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故人
再一次回到灵落谷禁林,林犹今心里反而平静了,灵落谷的树竹林有一个特点,风吹沙响,但叶不会动。
静如止水,像在暗示着林犹今一般。
只不过脑海里还是止不住会映出那一夜欲望毕露满是狰狞的一张张脸。
林犹今跑了很久,耳边是呼啸的风声,吹动青白色水波纹的发带,苗疆地处西南,夜间虽不及白天湿热,但是空气里还是微潮的,汗浸湿了她的衣领,黏黏地巴拉在皮肤之上。
或许不单单只是为了逃命,林犹今更多的是想抒发从刚刚进林开始,心中便一直甩不掉的郁闷。
她走神了,不过瞬时身后地空气涌动便出现了变化,他们追上来了。
一个棕黑色衣服的男人停在她的面前,挡住了她的去路,楼冲上下打量这眼前的女娃娃,口中不屑:“这中原是没人了吗,什么人都能来我们苗疆。”
“小楼冲,怎么能这么说,这位林小姐可是林宗主的女儿,还是她那奇异的功法,那群喽喽们才能顺利找到我们九阳呢。”
晚媚穿衣大胆,性感撩人,却不似媚骨天成的人间尤物那般自然,她的性感带着一点刻意,但是这点刻意可以忽略不计,她依旧是风姿绰约的。
一身紫袍,一挥手一扬袖,便是满满的胭脂水粉的香味,是这世间最低俗却也最诱人的香。步步生莲,一步一响铃,那金色的脚链发出的清脆惑人的声响,连这阴暗的竹林都平白多了几分旖旎。
林犹今曾经了解过,那玉足上的金色精美脚链,是苗疆蛊术——媚术中的一种,用于闺床之上,蚀骨销魂,摄人心魄,控人心神。
那微微上扬的狐狸眼中不加掩饰的地肆意扫视着林犹今,像是林间的狐狸看见路过的小白兔。
晚媚从她身边走过,又停了下来,美眉微皱,侧头而来,挺立的鼻子微微一翘,在嗅着什么。
“你这香味?”晚媚嘴里的话被她无意识地说了出来。
林犹今迅速离她好几步远,步子迈步大,藏在衣领里的香球就露了出来,晚媚冷冷一笑,摆摆手无所谓地走到了楼冲身边。
两人一同用一中不屑地眼光看着林犹今,将她看的浑身不自在。
“为什么要扮成阿竹?你们是怎么识破我们身份的。“
钟钰秘密前往苗疆之事早已传的满是风雨,但是几年以来慕“名”前往苗疆九阳的人不计其数,就连上次的顾家会客都是带着面具出席,怎么会刚到苗疆便有这么一个早已布好的局等着他们?
“不知道啊,说不定我们有什么间谍在你们中间也说不定。”晚媚故作无所谓地摆摆手,她人儿性感慵懒,连出口的话语也带着丝丝撩人的语调,漫不关心的模样。
旁边的楼冲听见间谍二字,急忙的在背后偷偷戳了晚媚一下。
一个看起来身材魁梧的男人做出如此动作,平生几分怪异。
间谍?朝暮?不应该,朝暮和他们是一伙的应该是先知道钟钰的身份再找上的他们。
他们在迷雾森林便遇见了黑衣人和朝暮,这恰恰说明,早在到达安南之前,在路上或者更早,钟钰的画像便被传到了苗疆。
林犹今轻轻摇晃手中的白玉手镯,脑海里突然”叮“的一声。
好吧,不说就不说。
“阿贵呢?也和你是一伙的?”林犹今出声。
“当然不是,林小姐应该对我们这苗疆蛊术有所了解吧,控制一个没有内力的普通人对于我们来说轻而易举,他们没用之后自然是杀掉咯,还留着干什么。“
晚媚说这句话的时候,一边玩着指甲,一边扬起施舍给林犹今一眼,轻蔑不屑。
死?死了?
“村子里的其他人呢?”
“也死了,你怎么还不明白我的林大小姐,那个村子里的人留着就是为了给你们的陷阱,我们可不懂什么江湖道义,没用了就是没用了。“
林犹今手下运气,晚媚虽然精于蛊术却不精通武功,只要林犹今想,她现在就可以杀了她。
脑海中猛地作疼,她知道这是来自系统的警告,她企图损害世界剧情的警告。
也让她清醒了过来。
“你和她说什么废话,杀了就行。”就在之前,晚媚不耐烦地打掉了楼冲暗戳戳的手,或许是为了挽回面子,这时他出口的话语中气十足。
提刀便向林犹今砍来。
林犹今没有时间细细思考这背后的逻辑渊源,此时只能专心迎战。
她的任务还在初期阶段,功法身姿对上武林中尚未经过腥风血雨的世家公子哥还有得一比,对上眼前这个男人,不出几招,林犹今明显招架不住。
眼见那刀直朝她的面门而来,她命马上就要呜呼,楼冲却突然眼神涣散,整个身体僵直不能动弹。
她的大脑也变得昏沉,最后一眼是眼前一男一女皆一动不动站在原地,空气中传来熟悉的味道,最后便昏了过去。
林犹今昏过去前,想的最后一句话是,朝暮,你大爷的。
倒下去的娇躯被一个臂弯稳稳接住,林犹今整个人倒进朝暮的怀里。
原主的长相和林犹今本人七八分像,温柔清冷的江南美人却偏偏有着一双水汪汪的杏眼,不笑时是江南的春水,高山的雪莲,笑时却是春日的甜杏,眉眼弯弯。
此时她躺在朝暮怀里,倒下时不慎露出来的手镯,在竹林里发出清冷的光。
从浓密的睫毛到润润的嘴唇,朝暮的目光没有放过一丝一毫。
原本被定住的晚媚楼冲两人此时已经恢复了神智,一道冷冷的女声传到朝暮的耳朵里。
“怎么,才相处几日,朝大护法莫非看上了这女人不成。”满是嘲讽,毫不留情。
然后又是一道怒吼的男声:“朝暮,你别以为我不敢杀你,你若下次再敢对我使你的蛊术。”
楼冲尚武,对蛊术的态度虽不面露,却实则不屑,特别是朝暮这种对于蛊术出神入化的。楼冲能进崇尚蛊术的九阳属实匪夷所思,他也在这其中也像个异类。
楼冲最后一句话没有说完,手上又传来一阵疼痛,这一次他连刀都没有办法拿稳,一直通体棕色的蛊虫从他的袖口爬上了露在外面的手掌上。
朝暮的眼神早就变了,他冷冷地看向晚媚和楼冲二人。
这个样子的他才是真正的他,是狼狗时分的一匹孤狼。
晚媚想说的话突然就不知从何开口了,她来九阳至今,学到的最大的本事就是察言观色,她觉得她若在说错一句话,朝暮真的能做出同门相残之事。
“我说过,按照我的节奏来。”朝暮看向楼冲,“楼大护法下次要是在这般坏我计划,或者伤害她,疼的可不只是手。”
话毕,便抱着林犹今一同消失在了竹林里。
楼冲手上的疼痛在朝暮走后才消失,他早已疼得跪地,“下次,下次我一定会杀了这个家伙。”
“你连他的身都近不了,怎么杀他。”美人的嘲讽总是能够激起男人的胜负欲。
“一个连内功都练不了的......”楼冲气极了,话出口才觉得不对,急忙刹住了车,晚媚却是听得清清楚楚。
“你说什么,什么叫连武功都练不来,朝暮可是这一代楼主最看好的人,虽说专攻蛊术,但他的玉骨鞭你也见过,他怎么可能没有内力。”晚媚此时形象都不顾及,脸上竟是疾言厉色之态。
楼冲心中微凝,丢下一句“你一个娘们管那么多干什么。”便用轻功飞掠而去。
一时间灵落谷禁林便只有晚媚一人了,不会内功吗?朝暮这就是你玉骨鞭怪异之处,竟是全靠蛊术加持,毫无内功可言吗?
那你的内功去哪了?
有雨滴声,从乌青的飞檐上滑过扬起,在坠落在石板地面的声音,滴滴答答的,像是谱出一首乐曲。
林犹今睁开了眼,眼里的混沌逐渐转向清明。
这里是牢中,九阳鲜少有外人能够进入,所以没有专门关押入侵者的牢狱,这一间牢房,她曾经带过。
后来,朝暮的天赋被发现,于是被送到好一点的牢房之中,他将林犹今一起带去,作为一个有可能成为绝杀的人,身边带一个小侍女,并未有什么不可。
他们一起在这里度过了一段时光。
林犹今回想起脑海中的记忆,心中哀叹,大抵是她短短十九岁的人生过于平静,才会显得那几年的相依为命的牢狱生活刻骨铭心。
林犹今头一转,原本脑海中的人就这么出现在她眼前,还是放大版。
林犹今想她真是越来越看不懂朝暮了,他坐在旁边的紫木竖纹圆桌凳上,一手举起茶杯,好整以暇地看着她,好像看了许久。
眼中戏谑又打量。
他如今身姿卓然,比之儿时有过之而无不及,林犹今之前便和他说过,他与这昏暗潮湿地牢房格格不入。
“醒了?”那姿态悠闲的人开口道。
还不是被你打晕的。林犹今刚想说这一句话,朝暮却抢在之前开了口。
“那两人太厉害了,我打不过。”说话时身子前倾,成一个渴求关注的姿态,那双耀如黑玉的墨瞳紧紧盯着林犹今,语气低软,似在撒娇。
“你被他们迷晕后,我也被抓了丢了进来。”
林犹今心中一跳,这家伙在搞什么?随即又觉不对,他与那两人不是一伙的吗。
“你与那两人明明.....”要出口的话语卡在嘴边,朝暮的眼里透出明显的戏谑,似在等她接着说下去,可她现在是林犹今不是当初的那个小女孩。
朝暮和他们二人是一伙的?她现在除了摆明身份还有什么确切的证据。
比起将错就错,她更不想与他相认。
“没事。”林犹今用力的呼出一口气,像一个炸毛的小兔子。
气氛一度陷入了尴尬,林犹今说完那句“没事”之后,朝暮也不言语,直勾勾地盯着她,眼中似乎有一团火,喷薄欲出,却隐藏在平静的黑水之下。
“你这么看着我干什么。”林犹今疑惑地出声,目光在自己全身巡逻,现在的朝暮有点反常。
目光在一处停留,林犹今心里一咯噔,手上的白玉手镯不见了。脑中一个念头闪过,手迅速抚上锁骨,香球项链不见了。
没了项链,身上还是传来若有若无的鹅梨香。
林犹今心中大惊,再抬头朝暮已行至她眼前,一指之距。
红晕迅速充斥着她的整个脸庞,很奇怪,或许是第一次见朝暮他还只不过是一个幼童,她看着他成长,从未将他当作男人来看待。
所以,她并不是那么的反感他的靠近。
“你在找什么。”热气撒在她的右侧脸颊上,细细麻麻的痒,心中也像有无数蚂蚁爬过。
她看不清他眼中的情绪,那曜石般的黑瞳里似乎藏着要将一切,包括她一起吞噬的火。
压迫感太强了,“没,没什么,这是哪。”林犹今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她只知道自己应该逃离这里。
朝暮没有回答她的问题,甚至说根本不在意她在说什么,他只看着她,一动不动。
“没了香球,你的身上还是很香很熟悉。”头猛地靠近,在林犹今的颈间轻轻地吸了一口气,林犹今身子僵硬。
“还有这个手镯,也很熟悉。”朝暮左手拿出白玉手镯,伸到林犹今地眼前。
她仿佛看见系统在手镯中朝他呼救,但此时林犹今也自身难保。
“哈哈哈,这东西...我...”林犹今头脑飞速运转,思索着要用什么样的借口暂时避开他的步步相逼。
可是说不出来话了,像是被一种无形的力扼住了喉咙,这种感觉很熟悉,是苗疆蛊术。她惊恐地看向朝暮,他却展颜一笑,一如当年那般纯真。
朝暮不顾她的惊恐,伸手钳住她的腰,两个距离猛地变无。
“好久不见,姐姐。”
声音低哑,在苗疆蛊术的加持下,足以使人酥掉半边身子,林犹今钟钰明白,为何当初地牢里会有传言,朝暮长大必是一方祸水。
“一个白玉手镯和体香而已,这个世界上有这两样的人多了去了,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林犹今很硬气地回话,“你若是要找姐姐去别的地方找,我不是你的姐姐。”
“哦?这个白玉手镯不是什么很重要的东西吗。”
“当然不是,这种成色如此普通的白玉手镯不是满大街都是吗?”
林犹今好像看见那手镯动了一下,她想估计是系统在抗议吧。
朝暮听完林犹今说这句话后,眼里却闪过一丝精明,“既然这样我就把它摔了吧,既然如此普通,我下次给姐姐买成色最好的。“说完便作势要将手镯摔碎。
林犹今心中一跳,急忙抓住了朝暮的手,在异世界系统可是他的命啊。
她跳到朝暮身迁,拦住了她仍手镯的动作,也因为直视他,在他的眼里看到了势在必得的意味。
第一次穿书的林犹今是个没什么经验的愣头青,便把系统当作唯一的救命稻草,她对手镯的宝贵程度,朝暮看在眼里。
他曾经也是世家出身,见过无数奇珍异宝,林犹今刚刚也的确没有撒谎,这白玉成色确实一般,如此一来,她对这样一个手镯的重视度自然引起过他的关注。
因此他早已肯定,而她在劫难逃。
“你是如何认出我的。”林犹今此时已经能够平静下来了,“就因为这个手镯还有一个香球,便能问都不问就如此肯定。“
还明明知道她如此宝贵手镯,还故意要摔碎它。
“不,不是。”朝暮的眼神突然变得认真起来,深深地望着林犹今,好像要望进她的心里。少年眼神清澈,黑红魅惑,林犹今却不会在此时将他与魅惑两字联合。
她像是她高中校园里,青涩的小男生向自己喜欢的女生告白一般,眼睛里炽热而又克制,是少年的认真与干净,却在眼底有着不易被人察觉的偏执与占有。
“是你的一行一言,姐姐若是思念过一个人就会明白,哪怕经隔数年,哪怕样貌改变,只要那人一出现在你身边,你就能认出她。”
是无数个月夜的彻夜难眠,是蚀骨挠心的思念,让我记住了你,认出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