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恋童癖

67恋童癖

他的手拿了出来,洛琪刚放松警惕,他又拉过她的双腿,贴紧他的腰部,隔着衣服,恶意的磨蹭着,眉间挑起一抹坏笑:“海边比基尼哪有你的湿身诱*惑来的撩人……”

他的手沾了水,直接按上她的胸部,水的温热夹着他掌手的温度,雪*峰立现,她不安的扭了扭身子,却让他腿间的坚硬更准确无误的抵下她的某处。

这混蛋,工作的时候一向人模狗样的,一碰女人又现了原形。

“楚天佑,你注意点形象好不好?被下属看到成什么样子……”她用力的掐他的胳膊,他胳膊上的肌肉很硬,掐起来无济于事,又掐向他的大腿,可是依然很硬……

看着她局促的样子,他又坏笑,笑的她直想抓狂,伸出尖利的指甲,抓向他妖孽般的俊脸。

不是参加活动吗?再欺负她,让他分分钟毁容。可是,手还未碰到他的肌肤,就被他识破诡计,大手一抓,一双手被他高举到头顶,再也无法动弹分毫。

他的唇随之落了下来,她无处躲避,熟悉的烟草清香带着猝不及防的力道将她淹没。

他的吻在她白皙的肌肤和若隐若现的躯体上恶意的画着圈圈,留下一个一个圆形的吻痕,除此之外,并无其它恶意的举动。

“亲爱的,做戏就要做足,以后在床上也装的温柔点才更逼真。”吻罢,他咬着她的耳朵轻声说。

“老娘就这个样,要温柔找你的小情人去。”被他吻的火大,洛琪瞪着他,忍不住爆了粗口。

老娘?她是谁的老娘。装小绵羊,这才是她的真实反应吧。楚天佑笑出了声,在她脸颊上亲了又亲,才放开她:“你才是最棒的!”

洛琪起身,不住的拿手背蹭去他的口水。她才是最棒的,这是经过多少女人的历练,才有了这样的比较!

臭流氓!眼圈不争气的红了,抓起桌子上的文件朝他扔过去,被他优美的闪身躲过,依旧心情大好的大笑。

文件浸了水,一张一张的晕湿,处处飘着碧螺春的清香。可心里依然气闷,捡起地上的衣服愤然而去,怦的关上洗手间的门。

对着镜子,看着里面狼狈的自己,湿辘辘的衣衫,娇躯毕现,头发凌乱,衣衫不整,脸若桃腮,眼睛通红……这一切都是拜外面那个混蛋所赐,可她却一点便宜也占不着!

他真是讨厌死了!

磨磨蹭蹭的换好衣服,整理着头发,外面那位已经等的不耐烦,或轻或重的敲门:“好了没有,快点!”

门打开,她已焕然一新,耦荷色的小洋裙穿在她身上,配上她那双无辜的的大眼睛,跟洋娃娃似的。刚才换衣服的时候,洛琪就忍不住吐槽,这家伙有恋童癖吗?每次给她准备的衣服都跟为芭比娃娃量身定做的似的,还这么肆无忌惮的欺负她,看来真把她当毫无思想的充气娃娃了。

看到楚天佑眸子里闪过的惊喜,她的预料再一次得逞,恶意的扁一扁嘴:“对你的充气娃娃满意吗?”

楚天佑脸一黑,洛琪奸计得逞,下巴轻扬,打了个口哨,从他面前傲娇的走过。

一楼前台大厅里,与戴着墨镜正准备奔赴海边的朱晓晓走了个正着,看到一身名牌,焕然一新的洛琪,朱晓晓皱了皱眉,不快的把脸撇向一边。

“海边比基尼耶~好浪漫哦~”经过她身边时,洛琪啧啧的发出两声惊叹,还一脸幸灾乐祸的欠扁表情,朱晓晓唇咬破,拳头紧握,一个字也没敢说。

直到看到楚天佑从电梯里出来,朱晓晓眼前一亮,像抓住最后一根稻草般,猛的上前,嗲嗲的挽住楚天佑的胳膊:“楚总,这是要去哪儿啊。”

楚天佑胳膊往回一缩,嫌弃的挣脱她的臂弯。看她一脸伤了自尊的表情,又怜香惜玉式的在她肩上拍了拍:“那个……好好拍。”

朱晓晓拼命的点头,激动的险些泪崩,却又被楚天佑下一句话给噎了个消化不良,“一定照看好你的衣服,再来个三点全露,就真的播不了了。”

朱晓晓的小助理,因为上次来接她,清楚事情的原委。听到楚天佑的调侃,一个没忍住,爆笑出声,再看朱晓晓,脸彻底黑成锅底。

在副驾驶的位置坐好,系好安全带。另一侧车门打开,楚天佑坐上来,伸手就去掐她粉嘟嘟的脸蛋。

“嗯,好柔软。”他还边掐边品头论足。

洛琪眉毛拧成一团,把他的手格开。他开了一会儿,等红灯的时候又不安分的去掐她的胳膊,还在她的胸上恶意揉捏。

真是够了!

“你摸的很爽?”第n次把他的手拨开无效后,她用力把他的手抓住,洛琪火了。

“充气娃娃不是随便摸的吗?原来,也懂的闹情绪啊。”楚天佑反手把她的小手一握,揉捏着,又拉了拉,笑语宴宴的挑逗她。

不是想当充气娃娃吗?他就不信没有办法治她!

无语……洛琪恨的牙根痒痒,就差在他邪恶的手上咬一口。

“好吧,我认输。”叹了一口气,表示缴械投降。她是斗不过这只邪恶的老狐狸的。

前方是新竣工的广播电视塔,长长的红地毯一直铺到马路上,人头攒动,好不热闹,停车场早已被各种豪车占满,楚天佑让洛琪先下车,他把车开向电视塔的手面。

在车上,洛琪已经知道,楚天佑所说的活动就是参加电视塔的剪彩仪式。只是她不明白,这样的场合,干吗要带上她?

下了车,洛琪在原地等着楚天佑,看到对面有家药店,犹豫着走了过去。

用最快的速度买了一盒毓婷,交款的地方由于人多排起了长龙。

思忖着要不要放弃以后再买,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跟收银员说着什么。

是他!那富有磁性的声音就像上辈子就已刻进她的灵魂深处,哪怕她喝了孟婆汤,饮了忘情水,只要他一开口,只要一个音节,她就能确定无疑,在茫茫人海中迅速锁定他。

队伍的最前面,他一袭米色风衣,骨骼清奇,一边刷卡,修长的手指边在收银台的玻璃上有节奏的轻敲着,在一群平庸之姿中,有种鹤立鸡群的孤高。