。
朱安牵着任见琛往自家走,路上,她担心还是小孩子的任叔叔不安,所以努力的寻找着话题:“小……小琛,你长大后想做什么啊?”坦白说,她也没有带过孩子,还真不知道怎么和小朋友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