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 选美(4)

“夜生活?”宋婉哈欠打了一半, 震惊地把手放下,“什么夜生活?你们现在要出门吗?太危险了吧?”

“嗯,确实有点冒险。”温倩文道, “但是这个副本的情况不一样。”

“什么意思?”宋婉怔住。

温倩文:“我的天赋,你还记得吗?我能感知一定范围内的危险, 上个副本天一黑,我就很心慌。但这回,我觉得还好。”

温倩文和林沫交过底,林沫知道她的天赋是“打更人”,技能是【警觉】。

【警觉】:你将行于黑暗, 用手中铜锣警醒世人。英雄总是死无葬身之地, 何况一名小小的打更人呢?因为长期行走于黑暗之中, 你对危险的感知能力提升100%。

“这是其一。”温倩文继续道:“其二就是,我们进副本的时间太奇怪了。”

“唔……你这么一说, 好像是这样。”宋婉思索, “进来就是黄昏, 一点准备时间都不给我们。副本是想赶尽杀绝吗?”

温倩文轻轻摇头, “我认为不会。如果副本只是单纯对人类怀有恶意,那它为什么还要给一个锁血测试本让我们适应呢?这不合理。”

林沫接口道,“唯一的解释就是,在这个副本里,夜晚并不是触发死亡的条件,至少不是唯一的条件。”

温倩文嘴角含笑,“没错,就是这样!”

林沫瞥了她一眼, 暗忖, 有个靠谱的队友感觉还不错。

“还有最后一点。”温倩文道, “你们都是历史系的,应该比我更清楚。这个时代,这个地点,这个任务,要说线索和夜生活没关系,那才奇怪。”

宋婉喃喃:“历史上的丰市吗,确实是个不夜城……选美?咦?”

看她的样子终于反应过来了。

“初选地点是洞仙公馆,终选地点是洛神舞厅。公馆先不提,舞厅可是城市夜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胆子大一点,这就是提示!”温倩文露出一排小白牙,眼眸放光,神情振奋。

宋婉深吸一口气,“原来如此。”

她看看温倩文,又看看林沫,感慨道:“就这么点时间,你们居然已经想了那么多?你们的脑子一进来就没休息过吧?”

温倩文眼中的光暗下来,抿了抿嘴,“现在多想一点,危险来临时,我们存活的几率就大一点。可惜,再怎么想,也做不到尽善尽美。”

宋婉坦然,“那走吧,我听你们的安排。”

三人简单准备了一番,先下楼向旅馆老板娘要了三份雪菜黄鱼面。鲜美的鱼汤抚慰了她们饥肠辘辘的胃,面条分量充足,十分筋道。

吃饱喝足后,她们才一头栽入灯火辉映的丰市不眠夜中。

……

虽然夜色浓稠,但丰市市民的精力并没有因此退散。大街上车流如织,时不时能看见年轻男女嬉笑着走过。

广告牌上,美人笑着托起一罐雪花膏,脸蛋娇美,目光含情。

广告牌下,林沫、温倩文和宋婉三人并排而行,她们打算在洞仙公馆周围逛逛。

宋婉左右张望,感到十分新奇,“没想到会来这个时代,之前看剧的时候我还挺喜欢的呢。唉,要是没有任务,单纯是穿越旅游就好了。”

温倩文正在打量左手边的一条小巷子。

巷子很深,黑漆漆一片,似乎被城市的灯光遗漏了。巷子口徘徊着两名高瘦的女人,彼此之间的气氛相当微妙。

闻言,她收回目光,轻轻叹了口气,“我不喜欢这个任务。选花魁,选小姐,我是接受不来。颜值或许有高低,但美丽不该有标准,尤其这个标准总是由男性制定的。”

宋婉:“唉,都是时代局限,不要放在心上。”

温倩文抿嘴一笑,“知道知道,我才不会跟活命过不去!”

林沫听着两人谈话,并没有发表意见。她抱着自己的木棍,一路走走看看,眉头渐渐皱起,“你们有没有发现,路人都在看我们?”

不知何时,两侧的灯光暧昧起来。华丽高大的楼房被她们抛在身后,眼前是一排排小巧玲珑的小洋楼。

光线不够好,但人却不见少。不,应该说是这边要更加热闹了才对。

“你这么一说……”

确实,树荫下,楼门口,隐隐约约、暗含打量的目光萦绕在她们身旁。

这目光有男人的,也有女人的,通通带着令人难以言喻的古怪内涵。

宋婉紧张地咽了口口水,低声道:“我们……是不是来错地方了?”

“不、不会吧?”温倩文也不确定起来,“我的方向感一直很好的。”

“没走错。”林沫肯定道。她们确实在绕着洞仙公馆走,此刻的位置正好在公馆背面,最多隔了一条街。

“小文,你的天赋被触动了吗?”

温倩文微微摇头,“没有,这些人不是怪物。”

那就更奇怪了。既然是普通的“原住民”,为什么要用这种复杂的目光打量她们呢?

林沫看了看三人的装束,除了自己抱着的木棍有些突兀外,都挺正常的。这些人到底对她们有什么意见?

这个问题很快得到了解答。

有个男人磨磨蹭蹭地走过来,轻咳一声,“多少钱一晚?”

三人一时无语,反应过来,原来这里居然是那种情/色交易的场所。

林沫用看神奇动物的眼神盯了男人一会儿——联邦对这种行为的惩罚很重,敢冒头的人都在牢狱里勤勤恳恳地踩缝纫机。没想到进了副本,居然还能看到此类生物。

在对方有些不耐烦的时候,林沫终于开口回答:“巴掌要不要?”

男人朝地上唾了一口,暗骂一声“神经病”,顾自走开了。

“他才有病。”温倩文鄙夷地瞪着那人的背影,“哼,花柳病!”

宋婉看着路尽头,打起了退堂鼓,“要回去吗?我觉得……”

就在这时,一个尖锐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未尽的话,“是你?!”

三人顺着声音往路边看去,是一个穿黑袍的小眼睛男人,身后跟着四五个膀大腰圆眼神凶恶的汉子。

林沫觉得这个声音有点耳熟,一看,果然是她见过的人。

身着黑缎长袍,气质却十分猥琐的小眼睛男人,此时就跟目睹公猪上树了一样,满脸惊讶地瞪着林沫。赫然正是之前想买走林沫的人贩子,金爷。

金爷不客气地推开挡路的女人,带着一群壮汉,气势汹汹地朝林沫走来。

“这人谁啊?”温倩文小声问道。

林沫:“来找我的。”

无数思绪从林沫脑海中闪过,想到今晚的目的,她在心里做了一个冒险的决定。

打定主意后,林沫偏头对温倩文和宋婉道:“我有点事,你们先走。”

温倩文没有多问,而是担忧地看了她一眼,“那你小心。”

然后她拉着早就不由自主后退的宋婉一起,飞快往后跑走了。

金爷望着落荒而逃的两个小姑娘,冷笑了一声,并没有理睬。

“我当这是谁。”金爷的两只小眼睛在林沫身上打转,“这不是刘家的死丫头吗?刘癞子让你来的?哟,还换了身衣裳,倒像个人样了。”

林沫并没有反驳,抱着木棍,老老实实地站在原地。出于对自己演技的不信任,她低下头,让视线停留在鞋尖上。

——选择留下是有原因的。

在看到金爷的一瞬间,林沫立即意识到,她们苦苦寻找的线索主动找上门来了!

按照刘家女儿这个身份的合理发展,她应该在船屋里时就会被金爷带走。副本的安排一定有深意,说不定金爷那里就藏着重要的线索。

之前她急着确认任务以及跟队友会和,没有跟踪金爷。现在这人主动找上门来,可不就是千里送人头,啊不对,是瞌睡送枕头吗?总是就是很妙。

既然如此,林沫也就顺水推舟地留下来了。

不知道金爷会把她带到哪里去,会有怪物出现吗?

林沫的嘴角若有若无地上扬了几分,心脏扑通扑通。她已经发现了,这种刺激和心跳的感觉,真是相当迷人。

“先说好,原来的价钱是不可能了,谁让你胆大妄为?哼,居然还敢威胁爷。”金爷絮絮叨叨。

林沫不言不语,态度相当温顺。金爷阴阳怪气了半天,觉得自己总算出了口恶气,于是就给手下使了个眼色。

“愣着干嘛?把她给我带走!”

两个汉子走过来,一个人劈手夺走林沫的木棍,一个人重重往她背上推了一把。

林沫不由自主地往前踉跄了两步。

周围传来男男女女的窃窃私语,似乎在说“又是一个”“金爷太不讲究了”“不好看”之类的话。

林沫稳住身形,面无表情地看了前方得意洋洋的金爷的一眼,一声也没抱怨,默默跟上。

她觉得自己这回的演技,起码得有六分。

……

一路上,各种各样的人朝金爷打招呼。看得出来,他在这片混得很开。

林沫原本以为,他是掌控附近“暗门子”的人——所谓暗门子,就是私底下违法卖/**的娼/妓。在“硝烟时代”,这样的人并不少。她们或为生活所迫,或被他人压榨,都是一群可怜人。

从方才那条街的情形和金爷的所作所为来看,他确实很像是为这种见不得人的行当牵绳搭线的中间人。

不过让林沫没想到的是,兜来转去,他们却来到了一家颇为气派的大饭店前。

被一圈彩灯包围的招牌在黑夜中极为显眼:宝丽大饭店。

这栋楼足有五层之高,张灯结彩,富丽堂皇。林沫匆匆瞥了一眼,猜测这里应该也兼营旅店的行当。

金爷没走大门,而是带着他们从侧面隐蔽的小门鱼贯而入。

林沫一跨进去,就闻到了一股淡淡的脂粉香气。

丰市热闹炫目的夜灯被隔在外头,饭店里光线昏暗,华丽的珐琅壁灯点缀在两侧,像睡眼惺忪的美人眼。若有若无的歌声和嬉闹声从深处传来,让人有一种唐僧进了妖精窝的错觉。

金爷走到楼梯边,回头对汉子道:“把人都带过来。”

没过多久,几名瑟缩的女孩像小鸡崽一样被赶了过来。

林沫打量她们,这些女孩衣衫褴褛,都是十来岁的模样,一个个低头含胸,个别甚至还在微微发抖。

金爷略略清点人数,骄矜地点了点头,似乎对自己的“收获”十分满意。随后,他挥退手下,独自领着这群女孩往楼梯口走去。

女孩们十分乖顺,没有丝毫反抗的意图,像是早已被驯服的绵羊。

林沫自然也没有异动,她学着那些女孩的姿态,披好自己的羊皮,跟在队伍最末。

一路寂静,只听到金爷的脚步声“哒哒哒”地在队伍前方响起。

二楼到四楼都静悄悄,到了五楼,却有两名黑衣男人守在楼道口。金爷笑着上前,跟他们嘀咕了几声。对方显然和他相熟,没有多加盘查就点头放行。

林沫控制住自己的视线,缩着身子假装害怕,尽量让自己看起来和其他女孩一样。黑衣男人的目光从她身上一掠而过,并没有停留。

在五楼中央的一间房前,金爷停下脚步。他先是轻声呵斥女孩们,让她们齐溜地贴着墙壁站成一排,然后煞有介事地整理了一番仪容,这才轻轻敲响房门。

“九娘,今天的货带来了。您有空掌掌眼吗?”

语气里充满了谄媚和讨好。

没过多久,“咔哒”一声,门被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