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京市红太阳文工团在陵川岛的慰问演出终于结束了。

除了那一场严重的舞台事故之外, 其余的演出都还算是顺利,极大地丰富了岛上军民们的业余文化娱乐生活。

沈晴也终于要离开了,临走前她依依不舍地抱住了林辰歆, 啊,嫂子好香好软啊,沈焰那小子可真有福气。

“嫂子, 我好舍不得你们啊, 好舍不得这里好看的大海,好吃的海鲜啊!我不想走。”

林辰歆笑着说:“那以后常来玩, 每年休假都来。”

沈晴双手搂着林辰歆纤细的腰肢, 脑袋在她的肩窝里蹭啊蹭:“好想把你也一块儿带回去!”

沈焰眼睛都红了, 倒不是舍不得沈晴, 而是看不得她抱着林辰歆在这儿蹭,连他都没享受过这待遇呢!他也好想抱着香香软软的媳妇啊!

可他这人特别讲原则,说了在举办结婚仪式之前不会碰林辰歆, 就真的不碰。

上次在海边就差点儿失控了, 回来之后, 他特别注意,再也不给自己失控的机会,平时两人见面, 要么在医院, 要么在外面散步,就算去她的宿舍, 也是把房门打开,坦坦****, 问心无愧的。

哪怕心里像猫抓似的痒。

沈晴带来的东西,既然林辰歆已经跟沈焰登记结婚了, 也就没有再跟她客气了,全都收了下来,现在都堆放在她自己的宿舍里呢!

然后林辰歆也准备了许多海产品给沈晴带回去给沈家在京市的亲戚们。

京市那边,沈焰的父母沈绍林和贺敏瑛夫妻俩都空出了时间,准备去云崇市林辰歆家里提亲了。

而林辰歆和沈焰这边,也配合着他们的时间,请好了婚假,婚假是七天,因为路途比较遥远,另外还有三天的路程假,一共是十天的时间。

而两家人跟海岛的距离是这样的,从海岛到京市,距离最遥远,坐火车要三天三夜的时间,去林辰歆家比较近一些,只要两天一夜就可以了。

而从云崇市到京市,也要两天的时间。

如果俩孩子这次休假,先回云崇市见林辰歆父母,然后再赶回京市摆酒结婚的话,那时间就太赶了,几乎都要在路上度过,太累人了。

所以双方父母就通过电话、电报和写信等各种方式商量好了,这次他们就先在云崇市举行一次婚礼,然后回到海岛上他们再请这边的领导同事们办一次,等到过年回家探亲的时候,再在京市办一次婚礼。

这样,双方父母和他们自己的亲戚朋友就都可以照顾到了。

林辰歆一听这个安排,头都大了,办三次婚礼啊,亏他们想得出来,这不得累死人了吗?

沈焰倒是兴致勃勃,觉得这样的安排非常合理,三场婚礼,那一场都不能省,还安慰她:“别担心,到时候你只要负责出个人就可以了,别的什么都不用操心。”

林辰歆想到电话中爸妈对她婚事的兴奋和紧张,也心软了,他们这辈子才嫁这么一次闺女,能让他们高兴点儿,累点儿也不算什么。

徐思妍听说林辰歆居然要请假回去办婚礼,心里像是打翻了柠檬汁:“这么远,来回折腾,值得嘛!”

“值不值得这种事见仁见智,做的人觉得值,那就是值得的。”

徐思妍撇撇嘴:“我说你小心点儿,毕竟不是原主,见了原主的父母,小心露馅。”

说真的,她要是不提,林辰歆都已经把电话那头的爸妈当成自己的亲爸妈了,毕竟他们说话的声音、语气,对她的关心,都跟现代的爸妈是一模一样的。

不过她觉得吧,以真心换真心,只要她对他们像对待亲生爸妈一样以诚相待,相信他们也会把她当亲女儿的。

“知道了,我心里有数。”

徐思妍的满心不舒服在看到卓宇阳带回来的一篇军区的通讯员写的通讯稿的时候才消散了一些。

那通讯员可真能编啊,比徐思妍写小说的时候都还敢编,明明并没有来采访过徐思妍,但说描述的那些细节,简直就像是她亲眼看见的。

总之这篇文章把徐思妍塑造成了一位思想品德十分高尚,勤劳、善良、富于同情心,在工作上十分优秀,在生活上也是里里外外一把抓的新时代女性。

把她不怕困难,不畏人言,坚持嫁给卓宇阳,并跟他一起抚养三名烈士遗孤的事迹,描绘得感人至深。

徐思妍和卓宇阳俩人心里当然知道这满篇都是在胡说八道,可是架不住别的看了文章的人会相信啊,他们也十分乐见其成,甚至再一次有了默契,为了保持这个名声,将来就算是装,也要装出一副恩爱夫妻,为了好好培养三个孩子而努力生活的模样来。

还别说,有了这个目标,生活就算是再艰苦,能忍受的阈值似乎也高了许多。

就在徐思妍一心一意要做一个能干贤惠的新时代好女性的时候,林辰歆和沈焰踏上了回家的征途。

从海岛回乡可真不容易,先坐船,再坐汽车,最后上火车,然后火车还要在中途换乘一次,才能回到林辰歆的家乡云崇市。

多亏了林辰歆还有原身的记忆,才不至于对这整个复杂的流程一无所知。

这个时候,沈焰家世条件好的优势就体现出来了,一般人不容易买得到的软卧票被他弄到了两张,这一路路途虽然遥远,但也不算太难熬,大部分时间躺在卧铺上看看书就过去了。

因为知道他们要回家,邓大姐还特地提前晒了虾干,大虾蒸熟了晒得八成干,随时想吃的时候剥开一个就能吃了,虾肉软硬适中,爽口弹牙,关键是特别香。

火车上的饭菜味道不怎么样,但配上这个虾干就很好吃了,对面铺位的小孩都馋哭了。

沈焰原本买的是两个相对的下铺,但林辰歆的上铺是一个带着孩子的妇女,沈焰看她们爬上爬下挺不方便的,就跟她换了,换成在林辰歆的上铺。

白天就下来跟她一起坐在下铺,晚上睡觉的时候再上去。

看见隔壁小孩眼巴巴地看着他们吃虾干,沈焰大方地抓了一大把递过去:“给,吃吧!”

那孩子高兴地伸手要接,被林辰歆拦住了:“等一下。”

那女人以为林辰歆是不舍得,连忙对她女儿说:“乖囡,咱不要别人的东西,乖,下了火车妈妈给你买。”

这女人不太喜欢林辰歆,本来沈焰给她换了铺位,她应该很感激他们才对,可她实在是看不惯林辰歆,哪有这样给人当媳妇的,自己非要睡下铺,让男人爬上爬下。

而且还懒,喝水让男人去打,吃饭要男人去买,连苹果,都是男人去洗干净了回来削好给她吃的,要不是上厕所必须得本人亲自去,她恐怕都会让男人帮她去的。

哦,对,就连上厕所,她男人也陪着她一块儿去,站在门口等着她出来的。

女人活这么大年纪,就没有见过哪个女人被男人宠成这样子的,也太过分了,也许正因为是她从来都没有得到过这样的对待,所以对拥有这些的女人,就特别看不顺眼了。

这时候听林辰歆连几个虾干都舍不得给她女儿吃,那怨气一下子就爆发出来了,说话的语气也有点儿不太好,明面上是让自己的女儿不要贪吃,那语气,是个人都听得出来是在怪林辰歆小气呢!

她以为,一般人听见别人这么说,为了显示自己不小气,会更加热情地请别人吃,甚至主动把吃食塞到对方的手里,让别人一定收下为止。

这男人都主动给她女儿吃了,这女的居然不让,这不是当着别人的面下男人的面子嘛,这下这男人肯定会生气了吧!

没想到沈焰他就不是一般人,他可不管什么面子不面子的,谁让他媳妇不高兴了,他就得让对方也不高兴。

当下冷下脸来:“这可不是随便哪里都能买得到的好东西,是别人亲手挑选最好的大虾,专门给我媳妇晒的,一般人可吃不上。”

林辰歆拿手肘撞了撞沈焰,示意他别这么讨人嫌:“大姐,你大概是误会了,我们不是不舍得给小妹妹吃,我是想先问问你,妹妹吃虾不过敏吧?”

沈焰这才想起来,确实是有这么回事儿,他们部队有个小战士,从内陆来的,以前从来都没有吃过虾,第一次吃虾特别新鲜,一口气吃了好几个,然后身上就开始长红疹,嘴唇和脸也开始发红发肿,还呼吸困难。

后来赶紧送去医院抢救,才捡回一条命。

从那之后,他们才知道原来有的人吃海鲜会过敏,严重的那是一点也不能碰,要是救治不及时,甚至还有丧命的可能。

生活在海边,眼睁睁地看着别人吃海鲜,自己却一口都不能吃,那得多痛苦啊!

那小战士因为这个原因,没多久就申请调到别的地方服役去了。

不过这种情况实在是太少见了,所以一般情况下也想不起来。

沈焰如今回想起来也是一身冷汗,如果林辰歆没在这儿,他这么冒冒失失地给别人的小孩吃了虾干,万一对方对虾过敏的话,在火车上没有办法及时救治,那岂不是害人嘛!

想到这里,他钦佩地看了林辰歆一眼,他媳妇,就是了不起。

对面的女人愣了一下:“什么过敏?”

“有些人的体质会对虾、蟹之类的海鲜过敏,如果进食这类食物,会产生过敏反应,比如说瘙痒、荨麻疹、水肿、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的话甚至会危及生命,所以在进食这类食物之前,必须要注意。”

女人撇撇嘴:“没听说过!哪有这么矫情的,虾而已,别人都能吃,怎么就我家囡囡不能吃了,该不会是你们不舍得给我们家囡囡吃,故意吓人的吧!还是看不上我家囡囡,故意咒她呢!”

林辰歆淡淡一笑:“食物过敏是一种非常常见的现象,大姐实在不必如此反应过激,如果你家囡囡确实以前吃过虾蟹都没事的话,那当然是可以正常吃的,如果没吃过的话,我建议还是不要在火车上这种求医不方便的地方随便尝试为好。”

那女人明显迟疑了一下,她女儿拉了拉她的袖子:“妈妈,我没有吃过虾。”

女人嘴硬:“谁说你没吃过,又不是什么值钱的好东西,你从小吃到大的,你自己不记得了而已,这东西,咱们家都不稀罕吃的,也就有些人,一把破虾还当成宝,为了不舍得给别人吃,还偏这么恶毒的话来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