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老江湖与少郎君
“什么时候?”张潜眉头紧锁,本能地喃喃重复。
这个问题虽然生动,对他来说,却有些“超纲”。
放眼二十一世纪的华夏,除了极少数跟他一样的倒霉蛋,谁家父母会舍幼儿独自上街?更不可能让幼儿手里抱着什么贵重物品!
而二十一世纪的西安城虽然治安比不上北京,上海,深圳等二十九个省会和直辖市,却也不会出现什么闹市抢劫的行为,更何况到处还都安着摄像头?
“我知道,我知道,就在他刚刚离开闹市的时候!”同样问题,对小胖子任琮这个大唐土著来说,却简单至极,“在闹市上打劫,官府即便装模作样,少不得也要管上一管。而离开了闹市之后,就是哪个贼先下手,哪个贼谁先得,后下手的连汤都喝不上!”
“就你聪明?!”任琼狠狠瞪了自家儿子一眼,低声呵斥。
小胖子吓得把脖子一缩,不敢再胡乱插嘴。而张潜,却已经从他的回答里,得到了足够的启示。单手轻轻在面前的矮几上拍了拍,低声说道:“庄主是说,只要那幼儿不离开闹市,贼子虽然惦记他的金砖,众目睽睽之下,也多少会有所忌惮。”
“的确!”见他孺子可教,任琼欣慰地点头,“除非到了乱世,法纪崩坏,官府的威严**然无存。否则,该要的脸面,官府总会要一点儿。哪怕只是为了做样子给寻常百姓看!”
“噢!张某明白了,多谢任庄主指点!”张潜恍然大悟,笑着向任琼拱手,随即,迅速将目光转向小胖子,大声求肯:“任兄,麻烦再去一趟客房,把我的书包取来!”
“哎,哎!”小胖子正听得满头雾水,愣了愣,答应一声,转身便走。
小胖子的父亲任琼,眼神却顿时一亮。旋即端起茶盏,细饮慢品,仿佛那加了香料和盐巴的茶汤,是琼浆玉液一般。
“张某听任兄说,庄主麾下,经营者多家商号,天下奇珍,无一不包?!”张潜也端起茶盏抿了一口,然后笑着询问。
“别听他胡说,哪里有许多家?只是三五家而已,并且大部分干股还是别人的,任某只是代为东主照看!”任琼的眼神,又是一亮,再度上下打量张潜,赞赏之意自心底油然而生。
见过聪明的,没见过如此聪明的。自己只是稍稍点拨了一下,此人立刻就想出了脱困办法。而由张潜主动提起,可比他先提出来,给人的感觉又舒服了许多。至少,让他成功避免了巧取豪夺的嫌疑。
接下来的事实,也正如任琼所期待。听他没有否认任家名下有多家商号,张潜立刻笑着拱手,“张某有个不情之请,万望庄主考虑一二!”
“只要任某力所能及,绝不敢辞!”客套话,还是要说一下的,哪怕说得时候,心里发虚。
“张某手里,有几样用不到的东西,想劳烦庄主旗下的商号代卖。至于该如何操作,宝号过后留多少,庄主可以自行决定!”仿佛是准备卖掉一件旧衣服般,张潜非常随便地提议。
“张少郎君能看得上鄙号,乃是鄙号的福气。放心,任某对天发誓,绝不让少郎君吃半点儿亏!”虽然心里早有准备,任琼依旧激动地鼻梁发麻,用颤抖的声音,赌咒发誓。
神药的效果,他亲自体验过。说是生死人,肉白骨,也不为过。而任家旗下的商号,拿到了神药的寄卖权,所赚取的可不止是区区经手费用。而是,而是让所有商号的档次,都直接拔高了好几个台阶!
“那就有劳庄主了!”远不像任琼那样激动,此时此刻,张潜的表现,出人意料的非常平静。再度向任琼拱手,随即,把茶盏端起来,一边等待小胖子返回,一边仔细欣赏茶盏表面的窑变。
高仿绿水鬼,此刻就戴在他手腕上。华为手机,则习惯性地塞在贴身口袋里。如今书包中有的,只是当日分给小胖子后,剩下来的两粒百服宁,一板儿头孢,一把高仿微型瑞士军刀、一瓶风油精和一个太阳能充电器。
百服宁,头孢,军刀和风油精,在给任琼施救之时,就暴露过了,倒也不怕暴露第二次。至于太阳能充电器,说实话,即便是在他穿越之前,这东西也只是极少数电子发烧友或者想省电的“穷鬼”在用,正规厂家根本不屑生产。
除非大唐境内,此时还有另外一个经历跟张潜差不多的倒霉蛋,否则,他根本不用担心别人能认出此物到底是什么东西!(注1:太阳能充电器,好像只有某宝卖。正规手机厂家都不配。)
“这小子好生了得,救命的东西,居然说放手就放手,倒真的有几分名门子弟风范!”发现张潜居然还有闲心端详茶盏上的花纹,坐在他对面的任琼,对他愈发觉得欣赏,“要是琮儿能有他三分从容就好了,老夫也不至于如此操心!”
作为长安商界响当当的一号人物,任琼这辈子见过无数即将典当或者寄卖祖传之物的公子王孙,哭鼻子抹泪,或者如丧考妣的模样。而像张潜这般,听懂了自己的暗示,立刻果断将宝物出手,脸上居然不带半点儿难舍之色的,却是第一次。
这让他很是怀疑,今天自己的做法,是否依旧太短视了一些。虽然,虽然从他个人角度,他已经是在保证任家安全的前提之下,尽最大的可能去帮助张潜。
“要不,等会儿他拿出灵药之时,任某就请他把灵药收起来,然后向他承诺,任家会动用一切力量,确保他不会受到逼迫?”有一个瞬间,任琼甚至想改变主意,豁出自己所有,去报答张潜的救命之恩,同时也成全自家儿子与张潜的友谊。然而,眼角的余光看到如花美眷,再看看其他三儿一女,他又果断把这个荒唐的念头掐死在了萌芽状态。
受人滴水之恩必涌泉相报,和为朋友两肋插刀,都是市井传奇中,才有的豪杰。现实世界中,这种豪杰早死绝种了,至少,他任琼这辈子,从没见到过一个!
正犹豫间,门口却已经传来了沉重的喘息声。转头望去,恰看见他的儿子,小胖子任琼双手抱着一个模样古怪的行囊,满头大汗地跑了进来。
“张兄,给你!”根本没注意到自家父亲任琼的目光,小胖子一进屋,立刻直奔张潜,将书包小心翼翼地双手奉上。
“有劳了!”张潜笑着接过书包,当着众人的面儿,将从外到里所有锁扣和拉链,全部打开。将两粒百服宁,一板儿头孢,一把高仿微型瑞士军刀、一瓶风油精和一个太阳能充电器,逐一掏出来,摆在面前的矮几上,然后又将书包倒置,用力抖了几下,才笑着说道:“给庄主褪去邪热之药,名为百服宁,张某只剩下最后两粒。给庄主清除体内邪毒之物,名为辟邪丹,如今还剩下十二粒,都在这里了。这两种药不能分,也只够再救一个血毒入体的病人。若是留在张某手上,肯定惹人窥探。故而,张某想将此两样药物,托付任庄主寄卖。至于价钱……”
“十万吊,只收开元通宝,或者等值的金银。可以先付给少郎君一成为定金!”心中灵光乍现,任琼摒除一切杂念,毅然做出这辈子最大胆的决定,“任某独自吃不下,要联合宝昌昇,四海奇珍两家,一起寄卖。他们两家,背后靠山也足够硬,轻易不会受人胁迫。”(注2:开元通宝是唐高祖李渊时期铸造的,用料很足,所以是优质铜钱。不是唐玄宗铸的,虽然唐玄宗年号开元。)
可惜他这番努力,注定做给了瞎子看。张潜根本不知道那宝昌昇和四海奇珍两家商号,在长安城内是什么地位,注意力却全都集中在了那高达十万吊的药价上。“十万吊?是不是卖得太贵了些。毕竟只能再治好一个人……”
“只能再救一个人,才是灵药贵的理由!”论起做生意,任琼可比张潜强太多了。摇摇头,大声解释,“张少郎君听我一句话,长安城内,只有出得起十万吊开元通宝的人家,才有资格保住此药。灵药卖得便宜了,才是害了买家!”
“也罢,一切但凭庄主安排!”张潜的眼前,立刻闪现了某个中产家庭,倾尽所有买下了百服宁头孢,没等服用就被某个官N代抢走的悲惨画面,咧了下嘴,叹息着点头。
古诗有云,“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由此可见,十万吊,绝对是个天价。放眼长安城内,能出得起这个数字的,恐怕不会超过两百家。而总计这不到两百家的少数人,却把持了整个大唐的运转,其他人,包括任琼这种“白手套”在内,恐怕只能抬起头来仰望前者如何翻云覆雨而已。
想到自己连仰望一下的资格都没有,张潜心中顿觉百无聊赖。微笑着强将百服宁和头孢一并交到了呆若木鸡的小胖子手里,大声吩咐,“劳烦任兄,把药物给庄主送过去!”
“且慢!”没等小胖子做出任何反应,任琼已经大声打断,“救命之物,岂能如此轻易转手?孙御医还在庄子上,少国公也曾经说过,明天还要过来探望任某。张少郎君先将灵药收好,明天任某请他们二位做个见证,咱们当场立字据交割!”
“也好!”既然已经决定将百服宁和最后一板头孢卖了换钱,张潜也不在乎早一天晚一天交割。笑了笑,将两样胶囊和茶几上其他物品,朝书包里胡乱一塞,起身拱手,“张某就先替庄主保管一天。庄主大病初愈,仍需要仔细保养,张某就不再打扰了。明日少国公到后,还请庄主派人叫我。”
“好,好,少郎君慢行,慢行!”看见张潜将价值十万吊的“灵药”,如同塞抹布一般随便乱塞,任琼心疼得额头上青筋乱蹦。忍了又忍,才强行压住了命人将“灵药”抢下来的冲动,笑着拱手,“琮儿,还不替为父送送少郎君。”
“哎,哎!”仍旧接受不了自己才只离开了不到一刻钟时间内,父亲就跟张潜谈成一笔价值十万吊的大生意的事实,任琮晕乎乎地答应了一声,随即撒开双腿,踉跄着跟在了张潜身后。
“唉——”再一次明显地看出自家儿子,跟张潜之间的巨大差距,任琼忍不住低声长叹。
“庄主,真的要拉上宝昌昇,四海奇珍两家,一起发卖那两份灵药?”还以为任琼叹气,是因为付出的太多,管家任福凑上前,小心翼翼地提醒。
“十万吊终究不是小数目。”任琼看了他一眼,轻轻点头,“即便只是十成中的一成,贸然拿出来,商号那边,恐怕很长时间,都要捉襟见肘!”(注:一吊一千个钱,在明代笔记有专门描述。)
“属下不是这个意思,属下的意思是,褒国公府,夔国公府和谯国公给他遮风挡雨,也太便宜了他。”任福可不是张潜,对自家主人任琼付出的代价,视而不见。一边摇头,一边非常惋惜地补充,“属下刚才见他,表面故作大方,实际上,却始终没有回答庄主关于丹方的秘密……”
“住口!你是疯了,还是唯恐任家败得不够快?!”一句话没等说完,已经被任琼厉声打断。向来对管家非常信任的他,一改平素宽容,手拍桌案,横眉怒目,“且不说他知不知道丹方。即便知道,他对任某有救命之恩,任某岂能对他逼迫过甚?!况且连一份救命灵药,任某都不敢独自吃下。他若是把丹方双手奉上,任家有什么底气和资格去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