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简璐在家属院见到了原书中的男主方元亮和以及随后赶来的原女主董丹琴。
两人八年前下乡插队当知青, 毕竟是原书中的男女主,很是在队里和公社做出些成绩。
一方面帮着大队种地买磷肥,研究科学的种植法子,一方面搞扫盲班加入当上妇女主任处理生产队里的家长里短问题。
原本两人做出这些成绩, 公社是要给他们推荐上大学名额的。
前年, 公社书记便找到他们, 准备推荐两人上工农兵大学。
彼时, 高考还没有恢复,只有工农兵大学一条路子,也就是从工人农民士兵中择优推荐,下乡的知青也在农民行列,只要表现优异, 就可能得到公社的推荐,不过名额十分难得。
方元亮和董丹琴却拒绝了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将名额让给了公社家庭条件困难但是坚强不息的两位女同志。
该说不说, 人确实是男女主气质,能将这样珍贵的机会让出去。
结果这一退让, 还等到了今年高考恢复, 二人双双报名。
“方知青,董知青,好久不见,你们怎么来这儿了?”
简璐算算时间,在原书里,两人确实来过海岛,现在看来就在考上大学和去读书之间的时间。
不过, 让她意外地是,这两人怎么找上自己了。
要知道, 不管是原身还是程铮,都是书里的工具人,尤其是程铮,在原书中后期成为原书男主方元亮的挚交好友,为男女主无私奉献许多,出钱出力,可谓是没有任何私欲,一心为原书男女主补给的“金手指”,堪称最大血包。
简璐自然不想自己男人和这两人有什么交集,虽说方元亮和董丹琴没有坏心思,是好人,可他们的主角光环太强,还是能避则避,她和程铮就算当个配角也想有自己的人生,而不是为了主角存在,所以大家各自安好才是上策。
自己男人程铮也别去当劳什子移动血包了。
董丹琴听见简璐的问话,微微一笑,眉眼间尽是温柔,“简璐同志,你好。我是来探亲的。”
董丹琴在乡下干了几年活,后头主要是当上妇女主任,总不用去风吹日晒地里刨食,整个人看着依旧嫩生。
而旁边的方元亮明显要憔悴些,乡下折腾几年肯定不如在城里。
董丹琴示意方元亮将东西拿出来,“这是你三姐托我们带给你的,她听说我们要过来一趟,正好顺路。”
一个黑色的包裹,看着分量不轻。
简璐道谢接过,顺便问起他们此行的目的,装作不知道原委,“董知青是H市人?”
“是,我家就在县城里,我表哥在这儿当兵,这回我和元亮考上了大学,能够回城了,正好趁中间空档时间回家里看看。”
简璐心领神会,“你们要结婚了?”
方知青是沪市人,他这个时间跟着董丹琴来老家,十有八.九是商量婚事。
当初方元亮下乡,不少人家都盯上这个香饽饽,人长得俊,又能说会道,能和大队长甚至是公社书记说上话,对地里种庄稼也研究得一套一套的,这样的人要是成了自家女婿,不是天大的好事儿?
简华林也曾经动过这个心思,后来他琢磨着知青不安分,兴许以后要想法子回城,到时候女婿没了儿子也没了,不是鸡飞蛋打?
遂放弃了这个念头。
不过原书中,方元亮和董丹琴一直相守相依,感情坚定,唯一的误会便是来到海岛上的情节,被千鸿卓趁机挑拨,出现了最大危机。
董丹琴脸一红,不过这也不是什么秘密,“没错,这回家就是元亮见见我家里人,我们要在家属院待一阵,住我表哥家里。”
想到什么,董丹琴又开口,“对了,简璐同志,听说你也考上大学了?”
董丹琴对简璐印象挺深,当初刚下乡时见到这姑娘只觉得漂亮得不像话,可性子太闷,属于是很难说上话的,不爱和人交流。
直到几年前,人突然不一样了,像了活了过来,上扫盲班,还把她爸给教育一顿,自个儿上了去南边的火车。
当初她听说简华林想把自己闺女嫁给天阉换儿子就气得不行,也是这件事,让她坚定了竞选妇女主任的决心,乡里很多人思想落后守旧,她便能帮一点是一点。
简璐这样的,她很少见,毕竟能这么坐火车离开的勇气也不小。
如今一来岛上还听说她参加高考考上大学了,真是又惊又喜。
“是,我报的H大,年后就要开学。”
董丹琴觉得简璐厉害,从小没上过学,经过这么七年的学习居然能考上大学,看着比谁都激动,“简璐同志,你真的厉害,我们都得向你学习!”
简璐被原书女主这泛着红的脸颊,激动又赤诚的语气闹得不好意思,“学习是好事,你们俩报的什么学校啊?”
“首都大学。”
啧啧,简璐点点头,果然是原书男女主,要去也是去最高学府,没意外。
按照常规剧情发展,怕不是两人还是高考状元和榜眼级别,这才能显示出书中男女主的实力。
“你们高考多少分啊?”
董丹琴很实诚,说起自己的高分反而有些抹不开面儿,担心伤了简璐。
方元亮就坦然多了,“丹琴是省第一,我省第二。”
简璐一副果然如此的表情,没有太惊讶,惯例再寒暄几句,这才告别回家去。
这会儿天色已暗,简璐走在回家路上便琢磨着,千鸿卓和王瑾结婚了,还会给男女主当搅屎棍吗?
董丹琴带着方元亮回来商量婚事,总不能被已婚的千鸿卓横插一脚吧?应该不至于。
“璐璐,你上哪儿去了?拿的什么啊?”冯秀慧和崔玉荷带着孩子在外头玩儿,见到简璐回来问一句。
简璐举起包裹给她们看,“我三姐托人带给我的,应该是山货。回头我分你们点儿。”
“那感情好,我们就念着这一口。”冯秀慧没客气,以往自家有东西也是和她们分的。
“秀慧嫂子,你知道刚是谁给我带的东西不?”
“谁啊?”冯秀慧听简璐这么问,便猜到这人自己应该认识,可又没有头绪。
“咱们公社最有名的知青。”
“啊,方知青?还是董知青?”
“两人一起来的。”
“他们结婚没有啊?我上回回老家,看见两人感情可好,那眼神你看我我看你的,真不一样。”
“应该快了吧。”
简璐和她聊了几句,便拎着山货回家。
家里,婆婆和双双不在,应该是去对面家属院找娟娟那群小孩儿玩儿了,且有一阵子才会回来。
程铮也不在,估摸还在部队或者上战友家去了。
简璐也不急着找人,将包裹放在桌上,拆开一看,满满都是山货。
人参,野菌子,木耳...
尤其是几根人参,小巧细长,呈黑灰色,带着些许长长的须根。
自打简璐上回给简欣写信回去,让她们研究研究种植人参,简欣其实没太当回事,只以为是四妹远在南边想吃人参,便和丈夫孟凡上山采了几回人参,又寻摸到乡里一些老人,打听了两手种植人参的法子。
起初还失败了两回,后来渐渐摸索出门道,便悄摸种了一些,规模很小,也隐蔽,就是被人看见,兴许也当是野生的。
现在长成了些,便给简璐寄了过来。
关于人参,简璐不算太懂,可好与不好也是能分辨个大概的。当即决定回屋写信,让三姐她们好好研究。
明年改革开放,后头土地分田到户,时代浪潮瞬息万变,抓住机会就能站在风口起飞。
手里还捏着根人参,简璐蹬蹬蹬跑上二楼,推开屋门就要往书桌去,原本以为家里没人,这会儿却突然见着个宽厚背影。
“你在家啊?”
只见程铮身着一件白色衬衫,仔细一看,是简璐为他做的,正腰背挺直,端坐在书桌前看书。
简璐见怪不怪,自己男人也是挺爱学习的,不过他看的多是军事方面的书籍,简璐试图啃一啃,最后还是没兴趣,转而折腾自己的。
这回,她压根没往程铮面前的书籍看,只当他又在看军事方面书籍。
“嗯,我正看书呢。”程铮提醒一句。
程铮看一眼媳妇儿,刚从外面回来,怎么手里还攥着根人参?
“这人参哪儿来的?”
“三姐托人带过来的,我之前不是让她种点嘛,人参是个好东西啊。”简璐并没有提及送包裹来的方元亮和董丹琴,她不希望程铮和这两人有过多接触,以后大家当陌生人挺好的。
程铮听在耳里,又想起自己妈说起的劳什子知青,再回忆起当年媳妇儿刚来岛上的前两年,屡次提及一个知识见解了得的知青,胸中似乎是有股气闷着,郁结烦闷。
这是不是就叫白月光?
程铮想起媳妇儿曾经给自己讲的故事,也不知道她从哪里看的话本小说,什么谁和谁结婚了,可心里还有前女友或者前男友的一席之地,这就叫白月光。
还没想明白,程铮看着简璐走到书桌前,将人参随手放在桌上,翻出信纸准备写信回去,是半分眼色没给自己。
屋里灯泡亮着,将沉沉黑夜照亮,程铮和简璐分坐在书桌前,一人正在伏案写信,手上的钢笔不停,刷刷声不绝。
一人,正拿着一本诗集,看得索然无味。
程铮从来体会不到这些咬文嚼字的诗集有什么意思,完全比不上军事相关书籍令人神往,可简璐只觉得军事书籍枯燥乏味。
“你写完了?”程铮将诗集往旁边移动一些,尽量自然地问道。
“嗯,明天拿去邮局寄了。”简璐将信纸折了一折,装进家中被好的信封了,再回头,便劝到,“这天都黑了,你还是多注意眼睛,别以后成个老花眼。”
七十年代的电灯光线不够亮,其实晚上看书挺亏眼睛的,简璐知道程铮现在视力好,可不都说嘛,越是年轻时候没得近视眼的人,等老了越容易得老花眼。
想想程铮同志戴上一副老花眼镜?
哎呀,简璐晃了晃脑袋,好像怪怪的。
程铮就这么看着媳妇儿,不知道想到什么了,唇角带笑,看一眼自己,又憋着笑。
自己怎么了?
难道看会儿诗集还被媳妇儿嘲笑了?
“咳咳。”程铮清了清嗓子,将简璐的思绪拉回来,装作不经意地问道,“谁给你三姐带的东西来啊?老家的人?我认识吗?”
“应该认识吧?”简璐想想程铮这个原书中的男配,试探着向他介绍起原书中的男女主,“是老家的两个知青,方元亮和董丹琴,你有印象吗?”
这些年,两人就几年前回去过一次,程铮应该没有什么印象吧,她得听听虚实,也好防着程铮与两人交好。
“那个方知青是沪市的?”
“对呀。”简璐挺惊讶,程铮同志还知道得挺多,难不成自己真的阻止不了程铮和方元亮交好?成为亲如手足的兄弟?
原书剧情的影响真能这么大?
“他是不是还挺有本事?是知识分子?学习好,很爱看书啊?”程铮咬着腮帮子,说出的话带着股酸味儿。
程铮很少这么夸人,简璐心里一惊,怎么都这么打听上了?
只含糊说一句,先跟着夸奖,“对,听说以前高中时候人成绩就好,在队里还去当小学老师呢,对了,人高考还考了省第二。”
这主角配置,刚刚的啊!
当然,这话简璐没说。
程铮听媳妇儿的话,脸越来越僵,快黑得隐入墨色了。
“他还懂很多新鲜事物?知道水果怎么吃?知道菜怎么做?”程铮眸色深深,看不出情绪,只泛起波澜。
简璐没明白程铮怎么问这些,她哪儿知道啊?她和方知青又不熟。
“我哪儿知道,兴许吧,估摸都懂点儿。”不懂不是书中男主角啊。
不过,程铮同志,你是不是太关心人家了!
可简璐还没琢磨明白呢,又听到程铮咬牙切齿一句话。
听闻媳妇儿回答的程铮呼吸一窒,抿着唇,试图劝说媳妇儿这个“无知少女”,“懂那些有什么用,还有,看诗集也没意思。”
再想起,那人可能还哄骗媳妇儿什么国外的晚安吻,企图占便宜,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你少跟他接触,兴许就是爱骗人的。”
简璐:“…?”
这人在说些什么?
不应该啊?!
按照原书剧情,原书男主方元亮和董丹琴登岛后,还和程铮结识,也不知道是原书男女主的主角光环太过强大,还是大家都得围着主角转的定律,总之,书中的神级男配程铮很是欣赏方元亮,两人几乎成为挚友,更是为方元亮提供了很多帮助。
现在怎么回事?
你个原书男配开始诋毁原书男主了?
剧情不是这么写的呀!
你要造反啊!
简璐琢磨不明白,而且两人至今没见过面,怎么程铮对方元亮突然有了些敌意。
“程大哥,你总不能是嫉妒人方知青吧?”简璐寻思,程铮应该做不出这种事儿,可是其他说法又说不通。
程铮差点咬碎后槽牙!
什么玩意儿?自己嫉妒他?
“你男人我,需要嫉妒他?”程铮把诗集一合,啪得一声响,“我是担心你再被人骗了!”
简璐:???
“关我什么事?”简璐葱白的手指指向自己,疑心听错了,怎么扯到自己了?
“璐璐,你跟我说实话,当初在老家,是不是被他骗了。”
说这话时,男人眼里还流露出怜惜加一副我要给你做主的神情。
简璐:???
伸手摸上程铮的额头,体温正常,“没发烧啊。”
怎么回事,怎么就不对劲了。
“你到底怎么了?你不是不认识方知青吗?”
“不认识他不代表我没听过他。”
“你还听谁说过他?”简璐疑惑。
“你。”
程铮斩钉截铁一句话,让简璐瞬间眯了双眼,她脑子灵光,电光火石间终于摸到些什么线索。
几年前这人确实误会过一些事情,当时简璐每每有些惊讶举措,就说是老家的知青教的,把一切不合理都往这方面推,程铮就以为简璐在老家和知识见解不俗的知青相熟,险些被人花言巧语给骗了。
感情过了这么多年,他居然还记着!!!
简璐再次打量程铮,没想到啊,“程团长心眼还挺小。”
程铮严肃着脸,想着之前媳妇儿说起的那劳什子知青,一会儿教吃水果,一会儿又说着晚安吻,越想越不得劲。
不就是个虚头巴脑的知青哄骗单纯的姑娘?
“你以前就是心思太单纯,才没看清这人的本质。”
“什么本质?”
“满嘴道理,实际上只是想哄小姑娘!”
简璐:“...”
方知青,我不是故意害你风评受损的!
方知青和董知青人品没问题,只是简璐单纯不想和他们有过多牵扯,当然,也不至于故意背后说人坏话。
实在是程团长的脑补能力惊人。
这会儿,她只能试图狡辩,“那人不是方知青。”
程铮板着脸,颇有一股子媳妇儿你醒醒的意味,“老家大队能出几个有文化的知青啊?”
压下心头的酸涩,程铮这回是真有些意外,媳妇儿到了这时候还护着他!白月光果然是白月光,很有些分量。
“也就是我当初好几年没回家,不然我早回去了,早认识你,还有他什么事儿?”
掷地有声,还带着几分霸气。
这是程铮同志?简璐在心里大呼好陌生?
“我才不信。”简璐侧身坐着,瞬间来了兴趣。
看向程铮的眼神带着丝探究,“你当初就算回乡了,那冷着一张脸的模样,能看见我?你不是一向不近女色吗?就算我们遇见,你肯定也正眼不看我一下,直接就走了。”
程铮这时候哪能顺着媳妇儿说,“那可不一定,再说了,你不是说对我的照片一...”
说到这里,程铮终究是有些不好意思,迟疑片刻才接着道,“对我的照片一见钟情,那我人都回来了,你不是更喜欢?”
“照片好看,人太无情,兴许就没有情了啊。”简璐仔细想想,当初要是程铮先回乡来,自己还会不会和他发展到今天?
这人回乡后兴许更难攻略!
想到这里,简璐又念起七年前艰难攻略程铮有多费劲,想着想着就气鼓鼓,脸颊肉动了动。
“就你那副冷心冷情的样子,要没有我,你肯定一辈子打光棍了!”
程铮听着这话,心里的酸涩压下去,慢慢升腾起浓烈的欢喜,大拇指腹轻轻摩挲着食指指腹,唇角漾开笑意,“那我问你,你喜欢看书的还是拿枪的?”
简璐不知道他的思维怎么跳脱到了这里。
这人不会还在吃自己编造出来的知青的醋吧?
程铮接着霸气宣言,“我想明白了,看什么诗集啊,这些东西我看着就费劲,我还是爱看军事书,那知青要是喜欢看这种就看去,我扮不了别人。”
“我拿枪的可比那拽文墨的好。”
简璐没说话,看着这男人神采飞扬,长久在战场和训练作战中锻造出的霸气与硬朗在此刻显现无疑。
前提是忽略他吃醋的初衷。
“是是是,你可比他们帅多了!不然我能对你一见钟情吗?”简璐没说假话,这是铁打的事实。
“不过,我要再次声明,没有你想的什么知青,你别自己给自己加戏。”
狠狠吃醋的程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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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部队家属院探亲的董丹琴和方元亮在董家表哥家住下,董丹琴表哥是部队四旅三团副团长陈方,和程铮也是旧相识,两人曾经在几次海上训练中合作过。
陈方将程铮一家人邀请到家中做客,其他人都觉得平常,只有简璐知道,这是程铮和原书男女主初次见面的重头戏。
就是从这次做客开始,书中的程铮正式踏上了男女主移动血包兼最强补给站的漫漫长路。
不过,事情的发展真是出乎了她的意料。
初次见到方元亮的程铮面目严肃,虽说媳妇儿极力否认,可他还是想到有个劳什子知青挺会哄骗人,对方元亮自然是公事公办打了招呼,没有半分愿意亲近的意思。
简璐万万没想到,原书里,作为神级男配的程铮和原书男主方元亮一见如故,现在可倒好,剧情陡转直下,别说成为挚友,连朋友都没得做,人直接在心上建起一道城墙,谁来都不好使了。
关键这一切变化还是因为自己?!
简璐默默吃着饭看着饭桌上众人,只感叹一句,到底是歪打正着。
回家路上,简璐渐渐安心。
夜色正浓,明月当空,温柔月光被微风吹浮,四下静谧,简璐悄悄握上男人的手,认真叮嘱这个不用当供给站的男人。
“你有什么东西可不能随便拿给外面的人啊,尤其是不熟的。”
程铮探手摸摸简璐的额头,只觉得媳妇儿有些傻,开口却是,“我傻吗?”
“还挺有自知之明。”简璐唇角绽开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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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元亮和董丹琴离开那天,简璐彻底松了一口气,这事儿终于翻篇了。
平安无事,皆大欢喜。
开春后,临近大学报道的日子,简璐也收拾着行李准备离开。
程铮给媳妇儿买了个精致的藤编行李箱,小巧精致,容量还不小,他知道媳妇儿最喜欢长得好看还实用的玩意儿,特意去百货大楼买的。
夜里收拾着行李,想着明天就要送媳妇儿去学校,程铮努力压下心头升起的一抹异样情绪,只觉得胸口酸酸涩涩的,说不清道不明。
他不是没经历过分别,却一向很能忍,情绪稳定,意志坚定,这才是一名优秀的战士。
送简璐去大学的路程还算轻松,因为她报名的大学就在本省,距离不算太远,只需要坐两个小时的绿皮火车就能到达。
因着程铮三弟那边第三个孩子快要出生,丈母娘又生了病没法照顾,王大娘要过去一趟帮着照顾三儿媳妇儿。
双双很是舍不得奶奶离开,她也算是奶奶一手带大的,爸爸妈妈奶奶是她最亲近的人。
“你现在知道你元宝哥哥和小花姐姐当初什么心情了?”简璐也是后来才听说的,程铮二弟的两个孩子一直觉得双双抢走了奶奶,一开始还有些敌意。
可后头这几年却念叨着奶奶和双双怎么还不回老家去。
“嗯~”双双点点头,可奶奶说自己是个大孩子了,三婶儿肚里的孩子还没出生呢,那边需要照顾,“那奶奶什么时候回来啊?”
一碗水总有端不稳的时候,人嘛,再费力使劲儿也有个更偏疼的,双双就是王大娘的心头肉。
“等你三婶儿那边不缺人手了,我就回来。”
“好。”双双缠着奶奶要拉钩。
王大娘要去边疆,简璐要去上大学,想着婆婆从没去过大学,简璐提议婆婆先去H大看看,然后再转道坐火车离开,一家人便集体出行。
——
出发那天,晴空万里,朵朵白云挂在空中。
“妈妈,你要去读书为什么不背书包啊?”双双可爱自己的双肩包,大家都是军挎包,只有自己的不一样,上面还有妈妈给绣的小娃娃。
简璐当然说不出自己这个年纪可不要背双肩包的话,她总是觉得幼稚了些。
大学生了,很少背双肩包的。
“妈妈有准备别的包的。”
“哦。”
刚出家属院,一行人便遇上了同样被H大录取的董静芳,她如愿以偿被中文系录取,不过,她买的是明天的火车票。
原本董静芳是提前找了简璐的,想着都是一所大学的,一块儿出发有个照应,简璐自然没有不同意的。
可是临到买票前,董静芳却改了主意,让简璐先走。
“简璐同志,你先过去,我明天就来。”董静芳看一眼简璐身边的家人,还是大阵仗。
“行,我先过去报道了。”简璐对这个自己第一个同校的同学也多了几分亲近,往后要在一个大学待四年,总归是有些缘分的。
董静芳看着简璐被男人、婆婆和闺女簇拥着离开,眼里有些羡慕。
再坐绿皮火车,双双已经没那么新鲜,只眼珠子四处看看,觉得还是好玩儿。
火车上的人照旧多,坐着的人能歇口气,站着或是坐在过道的就拥挤了。
简璐一家人正好占据一排硬座的三个位置,双双被程铮抱在怀里。
对面坐着两个年轻人和一个大姐。
两个年轻人,男的穿着皱巴巴的绿色军装,女的穿着格子衬衫,一脸兴奋地交谈。
“我妈这回给我找的是轧钢厂的工作。”
“轧钢厂待遇好啊,我去的火柴厂,待遇可没你们好。”
“哎,别管那么多了,能回城就行,工作怎么样不重要,回去了再说。”女同志叹口气,“我们这都算好的,就是翠萍运气不好,家里没找到回城的工作接收她,高考还落榜了...她平时那么努力,人又聪明,我以为她肯定能考上的啊!”
“谁说不是呢,谁能信她会落榜啊?”
简璐听了一耳朵,知道这是隔壁市下乡插队的知青,在乡下苦熬了几年,终于等到家里人给安排了城里的工作,终于能够回城。
这两年,知青回城的的政策逐渐宽松,只要城里有单位能接收你,就同意你回城。
可城里本就人多工作少,想找到工作谈何容易?知青在城里的家人自然是出了不少力的。
能靠着工作回城的知青极少。
当然也有别的路子,这次的高考就是一条路,考上大学,知青也能回城,可能不能考上,就全凭自己了。
听那女知青的话,她口中的翠萍两条路都没走通,只能继续待在乡下。
这节车厢里,还有三个考上大学回城的知青,兴奋之情溢于言表,就两个小时的车程,已经嚷嚷得全车厢的人都知道了。
汽笛声响,绿皮火车停靠在H省H市,简璐一行人也从县城来到了这个省会城市。
H市虽说比不上首都和沪市这样的大城市,可也不算太差,四层楼高的百货大楼、需要外汇券才能进入的友谊商店、只有发工资才吃得起的国营饭店...
这里繁华热闹,处处透着生机。
而H大就位于H市市郊,占地面积大,始建于民国时期,距今已有几十载历史。
大学门口一早拉上了欢迎新生的横幅,因为是高考恢复后的第一届新生,学校予以了足够的重视,毕竟这番景象已经有十年没有见过。
学校侧门的两边墙上分别书写着——“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八个大字。
白墙红字,格外醒目。
H大宿舍都是六人间宿舍,上下铺,宿舍中间有张巨大的桌子,供学生们学习看书或者是吃饭。
旁边空处放着几个暖水瓶和陶瓷盆。
这个点儿,宿舍里已经来了三名室友,简璐和人简单打了招呼,看着其中两名室友的家人,便觉得自己这样不稀奇。
陆陆续续,简璐的宿舍到了五人,除了简璐,另外有两人是知青,都已经结婚生子,这次也是丈夫孩子一块儿送来的。还有两人是应届高中生,年纪轻轻的小姑娘。
简璐终于是见识到了,传说中年龄差距最大的77级大学生是什么样的。
因为是千军万马过独木桥走进的这里,大伙儿都很高兴,在宿舍里刚一见面,便互相帮着收拾床铺,只剩下一人还没到。
“我们先出去吃个饭,下回见啊。”
“行,你们快去吧,待会儿宿舍就没菜了。”
室友以为简璐一家人要去食堂尝尝,不过这个点儿食堂确实没什么像样的菜,一家人便离开学校去外头的国营饭店。
王大娘这辈子没上过学,更是第一次走近大学校园,见到哪里都觉得不一样,眼里带着几分羡慕。
“璐璐,你们学校真大啊,也漂亮,那树种得可真多啊。”
简璐也挺满意这所大学,别的没体会到,绿化和风光确实好。
“我之前对你考上大学这事儿感受还不深,现在亲眼见着大学了,还在里面转了转,哎。”王大娘不知道怎么形容自己的感受,好像大学里的什么都不一样,就是一棵树她都觉得是不是比外面的树更有文化。
“璐璐,你好好学习念书就是,家里的事儿不用担心。我过去几个月,等老三他丈母娘脚好了就回来。这几个月老大能带着双双,他要是出去就让秀慧帮着看看。”
双双吃着滑溜溜的豆腐,插一嘴,非要为自己证明,“我能照顾爸爸的。”
程铮:“...”
谁照顾谁?
“现在我们出去执行任务的机会少,都给年轻人去历练了,妈,你别操心,先顾着老三那边吧。”
“行。”
一顿饭结束,简璐陪着程铮将婆婆送上开往边疆的火车,双双用力朝奶奶挥手,看着绿皮火车哐当哐当走远,小嘴一嘟,要哭不哭的。
“怎么了?要哭啦?”简璐摸了摸孩子的脸蛋。
双双自打五岁起就很少哭,她觉得哭哭是一点儿都不大孩子的行为。
“我没有哭哭。”双双摇摇头,坚决否认,只是小嘴噘着始终没有放下。
距离开学还有两天,简璐没有直接回学校,相反倒是和程铮去招待所开了房间,一家人住下来在H市游玩。
这回出来,她带上了相机,拍了好些照片,这是七十年代的大学,以及七十年代的游玩照,等再过几十年,应该就是“古董”了,得好好珍藏。
“妈妈,什么时候洗照片啊?”
“让你爸拿回去洗,妈妈下回回家的时候会来看的。”
“好。”
......
短暂的两天转瞬即逝,转眼就快到分别的时候,程铮和双双吃了午饭就要坐火车离开。
午饭时,在饭桌上,简璐看着有些沉默的父女俩,戳了戳程铮。
“闺女一副要哭的表情,你不会也要哭吧?!”
程铮:“...”
男人的泪只往心里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